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投資 > 公募基金代銷資格法律意見書

公募基金代銷資格法律意見書

發布時間:2020-12-29 02:30:40

『壹』 開展公募基金業務需要就哪些事項發表法律意見書

你好,公募基金審批十分嚴格。
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公募基版金公司,應當具權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閱讀全文

與公募基金代銷資格法律意見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期貨600秒買漲買跌 瀏覽:483
東方證券推出的基金有哪些 瀏覽:698
短債基金債券久期 瀏覽:65
鎳期貨東方財富貼吧 瀏覽:924
政府平台信託融資 瀏覽:241
馬來西亞農產品價格水平 瀏覽:123
潛江周邊有哪些正規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125
如新的股票 瀏覽:224
招商理財產品有哪些 瀏覽:120
上海菁葵投資管理公司 瀏覽:386
高管信託設計 瀏覽:155
單項評估貸款 瀏覽:912
5300美元多少人民幣 瀏覽:992
抓取股票數據 瀏覽:699
銀行不上班匯外匯 瀏覽:292
螺紋鋼期貨個人 瀏覽:752
南方戰略配置基金公告 瀏覽:120
銀行外匯幾天 瀏覽:698
萬致外匯騙局 瀏覽:216
樞軸點外匯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