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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投資人簡放

發布時間:2021-07-18 21:57:28

1. 如何快速有效的對成長股進行財務分析 簡放

成長股是指這樣一些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它們的銷售額和利潤額持續增長,而且其速度快於整個國家和本行業的增長。這些公司通常有宏圖偉略,注重科研,留有大量利潤作為再投資以促進其擴張。由於公司再生產能力強勁,隨著公司的成長和發展,所發行的股票的價格也會上升,股東便能從中受益。

2. 企業需要什麼樣的簡政放權

一、簡政放權加快推進,但與社會預期還有距離
過去一年來,國務院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項行政審批等事項,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如果這一目標能夠實現,意味著國務院層面在兩年內將下放超過600項行政審批事項,佔1700項審批事項的三分之一。
對政府來說,削減一項行政事項似乎並沒有太多的影響,但對企業和社會來說,削減一項行政審批事項,表明交易成本的急劇下降,企業用於跑審批、跑蓋章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投入等將極大地下降。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後不久的一次調研會上,有位企業家告訴我們,過去企業辦一項變更手續,至少要耗時半個月以上,而這次變更辦理,僅用了一天時間全部辦結,企業由此節省的直接成本超過90%。我們在調研中也發現,對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來說,最受歡迎的,倒不是直接的資金、稅收等政策扶持,而是少一點行政審批,尤其是少一些前置審批。有的企業甚至認為,資金和稅收支持反而加大了不公平競爭,而減少行政審批一視同仁,這才是對企業最大的支持。
當然,從實踐也看到,由於傳統增長方式根深蒂固,推進行政審批改革與社會需求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半個月之前的一次調研會上,有位企業家直指涉及企業項目審批的兩個職能部門,設置了互為前置的審批事項(即要審批A,需要以B通過為前置;而要審批B,則又需要以A通過為前置)。企業無可適從,一項業務辦了近八個月沒辦下來。說到情急之外,這位企業家甚至指出:如果一項業務在一個月內沒有審批下來,我就認為這個部門的辦事人員已經在暗示要我送禮。其言之切、其情之急,某些政府工作人員可能無法想像。客觀地說,這種現象並非孤案。
因此,在今年有望完成本屆政府簡政放權三分之一目標的基礎上,還需要加快簡政放權力度。按每年平均300項的速度推進,本屆政府任期內,完全有可能減少到三分之二以上。如果能夠實現這個目標,那社會資本的活力將會得到充分釋放的釋放。
二、簡政放權要與市場監管嚴格區分開
有人會詢問,簡政放權,是不是意味著政府管得越小越好?這判斷不完全對。尤其是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簡政放權是做減法,而市場監管是做加法。對政府來說,需要在加快簡政放權的進程中,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
一般來說,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事前把關的手段,市場監管是對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約束限制的行為,二者在范圍、程度上有本質區別。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效的監管主要是事中、事後的監管,而不是前置性的審批。對於前置性的審批盡可能做到越少越好,對於事中、事後的監管則需大大強化。而客觀地看,一些部門行政審批與市場監管合為一體的特點比較突出。例如:某些機構既有行政審批權,又有市場監管權。這種「誰審批誰監管」的體制不可避免形成以審批取代監管,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這也是「九龍治水、各管一段」的矛盾問題長期難以解決的根源所在。
然而,當前的很多市場監管部門,已經異化為類似審批部門。監管不是為了解決和發現問題,而是為了獲得企業的相應「公關」,成為撈取部門好處的一個途徑。在一次調研會上,有企業家就提出,為什麼消防檢查這么頻繁?而且每次都是在十一半左右過來?其意圖不言而喻。企業家直言,如果真是為了幫助企業查找問題,企業並非不歡迎。但只求「公關」而流於形式的監管,還是少來的好。
那麼怎麼辦?出路在於需要把行政審批與市場監管嚴格分開,加快構建專業性、獨立性的監管體系。前置性的行政審批,盡量減少;而事中事後的市場監管,要真正做到位,不能流於形式,尤其不能為得到某些「公關」而檢查。同時,要建立市場監管的事後追查機制,發生重大事件後,如果市場監管部門不到位,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刑事帶傷。只有這樣,才能既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又防止類似上海福喜事件和崑山中榮爆炸事件的重演。
三、簡政放權要避免「小鬼現象」
決策層推進簡政放權的決心和力度是比較大的,但越到基層,簡政放權落地越有可能走形變樣。有的企業家就提出,簡政放權最怕「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畢竟所有的事情都要人來做,而在實際操作者手中,自由裁量權過大,往往使企業面臨不同的解釋。有位企業家就說,在一個新的政策出來後,企業依據這政策去辦理事務,前一天遇到的辦事員給了一個解釋,企業按此解釋做了相應准備;但第二天去,另一個辦事員即給了另外一個解釋,企業准備好的材料無法辦成此事,需要重新准備。這種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使企業在辦理業務時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
此外,一些基層政府和部門,對上級下放的行政審批許可權,確有截流意願。有位企業家提出,過去在市裡辦事,有辦事大廳,跑一圈大體還能辦得差不多。而現在有些事項下放到基層後,反而更不方便。
衡量簡政放權效果的最重要標准,就是企業是不是更方便,自主權是不是更大。對於企業來說,審批權在哪級不重要,都是政府在審批。對他們來說,有意義的只有兩種選擇:審批或者不審批。因此,推進簡政放權,關鍵還是要執行到位。一是對於中央簡政放權在地方層面被截留的,採取嚴格的問責,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機制。把地方落實、貫徹中央政令納入改革程序法的范圍,依法追究地方官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二是規范自由裁量權,減少經辦人員的主觀意願。在這方面,應盡快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前置審批環節,建立「辦事工作日」和「告知承諾」機制,推進行政審批標准化實施辦法,建立統一的行政審批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布實施行政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同時,按照實現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公共決策網上互動、投資項目網上審批、社會事務網上辦理、公共資源網上交易、政府效能網上監察的要求,盡快推動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由到部門實地辦理加快向網上辦理轉變。三是構建行政審批改革的社會監督平台,使廣大企業和居民成為簡政放權的有效監督者,使「最後一公里斷頭路」盡快打通。

3. "簡政放權"系列解讀之一:權該如何"放"

簡政放權如何「放而不亂」? 政府職能轉變要求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如何對經濟社會各方面做好估量分析及科學預測,判斷哪些該放手,哪些該加強,做到「放而不亂」,是關鍵中的關鍵。 張成福:「該放的放,該管的管」,這是個很通俗的說法 ,其核心是要理順幾個關系:第一是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凡是市場能乾的就交給市場干,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政府要干那些市場幹不了的事情。具體講,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要減少政府對企業微觀經濟行為的過度干預,減少不必要的審批; 第二是理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原來政府包攬了大量的社會事務,現在要向社會下放權力,還權於民。這樣不僅能減輕政府負擔,還能培養公眾的責任意識; 第三是理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關系,下放權力,調動地方主動性,釋放地方活力,並讓地方政府的財力和責任相匹配; 第四是理順政府部門內部間的關系,解決職能交叉、職權不清、相互推諉扯皮等問題。 體制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與之相關的管理機制也需要改革創新,包括良好的信息機制、決策機制、激勵機制、績效評價機制、監督和約束機制,這在政府機構職能轉變中也同等重要。 高小平: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要依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律、社會管理規律和行政管理規律,要把握政府、市場、社會這三者關系的邏輯。這三大規律及三者關系就根本點而言,都必須服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基本規律。 經濟改革的內在邏輯是政府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改革的關鍵點就是要切斷政府直接干預企業微觀事務這只「手」,做減法;社會改革的內在邏輯是政府服務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管理社會成員,改革的關鍵點就是要加強政府公共服務這只「手」,做加法。這是大方向。按照這個邏輯、方向,我們就比較容易判斷政府對哪些事情該放掉,哪些事情該管好。 其中,在投資領域,凡是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投資項目,一般都可以放下去,讓投資決策者自擔風險,讓地方政府、企業和個人獲得更多的投資自主權。在生產經營活動領域,只要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的就不要政府審批,變事前批為事中和事後監督;在資質資格許可、認定和評估等領域,政府主要負責依法制定標准或評價規范,更多具體工作由行業協會、學會依法依規獨立去做;在工商登記和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領域,降低准入「門檻」,實行寬進嚴管的政策;在中央財政支持地方的經費使用上,大幅度減少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放手讓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公共服務的實際需求用好錢,這將大大減少「跑部錢進」;在涉及人民生活特別是食品安全等社會民生領域,必須加強監管,出大力氣、花大價錢管住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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