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標來准化就是指不在場源內交易的那些資產,場內交易的都是標准化的。銀行把賣理財的那些錢大部分投在了標准化債券。
(1)銀行理財資金委託外部投資擴展閱讀:
一、風險控制
風險是指由於將來情況的不確定性而使決策無法實現預期目標的可能性。在進行一項投資決策或籌資決策時,如果只有一種結果,就不存在不確定性,可以認為此項決策不存在風險。
但如果這項決策有多種可能的結果,實際的結果就有可能偏離預期的目標,則認為存在著風險。而且,這種偏離程度越大,該項決策的風險也就越大。
企業的財務決策往往面臨著各類風險。把風險從企業經營及財務管理的角度分類,可分為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兩類。
二、經營風險
也叫營業風險。由於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原因,而給企業預期的經營收益或稅前利潤帶來的不確定性,這種風險的來源分為企業外部原因和企業內部原因兩方面。
企業外部原因,就是指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形勢及企業所處經濟環境的變化,市場供需狀況與價格變化,國家財政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及產業政策的調整等各種外部因素的變化。
㈡ 銀行理財資金委外時有投資范圍有限制嗎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一共五個檔次。有保本保收益,也有不保本不保收益的。可以自己選擇合適的。
投資范圍非常廣泛,有信託的,債券的,股權的,外匯的,期貨的等等。
㈢ 淺談理財機構與其他機構的幾種合作模式
1-按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進行股權投資。而銀行與私募機構合作後,通過建立金融機構戰略聯盟的形式,雙方可以獲得高成長企業「股權+債權」融資業務的收益。
2-憑借自身廣泛的客戶資源,銀行可以為戰略聯盟合作機構提供包括財務顧問、託管、現金管理等綜合服務,提高銀行中間業務收入。
3-現在尋求與私募合作的銀行從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到地方城商行,無一缺位。資產荒還在持續,同時信用風險加速暴露導致投向債市的資金有所收縮,但銀行理財類資金不減,巨量的資金找不到投向,委外便成為趨勢。對於銀行來說,在理財端吸金容易,而投資端受限於原來的非標投資縮量以及債市投資到了相對飽和且風險臨界處,銀行自身投資優勢不再,吸收進來的資金需要尋找出口,而優質的私募就成了資金的重要去向之一。
4-銀行自己的投資團隊在投資債市上具有優勢,而一些有委外業務合作的券商以及基金子公司,當前主要的投向還是債市,對於A股市場的投資,私募則占據優勢。從當前市場來看,一些股票已經跌到價值窪地,機構的資金開始布局。從市場的靈敏度來說,私募顯然要敏感很多。
5-不同於委託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進行投資的資金大部分屬於通道業務,其執行操作的許可權還是在銀行,目前這類委託給私募的資金完全屬於主動管理型。銀行看中私募機構的不是別的,而是實實在在的投資能力,銀行需要通過私募投資獲得收益。
資金的逐利性使得不少投資資金過於注重短期收益。以銀行為首的資金在委託給私募機構管理時,應該意識到在國內股票市場,對期限的控制以及止損線的設立應該放開,必須更加靈活。
㈣ 銀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是銀行還是其它機構在運用投資呢
銀行募集資金一般通過信託公司進行投資,銀行不能直接進行投資。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募集資金的目的來投資資金,部分投資於股票市場的資金可能會有證券公司,管理顧問公司等公司參與管理。
銀行自身投資多半是投資於公司集團等融資貸款,比如房地產企業開發性融資,當然,國外的投資銀行也有直接投資的功能,多半是投資於有安全抵押的成長企業和安全的穩定經營性企業。
混業經營是指單一公司或者集團具有保險,證券,銀行等金融行業的全部職能,個人覺得投資銀行比較有發展,一是可以學習好的項目經驗,二是可以熟悉金融行業里的關系,三是可以培養自己的人脈。
㈤ 手上有點錢,買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很低,不知道委託給投資公司可靠嗎
看投資公司投資的具體產品是什麼吧!現在很多投資公司都是直接給房地產公司融資的,相對而言利率是要比銀行高很多,也有部分公司融資後做高利率放貸的,收益都比較高,但是也存在本錢都會不來的情況,月利550也就是月利已經達到了1.1%了年利就已經近15%了。你想想你做什麼投資能保證15%的利,要是保證不了,還是說明有問題的。呵呵,個人觀點!
做民間借貸不就是融資之後高利率放出去,吃利差,就是高利貸的做法。你想想他們要是還不了你本金你能通過什麼樣的途徑要回你的本金沒有,要是不能的話,我勸你現在就退出來!!!!!
㈥ 銀行理財新規的非標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標資產就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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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管理
1、比例上限
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
《通知》要求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准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余額為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
2、名單制管理
監管指向2012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迅速增長潛在的風險隱患。
針對理財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中存在之風險,銀監會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即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應做到一一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
「一一對應」是最重要的一條紅線。紅線之上,存量部分,即對於《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但尚未達標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同時,增量部分,如果無法達到相關要求,商業銀行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標准化債權資產
㈦ 委託別個公司理財怎麼繳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業徵收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79號)規定,「一般貸款業務,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額為營業額計算徵收營業稅」。所以,該投資公司委託銀行發放貸款,應以銀行代為收取的利息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由受託發放貸款的銀行在代收利息時代扣代繳。
該投資公司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無論是直接從貸款利息中扣支還是全額收取利息後再另外支付銀行手續費,都不得以利息收入扣減手續費後的余額為計稅收入額。因為銀行為投資公司提供的受託發放貸款的業務收取的利息和手續費的性質是不同的。
受託發放貸款的利息收入是屬於投資公司(即資金所有人)的金融利息收入,其納稅主體是投資公司,銀行只是代收方,是扣繳義務人,負代扣代繳責任;而手續費則是銀行為投資公司提供受託貸款業務服務而收取的服務性收入,其納稅主體是銀行,由銀行自身按金融業申報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利息與手續費之間不存在可抵扣關系。
㈧ 銀行是否可以用理財資金為自己的授信客戶辦理委託貸款
不可以的。
這是違規行為。
理財資金是客戶針對某個產品進行投資,只能作為這個產品前期既定計劃所需的資金運作使用,銀行只是起到管理和監督作用,不可挪作他用
㈨ 監管風暴下銀行委外投資該怎麼轉型
嚴監管下,未來委託投資業務到期不續作的壓力會不斷增大,銀行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優勢將最終消失,委外投資面臨轉型。一是,未來商業銀行應盡量回歸渠道化,通過銷售公募基金賺取費用盈利,二是將理財產品轉型為組合基金(FOF)直接購買基金。
銀行理財的保本保收益,即「剛性兌付」是委外投資存在的最根本的問題。只有真正打破剛性兌付,才能夠解決委外杠桿率不斷高企的狀況。他還指出,當前市場傳言的「委外贖回」,主要不是指未到期贖回,而是「到期不續作」。
隨著利率市場化接近尾聲,資產管理監管機制的發展和成熟,銀行在資管產品上「剛兌」的優勢不再,但銀行體系的「渠道」優勢仍存。「基於這一點,我們認為未來商業銀行應盡量回歸渠道化,作為公募基金的銷售渠道賺取費用盈利。」
銀行理財在投資的專業性上不如公募基金等投資機構,但銀行也可以利用其資金體量和渠道優勢,成立FOF產品,直接購買基金。「在穿透原則和不得嵌套規定下,未來銀行理財無法再購買銀行理財。但成立FOF一來不違反對嵌套的規定,商業銀行也可以直接通過基金公司就看到底層資產投向。」
委外投資按資金來源分為銀行理財資金和自營資金。由於大額存單不計入銀行同業負債之中,因此部分商業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通過發行同業存單並委外投資開展資管業務。同業存單可以作為理財的資金來源,理財的資金投放可以通過委外進行。
舉例來講,A銀行在負債端發行同業存單融入資金,並在資產端購買B銀行的理財/資管產品,通過理財更高的收益率彌補同業存單的成本。而發行理財產品的B銀行,為了能夠取得更高的收益率,在債券收益率處於較低水平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委外投資加杠桿的方式獲得更高的收益率,以支付A銀行約定的理財收益。
監管層對委外投資有著清晰的監管思路:一是不允許資管產品層層嵌套,委外投資必須穿透,委託方必須知曉委外資金匹配的底層資產;二是不允許資管業務以資金池形式開展,每個產品必須獨立記賬,分別管理。
未來對同業存單的發行和購買的監管也或有加強,即杜絕「空轉套利」,從資金來源方面限制委外投資。
「剛性兌付和資金池業務模式互為表裡。剛兌是銀行理財產品相較於基金、私募產品的最大優勢,而剛兌的實現有賴於資金池業務的運營模式。未來隨著上述監管思路細則的逐步出台和最終落實,銀行理財產品的剛兌優勢將最終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