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基金風險准備金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
一定比例的資金,做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
交易所風險准備金的設立,
是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而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的風險
帶來的虧損。交易所不但要從交易手續費中提取風險准備金,
而且要針對股指期貨的特殊風險建立由會員繳納的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
股指期貨特別風險准備金只能用於為維護股指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
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
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
不能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應遵循事先規定的法定程序,
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貳』 期貨概念中,風險准備金和結算準備金是一個概念嗎
完全不是一個概念,風險准備金是交易所管理的,為了應對期貨市場出現重大損失時候的應急資金,如出現交易所交易系統被入侵、發生不可抗力的災難等等的原因使投資者損失的,就用風險准備金支出,彌補投資者的損失,風險准備金是交易所在期貨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客戶保證金賬戶里的資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交易中佔用的保證金,叫做交易保證金,是被客戶持倉所佔用的,另一部分就是結算準備金,是可用的那一部分資金,當結算準備金為負的時候,期貨公司客服人員就會打電話要求你追加保證金。(證券期貨相關人員,願結交各路朋友)
『叄』 什麼是風險准備金
你好,風險准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要經過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肆』 交易保證金、結算準備金、結算擔保金、風險准備金的區別
1)交易保證金和結算準備金:會員為了交易結算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存入的保證專金,已經被屬合約所佔用的為交易保證金;尚未被合約所佔用的為結算準備金;
2)結算擔保金: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的規定繳存的,用於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引進結算會員共同擔保機制,在股指期貨市場一開始運作時就有一筆相當數量的共同擔保資金,可以增加交易所應對風險的財務資源,建立化解風險的緩沖區,進一步強化交易所整體抗風險能力,為市場平穩運作提供有力保障。每個結算會員根據業務量按比例分擔結算擔保金總額。
3)風險准備金: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制度。
『伍』 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風險准備金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出現交易風險造成會員虧損(非交易所責任的)而設立的補償基金,提取標準是「交易所收取手續費的20%」,這是《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比如大連大豆每手交易所收4元,其中3.2元歸交易所,0.8元劃入風險准備金。
舉個例子:假如因為國際行情巨變,由於聯動效應國內行情連續漲停或跌停,某會員(期貨公司或自營會員)出現爆倉,造成資不抵債破產了。那麼其在期貨上的虧損(別的期貨公司有盈利)就無人承擔,交易所就用風險准備金來彌補這個虧損。
『陸』 請問證券保證金制度與風險准備金制度之區別
證券保證金制度沒聽說。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屬(通常為5%-15%)交納少量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
風險准備金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制度。
『柒』 中國證監會決定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規模的參考因素有哪些
我個人的理解,一是,適中的杠桿比例,不能太高,太高風險過大,不能太低,太低吸引不到資金進入期貨市場來,不利於這個行業發展,所以一般就是20倍的杠桿,5%-12%不等的保證金 二是,期貨每天都有一定的漲跌幅度,根據規定的漲跌波動范圍,規定一定的保證金比例,防止爆倉,強行平倉等行為過多,有益於期貨成長發展 三是,防止現貨擠壓期貨,盡量防止現貨交割,距離交割月份近了,保證金比例會逐漸提高,有的甚至提高到百分之幾十,好像30%或者50%都有可能,就是為了杜絕交割,你追加不了保證金就得平倉對沖合約,這樣有效的防止大規模期現交割!
『捌』 期貨公司風險准備金為什麼是負債
因為期貨公司的風險准備金符合負債中預期會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所以風險准備金是負債。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實質上是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後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其償還期或具體金額在它們發生或成立之時就已由合同、法規所規定與制約,是企業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風險准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
『玖』 期貨公司提取的風險准備金如何稅前扣除
文件規定: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2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的有關規定,分別按向會員收取手續費收入的20%計提的風險准備金,在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期貨公司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的有關規定,從其收取的交易手續費收入減去應付期貨交易所手續費後的凈收入的5%提取的期貨公司風險准備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拾』 請問法律對證券公司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是如何規定
風險准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
期貨風險准備金制度有以下規定:
1、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當風險准備金達到交易所注冊資本10倍時,可不再提取。
2、期貨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