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是什麼關系,是上下級關系嗎在企業IPO過程中,各自扮演什麼角色
上下級關系。地方證監是派出機構,隸屬中國證監會垂直領導,IPO都是證監版會權負責,地方證監沒有什麼關系。地方證監只負責轄區內相關證券機構的監管工作。
附證監局職能:
依據證監會的授權對轄區內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證券期貨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轄區監管范圍內的證券期貨違法、違規案件,調解證券期貨業務糾紛和爭議;聯合和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轄區非法證券期貨業務活動,防範和化解轄區證券期貨市場風險,促進證券期貨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履行證監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B. 在兩家期貨公司兼職能被證監局查到嗎
兼職不需要進行從業資格注冊,所以證監局也不會監管的。
C. 一般證監局對新開證券公司檢查驗收時都檢查哪些內容
你是指來新開的營業部啊自還是新注冊一個證券公司啊
新設營業部我經歷過 主要跟當地證監局打交道 無非是什麼防火、衛星、交易通道、老總的資格、裝修符不符合要求這類的,地區和地區不一樣,當地具體要求些什麼,得問當地證監局。
新注冊證券公司的話那得問政府!工商局!
D. 能針對期貨公司進行企業託管么證監局及協會都沒看到相關資料
可以看到,一般都是有公式的。
E. 廣東證監局,期貨監管崗是做什麼的待遇如何啊
你這個好啊,好好珍惜這個機會。我現在也在廣州一個期貨公司上班,歡迎交流。
F. 求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管理的通知》 證監辦發(2010)5號 全文
根據《通知》,已獲得介紹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要對照相關法規制度要求,全面梳理開展介紹業務的制度、流程、人員、技術系統、風控等方面的准備情況,做好開業前的准備工作。各證監局將在證券公司正式開展介紹業務前,對證券公司的開業准備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通知》進一步強調,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介紹業務,一方面必須建立專職介紹業務人員體系,另一方面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實行嚴格的內部管理,並加強證券公司總部、期貨公司總部的統一協調。首先,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根據相關規定聯合制定介紹業務實施辦法,明晰介紹業務流程與職責,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其次,證券公司須與其相關期貨公司聯合制定其證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規劃,即證券公司營業部開展介紹業務的分步計劃,該規劃應與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技術水平、客戶狀況等相適應,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後實施。第三,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對介紹業務准備情況進行聯合自查,聯合自查結果報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住所地證監局,並作為證監局驗收檢查的前提,強化公司的自我約束與管理。同時,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切實加強介紹業務信息技術管理工作,對信息系統進行充分評估和測試,根據系統承受能力決定介紹業務開展規模,確保介紹業務信息系統穩定運行。
G. 如何快捷查詢證監會 、各地證監局對上市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及個人的最新信息公示
直接上中期協的官網查看最新公告,或者登陸各個期貨公司官網查看信息公示
H. 證監局是什麼啊
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
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證監局,作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授權,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和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證券、期貨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查處監管轄區范圍內的違法、違規案件。
(8)證監局調研期貨公司擴展閱讀
派出機構名錄
北京證監局、天津證監局、河北證監局、山西證監局、內蒙古證監局、遼寧證監局、吉林證監局、黑龍江證監局、上海證監局、江蘇證監局、浙江證監局、安徽證監局、福建證監局 江西證監局、山東證監局、河南證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南證監局、廣東證監局、廣西證監局、
海南證監局、重慶證監局、四川證監局、貴州證監局、雲南證監局、西藏證監局、陝西證監局、甘肅證監局、青海證監局、寧夏證監局、新疆證監局、深圳證監局、大連證監局、寧波證監局、廈門證監局、青島證監局、上海專員辦、深圳專員辦
I. 證監局對於期貨公司無證員工和未簽居間合同的居間人開發客戶的行為是何處罰
參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07年3月6日 國務院令第489號)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七十條第十二項之規定:
期貨公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並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期貨業務許可證:
(一)接受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委託的;
(二)允許客戶在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期貨交易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辦理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事項的;
(四)違反規定從事與期貨業務無關的活動的;
(五)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期貨自營業務的;
(六)為其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人提供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的;
(七)違反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有關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規定的;
(八)不按照規定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報告義務或者報送有關文件、資料的;
(九)交易軟體、結算軟體不符合期貨公司審慎經營和風險管理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有關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規定的要求的;
(十)不按照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准備金的;
(十一)偽造、塗改或者不按照規定保存期貨交易、結算、交割資料的;
(十二)任用不具備資格的期貨從業人員的;
(十三)偽造、變造、出租、出借、買賣期貨業務許可證或者經營許可證的;
(十四)進行混碼交易的;
(十五)拒絕或者妨礙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檢查的;
(十六)違反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期貨公司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任職資格、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期貨公司之外的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有本條第一款第(八)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第(十五)項、第(十六)項所列行為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