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學生創業,在長沙有什麼政策支持具體是什麼
長沙市公布《關於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意見》(下稱《意見》),將每年安排3000萬元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並出台了一系列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這對於有創業想法的大學生們,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大學生自主創業,不但能減免經營場所租金、享受3年的免費公寓,還能申請20萬元以內的無償資助。
A
鼓勵對象
在讀期間和畢業兩年內大學生創業皆可獲扶持
一、並不僅僅是指應屆生
鼓勵大學生創業,並不僅僅是指應屆生。《意見》涉及的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主要是指具有高等專科院校學歷以上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或畢業兩年以內在長沙初始創辦各類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擔任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法人代表。
對零就業、下崗失業、低保戶和殘疾人家庭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給予重點鼓勵和扶持。
二、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也可獲支持
另外,大學生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規模種植面積超過50畝、規模養殖年總產值超過20萬元,或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經濟實體的,也將納入《意見》鼓勵和扶持范圍。
三、當上「老闆」就能在長沙「落戶」
凡大學生在長沙自主創業的,憑「三證一簿」(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簿)和工商登記證明,即可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B
創業資金
每個項目可申請20萬元以內無償資助
一、設立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
《意見》加大了對大學生創業的資助力度,市本級每年將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區(縣市)每年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設立市、區(縣市)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各種扶持、獎勵和貸款貼息。
二、每個項目一般在20萬元以內
大學生創業項目可以申請無償資助,由相關部門審批,每個項目一般在20萬元以內,且不超過企業自有資金的投入額度(相關細則正在制定)。首期撥付審批總額的60%,其餘部分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審計後即予撥付。對申請財政貸款貼息的,經審核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年貼息總額度最多可達到10萬元。
三、 從事微利項目享兩年財政全額貼息
同時,各區(縣市)要成立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市財政根據各區(縣市)政府擔保資金規模2∶1予以補助。鼓勵社會貸款擔保機構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市、區(縣市)兩級財政通過適當補貼的方式幫助其降低經營風險。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中心申請最高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大學生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並具備一定自有資金和相應反擔保條件的,可按其吸納人員人均5萬元以內的額度給予擔保貸款,最高為5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的,享受兩年財政全額貼息。
四、辦企業最高可貸200萬
對大學生自主創辦的新興項目,根據企業規模可給予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由同級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五、幫助創業主體降低融資風險
鼓勵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台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專項資金支持,爭取社會風險投資和銀信機構融資,市創業扶持獎勵資金在所爭取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以內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可達10萬元),幫助創業主體降低融資風險。
六、獲上級立項未獲資金的,有5萬-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資助
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科技項目獲得上級資助資金的,由市、區(縣市)科技部門分別給予上級資助金額30%、20%配套,配套資金不低於5萬元;對獲得上級部門立項的項目或創新成果但未獲得資金支持的,給予5萬-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資助。
七、三年內,市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
大學生自主創業三年內,同級財政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減免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市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經評定為成長性好的項目,可繼續享受兩年政策優惠。
八、成功典型給予5萬-8萬元獎勵
此外,長沙市每年還將評選30個市級大學生自主創業成功典型,每個給予5萬-8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必須用於企業追加投資擴大再生產。
C
創業場所
減免經營用房租金、享受3年免費公寓
創業場所,是許多大學生擔憂的問題。好一點的寫字樓租金貴得離譜,讓廣大學子望而卻步。
一、 將設立「大學生創業基地」
長沙市將設立「大學生創業基地」,凡新增大學生創辦企業20家以上的產業園區(基地、大學、大廈),吸納大學生創辦企業10家以上的企業,可認定為大學生創業基地,每年給予30萬-50萬元資金補貼。大學生創業基地將加大標准產業用房和創業公寓的建設力度,國土部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房產部門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基本滿足大學生自主創業的需求。
二、入駐基地可減免租金
入駐大學生創業基地的大學生自主創辦企業,由創業基地提供經營用房,第一年按每月900元、第二年按每月700元、第三年按每月500元減免經營用房租金。
三、可提供免費創業公寓或宿舍
在長沙沒有家庭住所的創業大學生,可由創業基地提供三年免費創業公寓或宿舍。創業基地不能提供免費住處的,可參照廉租房政策,由房產部門給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補貼。
四、基地以外租賃經營場所有補貼
在大學生創業基地以外租賃經營場所自主創辦企業的,三年內由房產部門給予經營場所租賃補貼,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第三年按每月400元給予補貼。在長沒有家庭住所的,還可參照廉租房政策,給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補貼。
D
創業服務
免收工商登記、證照類收費
一、設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
在放寬創業准入條件的基礎上,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證照類收費,並設立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凡大學生注冊登記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且無重大要件缺失的,實行即到即辦;免費為大學生自主創業辦理稅務登記證,並提供免費稅務知識培訓。
二、開展免費創業培訓
創業培訓輔導則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對大學生開展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培訓等免費創業培訓,確保每個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參加一次以上創業培訓。大學生到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合格的,由勞動保障部門按規定提供創業培訓補貼。完成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培訓每人補貼100元,完成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每人補貼500元。實現自主創業的,憑相關證照再給予每人800元補貼。
三、多種方式培養學生創業意識
鼓勵和引導高等院校實施創業教育培訓,將大學生創業技能培訓逐步納入課程設置和講授范圍,採取多種方式培養學生創業意識,提高學生創業綜合素質。積極引入國內外著名創業培訓機構,由大學生創業基地提供經營場所,並按照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給予租金減免。
由各級創業辦牽頭,聘請創業培訓老師、成功企業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專家組建創業導師團,採取單個輔導、會診輔導、授課輔導、陪伴輔導、咨詢輔導等方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對創業導師團成員,根據個人工作業績適當給予工作獎勵和生活補助。
四、創業嚴重受挫可享失業保險待遇
由勞動保障部門和民政部門牽頭,實施「創業挫折關懷行動」,創業遇到嚴重挫折的大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切實解決其面臨的現實生活困難。此外,對創業政策實施一次性告知,並配套發放的《大學生在長創業服務指南》正在加緊編制中。
多方位拓寬就業渠道
本報長沙訊 昨日,長沙市勞動保障局就今年長沙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了通報,分析了今年大學生就業的總體形勢,並介紹了長沙市政府和各級勞動部門為力促就業出台的各項制度和政策。
供給總量持續增加,崗位數量有所減少,供需結構矛盾依然存在,是當前長沙市大學生就業工作面臨的現實。據了解,近年來長沙市大中專畢業生數量持續增加,今年將達到歷史最高峰,而歷年累積的往屆畢業生也增大了待就業大學生基數。與此同時,長沙市全年社會就業總需求約8.5萬,同比減少3萬。「無業可就」和「有業不就」的現象同時存在,畢業生就業觀念、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就業市場需要,就業地域結構極不平衡。
面對經濟形勢、就業總量和結構調整等諸多因素對大學生就業工作的挑戰,長沙市勞動保障部門多管齊下,以服務、保障為突破口,著力破解大學生就業難題。
通過「政策校園行」、「大中專畢業生服務月」、「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活動實現公共就業服務網路與高校就業網路的對接,把崗位信息直接送到大學畢業生身邊。
同時,多方位拓寬和暢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通過提供不同額度的擔保貸款和給予財政補貼等手段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對於已經實現就業的畢業生,長沙市勞動保障部門及其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也將為其化解後顧之憂,提供檔案託管、人事代理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服務。
B. 長沙雨花區勞動局投訴電話是多少
1、現在無勞動局。根據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名稱已經做過兩次變更,上一次變更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合並人事局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建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改革後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機構名稱: 長沙市雨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人: 李杏仁
地址: 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路朝暉路口499號
郵編: 410016
電話號碼: 85880508
傳真號碼: 85881489

(2)長沙市引導基金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對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全區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完善基金內控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貫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准和離(職)退休費。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人才開發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負責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協助開展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公務員考錄、考核、培訓、獎懲、辭職、辭退;組織實施有關人員調配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障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C. 高材生開5家空殼公司是怎麼回事
2007年,財政部、科技部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一新政策旨在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根據該政策,創業投資機構在投資後可以向引導基金申請風險補助,中小企業可以申請投資保障,對於符合條件的,引導基金將給予資助。
然而,國家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大禮包」卻被一些碩鼠覬覦。在湖南長沙,有4人成立了5家皮包公司,數年內瘋狂騙取1300多萬元國家科技專項資金。

「內鬼」現形致東窗事發
在3年多的時間里,鄭志祥等4人頻頻騙取國家科技資金1300多萬元,屢次過關背後離不開湖南省科技廳有關人員的支持。這些騙局的暴露,也是由「內鬼」被查開始。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獨家獲悉,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在調查長沙市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有關工作人員涉嫌瀆職案過程中,發現了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兼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火炬中心」)副總工程師、項目監理部部長何愛東(正科級)的犯罪事實。
湖南省科技廳官網顯示,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成立於1991年,是湖南省科技廳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09年3月加掛了「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牌子,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該中心負責承擔高新技術領域相關計劃和項目的評審、考核及監理等服務工作,以及省和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綜合管理(即項目的申報、評審、監理、驗收等工作)。
湖南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一位專家指出,2012年,鄭志祥等人提交的投資引導資金投資保障項目只能用「糟糕」來形容,被評審的人准備不充足,沒有準備匯報需要的PPT,匯報的人也講不清楚,最後專家組認為匯報人沒有將項目情況匯報清楚,沒有讓這些評審項目通過。
心急如焚的鄭志祥等人隨即找到何愛東提出是否可以再組織一次專家評審,盡量讓他們的項目通過驗收。何將此向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聶某匯報,聶同意組織第二次驗收,但要求由鄭出所有費用,並要何愛東不要在廳里組織。
第二天(2012年10月25日)9點,聶到茉莉花酒店和專家講話請專家支持投資公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後離開。當天下午,何愛東向聶匯報,說鄭某的3家企業在再次組織專家評審過程中順利通過,並掏出一個信封說是鄭某的感謝,裡面裝有5000元的現金。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何愛東等人隱瞞了3家公司項目此前未獲得評審通過的事實,其設法使上述3家空殼公司申報的投資保障項目通過驗收的作法,直接導致國家資助資金數百萬元被鄭某等人騙取。
2016年8月2日,何愛東犯濫用職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被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在調查何愛東的犯罪事實中,司法機關發現了鄭志祥涉嫌成立空殼公司騙取國家科技扶持資金的線索。
2014年6月8日,鄭志祥交代了騙取國家資金290萬元的犯罪事實。
2014年6月9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對鄭志祥、曹睿玲涉嫌詐騙案立案調查。同日,偵查人員帶著曹睿玲到金科公司進行搜查,發現劉安逸在該公司上班,便將其帶走調查,劉交代了與鄭志祥、萬俊松、駱超合謀詐騙國家科技資金的事實。6月17日,嶽麓區人民檢察院對萬俊松、駱超涉嫌詐騙案補充立案偵查,並於次日由公安機關對兩人進行網上追逃。9月15日,萬俊松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鄭志祥等4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偽造各類資料,單獨或者共同騙取國家科技資金,其行為均以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鄭志祥詐騙金額1272萬元,其中972萬元屬於犯罪既遂,300萬元屬於未遂。萬俊松詐騙金額1012萬元,其中912萬元屬於犯罪既遂,100萬元屬於未遂,劉安逸詐騙1322萬元,1022萬元屬於犯罪既遂,300萬元屬於未遂;駱超詐騙金額657萬元,其中557萬元屬於犯罪既遂,100萬元屬於未遂。
法院一審判處鄭志祥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100萬元;判處萬俊松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80萬元;判處劉安逸有期徒刑8年,罰金50萬元;判處駱超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
D. 長沙哪裡有比較好的VC或者PE投資機構。基金公司呢
PE是Private Equity,私募股權,就是集中一些人(不多於200人)的錢去買未上市公司的所有權,以對非上市企業注入資金和管理經驗,最終通過上市、並購、股權置換等方式退出的一種投資組織。
VC是venture capital,風險投資。就是私募股權基金投向公司的資金。
這種機構投資就相是拿錢資助別人開公司,然後等公司成長起來了再把股權賣掉,理論很簡單,實際操作很難
E. 湖南省湘醫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湖南省湘醫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醫投基金),2016年11月成立於湖南長沙,作為專湘醫投屬旗下專業的項目投融資通道平台,主要承擔湖南健康產業集團及湖南健康產業園項目相關的健康產業投融資通道功能。業務范圍涵蓋PPP項目基礎建設基金、醫療健康產業股權投資基金、並購基金、產學研引導基金等領域,重點專注於醫療服務、生物醫葯、醫療器械、醫學創新、現代中醫葯、服務配套等大健康產業高端醫療服務板塊,並獲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核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質。
法定代表人:楊四明
成立時間:2016-11-14
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104000242233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觀沙嶺街道濱江路53號楷林國際大廈二樓
F. 湖南同超控股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湖南同超控股有限公司(原長沙市蔬菜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2002年在依據政策要求,有計劃地實施「兩個置換」之後,通過資產結構進一步調整和重組,以建立風險共擔的利益聯結機制為目標,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改國有獨資公司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注冊資本2269.69萬元。
2004年起,公司通過投資、參股、控股,向商貿批發、股權投資業、房地產業、貨運物流業、租賃和服務業、生態休閑農業等領域有序推進,現擁有3個控股子公司:長沙大明生態休閑山莊有限公司、長沙同超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同超農產品配送經營股份有限公司;2個參股公司:長沙馬王堆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同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個全資子公司:湖南同超物業經營有限公司。
公司堅持資產經營與資本運營相結合,規模化、多元化發展戰略,秉承「績效為基、誠信為本、穩健創新、和諧發展」的經營理念,以前瞻性的戰略眼光和實干精神穩健拓展投資領域。2004年,引進優勢企業,對馬王堆農產品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基本退出了蔬菜食品行業的直接經營,對馬王堆農產品轉為參股。馬王堆農產品公司是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湖南省、長沙市重點「菜籃子」工程,承擔了長沙市85%以上的蔬菜和90%以上的海鮮水產供應任務,保障了全省60%的蔬菜和80%的海鮮水產供給;結合市場動態,2004年以來適時開辟了新的經營項目,組建了長沙同超物流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了大明生態休閑山莊;按照「有序涉足資本市場」的發展要求,於2008年首度進駐資本運營領域,成立湖南同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先後發起設立了湖南中科嶽麓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及湖南財富同超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股權投資基金,參與投資的十餘個擬上市項目中已有滬電股份、瑞普生物、天晟新材、東方精工等企業成功登陸深圳中小板及創業板;敏銳洞察村鎮銀行的發展機遇,於2010年12月投資參股湘西長行村鎮銀行。 搶抓建設現代服務業發展和長沙大型農批市場外遷等帶來的良好機遇,2013年6月份投資成立湖南同超農產品配送經營有限公司,發展勢頭強勁。
在有序涉足新領域,壯大集團規模的同時,按照集團公司《中長期(5-10年)發展規劃綱要》,啟動了一批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推動傳統產業升級。2010年12月與中江置業合作啟動百納廣場開發建設,該項目地處地鐵2號線與5號線雙鐵口,區位條件優越,銷售業績良好。 2010年12月,通過增資擴股、多方力爭,推動參股企業馬王堆農產品市場外遷項目——長沙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該項目計劃投資15億,佔地1009畝,被列入長沙市「兩幫兩促」活動「三十」重大項目中「十大」產業項目。長沙農產品物流中心將成為中南一流、全國領先的標准化、信息化、現代化農產品現代物流樞紐中心。
在搶抓市場機遇,實現企業發展壯大的同時,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開展捐資助學、扶貧幫困等公益行動。公司榮獲 「全國和諧商業企業」「長沙市模範單位」「企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長沙市文明單位」,多次榮獲「長沙市先進基層工會」、市國資委「先進基層黨組織」,市級內部審計工作「先進集體」以及長沙市「星城杯」勞動競賽「先進集體」、長沙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下屬同超物流評為「長沙市首屆誠信建設示範單位」「湖南省企業信用評價AAA級企業」;大明休閑山莊榮獲「全國工人先鋒號」「長沙市民喜愛的十佳旅遊單位」、「省五星級農庄」等榮譽稱號,中標「長沙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會議接待定點」單位。
法定代表人:張衛民
成立日期:1998-09-25
注冊資本:2269.69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湖南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100183875255D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金融業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Changsha Vegetable Foodstuff Group Co., Ltd.
人員規模: 50-99人
企業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萬家麗中路一段43號銀力家園3-716號
經營范圍:企業總部管理;房屋租賃;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G. 長沙市教育局的直屬機構
負責人:徐玉湘
主要職能:中共長沙市教育局委員會黨校系長沙市教育局黨委負責幹部和黨建培訓的培訓機構,為正科級全民事業單位,擔負著市教育系統基層黨、政領導幹部、中層幹部、後備幹部、紀檢、組織、宣傳、統戰幹部、黨員、建黨積極分子以及工、青、婦、老乾、學生思想工作骨乾等人員的理論、崗位培訓等工作。學校成立於1990年10月。建校以來,堅持以「以先進的思想教育人,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高尚的文化塑造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為宗旨,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已先後組織了70多期各類幹部培訓班,培訓學員達4000多人次,為長沙市教育局幹部、黨員的培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學校多次被評為長沙市先進基層黨校。特別是近兩年,學校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加強幹部執政能力的建設」兩大主題教育中發揮了黨校在黨員、幹部教育中的主陣地作用。並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學校設在順心橋48號(長沙廣播電視大學內),良好的教學設施為黨校的辦學、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負責人:成群芳
主要職能:長沙市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是由長沙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專業從事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的機構,「中心」直屬於長沙市教育局。工作目標是為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周到、便捷、優質、高效的服務,推動和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
「中心」以「服務畢業生,服務用人單位,服務學校」為宗旨,始終堅持與時俱進,積極開拓,銳意進取,突出服務功能,注重社會效益,開創了一項又一項全新的畢業生就業服務項目:
通過收集發布畢業生資源信息和社會需求信息,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擇業選才,提供真實有效信息。
通過舉辦畢業生供需見面就業市場活動,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牽線搭橋。
通過開展畢業生求職登記工作,提供就業指導、咨詢、推薦服務。
宣傳企業形象,為用人單位求賢納才,組織招聘活動,推薦優秀畢業生。
通過實施畢業生人才儲備活動,為未就業畢業生保管檔案和戶口,保留就業派遣資格,留在長沙擇業提供可靠渠道。
為畢業生進長就業辦理報到接收手續,進行檔案管理和傳遞,辦理長沙市常住戶口。
這些服務項目為畢業生在長沙擇業和就業提供了機會,創造了條件,成為溝通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橋梁。 負責人:邱正學
主要職能:長沙教育技術裝備網是湖南省教育廳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省中小學實驗室、圖書館(室)、計算機教室、校園網的建設、配備、管理、使用,中小學學具的征訂發行、培訓、科研,教學儀器生產企業的管理及教學儀器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組織對中小學實驗室、圖書館(室)、計算機教室及校園網的評估、驗收,對中小學實驗教師、實驗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長沙教育技術裝備網下設六個科室,分別為:辦公室、裝備科、管理科、技術科、培訓科和學具辦公室。 負責人:馬金旭
主要職能:長沙市校辦產業管理處系長沙市教育局二級機構,是主管全市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行使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的行政職能。 黨委書記、局長:盧鴻鳴
工作職責: 全面主持黨委工作、行政工作。主管政策法規處、教育考試院、教育陽光服務中心工作。
盧鴻鳴,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湖南漣源人,中共黨員,函授本科學歷,中學高級教師,湖南省特級教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1981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漣源九中團委書記、政教處主任、工會主席、教務處主任,長沙市周南中學教務處副主任、教務處主任、副校長,長沙市實驗中學(原長沙市田家炳實驗中學)黨委副書記、校長,長沙市長郡中學黨委副書記、校長,2014年10月任長沙市教育局黨委書記,2014年11月任長沙市教育局局長。 孫傳貴,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湖南新邵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公共管理碩士學位,中學高級教師,湖南省特級教師。1992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長沙市雅禮中學教務處副主任、校長助理、副校長,長沙市南雅中學(原長沙雅禮寄宿制中學)校長,2014年6月任長沙市雅禮中學黨委書記兼長沙市南雅中學校長,2015年4月任長沙市教育局黨委委員,2015年5月任長沙市教育局副局長。 協助分管發展規劃處、學校安全處、組織處、團委、教育後勤產業管理處、教育建築設計研究所、局黨委黨校工作。
鄧芸,女,1966年2月出生,漢族,湖南瀏陽人,中共黨員,函授本科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原長沙市麻田磷礦團委副書記,長沙市東區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芙蓉區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芙蓉區文明辦主任、宣傳部副部長,2002年1月任芙蓉區教育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2004年8月任芙蓉區五里牌街道黨工委書記,2007年8月芙蓉區五里牌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2009年8月任長沙市教育局副局長。協助分管辦公室、教師工作處、財務處、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教育基金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督導室工作暫由鄧芸協助分管)
繆雅琴,女,漢族,1963年1月出生,湖南長沙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文學學士學位。1984年7月參加工作,歷任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長,長沙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副處長、處長,2011年12月任長沙市教育局副局長。協助分管基礎教育處、學生工作處、語言文字工作處、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技術裝備處、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少年宮工作。 胡慎信,男,漢族,1963年5月出生,湖南隆回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9月入伍,歷任助教、助理研究員、參謀、博士生隊隊長、學員大隊副大隊長。2009年1月轉業,任長沙市教育局黨委委員,2009年4月任長沙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2014年4月兼任長沙市民辦教育黨委書記。

H. 關於長沙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星辰在線5月6日訊 (瀟湘晨報記者胡穎異 胡力豐 李柯夫 實習生陳莎) 經濟危機、大學畢業生、工作,當這三個詞在2009年的春天碰撞在一起,似乎是一曲復雜的樂章。
面對大學生就業難的現狀,昨日,長沙市公布《關於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意見》(下稱《意見》),將每年安排3000萬元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並出台了一系列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這對於有創業想法的大學生們,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大學生自主創業,不但能減免經營場所租金、享受3年的免費公寓,還能申請20萬元以內的無償資助。
A
鼓勵對象
在讀期間和畢業兩年內大學生創業皆可獲扶持
一、並不僅僅是指應屆生
鼓勵大學生創業,並不僅僅是指應屆生。《意見》涉及的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主要是指具有高等專科院校學歷以上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或畢業兩年以內在長沙初始創辦各類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擔任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法人代表。
對零就業、下崗失業、低保戶和殘疾人家庭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給予重點鼓勵和扶持。
二、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也可獲支持
另外,大學生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規模種植面積超過50畝、規模養殖年總產值超過20萬元,或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經濟實體的,也將納入《意見》鼓勵和扶持范圍。
三、當上「老闆」就能在長沙「落戶」
凡大學生在長沙自主創業的,憑「三證一簿」(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簿)和工商登記證明,即可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B
創業資金
每個項目可申請20萬元以內無償資助
一、設立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
《意見》加大了對大學生創業的資助力度,市本級每年將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區(縣市)每年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設立市、區(縣市)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各種扶持、獎勵和貸款貼息。
二、每個項目一般在20萬元以內
大學生創業項目可以申請無償資助,由相關部門審批,每個項目一般在20萬元以內,且不超過企業自有資金的投入額度(相關細則正在制定)。首期撥付審批總額的60%,其餘部分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審計後即予撥付。對申請財政貸款貼息的,經審核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年貼息總額度最多可達到10萬元。
三、 從事微利項目享兩年財政全額貼息
同時,各區(縣市)要成立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市財政根據各區(縣市)政府擔保資金規模2∶1予以補助。鼓勵社會貸款擔保機構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市、區(縣市)兩級財政通過適當補貼的方式幫助其降低經營風險。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中心申請最高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大學生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並具備一定自有資金和相應反擔保條件的,可按其吸納人員人均5萬元以內的額度給予擔保貸款,最高為5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的,享受兩年財政全額貼息。
四、辦企業最高可貸200萬
對大學生自主創辦的新興項目,根據企業規模可給予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由同級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五、幫助創業主體降低融資風險
鼓勵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台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專項資金支持,爭取社會風險投資和銀信機構融資,市創業扶持獎勵資金在所爭取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以內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可達10萬元),幫助創業主體降低融資風險。
六、獲上級立項未獲資金的,有5萬-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資助
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科技項目獲得上級資助資金的,由市、區(縣市)科技部門分別給予上級資助金額30%、20%配套,配套資金不低於5萬元;對獲得上級部門立項的項目或創新成果但未獲得資金支持的,給予5萬-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資助。
七、三年內,市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
大學生自主創業三年內,同級財政採取先征後返的方式減免其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市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經評定為成長性好的項目,可繼續享受兩年政策優惠。
八、成功典型給予5萬-8萬元獎勵
此外,長沙市每年還將評選30個市級大學生自主創業成功典型,每個給予5萬-8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必須用於企業追加投資擴大再生產。
C
創業場所
減免經營用房租金、享受3年免費公寓
創業場所,是許多大學生擔憂的問題。好一點的寫字樓租金貴得離譜,讓廣大學子望而卻步。
一、 將設立「大學生創業基地」
長沙市將設立「大學生創業基地」,凡新增大學生創辦企業20家以上的產業園區(基地、大學、大廈),吸納大學生創辦企業10家以上的企業,可認定為大學生創業基地,每年給予30萬-50萬元資金補貼。大學生創業基地將加大標准產業用房和創業公寓的建設力度,國土部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房產部門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基本滿足大學生自主創業的需求。
二、入駐基地可減免租金
入駐大學生創業基地的大學生自主創辦企業,由創業基地提供經營用房,第一年按每月900元、第二年按每月700元、第三年按每月500元減免經營用房租金。
三、可提供免費創業公寓或宿舍
在長沙沒有家庭住所的創業大學生,可由創業基地提供三年免費創業公寓或宿舍。創業基地不能提供免費住處的,可參照廉租房政策,由房產部門給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補貼。
四、基地以外租賃經營場所有補貼
在大學生創業基地以外租賃經營場所自主創辦企業的,三年內由房產部門給予經營場所租賃補貼,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第三年按每月400元給予補貼。在長沒有家庭住所的,還可參照廉租房政策,給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補貼。
D
創業服務
免收工商登記、證照類收費
一、設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
在放寬創業准入條件的基礎上,對大學生自主創業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工商部門免收登記類、證照類收費,並設立大學生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凡大學生注冊登記非禁止、非限制類發展項目且無重大要件缺失的,實行即到即辦;免費為大學生自主創業辦理稅務登記證,並提供免費稅務知識培訓。
二、開展免費創業培訓
創業培訓輔導則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對大學生開展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培訓等免費創業培訓,確保每個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參加一次以上創業培訓。大學生到定點創業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合格的,由勞動保障部門按規定提供創業培訓補貼。完成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培訓每人補貼100元,完成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每人補貼500元。實現自主創業的,憑相關證照再給予每人800元補貼。
三、多種方式培養學生創業意識
鼓勵和引導高等院校實施創業教育培訓,將大學生創業技能培訓逐步納入課程設置和講授范圍,採取多種方式培養學生創業意識,提高學生創業綜合素質。積極引入國內外著名創業培訓機構,由大學生創業基地提供經營場所,並按照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政策給予租金減免。
由各級創業辦牽頭,聘請創業培訓老師、成功企業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專家組建創業導師團,採取單個輔導、會診輔導、授課輔導、陪伴輔導、咨詢輔導等方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對創業導師團成員,根據個人工作業績適當給予工作獎勵和生活補助。
四、創業嚴重受挫可享失業保險待遇
由勞動保障部門和民政部門牽頭,實施「創業挫折關懷行動」,創業遇到嚴重挫折的大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切實解決其面臨的現實生活困難。此外,對創業政策實施一次性告知,並配套發放的《大學生在長創業服務指南》正在加緊編制中。
多方位拓寬就業渠道
本報長沙訊 昨日,長沙市勞動保障局就今年長沙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了通報,分析了今年大學生就業的總體形勢,並介紹了長沙市政府和各級勞動部門為力促就業出台的各項制度和政策。
供給總量持續增加,崗位數量有所減少,供需結構矛盾依然存在,是當前長沙市大學生就業工作面臨的現實。據了解,近年來長沙市大中專畢業生數量持續增加,今年將達到歷史最高峰,而歷年累積的往屆畢業生也增大了待就業大學生基數。與此同時,長沙市全年社會就業總需求約8.5萬,同比減少3萬。「無業可就」和「有業不就」的現象同時存在,畢業生就業觀念、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就業市場需要,就業地域結構極不平衡。
面對經濟形勢、就業總量和結構調整等諸多因素對大學生就業工作的挑戰,長沙市勞動保障部門多管齊下,以服務、保障為突破口,著力破解大學生就業難題。
通過「政策校園行」、「大中專畢業生服務月」、「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專項活動實現公共就業服務網路與高校就業網路的對接,把崗位信息直接送到大學畢業生身邊。
同時,多方位拓寬和暢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通過提供不同額度的擔保貸款和給予財政補貼等手段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對於已經實現就業的畢業生,長沙市勞動保障部門及其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也將為其化解後顧之憂,提供檔案託管、人事代理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和接續服務。
I. 長沙市政府各部門職能
市政府辦公廳
(一)負責起草、審核市政府公文,起草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類文字材料,處理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收到的各類文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紀要起草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建議的承辦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安排,組織協調市政府大型活動。
(六)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及駐深單位、駐軍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責任。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銜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人居環境發展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並協調推進。
(二)承擔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預測預警、信息引導的責任;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
(三)統籌產業發展政策與產業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產業發展導向目錄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對相關專項規劃、產業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意見;統籌創新型城市建設和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培育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負責推進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國家綜合性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相關工作。
(四)擬訂區域經濟合作和全市區域均衡戰略、規劃和綜合政策;協調推進與內地省、市和港澳台等區域合作。
(五)組織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按許可權負責各類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管理;研究提出政府建設資金(包括市本級預算內資金、土地開發基金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的年度總規模和項目投資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稽察和後評價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工作。
(六)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負責人口政策。
(七)擬訂能源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建立能源監測預警機制,承擔保障能源安全的責任;統籌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八)負責定價政策,監測和分析價格水平,制定我市價格調控目標和對策措施。
(九)組織編制並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組織制定重要物資儲備的計劃和政策。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行業的專項規劃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工作。
(三)按規定負責科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領域內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
(四)促進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和管理。
(五)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保稅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負責工業、商貿行業管理;負責行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七)負責協調電力經濟運行,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負責工業、商業及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八)承擔組織實施重要物資的儲備和市場供應的責任;負責糧食行政管理。
(九)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和商貿流通業發展。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會展業管理。
(十)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進出口管理。
(十一)負責國內經濟協作、對口扶持、同富裕工程和扶持老區建設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指導招商引資工作;管理駐海外經貿代表機構。
(十三)按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四)指導和管理進出口工作;管理加工貿易業務;按規定辦理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事宜,指導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十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企業設立、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六)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准;按規定協調管理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通信管線、機樓(站點)、公共通信網路和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指導協調無線電通信業務工作。
(十七)負責信息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協調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
(十八)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九)承辦市政府與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財政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會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財政、會計管理、政府采購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市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市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將市國資部門編制的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納入政府預算體系,監督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准、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參與制定有關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的建議。
(四)監督和指導各項稅收收入的組織情況,審核上報市地稅局擬訂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五)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財政票據和政府罰沒物資管理;按規定管理彩票市場、國債發行和兌付工作。
(六)負責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監督並統籌調度市級財政資金;負責國庫現金管理。負責編制市級政府采購計劃,監管政府采購活動。
(七)承擔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的責任。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性資金支出的范圍、標准、程序;監督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管理和監督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政府投資項目產權登記。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
(九)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債務、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市的貸(贈)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十)負責管理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師行業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監管。負責監管企業財務制度的執行。
(十一)承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土地、房地產、測繪、礦產及地名管理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有關政策、標准、技術規范以及行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城市發展策略研究;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各層次城市規劃、城市更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綜合交通布局規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規劃;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人居環境發展規劃;負責對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各類專項規劃進行土地和空間利用的綜合平衡;負責審批詳細藍圖和城市設計;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三)承擔落實城市規劃的責任。負責建設用地的使用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用地方案圖;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核實。
(四)承擔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土地利用、土地儲備、征地拆遷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土地儲備、土地整備的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報國土基金使用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建立基準地價等公示地價制度,組織收取地價款;負責處理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征(收)地的土地權屬糾紛;負責政府儲備用地管理和臨時用地管理。
(五)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依法管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調解處理重大采礦糾紛。
(六)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和出讓工作;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核發行政劃撥用地決定書;監督管理土地交易市場和土地交易行為。
(七)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負責全市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項目管理及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用地預審工作。
(八)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規劃,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土地、房產確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籍管理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依法參與調解房地產權籍糾紛。
(十)承擔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地質遺跡保護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年度防治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監測和保護工作;承擔地質遺跡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起草城市更新工作有關政策並組織協調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測繪和地圖編制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編制地名規劃;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銷工作,建立地名檔案。
(十四)負責歷史風貌保護區、優秀歷史建築和歷史文物古跡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規劃、國土資源、房地產、測繪、地礦等基礎資料的信息化和檔案管理工作。
(十六)對開發利用土地和執行規劃行為、房地產開發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查處違法建築、違法用地和違法探礦、采礦行為。
(十七)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居環境建設與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負責建立健全人居環境建設與保護的基本制度;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人居環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實現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的銜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統一。
(二)承擔人居環境建設與保護的統籌協調責任。組織擬訂並實施城市建設管理各行業各領域有關人居環境保護的標准和技術規范;組織研究全市人居環境建設與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優化城市人居環境的目標和對策建議。
(三)協調和指導宜居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生態市建設,牽頭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承擔環境保護實績考核工作。
(四)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責任。負責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加強和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組織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組織審查政策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組織擬訂住宅產業化政策,參與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負責審核上報住房和建設、水務、氣象等方面的專業規劃及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實施污染減排考核。
(七)承擔廢氣排放監管責任,確保空氣質量逐年提高。
(八)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和監督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濕地環境、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九)承擔監督管理環境污染防治的責任。制定水體、大氣、土壤、雜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十)承擔水環境綜合治理責任,確保水環境質量逐年提高。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負責跨界河流水質達標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環境安全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牽頭協調或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指導和協調相關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按規定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二)統籌人居環境監測、預警預測與信息發布;制定人居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人居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建立並實施人居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人居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信息。
(十三)組織開展人居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四)組織、指導和協調人居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有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公共交通、軌道交通、道路交通;道路、港口、水運、空港、物流及地方事權內的航空、鐵路)管理,協調郵政行業。
(二)負責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行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制定與交通運輸行業相關的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技術規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暢通的責任。參與編制綜合交通布局規劃;在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的指導下,擬訂交通專項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建立並實施交通影響評估制度;組織開展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戰略、政策、規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發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評估城市交通狀況,制定和組織實施城市交通組織、管理和改善方案,並負責監督檢查。
(四)承擔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管理責任。組織擬訂近期交通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實施道路、港口、航道、客貨交通場站(樞紐)、交通設施等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交通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監管和造價管理。
(五)負責道路、橋梁、隧道、公用場站、樞紐、航道、人行天橋以及交通標牌、標識、標線、護欄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和養護監管,承擔安全監管責任。
(六)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規劃及年度計劃;擬訂交通公用項目年度建設計劃、維護計劃、交通改善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統籌交通運輸行業專項資金安排使用管理;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價格制定。
(七)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監管責任。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承擔許可權內的港口航運、空港及航空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
(八)承擔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責任。組織、協調深圳地區綜合運輸、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旅客運輸和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特種物資以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指揮、應急處置,國防交通戰備的組織、協調管理,參與國防交通保障設施規劃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市智能交通工作;指導、監督行業技術標准和規范的實施;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港口的岸線、陸域、水域行政管理;管理港口引航工作。
(十一)負責征繳、代征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涉及交通運輸、港口和航運的有關規費和其他收費。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衛生、人口計生、食品和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醫療衛生、計生、食品、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擬訂衛生、計劃生育行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基本葯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三)組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有效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法規和標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
(五)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等服務網路;組織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監督管理;依法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無償獻血。
(六)組織實施對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監測與預防控制。
(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救護責任。制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並發布相關信息。
(八)完善中醫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體系,推進中醫事業健康發展;監督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
(九)承擔醫療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擬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建立醫療機構、計生服務機構的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監督實施衛生和計生服務准入標准和管理規范;負責醫療衛生、計生服務技術質量控制與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風險防範,指導醫療事故爭議處理。
(十)負責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行政執法;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協同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綜合治理。
(十一)組織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宣傳教育;組織繼續醫學教育,,開展對外合作交流。
(十二)指導幹部保健工作;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府;草擬本市教育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市教育經費;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成人高校除外)的招生計劃;管理全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並)和專業設置。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職稱評聘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系統與國(境)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外籍教師和學生進行日常管理。
(十)指導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與企業、市民和社會各界對話溝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基他事項。
市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和管理辦法,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掌握全市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我市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的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負責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工作。
四、依法查處各類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經濟領域的犯罪案件)。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深圳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暫住證。
七、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治安秩序,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負責全市保安行業的管理,協調、指導基層加強治安管理和防範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教養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政復議和國家賠償工作。
八、負責我市城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的治安巡察工作。
九、負責我市城鎮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和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負責我市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公安科研工作;負責公安通訊、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工作;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為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提供裝備和後勤保障。
十二、對公共信息網路進行安全監察。
十三、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按照有關規定,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我市公安機關與港澳地區警方和國際刑警組織的聯絡、交往和協作。
十六、對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及民警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監察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派駐監察機構和下級監察機構的工作。
(二)檢查監察對象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三)組織、指導實施效能監察和績效管理,開展電子監察工作。
(四)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政紀行為的控告、檢舉和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並調查處理。
(五)開展行政問責工作,調查處理監察對象的重大行政過錯行為。
(六)開展預防腐敗工作,協助紀檢機關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活動。
(七)監督檢查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查處嚴重的不正之風行為。
(八)協助上級及其他省市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涉及我市的監察業務。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十一)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二) 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十三)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