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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可轉債

發布時間:2021-06-18 15:13:54

1.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相關產品由對應平台或公司發行與管理,我行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等責任;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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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問什麼是企業可轉債基金共有幾只

債券中有一類稱為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換債券),是企業發行的債券,屬於企業債的一種,同時它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轉換條件轉換為發債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可轉債的性質債權性: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發行時規定利率和期限,有按時付息及償還本金的義務。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
債券基金中有一類叫「可轉債基金」, 是一類特殊基金產品,主要投資對象是可轉換債券,因此也稱為可轉換基金。投資於可轉換債券的比例較高,可轉債基金投資可轉換債券的比例一般在60%左右,高於債券型基金通常持有的可轉換債券比例。以興業可轉債基金為例,該基金主要投資於可轉債,股票投資比例不超過30%。可轉債基金具有兩種優勢,優勢之一在於可轉換債券定價機制非常復雜,一般投資者難以熟悉掌握,並且需要投入較多的研究精力。基金公司有專門的人員研究和跟蹤可轉換債券,比個人投資者
具有專業優勢。基金公司通過匯集小額資金統一投資於可轉債市場,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收集成本、研究成本、交易成本等,從而獲得規模效益,使得投資者可以分享轉債市場的整體收益。其二在於其獨特的風險收益特徵。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為可轉換債券,而可轉換債券具有風險較低而收益較大的特徵。可轉債基金通常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債券特性規避系統性風險和個股風險、追求投資組合的安全和穩定收益,並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內含股票期權,在股市上漲中進一步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只數很多。難一一列出。

3. 在選債券基金的時候,經常聽到信用債、企業債、可轉債,這些都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你好
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它通過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
在國內,債券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通常,債券為投資人提供固定的回報和到期還本,風險低於股票,所以相比較股票基金,債券基金具有收益穩定、風險較低的特點。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債券基金 bond fund。收益型互惠基金的一種。專門投資於各種債券,其投資組合由不同等級的債券構成,最大特點是資金安全,收益穩定。多數債券基金按月向持有者支付收益,所得收益可用於再投資。這種基金的期限跨度很大,從1年到30年。另為:bond mutual fund
至2003年第二季度,全球債券基金達到11744支,資產凈值為28600億美元,佔全球共同基金資產凈值的23%,而2002年第四季度該項比率為22%。根據美國投資公司協會統計,至2003年9月,美國債券基金有2056支,資產凈值12310億美元,約佔全美共同基金資產凈值的18%,而2002年底該項比率為16%。
在國內,債券基金的發展剛剛處於起步階段。目前已經設立並公布凈值的債券基金僅有幾家,例如華夏債券基金、嘉實理財債券基金、華寶寶康債券基金、大成債券基金等。
要懂得如何選擇債券基金,首先需要了解債券是什麼。投資債券相當於貸款給債券的發行人,本金會在債券到期的時候償還,同時會定期例如每半年得到利息收入。債券還有多長時間到期和發行人的還款能力,是債券投資最需關心的兩個因素。
因此,影響債券基金業績表現的兩大因素,一是利率風險,即所投資的債券對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又稱久期),二是信用風險。
在選擇債券基金的時候,一定要了解其利率敏感程度和信用素質。在此基礎上,才能了解基金的風險有多高,是否符合你的投資需求。晨星公司在評價債券基金投資風格的時候,重點關注的也是這兩點。
利率敏感程度
債券價格的漲跌與利率的升降成反向關系。利率上升的時候,債券價格便下滑。要知道債券價格變化,從而知道債券基金的資產凈值對於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如何,可以用久期作為指標來衡量。
久期取決於債券的三大因素:到期期限,本金和利息支出的現金流,到期收益率。久期以年計算,但與債券的到期期限是不同的概念。藉助這項指標,你可以了解到,所考察的基金由於利率的變動而獲益或損失多少。
久期越長,債券基金的資產凈值對利息的變動越敏感。假若某支債券基金的久期是5年,那麼如果利率下降1個百分點,則基金的資產凈值約增加5個百分點;反之,如果利率上漲1個百分點,則基金的資產凈值要遭受5個百分點的損失。又如,有兩支債券基金,久期分別為4年和2年,前者資產凈值的波動幅度大約為後者的兩倍。
編輯本段債券型基金的特點
(1)債券型基金的優點。
①可使普通投資者方便地參與銀行間債券、企業債、可轉債等產品的投資。這些產品對小資金有種種不便的限制,購買債券型基金可以突破這種限制。
②在股市低迷的時候,債券基金的收益仍然很穩定,不受市場波動的影響。因為債券基金投資的產品收益都很穩定,相應的基金收益也很穩定,當然這也決定了其收益受制於債券的利率,不會太高。目前企業債券的年利率在4.5%左右,扣除了基金的運營費用,可保證年收益率在3.3%~3.5%之間。
(2)債券型基金的缺點。
①只有在較長時間持有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相對滿意的收益。
②在股市高漲的時候,收益也還是穩定在平均水平上,相對股票基金而言收益較低,在債券市場出現波動的時候,甚至有虧損的風險。

4. 可轉債是公募還是私募

從法律角度上來講,私募涉及到了六大領域的關系,即股權關系、債權關系、信託關系、基金關系、委託關系和合夥關系。而可轉債券主要涉及到股權和債權的關系。基於這兩種關系,同樣的法律空間還可以拓展到股轉債方面。
目前我國財經法律還不允許公司間相互直接借債,而是必須通過第三方委託授權,進行企業間的借貸。如果私募可轉債要在法律方面獲得認可的地位,那麼首先要解決公司間直接借貸的合法地位,因為後者直接定義了面向企業發行債券的合法性。」
對於私募可轉債的債券和股權目前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債券方面有《企業債券條例》、《合同法》和《信託法》裡面的條例規定,股權方面有《公司法》相關條例規定。但是,對於股權和債券之間的轉換沒有得到法律的明確定義。按照國際慣例,如果法律禁止的但是沒有得到明確規定的就是允許的,反之亦然。因此,中小企業非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原則上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現存法條的空缺是未對非公開發行的債券進行明確指引,但這並不構成民間自行創新的障礙。
按照我國目前法律,還沒有專門針對非上市公司可轉債的立法。現在涉及公司債的主要由 《公司法》、《證券法》和證監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來作出相關的規定。
特別是《公司法》第七章的第一百六十二條和一百六十三條規定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具體要求和執行措施。第一百五十五條對發債「核准」進行了規定,而核准發債是公開發行的必經程序,這一法條對非公開發債可以解釋為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直到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了一些公司發債的雜項事務,這些都可以為非公開發債所用,沒有沖突。
對於私募可轉債未來的前景,專家認為,私募可轉債就好比是股權和債權之間的橋梁,如果能夠得到相關政策的指引和扶持,那麼肯定是利大於弊。但是,整個的立法過程要符合國家金融發展的整體步伐。

5. 上市公司為何要發行可轉債它和股票融資有什麼區別

因為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

區別:

1、基本含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2、優勢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股票融資:

(1)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2)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3)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4)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3、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1)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

(2)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

(3)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

股票融資: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股息,分享紅利等。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6.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股的條件是什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四條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第五條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應重點核查發行人的以下事項,並在推薦函和核查意見中予以說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別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現金分紅,現金分紅占公司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會對紅利分配情況的解釋;

2、發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是否足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償還到期債務的計劃安排;

4、主營業務是否突出。是否在所處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並在可預見的將來有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

5、募集資金投向是否具有較好的預期投資回報。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是否與原募集計劃一致。如果改變前次募集資金用途的,其變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類上市公司除外);

6、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健全。近三年運作是否規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近三年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及重大決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規范行為,發行人管理層最近三年是否穩定;

7、發行人是否獨立運營。在業務、資產、人員、財務及機構等方面是否獨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場的自主經營能力;屬於生產經營類企業的,是否具有獨立的生產、供應、銷售系統;

8、是否存在發行人資產被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關聯方佔用的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9、發行人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增減資本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發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因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而受到處罰的情形;

1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范並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可轉債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

第七條發行人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發行規模、轉股價格的確定及調整原則、債券利率、轉股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贖回條款及回售條款、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等事項。

第八條發行人及有關中介機構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申請文件。

第九條主承銷商負責向中國證監會推薦,出具推薦意見,並負責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第十條為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應認真履行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承銷商還應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進行核查。有關核查的程序和原則應參照股票發行內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主承銷商應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核查中的主要問題及其結論。

第十一條在報送申請文件前,主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應參照股票發行的有關規定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推薦函。推薦函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明確的推薦意見及其理由,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有關發行人是否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說明,

2、發行人主要問題和風險的提示,簡介證券公司內部審核程序及內核意見(同時提供有關申請文件的核對表),附參與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人員及相關經驗等。

第十二條發行人律師在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除滿足規定的一般要求外,還應針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特點,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發行方案及發行條款、擔保和資信情況等情況進行核查驗證,明確發表意見。

第十三條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均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於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上市未滿三年及重大重組後距本次發行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上市公司,應依據前款規定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准參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股票發行核準的規定執行。

7. 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如何購買

1、當然是通過證券公司進行購買,因為可轉債一般都是由已經上市的公司發行內的。
2、購買可轉債最好有一容個基本的前提,就是你擁有該公司的股票。
3、如何知道發行可轉債:登陸巨潮網,查詢有關發行的情況。公司發行可轉債都會在巨潮網提前一周或半個月發布公告。或訂閱《中國證券報》掌握有關信息。
4、可轉債不可以私下交易,一般都需要在公開的證券市場進行交易。

8. 基金管理公司為什麼對可轉債的流通股配售比例有意見

因為他是名義上的股份流通股股東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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