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戰略配售基金什麼時候可以上市賣出啊
戰略配售基金的合同,寫了3年封閉期過了才能贖回,就必須是要3年後回才可以贖回。
不過6個月之後戰略答配售基金可以在交易市場交易了,到時候不想繼續投資可以賣給別人,不過是要折價處理的,這樣損失也會比較大,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好投資期限這類的基本信息,以免之後產生問題。
Ⅱ 科創板的開通條件
1.資產要求:
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元以上(含50萬),資產認定包括:A股賬戶、股賬戶、封閉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OTC理財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信用賬戶等賬戶內的資產凈值。(不含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
釋義:上述賬戶內的資產包括:客戶資金賬戶及證券賬戶下的資金余額、A股、B股、港股通、三板股票、債券、基金、理財產品及期權合約市值等(含限售股)。(信用賬戶融入的資金及證券不計算;B股、港股通股票市值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
如在T日申請開通許可權,則按T日之前(不含T日)的20日日均來計算資產是否符合條件。
2.交易經驗要求:交易經驗須超過2年(含2年)。(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一碼通名下賬戶在滬深交易所和股轉系統發生首筆交易之日,以中登公司的數據為准)
3.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4.適當性匹配要求:風險等級——中高風險、投資期限——短期、投資品種——權益類
5.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需分別開通科創板許可權。開通信用賬戶科創板許可權前,需先開通普通賬戶科創板許可權。
6.申請開通許可權時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70周歲但符合其他開通條件,可臨櫃辦理開通)
7.其他要求: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為非特別保護型,賬戶狀態正常且不存在異常情況。
Ⅲ 科創板開戶條件
個人開通科創抄板開通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元以上(含50萬)(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要求:交易經驗須超過2年(含2年)。
3.通過科創板業務知識測評
4.符合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條件建議您聯系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若您滿足條件,可通過券商APP自助申請。
Ⅳ 戰略配售基金六個月後可以贖回么
招商銀行有代銷招商、匯添富、南方、華夏、嘉實和易方達3年封閉運作戰略配售基金,這6支基金的認購時間截止到6月15日。
若基金合同生效,生效後的前三年為封閉運作期,在前三年封閉運作期內,不辦理贖回業務。
Ⅳ 戰略配售基金,現在有股票賬戶就可以買賣了嗎
這個這個戰略配售基金現有賬戶是否可以買賣可以的?這個你直接可以買一根普通股票一樣買入,但是沒有辦法像普通股票一樣賣出,因為他是這個注意第1個字阿戰略,它一般是有需要三年以上的,然後的話,這個可以參照這個你這個股票裡面那個鏡頭,是吧,它裡面是有寫的這個冷凍機的,啊,你只能這個接通了之後,然後才能賣掉,大概是在三年之後82022年左右,然後的話,這個你說第2條如果買入了之後跟去年申購基金的投資者是一樣的呢,應該是不一樣的,你會按照他這個里邊的這個內部的價格來規定的,因為他也是有價格的,嗯,然後就但是就是時間固定了就不能在這個規定的。賣出只能看,就這樣就跟t+一一樣,他只不過是添加了三年,然後手續費的話應該和普通股票一樣,手續費的話應該目前來說的話應該有一些優惠,你可以在這個買入的費用里邊考慮,然後還有一個費用沒有說,他就是這個管理費,嗯,也是在這個交易規則裡面有它是每一年收取一次,大概是按照國內現在的基金的平均水平的話大概是,一年的話就是2~%30%斤,當然有時候會有優惠,但是平均水平的話就是在30%上下,啊,你可以看一下它的這個就是這個手續費是對這個維持費是多少,或者是管理費是多少啊?他那個合同裡面都有顯示的,你可以研究一下,我個人看法還是可以買的,因為現在的話,大盤是在3000點上下。而長期屬於算是長期低估。
Ⅵ 戰略配售基金可以買嗎
投資CDR基金需要注意兩點投資風險,一是流動性的風險。該類型基金要求3年內封閉版,3年不權能贖回,除非有的基金通過LOF上市,可以在場內進行份額交易。另一個風險是,這類基金在配售「獨角獸」的時候要求一年內不能賣出。也就是說,這些基金在認購「獨角獸」CDR份額之後,1年之後如果股價跌破發行價,就會面臨虧損,只有1年後股價高於發行價才會獲得回報。風險一方面取決於「獨角獸」的經營情況,能否保持盈利增長。另一方面取決於全球股市未來的大環境。如果未來全球股市出現調整,有可能存在破發的風險。建議投資者根據個人資金情況進行申購,在申購總量上要適當做一些控制。
Ⅶ 戰略配售基金可以提前贖回嗎
按戰略配售基金的合同,寫了3年封閉期過了才能贖回,就必須是要3年後才可以贖回。不過版6個月之權後戰略配售基金可以在交易市場交易了,到時候不想繼續投資可以賣給別人,不過是要折價處理的,這樣損失也會比較大,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好投資期限這類的基本信息,以免之後產生問題。
Ⅷ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8)科創板戰略配售基金多少時間可交易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