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並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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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全國銀行業跨國並購的特點和趨勢
一、銀行跨國並購
本文所稱的跨國並購包括跨國兼並和跨國收購,其中,兼並指一個公司被另一個公司吸收,後者保留自身的名稱和實體資格並取得前者的資產和負債,前者喪失獨立的法律地位,即吸收合並;收購指一個公司通過購買股份、股票等方式取得另一公司的控制權或管理權,後者仍然存續而不必消失,即股權收購,同時也包括購買另一公司資產的資產收購。
(一)銀行跨國新建投資與跨國並購的抉擇。跨國新建投資與跨國並購,均可實現銀行的跨國擴張,實現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同跨國新建投資相比,跨國並購有諸多優勢:可以降低投資成本,實現規模效益;能迅速佔領東道國市場,增強資本實力,提高風險防禦能力;共享業務、客戶、技術資源,通過雙方優勢互補獲取協同效益;獲得並保持技術優勢,增強國際競爭力。尤其是新建投資遇到諸如進入壁壘、市場開拓、領域區別、文化差異、海外經營經驗等問題時,以跨國並購的方式進入跨國市場是銀行業跨國擴張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
(二)世界企業(銀行)並購浪潮的趨勢。世界經濟金融史實際上就是一部並購史,每一次的並購活動,都將全球經濟金融發展推向一個新的高潮。縱觀19世紀末以來的五次企業(銀行)並購浪潮,並購行業由橫向並購、縱向並購發展到混合並購,並購跨度由本國並購發展到跨國並購,銀行角色由並購中介發展到並購主角,並購動機由減少競爭到戰略合作,並購方式由以強並弱、弱弱合並發展到強強合作,並購中心由英美發達國家逐漸發展到歐亞地區等等。
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經濟全球化背景的第五次企業(銀行)並購席捲而來,與前四次相比,該次並購除強強合並、規模巨大,並購浪潮覆蓋全球,跨行業的混合並購、並購支付方式多元化等特點外,同時還呈現出並購的頻率加快的特點,1990年至2001年發生銀行並購的次數是1978年至1989年發生的3倍,而跨國並購是6.4倍,而且歐亞地區逐漸成為銀行並購的亞中心。
二、我國銀行業跨國並購歷程
在經濟全球化和全球並購浪潮的背景下,我國銀行業「走出去」成效明顯。截至2007年末,有7家中資銀行在跨國設立60家分支機構,同時,我國銀行也更多地使用並購方式開拓國際市場,共有5家中資銀行控股、參股9家外資金融機構,跨國總資產2674億美元。
(一)我國銀行業跨國並購基本情況。我國銀行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嘗試跨國並購,1984年9月,中國銀行收購了澳門大豐銀行50%的股權,是我國銀行業的首次跨國收購。至今,我國銀行在境外市場的並購主要發生了20起,具體情況見表2。
資料來源:根據《財經》2007年12月10日和ZEPHYR《全球並購交易分析庫》資料整理而成
(二)我國銀行跨國並購的動機。企業進行跨國並購既有外部需要也有內部動機(見圖1),銀行跨國並購也不例外。
圖1 企業(銀行)跨國並購的外部因素和內部動機
我國銀行跨國並購是由以下外部因素造成的:避開某些國家對設立銀行分支機構的法律限制,快速進入新興/高增長市場;經濟全球化使得中國非金融對外直接投資增長很快,對中資金融機構境外服務提出了新要求;技術進步與發展,有助於提升服務效率,拓寬分銷渠道;人民幣升值增強了我國銀行海外並購的支付能力;股東要求更高的回報等等。
在中國金融改革中,國有商業銀行經過注資、引進戰略投資者和上市後,資本實力大大增強,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我國銀行已初步具備了走出去的實力,並進行了一些成功的並購。我國銀行跨國並購由以下內部動機驅使:經濟驅動,包括開拓新市場追求規模經濟、業務多元化追求范圍經濟、收入多元化、風險分散化等;管理人為提升自身價值而通過並購提升公司價值等等。
(三)我國銀行業跨國並購特點。
1.交易頻率、規模與涉及區域。一是並購交易日趨頻繁。2007年我國銀行跨國並購共發生了5起(以宣告日為准),涉及金額93.48億美元。其中,工行3起,民生銀行和國開行各1起,是次數最多的年份。二是並購規模逐漸擴大。2006年以前,我國銀行跨國並購交易金額均不到10億美元;2007年,國家開發銀行參股巴克萊銀行,參股資金近30億美元;中國工商銀行收購南非標准銀行,交易金額高達54.6億美元。三是並購交易多發生在亞洲,但已走出亞洲。20起跨國並購中,有15起發生在港澳,佔比75%;有17起發生在亞洲,佔比85%。2007年的境外並購已走出了亞洲,在美國、歐洲和非洲均有發生。
2.交易雙方。一是並購主體已不僅局限在國有控股銀行。早期並購交易的並購方基本都是國有控股銀行,但近兩年,國開行、民生、招商銀行也積極參與跨國並購。2008年,招商銀行宣告收購香港永隆銀行53%的股權,金額高達46.4億美元,這是招商銀行的首次跨國並購。二是目標公司有「弱」有「強」。我國商業銀行早期並購多為「弱肉強食」,如工行並購的友聯銀行,在被並購前,是香港地區最差銀行之一,不良資產率高達31.4%,虧損達5億港幣。近年來逐漸發展到「強強聯合」,如工行並購的南非標准銀行,是南非乃至非洲最大的商業銀行。三是以混合並購為主,橫向並購為輔。我國銀行跨國並購大多數為混合並購,工行、中行、建行通過並購在香港地區建立了商業銀行業務、投資銀行業務、保險業務與投資業務的旗艦。橫向並購發行在銀行同業之間,工行並購哈利姆和誠興銀行、招行並購永隆銀行即是完全意義上的橫向並購。
3.並購方式。一是並購由現金支付過渡到現金與股權支付並用。我國銀行經過一系列改革,資本實力大增,加之人民幣升值壓力,在收購中多採取現金支付方式。2004年工銀亞洲對華比富通銀行的收購採用了「股權+現金」的支付方式,這是我國銀行首次在國際資本市場通過股票配售方式籌資進行收購。二是直接並購與間接並購相結合。我國銀行對目標企業的並購既有直接並購,也有通過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對目標企業的間接並購。前者如工行對哈利姆銀行、誠興銀行、標准銀行的並購,後者如工銀亞洲對華比富通銀行的並購、中銀香港對南洋商業銀行和集友銀行的並購。
與國際間銀行跨國並購相比,我國銀行的跨國並購尚處在初級階段,在並購頻率、規模、行業跨度等方面的趨勢與前者有相似之處,但在並購對象、區域跨度、支付方式等方面與前者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三、我國銀行跨國並購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並購目標的因素。
1.並購區位的選擇。銀行並購的參與雙方處於大致相同的區域,由於具有大致相同的文化背景和風俗習慣、容易溝通,則管理文化容易融合,可有效地降低並購成本和整合成本,在亞洲地區並購較為有利。另外,歐盟地區也應優先考慮,因為如果並購歐元區任何一個國家的銀行即意味著進入了歐盟區,並購的放大效應非常明顯。
2.東道國的選擇。一是東道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發達國家由於私人銀行實力很強,並且擁有完善的資本市場,因此可以考慮在跨國並購與新建投資中選擇;發展中國家中相對落後的國家和轉型國家,跨國並購很難在短期內成為跨國銀行國際直接投資的主流方式;在最不發達國家,雖然有投資機會,但是缺少可供收購的銀行。因此擁有較先進工業部門和較發達資本市場的其他發展中國家,收購當地銀行成為了新建投資的現實替代。而且東道國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可能成為並購目標的銀行也就越多。二是東道國與我國的貿易關系。我國非金融投資越聚集、規模越大的國家,對我國銀行業提供國際服務的需求也就越大,本著客戶導向的原則,這些國家的銀行也很有可能成為目標銀行。三是東道國的外資進入管制。東道國對跨國銀行進入本國市場的態度不同,有些鼓勵外資企業進入本國市場,如中國香港、東南亞和歐盟的一些國家或地區,在這些國家或地區進行並購相對容易;有些限制外資企業進入本國市場,如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在這些國家進行並購或新建投資比較困難。
3.並購對象的選擇。一是並購對象的規模。並購對象的規模如果較小,則並購活動比較容易獲得成功,而且單個並購的失敗也不足以對並購方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二是並購對象的發展潛力。如果並購對象在並購前具有較強的增長勢頭,則該並購是以增長為目的的並購,有利於實現價值創造。三是並購對象的業務與資源。我國銀行在橫向並購時,應主要著眼於商業銀行業務的互補、服務功能的多元化以及資源的有效整合。另外,在全球綜合化經營趨勢下,我國銀行也可選擇投資銀行、保險公司、金融租賃、資產管理等不同業務類型的金融機構進行混合並購,提升銀行的整體綜合經營能力。
(二)並購方的因素。
1.並購銀行的跨國經營戰略。對並購銀行而言,跨國並購首先要符合其跨國經營戰略,要分析並購是否與公司的資金實力、管理能力、客戶戰略、人才儲備等多種因素以及國際化速度相適應。
2.並購銀行的效率。如果並購方的ROE高於被並購方的ROE,銀行並購的最終結果會比較好,即表明並購銀行的管理效率高,則非常有利於並購,對並購銀行今後的盈利和股東價值提升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3.並購銀行的經驗。由於並購過程非常復雜,因此並購經驗在並購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些積累較多並購經驗的銀行在並購中更容易獲得成功。在我國商業銀行中,工行、中行、建行的並購經驗比較豐富,其他股份制銀行也紛紛開始參與全球銀行並購,而且已經有了一些成功案例。總的來說,這些銀行積累了亞太地區以強並弱的大量並購經驗,在歐洲、美洲等市場也已積累了部分經驗,但經驗尚不豐富。
4.對並購銀行未來的影響。一是未來盈利能力。在並購過程中,合並成本一般都會大於並購企業公允價值,這部分商譽即使在購買時不出現減值,也是母行的潛在包袱,一旦被購買方出現重大不利影響,商譽面臨減值,需用今後的利潤去消化。二是股價。收購與整合的成敗直接關繫到公司未來價值,進而敏感地反映在公司股價上,如果收購對股價的影響是負面的,則很可能挫傷投資者積極性。三是再融資。並購行為會使銀行資本充足率降低,銀行一般通過發行次級債或者增發等方式來補充附屬資本或核心資本。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資金成本,進而加大了經營成本。另一方面,也可能引發股東控制權的稀釋與轉移。
四、我國銀行跨國並購的策略建議
基於對我國銀行業跨國並購的現狀和影響因素的分析,提出以下建議。
(一)制定清晰的跨國並購策略。跨國經營是銀行業共同的戰略目標,但各銀行要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現有資源,制定不同的國際化發展戰略。在進行實質性拓展海外市場時,要根據東道國的外資准入管制、業務限制監管要求、客戶資源等情況,選擇新建投資或者跨國並購。鑒於我國銀行業的跨國並購僅處在起步階段,建議本著由近到遠、由弱到強、由發展中國家到發達國家的原則逐步進行跨國並購,實行跨國經營。由近到遠,除指距離的遠近外,還指先並購文化背景相似再並購差異較大的,因為80%的國際並購失敗直接或間接地源於並購後的整合,而整合的關鍵又在於文化整合。由弱到強,指先並購規模較小的對象,積累經驗後再並購規模較大的對象。由發展中國家到發達國家,是出於發達國家外資准入限制嚴格的考慮。
綜合來看,先可在亞太地區進行並購,然後推進到歐盟,最後進入英、美國家。亞太地區又首選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其金融資源配置合理、監管嚴格,非常有利於國內銀行學習先進的國際銀行業管理經驗;然後是東南亞的一些國家,這些新興市場國家經濟增速快、潛力大,而且在亞洲金融危機後放寬了外資收購本國銀行的限制,這些不僅為我國銀行跨國並購提供了良好條件,還讓我國銀行能夠享受這些國家高速增長帶來的利益;再次是歐盟,並購任何一家歐盟成員國的銀行,打開歐盟金融市場;最後是英、美、日等發達國家。
(二)明確跨國並購的並購銀行策略。我國銀行可分為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前者規模大、在海外的分支機構相對較多,並且有跨國經營的經驗,多數還有跨國並購的經歷,優勢比較明顯,適合選擇跨國並購的方式進行擴展;後者規模較小、在海外有代表處,但並無太多跨國並購的經驗,最好是選擇新建投資的方式進行海外擴張,待條件成熟後再進行跨國並購。另外,在進行跨國並購時,我國銀行不宜採取一哄而上的方式,這樣不僅會削弱中資銀行的談判能力,而且會使成交金額偏離理性報價過多,加大並購成本。
(三)注重對並購方式的選擇。一是支付方式多樣化。目前,我國銀行進行跨國並購多採用現金支付方式,雖然這種方式有利於並購成功,但是該方式不僅會削弱銀行的流動性,還可能延誤其他業務機會,加大並購成本,因此在跨國並購時,應盡量採用「現金+股權」、「現金+債權」、純股權等多種支付方式。二是並購的逐步推進,即可採取參股到控股的分步並購方式。
(四)把握並購時機。在進行跨國並購時,做好將時機選擇在一個特殊階段。比如,並購對象所在國發生經濟危機、並購對象陷入經營困難和發生內部危機等,這都有利於降低並購成本。在亞洲金融危機後,歐美銀行一舉並購了韓美銀行、韓國第一銀行和韓國外換銀行;日本經濟蕭退過程中,也出現了大規模的銀行並購狂潮,使市場上銀行的數量銳減。在當前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下,不少金融機構陷入了流動性困境,我國銀行應該利用好這些機會,慎重進行可行性研究,重點選擇一些有發展前途的銀行進行並購。
所謂並購貸款,即商業銀行向並購方企業或並購方控股子公司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股權對價款項的本外幣貸款。是針對境內優勢客戶在改制、改組過程中,有償兼並、收購國內其他企事業法人、已建成項目及進行資產、債務重組中產生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貸款。並購貸款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項目貸款。普通貸款在債務還款順序上是最優的,但如果貸款用於並購股權,則通常只能以股權分紅來償還債務。
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並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並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並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④ (關於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銀行作為並購方進行的並購屬不屬於金融資本並購
銀行並購是商業銀行 (金融企業)通過收購、債權、控股、直接出資、購買股票等多種手段,取得被並購方的所有權,而後者則失去法人資格(即被吞並)或改變法人實體行為(即使其成為並購企業的分支機構),或合並成為一個新的銀行。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銀行並購是屬於金融資本並購的。首先,因為銀行本身就是屬於金融機構;其次,其投資手段是運用金融類資本(股權、債權等)實現的橫向(銀行間)及縱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的並購。
⑤ 為什麼股價國外比國內的低,比如美國銀行以2.42元低價收購中國建設銀行60億H股,而但當時市值是6.65
主要是估值不同。國內經濟高速發展自然股指就會高一些。
⑥ 銀行並購的方法有哪些
根據國外銀行並購的多種形式,我國銀行業可能存在的並購形式有:
1. 同一銀行內部的機構合並:通過銀行的內部並購來調整現有的經營布局與人員規模,進行內部經營機構、管理機構的撤並,發展網路銀行。推動銀行內部組織體系的再造,走集約發展的道路,是銀行提高效率的必然選擇。
通過對那些已經或者即將出現支付風險、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的金融機構進行並購,來尋求銀行退出市場的方式,從而為建立一個良性的金融體系打下基礎。目前的金融體系由於退出機制不完善,經營再不善、效益再不好的機構也難以被淘汰出局,而過高的准入條件又使那些可能勝任的機構難以進來。這種好的進不來、壞的出不去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其結果必然是嚴重損害金融體系的健康性,並最終危害到整個國民經濟。
2.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並購:從金融發展未來趨勢看,逐步放鬆分業經營管制,打破銀行、保險、證券投資分業經營的限制,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將是必然:在條件成熟時,商業銀行並購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向保險和證券投資領域滲透,
培育全能化的超級金融集團,實現服務多樣化、資產多元化、利潤最大化。
3.股份制商業銀行之間的並購:通過股份制商業銀行之間的並購,可以變分力為合力,提高它們與國有銀行的競爭能力。雖然股份制銀行的經營情況好於國有銀行,但畢竟規模對比懸殊,從目前的情況看,無論是哪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國有商業銀行「單打獨斗」,都無與匹敵,無法撼動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這也是國有銀行無所顧慮的主要原因。只有通過並購,在壯大股份制商業銀行自身實力的同時,增大國有銀行的外部競爭壓力,才能對國有銀行改進經營、提升效率發揮促進作用。
4.國有商業銀行之間的並購:通過並購,將業務開展不好的分支機構予以撤消,使金融供給總量在區域層次上與當地的經濟發展需求總量相適應,解決銀行組織制度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的矛盾,提高銀行的效率和競爭能力,增強其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
5.國有商業銀行與其他商業銀行間的並購:國有銀行現行的組織制度是計劃體制的產物,在網點分布、市場份額、資產規模和信譽等方面佔有絕對優勢,但組織成本高昂,而且容易受政府行為干預。而股份銀行有靈活經營策略、以追求最大利益為主要目標、不容易為政府行為干擾,兩者的並購相互受益,既可以完善經營方式,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實現金融體制的變革。
6.國內外銀行相互並購:隨著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本來就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之結果的銀行並購,對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國際金融和國內金融完全混為一體,加入WTO後,隨著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必將引起國外銀行業對國內銀行業的並購,以及國內銀行也並購國外銀行業。
⑦ 為什麼銀行要投資
你好,,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允許任何商業銀行投資,你所說的投資應該是指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ing,corporate finance)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在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銀行在線等。(信長)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參考網路知道)
⑧ 什麼叫"銀行投資"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投資銀行的起源和發展
在美國,投資銀行往往有兩個來源:一是由商業銀行分解而來,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證券經紀人發展而來,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證券。美國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發生在1929年的大股災之後,當時聯邦政府認為投資銀行業務有較高的風險,禁止商業銀行利用儲戶的資金參加投行業務,結果一大批綜合性銀行被迫分解為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銀行分解為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摩根士丹利以及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的摩根大通。但是在歐洲,各國政府一直沒有頒布這樣的限制,投資銀行業務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所以形成了許多所謂的「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或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如德意志銀行、荷蘭銀行、瑞士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等等。事實證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由同一金融機構完成,在歐洲不但沒有引起金融危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融資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統的風險。
投資銀行業務的利潤是很高的。以最常見的股票發行業務為例,投資銀行一般要抽取5%-10%的傭金,也就是說,如果客戶發行價值100億美圓的股票,投資銀行就要吃掉5億-10億美圓。債券發行業務的利潤相對較少,但風險也較小。除此之外,兼並重組與破產清算是投資銀行近年來的主要利潤增長點,近年來歐美發生的大型兼並案,背後往往都有投資銀行的推波助瀾。
1990年代以後,世界投資銀行的格局逐漸發生了變化。一方面,兼並風潮席捲美國金融界,出現了花旗集團、摩根大通(即JP摩根)、美國銀行等大型金融集團,它們都希望進入對利潤豐厚的投資銀行領域;另一方面,華爾街的投資銀行與證券分析業務離的太近,許多投資者和媒體認為,投資銀行僱用的分析師難以保證獨立性,從而對投資銀行的商業道德產生了懷疑。但是,如果投資銀行和證券分析業務真的完全分離,投資銀行業務將成為無源之水,證券分析業務則將喪失豐厚的利潤提成,兩者都難以生存。相比之下,商業銀行經營投資銀行業務有先天優勢,它可以利用與各大企業的存款、貸款關系網爭取到許多客戶,不用像傳統的投資銀行那樣依靠證券分析和咨詢吸引客戶。商業銀行擁有更充足的資金和更良好的信譽,它們主要缺乏的是投資銀行領域的業務經驗。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⑴ 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⑵ 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⑷ 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投資銀行採用的組織結構是與其內部的組建方式和經營思想密切相關的。現代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
⑴ 合夥人制。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職能上沒有緊密聯系的資本或公司相互合並而形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本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生產和經營多元化的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聯合兼並成為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並購活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為了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了由合夥人制向現代公司制度的轉變。
⑶ 現代公司制。現代公司制度賦予公司以獨立的人格,其確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志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所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顯示了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的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財務風險控制、經營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都獲得較傳統合夥人制所不具備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沿革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產生於歐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紀眾多銷售政府債券和貼現企業票據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的。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貿易活動的日趨活躍。伴隨著貿易范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一些信譽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積累的大量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產生的根本原因。
⑵ 證券業的興起與發展。證券業與證券交易的飛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迅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則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飛速發展給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紀歐美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這一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籌資和融資過程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出現和發展,不僅帶來了西方經濟體制中一場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確立。
20世紀前期,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高漲,把證券市場的繁華交易變成了一種狂熱的貨幣投機活動。商業銀行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頻頻涉足於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各國政府對證券業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范其發展,這些都為1929—19933年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了大批投資銀行的倒閉,證券業極度萎靡。這使得各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信用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捲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對經濟安全是重大的隱患。1933年後,美英等國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分開,並進行分業管理,從此,一個嶄新的獨立的投資銀行業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經過經濟危機後近三十年的調整,投資銀行業再次迎來了飛速的發展。七十年代以來,抵押債券、一攬子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金融行業,尤其是證券行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一。這種創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正在繞過分業管理體制的約束,互相侵蝕對方的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變得十分強大。
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近二十年來,在國際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下,投資銀行業完全跳開了傳統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躋身於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已形成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⑴ 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趨勢。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開始逐漸放鬆了金融管制,允許不同的金融機構在業務上適當交叉,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到了八十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完善,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的形成。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發行、兼並收購、項目融資、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結構。
⑵ 投資銀行的國際化趨勢。投資銀行業務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國經濟的發展速度、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資銀行紛紛以此作為新的競爭領域和利潤增長點,這是投資銀行向外擴張的內在要求。其二,國際金融環境和金融條件的改善,客觀上為投資銀行實現全球經營准備了條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資銀行就採用與國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幫助本國公司在海外推銷證券或作為投資者中介進入國外市場。到了七十年代,為了更加有效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各大投資銀行紛紛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機構。八十年代後,隨著世界經濟、資本市場的一體化和信息通訊產業的飛速發展,昔日距離的限制再也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屏障,業務全球化已經成為投資銀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領制高點的重要問題。
⑶ 投資銀行業務專業化的趨勢。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資銀行在業務拓展多樣化的同時也各有所長。例如,美林在基礎設施融資和證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譽、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銷而聞名、所羅門兄弟以商業票據發行和公司購並見長、第一波士頓則在組織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於領先。
⑷ 投資銀行集中化的趨勢。五、六十年代,隨著戰後經濟和金融的復甦與成長,各大財團的競爭與合作使得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投資銀行也不例外。近年來,由於受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如收益債券的運銷、歐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劇了投資銀行業的集中。在這種狀況下,各大投資銀行業紛紛通過購並、重組、上市等手段擴大規模。例如美林與懷特威爾德公司的合並、瑞士銀行公司收購英國的華寶等。大規模的並購使得投資銀行的業務高度集中,1987年美國25家較大的投資銀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別占市場證券發行的百分比為41.82%、64.98%、87.96%。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我國現代投資銀行的業務從發展到現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諸如規模過小、業務范圍狹窄、缺少高素質專業人才、過度競爭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國的投資銀行業正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市場需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迅速發展和不斷深化,社會經濟生活中對投融資的需求會日益旺盛,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和民營企業謀求未來發展等方面也將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的作用,這些都將為我國投資銀行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投資銀行:是經營資本的行業,其主要作用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供應者手中的賦閑資源提供配置和組合的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共享所創造的收益。(它是對資本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
意義:投資銀行的市場中介作用是市場經濟的充分體現。
伴隨金融產品的衍生,投資銀行業務范圍有放大的趨勢,特別是大的投資銀行發散出來的小的投資銀行機構。它在發達國家的市場中始終處於核心地位。
主要產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對經濟和業務的財務分析基礎之上)
財務建議(包括適宜的利率水平、認購價格及投資者的需求預期)
主要的收入:傭金
資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資銀行的思維核心
投行的歷程:
1.14世紀義大利商人發明的「銀行承兌匯票」
2.18世紀英國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投資銀行家產生
3.製造業的競爭促使了一批專門承接海外貿易和出口業務財務風險的承兌商號和商人,又稱商人銀行
4.美國內戰期間出現的政府債券和鐵路債券成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使得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嚴格分離)
5.二戰後投行依然在資金籌措和企業投資領域佔有優勢,但已不再是純粹的證券承銷商
五次並購:
一.19世紀60到70年代,主要是規模經營基礎上的橫向並購
二.20世紀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產業和關聯產業的產品鏈條,形成原材料采購機械加工和製造、市場銷售等流程作業一體化系統,即縱向並購
三.20世紀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業並購
四.20世紀80年代盛行杠桿收購,垃圾債券為企業並購提供資金支持
五.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其風險資本投資和公眾化融資迅速推廣和普及了新技術的應用
經營模式:分離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蘭)
四種定義:
一.任何經營華爾街業務(銀行業務、承銷業務、交易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廣義)
二.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證券包銷、基金管理、公司資本籌集、收購兼並、項目融資、風險資本、公司理財、財務顧問,不包括向散戶出售證券、對消費者提供不動產中介和抵押、保險產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即證券承銷、兼並收購(狹義)
四.從事一級市場的證券承銷和二級市場的證券交易(不和時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個,小投行則限定在與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承銷發行、企業融資、收購兼並)
美式投行—投行或證券公司—分業經營
分類:國別和傳統習慣
英式投行—商人銀行—貨幣市場存貸和證券承銷
德式投行—綜合銀行—無專門的投行
規模和業務能力:國際級超大型投行、國家級、地區性投行、專業性投行
獨立性投行和商業銀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財務和業務獨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頓、日本野村、日興、華寶)
綜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
職能:金融中介、創造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中、金融創新、促進產融結合和培育企業家
業務分類:傳統——證券發行承銷、證券經紀、做市及證券私募
現代——兼並收購、項目融資、風險資本、財務顧問
其他——投資顧問、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
⑨ 銀行是否可以投資並購票據
銀行可以投資並購票據,只要到理財那一欄就可以投資了呀
⑩ 為什麼進行金融業並購
在國內產業整合和經濟轉型的背景下,產能嚴重過剩成為並購市場火爆的原因。
在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內金融體系下,傳統的商業銀行往往以存貸款為主,2005年國內各大商業銀行先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主要經營包括債務融資工具、銀團貸款、兼並收購、財務顧問和股權融資等非傳統銀行業務。進入本世紀第二個十年,商業銀行的綜合化經營已經勢不可擋,除了傳統的並購貸款業務以外,各個商業銀行都在拓展自身的並購業務產品線,包括並購顧問、並購貸款、並購銀團、並購債券、並購基金以及和第三方機構合作的並購夾層融資,以在並購重組大潮中把握先機,實現商業銀行自身的業務轉型。商業銀行開展並購金融業務具有其他金融機構不可比擬優勢。
全產業鏈優勢。商業銀行匯集了收購兼並專項財務顧問,融資顧問和融資安排各個方面,同時由於客戶優勢和網點優勢帶來的撮合業務的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講,商業銀行占據了並購重組業務的整個完整的價值鏈。和國內眾多證券公司和咨詢公司相比,商業銀行能夠對於客戶提供從方案設計、融資安排、後續支持等全方位、迅速便捷、低成本的服務,優勢無可比擬。
並購融資優勢。商業銀行是我國企業尤其是大企業進行並購融資的主要來源。在並購融資市場商業銀行優勢主要表現在:融資速度快、資金實力強、資金成本較低、靈活性較大、融資信譽好等方面。商業銀行和一般的投資銀行不同,更加註意和企業的長期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銀行不僅參與企業並購重組的整個過程,而且作為企業持續發展顧問,參與公司結構調整,資本充實和重新核定、資本結構優化設計等。正是由於以上的原因,目前,銀行貸款成為我國並購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
客戶與信息優勢。商業銀行客戶眾多,和客戶的合作不局限在單筆業務上,對客戶的需求、客戶的實際經營情況更加了解。商業銀行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客戶優勢,通過自身的網路協助客戶尋找買方和賣方,體現強大的撮合能力;同時商業銀行也可以發揮自身的渠道優勢,和證券公司、咨詢公司、股權基金、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緊密合作,交換信息,從而有效地實現並購業務的配對和撮合,提升並購交易的成功率。
整合優勢。並購是否成功主要取決於並購方和被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地發揮協同效應,並購方是否能夠有效的實現並購整合。商業銀行能夠通過多種金融手段,包括融資結構優化、貿易融資等多種手段,幫助被並購企業提升績效,實現協同效應。此外,商業銀行還可以通過組織銀團貸款等方式有效地重整被並購企業的債務結構,調整銀行關系,並幫助並購方更好的管控被並購方的現金流,有效地降低並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