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時間長短視交易所而定,具體如下:
1、上海期貨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8:59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 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黃金白銀夜盤:21:00——02:30
2、大連商品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8:59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3、鄭州商品交易所
集合競價:8:55—9:00
撮合:8:59—9:00
連續交易:9:00—10:15(第一小節),10:30—11:30(第二小節),13:30—15:00(第三小節)
(1)大商所期貨交割日擴展閱讀
最早出現期貨
農產品期貨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期貨,穀物交易一直是期貨市場上傳統的交易商品,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
自從21世紀初開始,我國農產品期貨交易的主要場所是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糧油商品交易所。農產品期貨交易的品種主要包括黃豆、玉米、小麥、大豆、糖、咖啡、可可、棉花、生豬、活牛等。
2. 焦煤期貨交割貨物大商所規定的提貨時間是多久
焦煤最後交易日 合約月份第10個交易日
焦煤最後交割日 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
3. 期貨到期了怎麼辦
期貨到期後處理方法是進行交割。有兩種交割方式:
一、實物交割
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採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二、現金交割
指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託買賣以後,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股指期貨的到期風險
股票買入後,投資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長期投資。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有到期日,投資者不能無限期持有,必須根據市場變動情況,決定是提前平倉,還是等待合約到期進行現金交割。
在持倉過程中,最好設置止損點,而不要採取拖延戰術,這樣做有可能使虧損越來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現爆倉。因此,投資者交易股指期貨時,必須注意所持倉合約的到期日。
1、投資者對股指期貨的長期走勢判斷准確,但短期內還未實現盈利的時候,合約就到期了。
2、投資者在持倉過程中曾經有盈利機會,但投資者沒有及時平倉,合約到期時由於價格變動,賬戶變盈為虧。
4. 期貨合約到期怎麼辦
期貨合約到期要平倉,留到最後交易日交易所會幫你強制平倉。
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一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
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一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
期貨手續費: 相當於股票中的傭金。對股票來說,炒股的費用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及其他費用。相對來說,從事期貨交易的費用就只有手續費。期貨手續費是指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成交後按成交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所支付的費用。
期貨的演算法:
倉位金:總資金*(X%-Y%)。
單筆最大允許虧損額<=總資產*Z%。
單手開倉價:(現價*交易單位*保證金)+手續費。
默認手數(最大開倉):倉位金/單手開倉價。
每筆最大止損點數:最大允許虧損額/開倉手數/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
期貨品種波動一個價位的值:最小變動價*交易單位*開倉手數。
5. 期貨交割期在什麼時候
每個交易所都不一樣品種之間也有差異,但基本上有這樣的規律,股指期貨交割日是交易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鄭商所的最後交割日是當月合約的第12個交易日。大商所,最後交割日是當月合約第13個交易日。上期所,每月16至20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6. 期貨合約交易截止日期是怎麼確定的
期貨合約中,雙方將來必須進行交易的指定日期稱為結算日或交割日。每種期貨合約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約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約的買賣,准備進行實物交割。這個日期對於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的。要了解期貨合約到期日,最方便的就是查看英為財情的期貨到期日歷
下面具體詳述:
國際上的商品期貨,如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麥期貨的最後交易日為交割月最後營業日往回數的第七個營業日。
國內的商品期貨,商品代碼中顯示了年份和月份,如豆油1005合約,就是10年5月為交割月份;最後交易日是合約交割月份,即5月份的15號,但因為個人戶不可以進交割月份,所以四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就要平倉了。
綜合豆油消費、生產和進口的季節性特點和與豆油、豆粕的套利關系,國內豆油的交割月份設計為1、3、5、7、8、9、11、12月。與豆粕期貨合約交割月份一致,與CBOT豆油合約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約少了10月合約、多了11月合約,這樣的設計有利於跨品種和跨市場交易。
總體來說,不同交易所不同期貨是有所不同,最好還是用專業的期貨到期日歷工具。
7.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7)大商所期貨交割日擴展閱讀
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8. 國內原油期貨交易時間是幾點
原油期貨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連續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節假回日前第一個答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連續交易時間段不進行交易。
除了原油期貨,其他石油期貨品種還有取暖油、燃料油、汽油、輕柴油等。NYMEX的西德克薩斯中質原油期貨合約規格為每手1000桶,報價單位為美元/桶,該合約推出後交易活躍,為有史以來最成功的商品期貨合約,它的成交價格成為國際石油市場關注的焦點。
(8)大商所期貨交割日擴展閱讀:
期貨市場上聚集著眾多的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投機者,他們以生產成本加預期利潤作為定價基礎,相互交易,相互影響。
各方交易者對商品未來價格進行行情分析、預測,通過有組織的公開競價,形成預期的石油基準價格,這種相對的基準價格,還會因市場供求狀況變化而變化,具有一定的動態特徵。
在公開競爭和競價過程中形成的期貨價格,往往被視為國際石油現貨市場的參考價格,具有重要的價格導向功能,能夠引導企業生產經營更加市場化,提高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
9. 期貨交易最後交割日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嗎
期貨的最後交割日,個人的投資者是不能代購買的,因為它正處於交割日期,在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能購買任何的屁話品種。
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交割與交割日
交割
期貨合約賣方與期貨合約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商品轉移。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採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日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
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交割日
因最後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後交割日。
標准與非標准
標准交割日
標准交割日指某交割月份的最後交易日。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為3、6、9和12月份的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為上述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不規則交割日
不規則交割日是指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或到期日,通常為1周、2周或1、2、3、6、12幾個月。其他起息日稱為不規則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