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國家是不是規定國家公務人員不得參加投資任何企事業項目
鄉黨委書記可以開發房
2. 作為一名國家公務員能投資經營嗎
不能,公務員不得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或兼職取酬,不能投資辦企業或入股企業。
3. 哪些公務員不能炒股
公務員可以炒股。正常的買賣股票和正常的證券投資,是市場經濟行為,不會被禁止的。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中規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具體有七項要求。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 為什麼國家公務員不能炒股
可以,但不能上班時間炒股
5. 公務員是否可以投資朋友的企業
不可以。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或投資企業。
現在的公務員,也許想賺錢,合法途徑只能投資股票,期貨市場了把
以私人身份去幫忙也不行啊,不過你別讓組織知道就行了嘛。
6. 公務員私自在外投資是否合法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紀律第三十一條: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之第十三款: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所以公務員私自在外投資是不合法的。
可以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第七章紀律第三十二條(國家公務員有本條例第三十一條所列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和第三十三條(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給與相應的處分。
7. 公務員私自投資是否合法
要看私自投資的是什麼,以下是明確的說法:
對於公務員持有股權、成為股東或進行經營性活動進行禁止,其最重要的著眼點在於預防和打擊腐敗。一般意義上的投資和炒股等活動,則並不影響公務員的清廉和正常履行職責。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