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
2\會的.這樣可以對沖,能規避風險.
3\有的私募已經在做了.
Ⅱ 設置很高的最低投資限額是因為風險大嗎例如信託要求最少100萬起,一些投資項目要求30萬起。
最開始信託是5萬起的。是因為5萬起,導致大量資金以信託的形式進入市場,但是國家的宏觀調控主要還是銀行系統。所以高起點,其實是國家為了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設立的。並不是因為信託的風險大。
Ⅲ 信託投資有人數限制嗎
只有小額投資名額的限制,每一個信託計劃限制50個小額的名額。對於300萬以上的大額是沒有限制人數的。
但是一個產品的投資者個數受限於產品的規模。
Ⅳ 為什麼有的信託認購額低於100萬集合信託管理辦法不是規定最低投資金額是100萬嗎
三個標准之一滿足就行,且滿足300萬以下的合格投資者不超過50人
合格的專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三項條屬件之一: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收入證明;在認購信託計劃時,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超過100萬元,且能提供財產證明;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
Ⅳ 信託公司有發行額度的限制嗎
信託公司沒有發行額度的限制。
信託的本質特徵
一、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
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管理財產所產生的收益,實現了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主體與受益權主體的分離,從而構成信託的根本特質。受託人運用信託財產,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交易,並有權行使財產所有權人享有的一些酌情處理、取得收益的權利,在信託財產被侵害時,有權提起訴訟。不過受託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運用信託財產,也不能將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的收益據為已有。受託人必須妥善管理信託財產,將所生收益在一定條件下包括本金交給受益人,形成所有權與受益權的分離。
二、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具有了法律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為: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同時也與受益人財產相區別。2、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債權人不得追及信託財產。信託關系一旦成立,受託人因接受委託而取得信託財產,成為法律上的財產所有人,這意味著信託財產不再屬於委託人,委託人的債權人無權追及。而且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的自由財產,受託人的債權人也無權追及信託財產。盡管受益人有權享有信託利益,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但信託財產並不屬於受託人對受益人的負債,受益人的債權人同樣無權追及信託財產。
3、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消,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也不得相互抵消。
4、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財產,均歸於信託財產。
5、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一般也不屬於委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除非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不因委託人、受託人的死亡或依法撤消、被宣告破產或信託終止而喪失,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歸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其法定歸屬順序為: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委託人或其繼承人。
三、全面的有限責任
從信託內部關系人來看,由於信託一旦設立,委託人除非在信託文件中保留了相應的權利,否則即退出信託關系,信託的內部關系僅表現為受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系。受託人對因信託事務的管理處分而對受益人所負的責任,僅以信託財產為限。只有在其未盡善良管理人的忠實義務和注意義務導致信託利益的未取得或損失時,才負真正所有者的無限責任。從信託的外部關系看,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實質上對因管理信託所簽訂的契約和所產生的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對第三人責任,皆僅以信託財產為限負有限責任。
四、信託管理的連續性
信託是一種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財產管理制度。在信託關系中,信託財產的運作一般不受信託當事人經營狀況和債權債務關系的影響,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信託一經設立,委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消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即英美信託法的一項普遍規則是「法院不會因為欠缺受託人而宣告信託無效」。這就是說,在委託人沒有任命受託人,或者受託人拒絕任命或者不能接受信託,或者任命的受託人在信託實施前已死亡,都不能使信託終止。
Ⅵ 陽光私募信託產品對股指期貨的使用有額度限制規定嗎
有限制。對於投機倉位,任何賬戶都只能在一個合約上最多持倉100手。套期保值回不受此限制,但套期保值答需要申請額度,投資者有多少股票,就能申請多少額度。
目前的陽光私募如果進入股指期貨投機或套期保值,需要修改其信託合同。否則就是超出信託的投資范圍。
未來,將出現真正的對沖基金。但從目前的政策看,管理層不期望對沖基金誕生,其限倉規則,使得股指期貨幾乎不可能是大機構的投機工具,100手的持倉限制只能容納2000萬的資金量。
Ⅶ 信託賬戶提現每天有額度限制嗎
一般是根據你購買的渠道來定的,有些大企業對於這方面限制不多。但是一些小的企業,就會有限額。
Ⅷ 為什麼信託認購金額在300萬元以下(不含300萬元)的自然人投資者人數不超過50人
因為300萬以上的合同都把項目的額度包銷了,一般全國就50個合同號,項目好的話,可能還會更少。
Ⅸ 公司追加投資有什麼限制
誰出資都行,如果是 B追加,就是股東自己追加投資。如果是A追加,就是新入股東。問題關鍵是得有那個追加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