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總公司各佔50%,分公司個人投資怎麼算
要分幾個投資主體來計算,按照題目的意思,分公司是個人投資,占總公司的比例是50%,直接用總公司的投資額乘以50%就得到分公司的投資了
❷ 請問與公司投資和法人個人投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投資和法人個人投的區別:
一、投資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的結果是公司成為另一個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投資是自然人作為投資主體成為股東。
二、責任承擔方式不同。公司投資以公司認繳的出資額為限由公司財產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投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三、投資限制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作為投資人投資多家一人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只能投資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四、收益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法定代表人投資產生的收益歸法定代表人所有。
五、管理主體不同。公司投資的公司,管理人員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法定代表人投資的公司,由其任命產生。
《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個人投資有限公司分公司擴展閱讀:
公司投資的限制
現行我國《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對公司投資作了限制,即對投資對象作了限制,而取消對投資數額的限制,公司可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投資對象的限制,即公司只能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而不能向公司以外的法人企業、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禁止公司成為承擔無限責任企業的股東。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沒有規定無限責任公司。
無限責任的企業主要是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如果允許公司向其他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或者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進行投資,則由於被投資企業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則會連帶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外財產,損害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因為只能以投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能進行無限責任或者連帶責任的投資。因此,公司只能向其他公司投資,而不能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主體、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進行投資。
❸ 一個企業或個人可以對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進行投資嗎再有分公司可以接受那些融資方式謝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無獨立法人資格,不能接受上述投資。分公司可以向銀行借款,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並簽署借款協議
❹ 一個人注冊一個個體,可以投資自己的個人獨資有限公司嗎
嗯,你問一個人注冊一個個體,可以投資自己的個人獨資有限公司,應該你這個自己注冊法人是你嗯。出資是你那應該可以是你自己的獨資有限公司
❺ 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能否再設立該一人公司的分公司
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可以再設立該一人公司的分公司。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所以是可以設立的。
第五十七條: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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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一人公司包括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和實質上的一人公司。
實質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在設立時,公司股東人數符合法定最低人數的要求,但出資人或真正擁有股份者只有一人(法人或自然人),而其他股東或出資人都是為了逃避公司法規定而出現的,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僅存在於允許設立一人公司的國家或地區。
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是指股東人數只有一人,全部股份或出資均有其控制的公司,這種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又可分為成立時的一人公司和成立後的一人公司,前者主要存在於允許設立一人公司的國家和地區,指公司在成立時就僅有一名股東。
而後者,則是在公司成立時符合法定人數,但由於股份的轉讓、贈予、繼承等等諸多原因,而導致僅有一名股東控制公司的全部出資或股份的情況,這種公司一般僅存在於不允許設立一人公司但允許存續中的公司成為一人公司的情況。
❻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再成立新公司,以個人名義投資好還是以公司名義投資好
有限責任公司(稱之為A公司)股東是1人還是若幹人?
如果A公司只有1個自然人股東,那麼A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該自然人股東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A公司也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自然人股東或A公司可與人共同出資成立新公司。
如果A公司股東有若幹人,這些人可以共同委託一個人進行投資(實踐中少見,容易引起糾紛),也可以A公司的名義進行投資。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5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