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這個投資公司怎麼樣呀
說說你的學校和專業背景,以此分析你適合的工作崗位,並通過你的性格分析,分析可能勝任的單位招聘條件。
黃金投資的公司很多,但持久經營的企業較少。風驗存在。
㈡ 鑫功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人被捕,他們的作案手法是怎麼樣的
他們作案的手段呢,非常的和普通理財公司一樣,就是以高額的這種支付利息來誘惑一些群眾。比如說承諾年利息是16%或者到24%部的,而且其頭的金額的話,幾千或者1萬元就可以起投,那通過這樣的方式的話。就在上海市設立了部分的一些理財門店,一次的話來獲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當地的公安機關逮捕了,三名主要負責人。
所以的話,其實也給廣大的群眾們一個提醒,在平凡的生活當中千萬不要相信一些比較高額的理財。特別是那種支付的利息點非常高的,因為這樣的利息點的公司往往風險量是最大的,一開始的話為了吸引一定的客戶量的話就發出很多的紅包。高額的紅包給到高額的利息,比如說投1萬的話,一年就可以獲得1萬多的利息,以此的話來往上遞增。如果投的越多那麼利息越高,而且紅包之類的越多,數不值很多的客戶貪圖一時的小便宜。
拉進去公司裡面洗腦啊,投資啊之類的。因為如果留下了電話號碼的話,說不定天天都會給他們打,那這樣一來二去啊,根子磨軟了之後肯定是會拿錢去投資的。
㈢ 我在易鑫車貸貸款購車,已經還款十一個月,想提前還款,但是打客服電
我也准備提前還易鑫的車貸,也是擔心風險,請問車主最後成功還了嗎?是按照他說的要求直接轉賬賬戶嗎?
㈣ 現在網路詐騙的破案幾率有多少
目前通信詐騙包括網路詐騙的破案率只有5%不到,而且在破案後難以追回贓款。公安部披露,2015年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而追繳回的贓款僅有20.7萬元人民幣,其他絕大部分被台灣犯罪嫌疑人轉移、揮霍。
網路詐騙是高科技、高智商犯罪,公安機關破案難,很多案件公安機關不立案,因為立了案根本破不了案,即使把人抓了,網路詐騙案件牽扯到大量的高科技知識,並且電子證據都是以二進制編碼形式呈現的,容易篡改和滅失,並且非專業人士根本看不懂這些電子證據,很多案件人抓了,到了法院卻定不了罪。
利用虛擬的計算機網路實施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不會在犯罪空間或者說在犯罪場所留下可以證明其行為和人身同一的痕跡或者物品。在這樣情況下,即使有線索指向犯罪嫌疑人並將其抓獲,如何確定某一個已經受理的具體詐騙犯罪事實就是該犯罪嫌疑人所為、如何確定實施網上詐騙的計算機網路操作行為就是該犯罪嫌疑人所為,在網路詐騙案件的偵查工作中也存在難點。
一、網路詐騙怎麼判刑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4、數額較小,沒有達到2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但如果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2000-5000,就可以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了。
二、網路詐騙的特點
(一)從犯罪成員組成上看,成員大多無業且呈年輕化趨勢。在本案當中,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沒有固定職業,沒有穩定的收入。此外,犯罪分子都是出生在1990年之後,本案4名犯罪分子全是出生1990年之後,佔比達100%,整體上呈現出年輕化的趨勢。
(二)從犯罪成員的學歷上看,初中學歷居多,法制意識缺失。此案中團伙4名成員就有3名是初中學歷,初中學歷佔比75%。這些犯罪成員由於初中畢業沒能考入高一級學校繼續讀書,也沒有進行相應的職業培訓,又兼之長期形成的好逸惡勞思想,有的早在初中就沉迷網路,無心學習,尤其是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欠缺。加之對電腦的應用技術又較為熟悉。
(三)從犯罪成員的家庭情況來看,家庭教育缺失。從犯罪的4名成員的家庭結構來看,有1名犯罪成員的所在家庭的父母離異,有3名犯罪成員家庭父母均多年外出務工,隔代教育成普遍現象導致家庭教育嚴重缺失。
(四)從犯罪類型上看,主要呈團伙作案且分工較為明確。在此類案件當中,罪犯為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往往是幾個人合作並且分工較明確,如在此案當中,蔡某負責從淘寶網上搜尋網上的成交記錄,然後冒充買家與賣家聯系,從賣家處套取買家姓名、收貨地址、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負責在網上找單,陳某因會說普通話負責打電話聯系被害人,其餘罪犯在旁協助。詐騙得逞後,所騙財物歸三人使用。
(五)從犯罪手段上看,呈隱蔽性。由於網路詐騙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可以通過網路遠程操作。盡管實行實名制上網,但是在實施犯罪之前,犯罪嫌疑人通過臨時注冊QQ號等方式,在實施犯罪之後停用,隱蔽性極強。
三、網路詐騙犯罪的查處難點
(一)偵查取證困難。犯罪分子在網路犯罪中常用的手段有:
1、採用假身份證注冊銀行卡;
2、使用專門用於作案的手機;
3、擁有多個網路注冊名,且名稱各異;
4、為逃避偵查,往往是流動上網,在詐騙得手後銷毀相關網上證據。
相比於傳統的犯罪,網路詐騙犯罪風險較小,並且因網路傳播迅速、快捷,往往難以確定作案嫌疑人和作案地點。此外,網路詐騙往往是使大批的網民上當受騙,受害人數眾多,涉及范圍廣泛,這些都給公安機關的偵查帶來很大的困難。
(二)辦案成本過高。由於此類案件具有跨地域性,涉案范圍較大,因此,公安機關在偵破此類案件時,往往要輾轉全國各地進行取證,辦案成本遠遠超出辦理一般的詐騙案件。
㈤ 請大家推薦幾個正規的小額貸款公司給我(可全國放貸),謝謝,我目前知道的幾個只有數銀在線,中安信業等
現在全國放貸的小貸公司很少,你所說的中安信業是以深圳為總部,去年才開始向全國發展,除深圳以外,在湖南、江蘇、重慶、四川等都有營業部,不過一般都是一個省才開一家,深圳就很多了,它有29家營業部,類似這樣的小貸公司還有信安易貸、UA融易貸。
我對深圳這邊的小貸公司比較熟,目前我知道深圳地區的小貸公司有:
1. 深圳市證大速貸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市中安信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信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4. 深圳市亞聯財小額信貸公司(UA);
5. 深圳市世聯小額信貸有限公司;
6. 深圳市華來利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7. 深圳市浩森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市華融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9. 深圳市中恆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宇商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西奇西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中航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13. 深圳市中科創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銀盛小額信貸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鵬元小額信貸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鑫榮聯小額信貸公司;
17. 深圳市邦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麥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泰安易貸小額貸款公司;
20. 深圳市中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21. 深圳市民信達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潮商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23. 深圳市匯發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都是深圳正規的小貸公司,貸款金額也有所差異,5000到千萬的都有,不過貸款資料都差不多,你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你根據你營業場所或生產場所所在地去找小貸公司吧,一般是有地區限制的,就像你在湖南,不會有深圳的小貸公司給你放款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手打的,想了半天,鼓勵下我吧~~呵呵
㈥ 金融管理部門約談13家網路平台企業,你都遇到過哪些金融亂象
我沒有遇到過金融亂象,不過常常在網上看到一些人中了金融亂象的套路。金融陷阱近些年花樣翻新,迷惑性,隱蔽性越來越強,讓人防不勝防。不過,萬變不離其宗,我們可以重點關注以下幾個重點區域:
1.投資類陷阱。包括期貨,黃金、白銀等貴金屬交易,現貨原油,外匯交易類,郵幣卡交易,農產品交易,茶品交易等。如各種注冊地在香港、澳大利亞、美國、英國等地的帶杠桿交易的外匯交易平台,伺服器建在大陸之外,打著當地監管局監管,構建虛擬交易平台,行情數據造假,大多數初入投資者可以嘗到盈利甜頭。利用交易滑點,撰改數據,騙取暴利。國內的郵幣卡交易平台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投資人下載平台入市追加投資後,操縱價格,收割客戶或跑路。
5.虛擬貨幣陷阱。以區塊鏈技術為口號,數字貨幣為幌子進行傳銷,注冊免費礦機,吸引新客戶,慫恿客戶買礦機加大挖礦量,以獲取更大收益。最終,投資者逐漸入局,越投越多,為莊家接盤。
㈦ 廣州騙子公司
網路騙子太多了,前幾天我也被騙了幾千塊錢
㈧ 鑫和寶駕萬元購車是不是傳銷或者詐騙組織
鑫和寶駕萬元購車已經被證實為傳銷組織。以下為媒體報道:
2017年12月19日,記者從沈陽市監督管理部門獲悉,記者卧底調查的「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萬元購車」項目嫌涉傳銷,目前,這家公司已被依法查封,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並將移交相關部門做進一步的處理。
2017年12月8日,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重點推出了《萬元買車還能賺錢 是餡餅還是陷阱?》的報道。12月7日,記者將多日卧底調查的情況反映給沈陽市工商局、鐵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記者反映的情況與相關報道引起高度重視,並針對這一情況展開深入的調查與細致的研判,最後認定「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涉嫌傳銷,該公司分別在鐵西區衛工街北二路和於洪區「XXX城」附近開辦了兩家門店。其中,12月14日衛工街北二路門店被依法查封。
鐵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鄭大隊長向記者介紹說,接到沈陽市工商局的指令後,大隊派出多名執法人員對位於北二路上的「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展開調查,並及時向市局反饋了調查的情況。
鄭大隊長說,經市、區兩級執法人員的研判認定,「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經營模式屬於傳銷,其模式完全符合國家《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主要是靠拉人頭、人發展人、交門檻費變成會員,介紹他人獲利。所謂「萬元買車」只是一個噱頭,既不是4S店,也不是生產廠家,根本就沒有產品(車)。
鄭大隊長說,為了依法打擊傳銷,維護社會穩定,以免更多的人上當受騙,在充分掌握「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相關情況的基礎上,執法人員依法查封了該公司北二路的經營場所,查扣相關證據,對現場聽課的人員予以遣散。
於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李大隊長介紹說,大隊執法人員多次到轄區的「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門店進行過檢查,現場沒有發現有經營行為。公司負責人說,這里剛剛裝修完,還沒營業。
李大隊長表示,執法人員會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頻率,一旦發現有經營行為,將堅決予以查封,依法嚴肅處理。
執法人員提醒說,現在社會上投資項目很多,不乏有存在風險的或存在問題的。因此,投資者切莫輕信宣傳,要三思而後投。「天上不會掉餡餅」,無論投什麼,怎麼去投,一定要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如果發現有什麼問題,或有什麼不妥,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免得上當受騙。
2017年12月19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位於鐵西區北二路與衛工街路口附近,曾卧底調查的「鑫和陌車-遼寧分公司」就在路邊的一家二手車門店樓上。走進店內,在迎面的樓梯口處張貼著一份「鄭重聲明」:「樓上鑫和陌車公司與樓下XXXXXX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如日後出現任何問題與XXXXXX無關!」
記者來到樓上,偌大的廳里空無一人,往日的熱鬧場景不見了,講課的地方變成了休閑座位,只是老師講課用的那塊寫字板還立在一邊。
一位男子見記者東張西望,上前問道:「你干什麼啊?」記者:「講課的咋沒了呢?」男子:「搬走了。」記者:「講得好好的,咋還搬走了呢?」男子:「不知道,這上面(指整個樓層)沒有了。」記者:「你知道搬哪去了?」男子:「不知道」。
一位正在收拾衛生的阿姨低聲告訴記者,這里在上周五被查了,聽說現在搬於洪(區)去了。
就在記者准備離開時,有三位女士滿臉焦急地走上樓,其中一位的手機正在通話中,記者上前問道:「你們也是來聽課的吧?」被通話的女士制止了,示意記者先不要講話。女士放下電話對記者說,她正在與公司的那位女負責人通話,女負責人說公司搬到於洪(區)了,一會兒會把地址截圖發過來。
記者以後悔的口氣問三位女士:「你們都投了多錢?」一位女士答道:「俺們都是一萬。」但從口氣上來看,肯定不止投了一萬。稍後,公司新址截圖發了過來,收圖的那位女士還特意讓記者也翻拍了一張。就在記者下樓時,聽到先前的那位男子大聲地說:「怎麼還有(聽課的)人上來找呢?再貼一張大的(告示)。」
2018年6月4日,「萬元購車」傳銷活動案主犯孟某某被警方從山東省臨沂市押解回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至此,「萬元購車」傳銷活動案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
2017年10月29日,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居民任某喜等十幾人來到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烏拉山鎮居民王某某、韓某某等人打著參加山東茗森商貿有限公司山水部落俱樂部「萬元購車」活動為名,誘騙參與所謂的「萬元排隊購車」,他們每人損失1萬元。
經警方調查:山東茗森商貿有限公司法人及山水部落俱樂部「萬元購車」項目的主要經營人為孟某某。
烏拉特前旗居民王某某、韓某某、劉某某等人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份期間,以參加山水部落俱樂部「萬元購車」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每人繳納1萬元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騙取他人財物,擾亂社會秩序。
該傳銷組織在烏拉特前旗非法發展下線100餘人,涉及金額百萬余元。王某某、韓某某、劉某某等人將收取的會員費全部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打給了山東茗森商貿有限公司法人孟某某。2017年8月,孟某某失聯。
2018年3月初,民警先後將王某某、韓某某、劉某某抓獲歸案。3月16日,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經偵大隊將孟某某列為網上逃犯。5月29日,在山東省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臨沂市某小區將孟某某抓獲。目前,孟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還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