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央企可以為所投股權企業簽署連帶擔保協議嗎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可以對外提供擔保,但需要經過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批准。如果公司章程對擔保的范圍和金額有限制的,不得超過該等范圍和限制。故如果央企為所投資的的企業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經過了央企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批准,那麼央企所簽訂的連帶擔保協議就是有效的協議。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貳』 從事股權投資人員應如何把握廉潔從業徵文
地市級電網企業領導等人員不得當區域內發電企業「股東」,這樣的「禁令」出台,其不可忽略的一個背景是:今年年初召開的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將「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作為今年反腐倡廉主要任務之一,並就認真抓好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重申並提出七個「不準」要求。其中,第一條就是「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同業經營或關聯交易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
推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是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環節。針對當前一些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採用邊緣的、間接的和隱蔽的方式來規避法紀約束的問題,繼中央紀委全會重申並提出七個「不準」要求之後,中央紀委監察部正在積極做好修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的有關工作,以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用權行為,使其既充分發揮管理才能搞好企業,又防止因監管不力、權力失控而導致濫用職權、國有資產流失、腐敗等現象的發生。國務院國資委今年將從整體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的七個「不準」要求、開展「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督察等四個方面突出重點,帶動全面工作,著力加強中央企業的反腐倡廉建設。
同時,各地各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也通過多種形式學習貫徹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精神,明確任務,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和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
嚴格執行七個「不準」要求。國務院國資委在今年召開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強調,中央企業要按照七個「不準」的要求,修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把「不準」變成「不能」,把原則性要求變成符合企業實際的剛性規定,在完善經營管理過程中落實反腐倡廉建設的要求。同時,國資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緊制定出台違反七個「不準」規定的懲處辦法。上海市紀委近日專門下發通知,決定從現在起到年底,在全市集中開展專項工作,引導、督促、檢查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貫徹落實七個「不準」要求。專項工作分為學習宣傳、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三個階段,該市紀委將對各區縣、各主管監管部門和國有企業集中開展專項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不準違規自定薪酬、兼職取酬、濫發補貼和獎金」是七個「不準」要求之一,江蘇省南京市國資委不久前頒布實行了《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兼職、取酬的暫行規定》,明確南京市國企領導人員不得在下屬企業兼職、取酬;確需兼職的,必須經批准,並不得領取任何兼職報酬。據悉,該市將對違反上述規定、在限期內又不糾正的國企領導人員追究紀律責任。
深化改革和創新制度。建立規范的董事會,實現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開,有利於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有利於解決企業「一把手」在決策、用錢、用人等方面權力過大的問題,形成內部制衡機制。據了解,寶鋼集團、神華集團等19家中央企業按照《公司法》開展了董事會試點,試點企業各項工作有序推進,17家企業的外部董事達到或超過董事會成員的半數,3家企業進行了外部董事擔任董事長的探索,絕大部分董事履職良好。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要進一步擴大董事會試點戶數和范圍,按照超過半數的要求配備外部董事,繼續進行外部董事擔任董事長的探索,健全董事會運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落實董事會選聘、考核、獎懲經理層的職權,促進國有企業由「一把手」體制向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轉變。另悉,廣東省今年試行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任期制,加強任中和離任審計,全面推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和職務消費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管理和監督工作。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眾多騰達迅速發展空間創造國有企業及其領導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健全體制機制,整合企業監督力量,形成監督合力。國務院國資委抓緊制定《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各項管理和監督制度,用制度管好企業領導人員,並將組織對企業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審計署已編制完成2008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根據這一計劃,在企業審計方面,審計署將對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等央企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等央企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等央企認真執行和完善「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凡集團發展戰略、重大改革、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決策,都要提交黨組會議討論;堅持每周一次總經理辦公會制度,集體審議決定生產經營管理重大事項、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據了解,目前一些大型國有企業初步形成了審計監察體系、黨內監督體系、監事會監督體系、職工監督體系、績效綜合考評體系等內、外部監督體系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
『叄』 作為引進股權投資者,同屬央企的中鐵投資集團好,還是新興際華集團好
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提的就是有一些矛盾,試想一個企業的好壞和投資者內是誰有很大關容系嗎,當然不排除人脈資源。更多的是企業本身的項目是否可長久,是否有好的經營模式,盈利模式等等。
股權投資說白了就是給錢,當然這個還是要看你對這個的需求程度,畢竟誰投都一樣,關鍵是能不能把錢到賬。我們運營需要的是錢,而不是投資者的名。
『肆』 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基金和國有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有沒有什麼區別,區別體現在
本質上投資方式沒有什麼區別,不管是產業投資還是財務投資只是運作方式不同而已
『伍』 緊緊抓住混改提速的投資機會
經濟參考報2017年1月11日報道說,記者獲悉,國企功能界定分類基本完成,定量復核後即可公布,與之相配套的分類考核方案也已經制定。這意味著,分類基礎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將提速。
對國有企業功能進行界定分類,然後採取不同的管理模式,這本身就是一項重大改革。關系國計民生以及軍工安全類企業,不可能完全徹底放給市場。市場確實有效率,但市場很難兼顧公平,市場也解決不了公平問題。公平與效率這對矛盾一直困擾著政治家與經濟學家,至今仍沒有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在歐美發達國家,關系國計民生以及軍工安全的行業也大多都是國有制的。政府有形之手必須參與到資源配置與產品分配上。
對於完全市場化領域的國有企業一定要通過改革完全放給市場,由市場來配置資源。過去國企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市場化程度高的領域也用非市場手段來管理與配置資源。這就走向了兩個極端:一是與市場嚴重背離,導致經營每況愈下;二是無奈利用行政權力手段進行市場價格壟斷,結果是嚴重破壞了市場,打壓了其他經濟形態。
將市場化程度高、商業經濟成份大的國企剝離出來,進行完全市場化改革是完全正確的選擇。國企分類完成以後,重點在於對商業類國企進行市場化改革。要按照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按照方案要求,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參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著力推進整體上市;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這類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處於自然壟斷行業的商業類國有企業。這類企業要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原則積極推進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對需要實行國有全資的企業,要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實行股權多元化。
對國企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重點在於實行混合所有制。目的在於通過引進民資以及員工持股,增強國企活力與股權治理結構的約束力。同時,2017年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速,給投資者帶來了難得投資機會。這要從兩個層面分析。
從大的層面看,給民營資本與國企員工提供機會。民營資本應該積極參與到國企混改之中,實現股權投資多元化,在國企混改之中搶得先機,分一杯羹。國企員工應該積極參與到混改之中,積極持股國有股份,從連股連心中真正從心底熱愛國企。
從普通投資者角度看,給投資者帶來了難得投資機遇。混改國企一般都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或最終一定要上市的公司。作為在資本市場投資的股民一定要關注這個板塊。如果說過去停留在輿論上,那麼2017年將進入到混改的實際操作之中,作為股民不提前布局這些板塊,可以說很快就來不及了。那麼應該布局哪些板塊與國企呢?
元旦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國資委在召開會議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時,也再次強調,要繼續推動中央企業兼並重組,在民航、電信、軍工等領域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因此,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板塊,廣大投資者應該列為關注的重點領域。
從近期的個股看,市場預期第一批列入混改試點的東航集團、聯通集團、南方電網、哈電集團、中國核建、中國船舶等央企混改方案,將在近期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批復。這些國企的相關股票都值得投資者極大的關注。特別是中國聯通傳言引入BAT三家作為混改民資,更加值得期待!
『陸』 央企間交叉持股有哪些積極效果
交叉持股已成為國企改革的新路徑、新模式。2016年以來,包括國投集團、武鋼集團、誠通集團、寶鋼集團、中船集團、中國遠洋集團在內的央企均進行過交叉持股。
具體來看,央企間交叉持股有三方面的積極效果:一是可進一步強化當前國企改革以資本為導向的改革邏輯,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進一步加快推動國資監管從管企業轉向管資本;二是有利於加強央企間整體戰略協同,推動相互持股的中央企業結成穩定的戰略聯盟;三是有利於實現企業股權結構上的多元化配置、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獲得新的管理理念與管理模式、在避免產品同質化競爭、減少央企之間的內耗與非理性同業競爭等方面,都能夠較好地求得平衡。
此外,從這些交叉持股的案例中也可以發現,雖然彼此間交叉持股的比例較小,卻開辟了國企改革新路徑。目前,國企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央企之間推行交叉持股,有利於取長補短,形成產業聯動效應,成為國企改革的一條新路徑。
『柒』 我國將積極穩妥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央企重組是真的嗎
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骨乾和中堅力量。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堅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場規律,深入推進央企優化結構、重組整合,實現更好發展。
近年來央企重組整合邁出堅定步伐,中國北車與中國南車、寶鋼與武鋼等32家企業重組完成,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央企數量由2012年底的116戶調整至98戶。重組整合的效果正不斷顯現,去年重組企業利潤總額比2012年增加四成以上。
『捌』 急!!國有企業受讓民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成為其控股股東是否需要行政審批
國有企業受讓民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成為其控股股東需要行政審批。
如果擬投資的國有企業為一級國有企業,對外投資應當根據經國資管理部門審核的本年度投資計劃進行投資。如投資項目在年度投資計劃內,不需要另行審批。如投資項目不在年度投資計劃內,則擬投資的國有企業應向國資管理部門單項報批;
國有企業收購非國有資產,必須對非國有資產進行評估。其評估結果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經國資管理部門核准或者備案。非國有資產評估的結果是確定收購價格的重要依據,一般情況下,非國有資產的轉讓價格不得高於其評估價格。
(8)積極參與央企股權投資擴展閱讀:
《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國資委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監管的原則,以把握投資方向、優化資本布局、嚴格決策程序、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為重點;
依法建立信息對稱、權責對等、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體系,推動中央企業強化境外投資行為的全程全面監管。
第四條,國資委指導中央企業建立健全境外投資管理制度,強化戰略規劃引領、明確投資決策程序、規范境外經營行為、加強境外風險管控、推動走出去模式創新,制定中央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
對中央企業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分類監管,監督檢查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境外重大投資項目的決策和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對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後評價,對境外違規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的進行責任追究。
第五條,中央企業是境外投資項目的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和責任主體。中央企業應當建立境外投資管理體系,健全境外投資管理制度,科學編制境外投資計劃,研究制定境外投資項目負面清單;
切實加強境外項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資風險防控能力,組織開展境外檢查與審計,按職責進行責任追究。
『玖』 關於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的指導意見全文
關於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0〕120號)精神,為了積極推動民間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入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完善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
二、積極引入民間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現代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轉變發展方式。
三、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引入民間投資,應當符合國家對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的總體要求和相關規定,遵循市場規律,尊重企業意願,平等保護各類相關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
四、國有企業在改制重組中引入民間投資時,應當通過產權市場、媒體和互聯網廣泛發布擬引入民間投資項目的相關信息。
五、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引入民間投資,應當優先引入業績優秀、信譽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標追求的民間投資主體。
六、民間投資主體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方式出資。
七、民間投資主體可以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融資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
八、民間投資主體之間或者民間投資主體與國有企業之間可以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共同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境外投資。
九、國有企業改制上市或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時,應當積極引入民間投資。國有股東通過公開徵集方式或通過大宗交易方式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權時,不得在意向受讓人資質條件中單獨對民間投資主體設置附加條件。
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時,除國家相關規定允許協議轉讓者外,均應當進入由省級以上國資監管機構選擇確認的產權市場公開競價轉讓,不得在意向受讓人資質條件中單獨對民間投資主體設置附加條件。
十一、從事國有產權轉讓的產權交易機構,應當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功能,有序聚集和組合民間資本,參與受讓企業國有產權。
十二、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引入民間投資,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國有資產監管制度和企業章程,依法履行決策程序,維護出資人權益。
十三、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引入民間投資,應按規定履行企業改制重組民主程序,依法制定切實可行的職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職工,做好勞動合同、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償還拖欠職工債務等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十四、改制企業要依法承繼債權債務,維護社會信用秩序,保護金融債權人和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