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項目投資決策出現錯誤有多種原因,主要有什麼原因
(1)投資決策機制不健全,責任不明,容易出現受「長官意志」的影響,或者領導人一時頭腦發熱而盲目拍板,造成投資決策的隨意性、主觀性、盲目性和獨斷性。
(2)為了爭上項目,故意把可行性研究報告做成「可批性報告」,有些項目審批部門從地方利益出發,沒有從嚴把關,從而造成重復建設、盲目建設,使項目建成投產後沒有市場,企業處於虧損狀態。
(3)缺乏風險意識,盲目追求「熱門」產業。在某些行業處於最「熱門」的時候才決定進入,結果投資後行業轉向低迷,企業深陷其中,進退兩難。
(4)對項目僅側重於技術可行性的研究,對經濟可行性的論證不夠重視,對投資成本及項目建成後的成本費用和效益測算不準確。從而根據過於樂觀的經濟估算做出錯誤的決策。
Ⅱ 投資決策應遵循的原則
投資決策應遵循的原則包括:
①綜合性原則,全面系統地綜合考察專影響投資的屬各種因素;
②可操作性原則,擬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
③相關性和准確性原則,實現投資決策結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④實事求是原則,實事求是地設計和評價所有投資方案;
⑤科學性原則,選擇系統合理的決策評價指標,使用科學的決策方法,並協調處理好投資決策與籌資行為、投資管理之間的關系。
Ⅲ 投資主體的主體決策
簡單來說大約可分為四個層層遞進的方面:看方向,看能力,查瑕疵,談價格。
首先看方向;市場空間要足夠大,沒有巨頭擋路,踩對時間點,別等別人都收獲了,你才去播種。
其次看能力;團隊背景,是否有足夠的相關行業資源、商業經驗、技術積累,看行業競爭情況,進不了前三,這事就基本沒戲;看營收狀況,一切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創業都是耍流氓。
再次看查瑕疵;產品數據是否有注水 ,公司概況是否有不實之處,財務預測是否靠譜;各股東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前一輪投資者股權如果過多,後續的投資機構就很難進入,一般投資者希望創始團隊保持相對較高的持股比例,因為團隊中關鍵人物的退出絕對是導致創業公司失敗的普遍原因之一;
最後談價格;有PE法(按利潤倍數)、PS法(按市銷率倍數),橫向比較法(同業橫向比較,以及投資機構間出價比較),用戶量折演算法,18個月成本預估法等等等。
Ⅳ 投資決策的問題
本人認為選那家股復票是次要的,關制鍵是入市時機,打比方如07年的股票,你就是選了在好的股票到現在也不會有太多的利潤,如果想以長期投資的角度來看,要等股票相對跌了很多的時候進入,就拿現在的中國大盤來說吧,如果大盤在2000點左右就可以大膽的滿倉持有,因為就是跌最多到1000點左右,但這種可能是很小很小的,就算是到1000點了你也不用怕,因為一定會有漲上來的,因為今天的中國和以前的中國不一樣了,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國家,不管是高速還是慢速,這是事實!最後就是什麼時候平倉獲利了,給自已定個目標,在就是寂寞的等待了。李嘉誠說過;當別人恐慌的時候是自已的機會,當別人自信滿滿的時候自已就會感到危機。這就是他的投資理念!最後希望你快樂!
Ⅳ 我國企業投資決策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與挑戰
摘要:風險投資是高科技發展的助推器,是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我國發展風險投資20年,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仍處於初期階段,存在許多問題,如風投資本總量小、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本退出機制不通暢、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專業人才等。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闡述了我國風投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提出了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體系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徵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後再通過上市、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投資對象多為處於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後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於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後,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並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准。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後者是國際上通常採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並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投公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後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佔股份,最後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後,風投公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投公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於風投公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投公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後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路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於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路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甦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製造業已經取代軟體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製造業那裡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投公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中特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佔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佔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後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願意並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並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夥制、信託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 轉貼於
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於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於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後的立法狀況嚴重製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並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夥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代理成本,並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代理風險。應採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於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櫃台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並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修訂《合夥企業法》,明確規定有限合夥制為我國企業合夥的一個重要組織形式,明確對合夥人的約束和合法權益,但不應該對相關細節規定過細;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養老基金管理辦法》,適當放寬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適度地參與風險投資。修改稅收法律制度,避免雙重征稅。
風險投資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充分發展需要金融界、法學界、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中介機構等共同努力;政府要為其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擺脫行政干預,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加快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投資體系支撐,這個體系不僅要包括健全、成熟、規范的支持系統,還要具備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機制;構建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促使風險投資進入良性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Ⅵ 投資決策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我搶、我搶、我搶沙發~
Ⅶ 我國企業投資決策現狀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與挑戰
摘要:風險投資是高科技發展的助推器,是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我國發展風險投資20年,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仍處於初期階段,存在許多問題,如風投資本總量小、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本退出機制不通暢、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專業人才等。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闡述了我國風投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提出了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體系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徵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後再通過上市、兼並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投資對象多為處於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後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於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後,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並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准。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後者是國際上通常採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並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投公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後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佔股份,最後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後,風投公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投公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於風投公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投公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後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路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於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路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甦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製造業已經取代軟體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製造業那裡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投公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中特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佔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佔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後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願意並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並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夥制、信託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 轉貼於
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於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於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後的立法狀況嚴重製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並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夥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代理成本,並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代理風險。應採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於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櫃台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並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修訂《合夥企業法》,明確規定有限合夥制為我國企業合夥的一個重要組織形式,明確對合夥人的約束和合法權益,但不應該對相關細節規定過細;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養老基金管理辦法》,適當放寬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適度地參與風險投資。修改稅收法律制度,避免雙重征稅。
風險投資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充分發展需要金融界、法學界、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中介機構等共同努力;政府要為其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擺脫行政干預,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加快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投資體系支撐,這個體系不僅要包括健全、成熟、規范的支持系統,還要具備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機制;構建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促使風險投資進入良性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Ⅷ 投資決策過程的合理選擇就體現在對什麼與什麼的平衡處理上
投資決策是指投資主體在調查、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對投資活動所做出的最後決斷。按層次不同,可分為: (1) 宏觀投資決策。從國民經濟綜合平衡角度出發,對影響經濟發展全局的投資規模、投資使用方向、基本建設布局以及重點建設項目、投資體制、投資調控手段和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改善等內容做出抉擇的過程。宏觀投資決策直接影響到經濟持續、穩定、協調、高效地發展,在整個宏觀經濟決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的失誤往往是國民經濟大起伏、大調整的最直接的原因。(2) 微觀投資決策。亦稱「項目投資決策」,指在調查、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對擬建工程項目進行最後決斷。項目投資決策涉及到建設時間、地點、規模,技術上是否可行、經濟上是否合理等問題的分析論證和抉擇,是投資成敗的首要環節和關鍵因素。微觀投資決策是宏觀投資決策的基礎,宏觀投資決策對微觀投資決策具有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