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城建建設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福建城建建設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於2007年07月20日,主要經營范回圍為受公司答委託聯系公司經營范圍內的業務等。
法定代表人:阮光乾
成立時間:2007-07-20
工商注冊號:35010010000156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東街街道東街121號新亞大廈1605室
㈡ 福州新榕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法定代表人:游易楚
成立日期:2007-08-20
注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福建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00665083947H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建築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福州市台江區新港街道群眾東路99號元一小區15#樓6層01室內
經營范圍: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建設及管理;城市土地綜合開發;房地產開發經營及中介服務;物業管理;建材銷售;汽車市場經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㈢ 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是2017-08-03在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於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則徐大道98號。
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50104MA2YFM5D11,企業法人陳暾,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福州倉山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㈣ 福建省城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2001年3月27日,公司前身福建省連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成立。 2005年2月5日,公司名稱由福建省連江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變更為福建省城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名稱由福建省城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變更為福建省城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蘇天模
成立時間:2001-03-27
注冊資本:112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100100115622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鰲峰街道曙光支路16號恆豐大廈2513-35
㈤ 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01月1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城市基礎建設項目投資,土地開發,房地產開發,投資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朱敏
成立時間:2010-01-14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10610000280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福州市琅岐經濟區琅岐鎮通和路1號101房
㈥ 福州城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福州城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1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承接隸屬總公司委託的:市政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的設計(可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以及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周強
成立時間:2014-11-17
工商注冊號:35050310016462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泉州市豐澤區體育街269號1#樓西跨1101、1102、1103室
㈦ 城投集團員工是事業編制嗎
城投集團員工不是事業編制,其員工屬於合同工。城市投資公司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簡稱。是中國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融資平台。它起源於1991年,承擔相應的政府職能。
這些城市投資公司大多沒有盈利能力。屬於事業單位或者國有獨資企業的性質。它們以政府補貼的方式獲取利潤,屬於具有政府性質的特殊市場運行體系。例如,大多數國有企業應該由企業而不是企業來組織,但是大領導應該是公務員,普通員工不應該由企業來組織。
(7)福州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擴展閱讀:
1991年,上海率先建立城市投資,此後重慶、廣東等省市相繼成立。這段時間的運營模式,政府投融資平台只是一個載體,它沒有資產。當時,城市投資公司主要由財務部和建設委員會共同組建。公司資金和項目資金由財務部劃撥,其餘資金貸給有金融擔保的銀行。
1995年,《國家安全法》頒布後,這種模式難以為繼:融資得不到保障,這些公司沒有自己的資產,債務上升,處境艱難。
2009年3月,央行與銀監會聯合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建立投融資平台,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支持中央政府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
同時,為了加強和擴大投資和融資平台,即城市投資公司、各級政府包括公共企事業單位進入城市的資產投資,比如供水公司、公交公司、熱力公司、天然氣公司等,更好的發揮投融資平台的作用。
2010年,國家發改委印發了第號文件。,其中明確規定城市投資企業主要收入的70%來自企業自身,政府補貼只能佔30%。這一法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以防止地方政府財政支出過大,間接導致中央政府的巨額財政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