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投資 > 期貨資管責令改正

期貨資管責令改正

發布時間:2021-06-26 03:39:20

期貨公司的資產管理部門交易與風控崗 這個職位怎麼樣

你好,這個崗位屬於後台智能部門,工作很穩定,不過需要值夜班,整體還是不錯的。

❷ 證券經紀人能做資管產品的銷售嗎

目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產管理業務中通道業務佔比過大、過度發展,一方面導致投資鏈條拉長,增加了整體融資成本,使得機構「脫實向虛」,熱衷於做大規模,忽視主動管理能力的建設與提高;另一方面導致監管套利,易引發跨行業風險,甚至被不法機構或個人所利用。如何避免資產管理業務淪為規避監管的簡單通道,提升主動管理能力,促使其回歸資管業務本源,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亟待行業與監管層共同研討和實踐。本期專門編發一批具有警示意義的通道業務風險及違規案例,供全行業參考、研討。

S證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淪為騙貸通道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況

2013年4月,S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S證券或公司)接受A銀行上海分行委託進行定向資產管理,委託金額10億元人民幣,受託資金被用於通過B銀行雲南分行向雲南某企業發放委託貸款。該項目系S證券資產管理部員工經QQ群認識的自稱為某銀行的朋友介紹。4月27日,A銀行10億元委託資金劃入在C銀行開立的資產管理託管賬戶。隨後,S證券委託C銀行將10億元資金劃入貸款企業在B銀行開立的賬戶。4月28日,S證券接到A銀行通知,稱懷疑委託貸款合同的B銀行雲南分行簽章人員身份,並已申請B銀行雲南分行貸款企業賬戶的止付,凍結賬戶款項的劃付業務。隨後,S證券收到B銀行雲南分行《告知函》,稱公司向其提交的以該行名義簽署的《委託貸款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本、印章印鑒均系偽造。5月3日,A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構查封了貸款企業在B銀行雲南分行的賬戶,凍結了由資產管理託管賬戶劃入的10億元資金。經公安機構偵辦,被騙資金最終被全數追回。

二、機構存在問題
S證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對項目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公司關於該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內容基本摘自公司業務員從QQ結識人員處獲取的印有B銀行標志的盡職調查報告,公司未對該項目涉及的相關主體的信用狀況等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
(二)委託貸款合同的用印環節未進行有效鑒證。公司派員赴B銀行雲南分行進行委託貸款協議用印鑒證,但是相關人員未能親眼見到銀行用印過程。
(三)委託貸款的款項劃轉未通過委託貸款專戶。根據B銀行委託貸款業務規定「委託人應在經辦行會計部門開立委託貸款基金戶」,實際操作中公司未在B銀行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戶,而是由託管銀行直接將資金從資產管理託管賬戶劃入貸款企業在B銀行雲南分行的賬戶。

三、原因分析
本案中,S證券和A銀行均將風險管控的職責推給了對方,S證券未對項目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委託貸款合同的用印環節未進行有效鑒證,委託貸款的款項劃轉未通過委託貸款專戶,在盡職調查、擔保核查和資金劃付等環節均出現疏漏,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四、處理情況
S證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中未能做到勤勉盡責,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相關內部控制不完善,業務管理混亂並導致相關業務出現風險,上海證監局對S證券釆取了高管監管談話、責令限期改正並暫停新增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三個月的監管措施。

H證券部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延期兌付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況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H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證券或公司)陸續設立6隻集合資管計劃,所募集資金部分或全部購買了A信託發行的B系列資金池信託產品,金額共計7.96億元。2014年7月,上述信託計劃出現到期延遲兌付和無法按季支付收益的情形。在發生延遲兌付後,A信託告知H證券,B系列信託計劃最終都以項目貸款形式流向了H證券股東C投資有限公司(持股7.66%,持股比例第六名)的實際控制人D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此外,2013年2月1日,H證券全資子公司H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自有資金認購1億元A信託某貸款項目信託集合份額,而該集合計劃的項目融資方為H證券股東C投資有限公司的關聯方F科技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問題
H證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違規將巨額資管產品募集的資金投向關聯方。H證券設立發行的6隻資管產品及以其自有資金通過A信託的資金池項目或單一信託計劃流入其關聯方D集團及其子公司F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事實違反了《證券法》第130條「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管理人提供融資或擔保」的規定。
(二)公司管理層未能勤勉盡職。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未充分評估投資風險,甚至變相規避公司合規風控部門的要求,未按照規定向公司合規總監及合規部門履行合規審查程序,也未及時向證監局進行報告。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未能做到勤勉盡責,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三)公司面臨投資風險和兌付風險。2014年7月,D集團及其子公司F向法院提交「破產重整」申請。一旦D集團破產事實確定,H證券將被迫背負將近9億元的債務。而信託公司延遲兌付事件經媒體輿論發酵,也會引起投資者集中要求提前贖回等群體性事件,從而導致公司面臨兌付風險和群體事件風險。

三、原因分析
表面看,H證券面臨的風險是因資管項目的立項及審批缺乏必要的盡職調查,項目投後管理嚴重缺失,導致投資失敗引起。但究其根源,公司發生風險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公司管理層的管理重心向擴大新業務規模和追求短期效益傾斜,對新業務風險缺乏應有的警惕,忽視合規風控對業務風險的制衡。二是公司對新業務管理能力不足,專業能力欠缺。開展資管非標業務過程中缺乏對信託風險的認識,在選擇交易對手方的問題上,過分相信A信託央企背景、行業排名和信託資金池產品剛性兌付承諾。三是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對資管業務的負責人授權過大,資管部門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對項目投資疏於管理,未認真進行盡職調查,跟蹤、了解投資產品(項目)的風險狀況,未能掌握投資項目及融資方變化情況,也未按照公司合規風控要求落實業務管理及風險管理措施。

四、處理情況
四川證監局在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中多次關注到公司制度建設和執行、與信託開展業務等方面存在風險隱患,並約請公司總裁、合規總監及分管負責人談話,通報存在的問題,要求公司切實整改。案發後,四川證監局要求公司全面停止非標業務,對所有業務條線進行自查和整改,並對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對相關責任人員釆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責令公司嚴格追究責任。

❸ 轉行了,做期貨資管覺得怎麼樣

前景不錯,並且很多產品其實挺靠譜。只是現在大部分投資者處於對期專貨高風險的印象,屬因而對期貨資管也比較謹慎,加上期貨資管門檻較高,基本都是100萬起,再加上不讓大范圍公開宣傳,所以市場對此存在一些誤解。就針對風險簡單說下:

管理型的期貨資管幾乎都是限虧的,一般在20%,並且有嚴格的風控。大部分資管均有多品種分散策略或者期現風險對沖,再加上對於持倉有嚴格的規定;結構型的資管,優先資金基本上類似固定收益,部分結構型的資管還有緩沖層。因此總的來說可以說風險實際上是可控的。
期貨資管實際上也運行了好些年了,比起最開始龍魚混雜,現目前優秀的資管團隊已經逐漸凸顯出來了,因為有了歷史業績,開始受到市場認可。

不知道你說的轉行是指產品發行還是產品銷售,前者主要看歷史業績、資金運作方式,後者看人脈、要做到有理有據令人信服當然還需要一定的專業程度、以及良好的職業操守、還需不斷學習新的運作模式等等。
總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需要看個人或者團隊努力咯

❹ 期貨資管產品為什麼變成了「雞肋」

期貨資管產品門檻高,限制多,國內期貨資管業務起步晚,不過後期發展空間還是很大的。

❺ 什麼是期貨資產管理都有什麼產品

說白了就是種理財產品 期貨資管 主要投資期貨,進行套利或者投機
收益率隨風險率上升而上升····

❻ 關於期貨公司 資管業務 下面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一對一就是產品必須賣給某個特定客戶,比如期貨公司Q,產品P,賣給土豪T。
但土豪畢竟少。

基金是一對多回,基金公司J,發行產品PP,可以賣給不特定對象,比如某小區的1000位大媽。
大媽錢雖少,勝在人多,加起來可以買光香港的黃金

借專戶通道主要是借基金的道,因為基金可以發行一對多的產品,答號召力強,募資能力強,監管上不受一對一限制。期貨公司就以合夥的身份參與,基金發行產品,期貨公司操盤,銀行託管。實際上基金,期貨公司一起出錢,銀行旱澇保收。

❼ 期貨資管賬戶是怎麼回事

期貨資管來賬戶 是指自 具備期貨資產管理業務資管的期貨公司發行的期貨資產管理計劃 由投資人參與開立的賬戶。 按照最新的規定 , 期貨資管資格需由期貨公司向期貨業協會報備獲批, 具體的資產管理計劃 需要獲批的公司向證券基金業協會報備 取得報備批復後 在向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統一開戶平台申請開立 資管賬戶.

❽ 我國期貨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控制措施有哪些

你好,你這個問題比較專業,推薦你去紅途風控匯找下相關解答,是一個金融風控圈子,會對你有所幫助吧。

❾ 什麼是期貨資管業務

來期貨資管,全稱是期貨資產管理業源務,簡單點說就是投資者拿資金,期貨公司利用自身的投資研究優勢為客戶做管理。金投期貨網為投資者提供期貨資管相關介紹。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期貨公司接受單一客戶或者特定多個客戶的書面委託,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合同約定,運用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或者報酬的業務活動。

資管業務作為一項創新業務,應該說期貨公司都給予很高的重視,那麼在資產管理業務這次拿到牌照前前後後的一年的時間,應該做了大量的這種制度,基礎性的一些技術,包括人才的准備,拿到牌照以後我們可能有很多工作正式拿到議事日程,我們現在對資管業務的定位還是基本上本著先起步再發展,不求規模,不求速度,只求穩妥的能夠把這項業務真正的做好做實,把這個業務做好做實更多的理解不是市場期待的有了資管業務就可以通過這個品種去發財,或者去賺多少倍的利潤。

期貨資管業務的獲批反映出在近幾年期貨市場大發展背景下,我國期貨公司競爭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實體經濟和資本市場對風險管理與風險投資需求增加。

期貨資管業務將適應經濟發展的新需要並滿足市場的需求,最終實現期貨市場服務於國民經濟的根本宗旨。

❿ 期貨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已經2012年5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8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序開展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以下簡稱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工作,規范試點期間資產管理業務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期貨公司接受單一客戶或者特定多個客戶的書面委託,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合同約定,運用客戶委託資產進行投資,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或者報酬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規范的原則,恪守職責、謹慎勤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公平對待所有客戶,防範利益沖突,禁止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秩序。
客戶應當獨立承擔投資風險,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期協)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實施自律管理。
期貨交易所根據自身職責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自律管理。
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依法對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測監控。
第二章 業務試點資格
第六條 期貨公司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
(一)凈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二)申請日前6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
(三)近兩次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均不低於B類B級;
(四)近3年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監管機構採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貨、證券或者基金從業經歷,並取得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資格或者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投資基金等證券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前述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近3年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八)具有獨立的經營場地和滿足業務發展需要的設施;
(九)具有完備的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
(十)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期貨公司申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產管理業務試點申請書;
(二)資產管理業務實施方案,其內容應當包括目標市場和目標客戶的定位、主要投資策略、業務發展規劃、防範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東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期貨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五)申請日前6個月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
(六)近3年的期貨公司合規經營情況說明;
(七)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文本,其內容應當包括業務管理、人員管理、業務操作、風險控制、交易監控、防範利益沖突、合規檢查等;
(八)擬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名單、簡歷、相關任職資格和從業資格證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誠信合規證明材料;
(九)有關經營場地和設施的情況說明;
(十)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一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當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七)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自受理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未取得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的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第三章 業務規范
第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應當具有較強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期貨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託資產要求。
第十條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及其配偶不得作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
期貨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以及期貨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父母、子女成為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客戶的,應當自簽訂資產管理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並在本公司網站上披露其關聯關系或者親屬關系。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簽訂書面資產管理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對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承擔資產管理受託責任。
期貨公司應當勤勉、專業、合規地為客戶制定和執行資產管理投資策略,按照合同約定管理委託資產,控制投資風險。
第十二條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包括:
(一)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范圍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超出前款規定的范圍,且應當與客戶的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保持客戶委託資產與期貨公司自有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委託資產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與客戶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有關規定管理和存取委託資產。
期貨公司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期貨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委託資產不得用於清償期貨公司債務,且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不得通過電視、報刊、廣播等公開媒體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期貨公司不得公開宣傳資產管理業務的預期收益,不得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第十五條 客戶應當以真實身份委託期貨公司進行資產管理,委託資產的來源及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向公眾集資。
客戶應當對委託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
第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資產管理業務的風險,說明和解釋有關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和合同條款,並將風險揭示書交客戶當面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十七條 客戶應當對市場及產品風險具有適當的認識,主動了解資產管理投資策略的風險收益特徵,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自我評估。
期貨公司應當對客戶適當性進行審慎評估。
第十八條 資產管理合同應當明確約定,由客戶自行獨立承擔投資風險。
期貨公司不得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期貨公司使用的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資產管理合同文本應當包括中期協制定的合同必備條款,並及時報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市場開戶管理規定為客戶開立或者撤銷所管理的賬戶(以下簡稱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申請或者注銷交易編碼,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單獨標識、單獨管理。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非期貨類品種的,期貨公司應當遵守相關市場的開戶規定,開立或者撤銷用於資產管理的聯名賬戶及其他賬戶。期貨公司應當自開立賬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監控中心備案。
開戶備案前,期貨公司不得開展資產管理交易活動。
第二十條 期貨公司應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託資產的方式和時間等。
第二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投資者查詢系統提供客戶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期貨公司和監控中心應當保障客戶能夠及時查詢委託資產的盈虧、凈值信息。
第二十二條 期貨公司可以與客戶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並可以約定基於資產管理業績收取相應的報酬。
第二十三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風險提示機制,期貨公司要根據委託資產的虧損情況及時向客戶提示風險。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明確約定,委託期間委託資產虧損達到起始委託資產一定比例時。
第二十四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發生變更投資經理等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及時告知客戶,客戶有權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五條 當客戶委託資產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期貨公司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第二十六條 期貨公司應當與客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約定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具體事由、後續事宜處理、責任承擔等相關事項。
資產管理委託終止的,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下列手續:
(一)及時結清相關費用,將剩餘委託資產返還給客戶;
(二)及時撤銷期貨資產管理賬戶;
(三)及時撤銷非期貨類投資賬戶。
第四章 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管理業務的交易監控,防範業務風險,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其人員、業務、場地應當與其他業務部門相互獨立,並建立業務隔離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管理和業務操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和獎懲機制,強化投資經理及相關資產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防範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
第三十條 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風險控制等崗位必須相互獨立,並配備專職業務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期貨公司應當將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經理、交易執行和風險控制等崗位的業務人員及其變動情況,自人員到崗或者變動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控制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日常交易情況和非期貨類投資賬戶進行風險識別、監測,及時執行風險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條 期貨公司應當有效執行資產管理業務交易監控制度,對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進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對資產管理投資策略及其執行情況、持倉頭寸及其比例進行監控,並於月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監控中心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期貨公司及其資產管理人員不得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對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同日同向交易、臨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時機和交易價差進行監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行為。
期貨公司應當嚴格禁止不同期貨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期貨資產管理賬戶與期貨經紀業務客戶賬戶之間、非期貨類投資賬戶之間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三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貨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和首席風險官報告:
(一)資產管理業務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
(二)客戶提前終止資產管理委託;
(三)其他可能影響資產管理業務開展和客戶權益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負責監督資產管理業務有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性定期檢查,並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報告義務。
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向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的季度報告、年度報告中應當包括本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及其檢查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和期貨公司信息公示有關要求,在中期協網站上對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從業人員、主要投資策略、投資方向及其風險特徵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第五章 賬戶監測監控
第三十八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規定向監控中心報送期貨資產管理賬戶的數據信息。
期貨公司應當每日向監控中心報送非期貨類投資賬戶的盈虧、凈值等數據信息。
第三十九條 期貨公司期貨資產管理賬戶應當遵守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四十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違法違規交易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處置並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一條 監控中心應當對期貨公司的期貨資產管理賬戶及其交易編碼進行重點監測監控,發現期貨資產管理賬戶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按照職責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法違規或者重大異常情況的,應當對期貨公司進行核查或者採取相應監管措施,有關核查結果和監管措施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六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其凈資本應當持續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的規定和要求。
第四十四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內容與格式要求,於月度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資產管理業務月度報告。
期貨公司應當於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交上一年度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報告。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定期報告應當由期貨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負責人、首席風險官和總經理簽字。
第四十五條 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年限和要求,妥善保存有關資產管理業務的實施方案、投資策略、客戶承諾書、風險揭示書、合同、財務、交易記錄、監控記錄等業務材料和信息。
第四十六條 資產管理業務提前終止、被交易所調查或者採取風險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期貨公司應當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期貨公司及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風險隱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可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更換有關責任人員等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第四十九條 期貨公司限期未能完成整改或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其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一)風險監管指標不符合規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符合規定要求;
(三)超出本辦法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投資范圍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四)其他影響資產管理業務正常開展的情形。
前款規定情形消除並經檢查驗收後,期貨公司可以繼續開展新的資產管理業務。
第五十條 期貨公司或者其業務人員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撤銷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資格,並依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在公開媒體上向公眾推廣、宣傳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招攬客戶;
(二)以誇大資產管理業績等方式欺詐客戶;
(三)接受單一客戶的起始委託資產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四)明知客戶資金來自違規集資,仍接受其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五)接受未對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進行書面承諾的客戶的委託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六)向客戶承諾或者擔保委託資產的最低收益或者分擔損失;
(七)以獲取傭金、轉移收益或者虧損等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賬戶之間進行不公平交易;
(八)佔用、挪用客戶委託資產;
(九)以自有資產或者假借他人名義違規參與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十)報送或者提供虛假賬戶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第二條所稱期貨公司接受特定多個客戶的委託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具體規定,由中國證監會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條 期貨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於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非期貨類品種的,應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要求。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閱讀全文

與期貨資管責令改正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草根創業是拿不到天使投資的 瀏覽:659
乙二醇期貨庫存 瀏覽:91
南京醫葯股票怎麼樣 瀏覽:386
股票換手率高好不好 瀏覽:654
易方達5G概念基金有哪些 瀏覽:526
富國文體健康股票基金凈值 瀏覽:805
4萬5美金多少人民幣匯率 瀏覽:46
新興股票市場 瀏覽:33
融出資金業務 瀏覽:954
美元人民幣匯率2019年4月29日 瀏覽:857
網信理財卷碼 瀏覽:774
東方融匯理財 瀏覽:492
創業慧康的投資價值 瀏覽:753
1分鍾買漲跌的外匯騙局 瀏覽:289
桔子理財違約 瀏覽:46
北京金鴻德投資 瀏覽:630
2013年我國的外匯儲備 瀏覽:919
人民幣升值對中國對外投資 瀏覽:335
建行理財流 瀏覽:994
武漢融資網 瀏覽: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