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商投資法疫苗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新葯品管理法這些法律審核通過有何意義
外商投資法疫苗的話,我覺得還是有意義的。
㈡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對現有「VIE」架構有影響嗎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開始徵求意見(全文附後),該條例預計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由於2019年3月15日通過的《外商投資法》僅做了42條簡短且無爭議的原則性規定,此前大家關注的有關VIE等外商投資的重點內容均出現在了本次的《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中。
一、關於返程投資的國民待遇問題
第三十五條規定:中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的,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可以不受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的有關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限制。
雷騰律師點評:
1.此條款對於備受關注的VIE架構問題給予了回應,但是「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的限定使得多數的VIE架構問題並不能直接得到解決,因為「境外設立企業」多數是融資或者境外合資目的,以在外設立的全資企業再返回投資的情況相對較少。即便如聯通這樣的國企,其香港上市公司也非聯通全資設立。
2.如果此條通過,雖然限制了「境外設立的全資企業」,但是卻提供了一條「國民待遇」通道,相信很多現有的VIE架構應該很快會進行架構調整,從「境內VIE」向「境外VIE」轉變。
3.該條款規定的「有關部門」的審核標准對於相關VIE企業的走向就非常重要,是否將「境外VIE」納入審核范圍及如何審核監管可能是一個難題。
二、限制投資領域的限制性要求落實
第三十四條規定: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限制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進行投資應當符合負面清單規定的股比、高管人員等方面的限制性要求。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對相關領域外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作出限制性規定,外國投資者以設立合夥企業方式在該領域進行投資的,合夥協議約定的外國投資者的表決權比例應當符合負面清單關於持股比例的限制性規定。
雷騰律師點評:
這是首次對於外資企業表決權進行的法律規定。
此前很多限制投資領域的外方為實現對合資企業的控制,在合資協議里往往會採取表決權與股權不一致的約定,未來這將受到限制。但是一些外國投資者比較關注的經營管理權、財務管理許可權等並在本次徵求意見稿里未有限制性規定。
《實施條例》同樣對外商投資企業涉及政府采購、股票發行及政府承諾事項等進行了規定,這些都將對外商投資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需引起相關企業重視。
㈢ 中國外商投資法是否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疇
發達國家,一般都是採取「大出大進」的政策,所以一般不曾在對投資的管制問題,此外還在信貸優惠、避免雙重征稅、其他援助等方面給與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
發展中國家的投資管制,主要表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1、外國投資項目的審批。這是發展中國國家在吸收外資構成中獨立自主地行駛經濟主權的突出變現,也是在吸收外資過程中趨利避害的首要關鍵。在我國,負責審批外商投資的主管機構是國務院商務部以及他所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門。
2、投資范圍和出資比例的限制。這是對國民待遇的合理例外。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放寬了對外商投資的股權比例限制,具體見《知道外商投資方向規定》。
3、經營管理權和僱傭職工的限制。發展中國家一般都是為了利用外國的先進技術和資金,所以通常都會要求使用本國的職工,只有在本國人不能勝任的情況下才用外國 人。我國也不例外。
4、投資期限的限制。在我國,期限銀行業而異,屬於服務性行業、土地開發和房地產、資源勘探的一般都有法定的期限。
5、對外國投資本地化的要求,通常會讓外國在一點年限范圍內轉讓部分股權給發展中國家,而且發展中多數都要求在本國市場上購買所需的原料,只有本國沒有時,才在國際市場上購買,我國即使這樣。
6、對外商投資企業行為的管理監督。這只要是為了防止外商投資企業非法牟利。
希望 這個對你有幫助。
㈣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新外商投資法》外商企業如何界定
1月9日,福建日報商務觀察專欄刊發《落實好<外商投資法> 為外商投資釋放政內策紅利》,介紹省容商務廳認真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有效促進招商引資。
根據「福建商務」的一篇《外商投資法來了!(附全文)》,可知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㈤ 外商投資法共多少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是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回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答規范外商投資管理,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外商投資法共分6章,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42條。
㈥ 《外商投資法》中規定的外商投資情形有哪幾種
1月9日,福建日報商務觀察專欄刊發《落實好<外商投資法> 為外商投資釋放政策紅利》,介紹省商務廳認真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有效促進招商引資。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商務廳認真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圍繞抓清規、建體系、重保護、優管理、廣宣傳等五個方面,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有效促進招商引資。在全球跨國投資總量下降的大背景下,2019年全省新設外商投資企業2391家;新增合同外資1109億元,同比增長6.2%;實際使用外資315.4億元,在全國位列第8,同比增長3.32%,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根據「福建商務」的一篇《外商投資法來了!(附全文)》,可知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國的自然人、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稱外國投資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投資活動,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二)外國投資者取得中國境內企業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其他類似權益;
(三)外國投資者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項目;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資。
本法所稱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㈦ 請你談談國家通過外商投資法有何重要意義
結合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將進一步走向完善,成為中國向制度型開放邁進的堅實一步,為新時期中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更科學的法治保障。為了進一步擴...
㈧ 外商投資法是什麼法律
包括的。。。具體法律你看有對外商投資企業規定的法規都會說明
㈨ 外商投資法的通過對中學生而言有何現實意義
外商投資法主要是保護和規范外商在中國投資的投資行為。它保護和規范的主體是外商,與中小學生應該沒有關系,當然也看不出有什麼現實意義。
㈩ 外商投資企業不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和其他方式進行融資
外商投資企業不可以通過公開發行的股票
公司的證券可以和其他的方式進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