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對版象的證券投資基金權。私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非公眾性多元主體的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投資風險大,私募基金意味著高風險,操作靈活,業績不穩定。
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1)鳴石寬墨六號私募投資基金擴展閱讀:
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
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貳』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需要滿足哪些資質
登記基金備案項目過程中應確保以下內容符合規定,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更高效的通過協會備案。
(一)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
1.基金業協會允許私募機構實際經營地與注冊地址不一致,但應充分說明分離的合理性;
2.辦公場所應具備獨立性,寫字樓外觀照和前台照片應上傳基金業協會。
(二)企業經營范圍與主營業務
1.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應當包含「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相關字樣;
2.申請前已實際展業的,應當說明展業的具體情況,並對此事項可能存在影響今後展業的風險進行特別說明;
3.若已存在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的,應確保私募基金財產與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財產之間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4.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三)公司實繳注冊資本
實繳比例應當不低於總注冊資本的25%,且實繳出資額建議應當大於申請機構6個月的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運營開支。
(四)企業出資人與實際控制人
1.出資人不應當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2.出資人、實際控制人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
3.出資人應當以貨幣財產出資;
4.出資人應當保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不受制於任何第三方;
5.申請機構應保證股權結構清晰,不應當存在股權代持情形;
6.出資人應具備與其認繳資本金額相匹配的出資能力,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7.不應存在股權結構層級過多、循環出資、交叉持股等情形;
8.應確保股權的穩定性,對於申請登記前一年內發生股權變更的,申請機構應詳細說明變更原因。
(五)高級管理人員
1.應當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任職機構繳存社保;
3.負責私募合規/風控的高管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4.申請機構負責投資的高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投資能力;
5.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員原則上不應兼職;若有兼職情形,應當提供兼職合理性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是否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等材料),同時兼職高管人員數量應不高於申請機構全部高管人員數量的1/2;
6.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職高管人員應當合理分配工作精力;
7.對於在一年內變更2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管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六)其他從業人員
1.申請機構員工總人數不應低於5人,申請機構的一般員工不得兼職;
2.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競業禁止原則,不應同時從事與私募業務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活動;
3.應當與申請機構簽署勞動合同,並由申請機構繳存社保。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叄』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什麼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是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追求的不是股權收益專,而是通過上屬市、管理層收購和並購等股權轉讓路徑出售股權而獲利。
私募股權基金特點介紹:
私募資金
私募股權基金的募集對象范圍相對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對象都是資金實力雄厚、資本構成質量較高的機構或個人,這使得其募集的資金在質量和數量上不一定亞於公募基金。可以是個人投資者,也可以是機構投資者。
股權投資
除單純的股權投資外,出現了變相的股權投資方式(如以可轉換債券或附認股權公司債等方式投資),和以股權投資為主、債權投資為輔的組合型投資方式。
風險大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首先源於其相對較長的投資周期。因此,私募股權基金想要獲利,必須付出一定的努力,不僅要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還要為企業帶來利益,這註定是個長期的過程。
參與管理
一般而言,私募股權基金中有一支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市場運作經驗,能夠幫助企業制定適應市場需求的發展戰略,對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進行改進。但是,私募股權投資者僅僅以參與企業管理,而不以控制企業為目的。
『肆』 通金六號私募基金是什麼性質的基金
通金六號性質屬於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區別:
一、什麼是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就是那些已經通過證監會審核,可以在銀行網點、證券公司網點、以及各種基金營銷機構進行銷售,可以大做廣告的,並且在各種交易行情中可以看到信息的那些基金。
所謂公募就是公開募集。這里有兩點可以幫助大家簡單認識: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二、什麼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基金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
所謂私募就是私下募集。相對而言私募也就容易理解了: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伍』 私募基金季度更新出新規,哪些投資者的風險揭示
首先,按照法規的時間軸,看一下風險揭示書的演變過程: ■ 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銷售私募基金的,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由投資者書面承諾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應當製作風險揭示書,由投資者簽字確認。 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問卷及風險揭示書的內容與格式指引,由基金業協會按照不同類別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 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並簽字確認。但由於協會沒有細化的標准,所以還沒有指引文件要求具體怎樣執行。 ■ 2016年7月15日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在投資者簽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說明有關法律法規,說明投資冷靜期、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資者的相關權利,重點揭示私募基金風險,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風險揭示書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風險,包括基金合同與中國基金業協會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風險、基金未託管所涉風險、基金委託募集所涉風險、外包事項所涉風險、聘請投資顧問所涉風險、未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風險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風險,包括資金損失風險、基金運營風險、流動性風險、募集失敗風險、投資標的的風險、稅收風險等;
(三)投資者對基金合同中投資者權益相關重要條款的逐項確認,包括當事人權利義務、費用及稅收、糾紛解決方式等。 《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詳見附件二。 這里的附件二《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是在2016年4月15日發布的,其中詳細地寫明了風險揭示書中必須的要素內容以及十三項需要投資者逐一簽字的條款。
■ 2018年1月12日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中第三點規定了涉及特殊風險的私募基金備案要求,其中要點摘錄如下: 2、私募基金涉及關聯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風險揭示書中向投資者披露關聯關系情況,並提交證明底層資產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實施的關聯交易風險控制制度、不損害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承諾函等相關文件。 3、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對投資人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根據《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格式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風險揭示書的「特殊風險揭示」部分,重點對私募基金的資金流動性、關聯交易、單一投資標的、產品架構、底層標的等所涉特殊風險進行披露。私募基金風險揭示書「投資者聲明」部分所列的13類簽字項,應當由全體投資人逐項簽字確認。
由此,風險揭示書就演變成了目前我們看到的最新版本。 那麼有些人就想問了,我不想知道風險揭示書以前是怎樣的,我只想知道現在到底要上傳什麼。 其實,按照最新協會熱線反饋的消息,私募管理人需要按照投資者購買基金產品的時間來判定是否需要上傳新版的風險揭示書。 按照上面我們提到的三個時間節點: 2014年8月21日之前購買產品的客戶,可以不簽署風險揭示書; 2014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15日購買產品的客戶要簽署風險揭示書,但具體的形式和內容未做要求; 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購買產品的客戶一定要簽署具有十三項逐項簽字確認內容的風險揭示書; 2018年1月12日之後購買產品的客戶一定要按照協會最新要求,簽署具有關聯交易、單一投資標的等特殊風險揭示的風險揭示書。 所以,管理人可以按照上面的規律對號入座,提交與本季度更新上傳的投資者清單相對應的風險揭示書即可。 熱點問題
接下來,我們就大家在風險揭示書的上傳實操中提到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 1、簽電子合同和電子版風險揭示書的在上傳時有什麼要求呢? 答:簽電子版風險揭示書,不局限於之前的基金是否簽署過電子合同,只要最終的內容是符合要求即可。 2、季度更新會像產品備案一樣要求退回補正嗎? 答:如果投資者過多,或者在季度更新時間內,因客觀原因無法重現簽署風險揭示書,那麼可以先寫個說明文件,說明情況,但是會有被退回的風險。 3、已經備案成功的產品也要補傳所有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嗎?產品備案的時候提交過所有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啊,現在還要重新提交嗎? 答:不需要上傳自產品備案以來全部的風險揭示書,而是上傳本季度更新全部的投資者的風險揭示書,如果與備案時無變化,再上傳一次即可。
『陸』 平安財富澤沃2-0001號私募投資基金可靠嗎
基金不好做啊,前一段時間我也朋友被坑,北京做基金的 陳本東 坑了手下的提成,才幾百塊,都私吞,金融行業內的蛀蟲!80後小夥子,不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