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投資 > 民航發展基金企業賬務處理

民航發展基金企業賬務處理

發布時間:2021-07-24 07:37:34

❶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應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貸:盈餘公積——企業發展基金

❷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應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計提比例有章程決定,一般30%左右。借:利潤分配-提取事業發展基金 貸:事業發展基金 (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下列示)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事業發展基金 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於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准用於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❸ 員工出差報銷的機票行程單上的民航發展基金是零免徵嗎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內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財政部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免徵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根據上述規定,民航發展基金免徵了,機票行程單上的民航發展基金為零對的。

❹ 民航發展基金抵扣了該怎麼辦

最簡單的線向上走就是升了,加上它有凈值公告,看那些就可以了,不用看這些這圖那圖的!因為基金不像股票,你是託人理財

❺ 企業收到政府扶持資金的賬務處理

1、政府扶持資金,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2、是否免稅需要根據收到的資金性質判斷。具體可查詢稅局具體的免稅項目,只要符合標准即可享受免稅。
3、改資金支付的費用?如果資金有專項支付要求,需遵守,否則會影響下年申請的扶持資金,嚴重不符的存在欺詐或可能要求退還的風險。需謹慎。

❻ 飛機票行程單票價760元,民航發展基金50元,報銷金額怎麼算

這個就是報銷你實際支付的費用760+50元=810元,也就是說你花了810塊錢,那麼就去報銷810元。

❼ 政府扶持資金進什麼會計科目

政府扶持資金進什麼會計科目隨情況而定:

1、資產相關的政府扶持資金計入損益或當期損益中;

2、收益相關的政府扶持資金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或營業外收支中。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第八條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 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當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第九條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情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 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二) 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第十條 對於同時包含與資產相關部分和與收益相關部分的政府補助,應當區分不同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應當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第十一條 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 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

這筆款項應計入補貼收入。

(7)民航發展基金企業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專項應付款與政府補助稅務處理方面的區別:

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除以上符合條件的財政性資金及國家作為所有者的權益性投資之外,均應根據財稅[2008] 151號文的規定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❽ 民航發展基金是什麼

民航發展基金來屬於政府性自基金,於2012年4月1日起開始徵收,國內航線原則上為每人次50元,國際航線為90元,具體視情況調整。民航發展基金的設立是為了取代原來對乘客徵收的機場建設費以及對航空公司徵收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民航發展基金基本上維持了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使用范圍,並根據我國民航事業發展要求,將民航節能減排和通用航空納入了民航發展基金使用范圍。
一、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
三、支持民航節能減排;
四、支持通用航空發展;
五、用於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
六、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
七、其他一些必要支出。

❾ 民航發展基金的相關規則

關於印發《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2〕17號
中國民用航空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航空公司:
為規范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民航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批示要求,制定《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請遵照執行。
附件: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促進民航事業發展,根據政府性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民航發展基金由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並而成。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民航發展基金屬於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繳中央國庫,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專款專用。
第四條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等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徵收管理
第五條在中國境內乘坐國內、國際和地區(香港、澳門和台灣,下同)航班的旅客(以下簡稱「航空旅客」),以及在中國境內注冊設立、並使用中國航線資源從事客貨運輸業務的航空運輸企業和從事公務飛行的通用航空企業(以下簡稱「航空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民航發展基金。
第六條航空旅客按照以下標准繳納民航發展基金:
(一)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
(二)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遊發展基金20元)。
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航空旅客免徵民航發展基金:
(一)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
(二)年齡在12周歲以下(含12周歲)的乘機兒童;
(三)乘坐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
本辦法所稱國內支線航班,是指使用以下機型飛機執飛的航班:大篷車(機型代碼208)、DONIER328(機型代碼D38)、ATR-72(機型代碼AT7)、CRJ-200(機型代碼CRJ)、ERJ145(機型代碼ERJ)、新舟60(機型代碼MA60)、運12(機型代碼YN2)。上述機型如有更改,由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商財政部公布。
第八條航空公司按照飛行航線分類、飛機最大起飛全重、飛行里程以及適用的徵收標准繳納民航發展基金。具體徵收標准如下:
單位:元/公里
飛機最大起飛全重 第一類航線 第二類航線 第三類航線
≤50噸 1.15 0.90 0.75
50-100噸(含) 2.30 1.85 1.45
100-200噸(含) 3.45 2.75 2.20
>200噸 4.60 3.65 2.90
第九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航線分類劃分如下:
第一類航線:內地至港澳台地區航線,東中部16個省、直轄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下同)范圍內的航線。
第二類航線:東中部16個省、直轄市與西部和東北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內蒙古、廣西、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遼寧、吉林、黑龍江,下同)之間的航線,國際航線國內段,飛越內地空域的航線,以及內地串飛至港澳台的航班按第二類航線徵收。
第三類航線:西部和東北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航線。
由於航空運輸發展等原因航線分類依據發生實質性變化的,由財政部商民航局及時調整上述航線分類及徵收標准,並予以公布。
第十條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飛機最大起飛全重等級分類,以民航局公布的各類機型等級為准。
第十一條為鼓勵和支持支線航空運輸發展,飛機最大起飛全重在50噸以下的機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飛行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飛行且里程在600公里以內(含600公里)的,按照相應航線類型的徵收標准減半計征民航發展基金。
第十二條專機、航空公司調機、訓練飛行、中止的商業運輸(航班返航)以及除公務飛行以外的其他通用航空業務免繳民航發展基金。
第十三條國內聯程、經停航班以兩點間航段作為航線歸類和結算依據。備降航班按實際飛行的航線、航班計算徵收民航發展基金。
第十四條民航發展基金由財政部委託民航局統一組織徵收,民航局清算中心(以下簡稱「清算中心」)具體負責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工作。
第十五條航空旅客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由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在旅客購買機票時一並代征。
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開具的民航客票行程單中應當單獨列明代征的民航發展基金,並套印財政部財政票據監制章。
旅客在辦理退票時,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應全額退還代征的民航發展基金。
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代征的民航發展基金,由清算中心負責徵收並全額上繳中央國庫。
第十六條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由清算中心直接徵收,並全額上繳中央國庫。
第十七條民航各地區空管局、各機場(集團)應當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民航發展基金相關統計信息報送清算中心。
清算中心應認真核對相關信息,確定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數額,並於每月15日前向航空公司下達繳款通知書。
第十八條清算中心應以航空公司本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子公司作為繳款通知書的開具對象。國內航線實行代碼共享的航班,以執行航班的航空公司作為繳款通知書的開具對象。
民航發展基金在實行代碼共享的航空公司之間的分攤和結算辦法由航空公司自行決定。
第十九條航空公司收到繳款通知書後,應當於每月20日前將民航發展基金繳入財政部為清算中心開設的中央財政匯繳專戶。
清算中心收到民航發展基金後,應當按規定向航空公司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第二十條航空公司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繳納民航發展基金,民航局應當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追繳。
第二十一條民航發展基金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第103類「非稅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10項「民航發展基金收入」(新增)。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條民航發展基金使用應當遵循以收定支、統籌安排、專款專用、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二十三條民航發展基金使用范圍如下:
(一)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科教、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歸還上述建設項目貸款,安排上述建設項目的前期費用和貸款貼息;
(二)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
(三)民航節能減排,包括支持民航部門及機場、航空企業節能減排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節能設施或設備更新改造,行業節能減排管理體系建設等;
(四)通用航空發展,包括支持通用航空企業開展應急救援、農林飛行等作業項目,通航飛行員教育培訓,通航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設備更新、改造等;
(五)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
(六)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
(七)征管經費、代征手續費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在民航發展基金預算中,按不超過基金收入的1%列支征管經費和代征手續費。
第二十五條民航發展基金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度安排使用。
第二十六條中央本級安排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由民航局根據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范圍、年度徵收情況、投資需求和項目前期准備情況,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規定,編制民航發展基金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核。財政部將經批準的民航發展基金支出預算納入民航局部門預算予以批復。
安排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經財政部會同民航局審核後,通過中央對地方政府性基金轉移支付預算下達。
第二十七條經財政部正式批復的民航發展基金收支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民航發展基金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民航局應當合理安排基金預算執行進度,確保預算執行均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條中央本級民航發展基金決算,由民航局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根據年度民航發展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制,經財政部審核後統一納入民航局部門決算和中央本級政府性基金決算。
安排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其決算編制管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民航發展基金支出按照支出用途分別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4類69款「民航發展基金支出」(新增)下的項級科目。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財政部、民航局負責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及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對本轄區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航空公司及時足額上繳民航發展基金。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地方單位使用的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徵收、繳納或者截留、擠占、挪用民航發展基金,以及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責令改正,並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民航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民航發展基金徵收管理實施細則,報財政部備案。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中涉及航空旅客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相關規定,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

❿ 為什麼要繳納民航發展基金

民航發展基金的設立是為了取代原來對乘客徵收的機場建設費以及對航空公內司徵收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容基金。
民航發展基金基本上維持了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使用范圍,並根據我國民航事業發展要求,將民航節能減排和通用航空納入了民航發展基金使用范圍。
一、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機場飛行區、航站區、機場圍界、民航安全、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對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中小型民用運輸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進行補貼;
三、支持民航節能減排;
四、支持通用航空發展;
五、用於加強持續安全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
六、民航科教、信息等重大科技項目研發和新技術應用;
七、其他一些必要支出。

閱讀全文

與民航發展基金企業賬務處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建設銀行抵押貸款流程 瀏覽:996
融和融資租賃公司 瀏覽:478
藍港融資 瀏覽:189
有贊被融資 瀏覽:975
沉重的貸款 瀏覽:540
360貸款申請如何取消嗎 瀏覽:356
信託公司被接管後的影響 瀏覽:773
神州租車融資 瀏覽:332
融資租賃每期租金 瀏覽:583
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法 瀏覽:69
創業融資百科 瀏覽:917
2015年外匯平台排名 瀏覽:789
項目融資樣卷 瀏覽:670
融資租賃內部收益率 瀏覽:641
融資對接 瀏覽:124
融資股權比例 瀏覽:715
合買信託 瀏覽:668
融資管理再創 瀏覽:589
1051美元換人民幣多少元 瀏覽:918
股市安信信託 瀏覽: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