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投資類保險和非投資類保險有哪些內容
投資類保險是集保險保障及投資功能於一身的新型保險產品,屬於保險的新險種。經營投資類保險的保險公司充分利用其規模投資優勢及投資專家為保戶爭取最大的投資利益。
目前在我國開展的投資類保險險種主要有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
分紅保險:分紅保險是投保人在享有一定保險保障的基礎上,分享保險公司部分經營成果的一種保險形式。如果保險公司某一年度經營不好時,投保人所能分享到的經營成果可能會非常有限,甚至沒有。但是,分紅保險設有最低保證利率,即保證保戶的基本保障。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連結保險是一種保險保障與投資儲蓄相結合的保險形式。保險公司為保戶單獨設立投資賬戶,由專門的投資專家負責運作,投資收益扣除少量費用後劃入保戶的個人賬戶。保戶不參與保險公司其他盈利的分配。投資賬戶不承諾投資回報,投資賬戶的所有投資收益和損失均由保戶自行承擔。
萬能保險:萬能壽險與分紅保險在諸如設有最低收益保障、保險公司和保戶共同分享經營成果等方面具有相似之處,但在保費繳納方面則比分紅保險更加靈活。可根據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和經濟狀況,對保險金額、所繳保費和繳費期進行調整,使保障和理財的比例在各個時期達到最佳狀態,讓有限的資金發揮出最大的作用。
㈡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2)保險投資學的內容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㈢ 個人保險理財規劃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保險理財產品規劃,即是通過購買相關的保險產品,達到對個人(家庭)進行風險管理和投資的目的。一般情況下,個人保險理財產品規劃包括:財產險、壽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萬能險、教育儲蓄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內容。
制定個人保險理財產品規劃要注意的基本問題:
1.在購買保險理財規劃之前,建議消費者保持清醒的頭腦,對自己的資金狀況、預期收益、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理財目標等諸多因素做全面評估,根據個人實際狀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2.購買保險理財規劃前要充分了解各公司投資連接保險的作用及操作,不能只聽營銷員的一面之。
3.對於保險期限,消費者購買保險理財規劃時應充分了解產品及其購買渠道。
(3)保險投資學的內容擴展閱讀:
對於新投資者來說,理財技巧有以下幾點:
1、善用理財預算,切忌用生活必需資金為資本--賭徒心理特徵:患得患失、沒有節制、過度緊張之人切忌用你的生活資金做為交易的資本,資金壓力過大會誤導你的投資策略,徒增交易風險,而導致更大的錯誤。
2、善用免費模擬帳戶,學習理財等理財交易--投資家的耐心:等待收益率為正的時刻;初學者要耐心學習,循序漸進,勿急於開立真實交易帳戶,可先試用模擬帳戶。FXSOL環球金匯網里有免費模擬賬戶的申請,新投資者可以去體驗。
3、期貨理財交易不能只靠運氣和直覺--賭徒心理特徵之不聽勸告之人如果您沒有固定的交易方式,那麼你的獲利很可能是很隨機,即靠運氣。這種獲利是不能長久的。
4、善用停損單減低風險--軍事家的膽魄和決斷:機會來臨,該出手時就出手。
5、量力而為--經濟學家的理論:懂得資金的管理和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
6、選擇一個主流的平台和代理商(如果該平台受FSA監管或者NFA監管,說明他們操作和資金流轉上都較為規范和認真,保障了投資者的安全,英國FSA監管最嚴格,一般FXCM,FXSOL知名度比較高)。
㈣ 請問保險投資的三大基本原則是什麼
1.先給大人買保險 父母才是孩子的保險--- 孩子最大的風險就是父母發生意外,一旦真有這種情況,你想過你的孩子怎麼辦了嗎?有多少孩子因為父母的突然離去而過著凄慘的童年。
2.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當這個經濟支柱發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風險時,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會中斷,就會降低生活品質甚至導致家庭經濟崩潰。
3.先買意外險,健康險
人生三大風險:意外、疾病和養老,最難預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險的保障意義,在很大程度上就體現在這兩類保險上。但是很多人感覺這兩種保險的保費很多時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來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資,或者說「很不劃算」,所以最具保障意義的保險一直以來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科學的保險規劃,應該是從意外、講康險做起,有了這些最基礎的保障,再去考慮其他的險種。
4.先買保險再買房
「我現在要攢錢買房,等我買了房、車以後再買保險。」這是很多30歲左右還沒有買房的一族對保險代理人常說的一句話,類似的說法還有「我現在沒有閑錢買保險」。
這種觀念是非常不正確的。
一般來說,你將要還多少的房貸,在還貸期間你就要有多少的壽險。比如你的房貸時30萬元,那莫你需要至少30萬元的定期或終身壽險,以次來防範還貸期間的人身風險。
5.年輕也要買保險
綜合起來,年輕人有這樣幾條理由要買保險:
意外——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每一個孩子的身上都擔負著贍養父母的責任。
疾病——重大疾病險能化解關鍵時的大額醫療費風險。
科學計劃——隨著年齡增長,保費也隨之增長,年輕時買保險更「劃算」。
㈤ 投資學是做什麼的
投資學主要是對資產投資策略進行分析評估。目前來說在中國投資學未來出路還是比較廣泛的,比如投資銀行、投資公司、私募等,出路蠻光的,薪酬也不低。西財的金融在西部還算是很好的,在全國范圍內也可以進前十。這門學科主要要求你要兼具一定的數學背景和廣泛的視野,在大學中可以好好磨練一下。
㈥ 保險投資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主要包括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買賣金融債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㈦ 投資學課程包含哪幾個部分
主要課程
主幹課程有經濟學、管理學、投資學、公司理財、中級會計學、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期權與期貨、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固定收益證券、國際投資與跨國經營、投資估價、金融建模、個人理財規劃、投資經濟學、項目評估、項目融資、計量經濟學、管理運籌學等。
專業特點
該專業具有融實務投資、金融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於一體,微觀與宏觀相結合,國內與國際相交叉,財經管理、法律和理工知識相滲透,重點培養學生從事各類投資活動的決策和管理能力等特點。要求學生有扎實的投資學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具有較寬的專業知識面,掌握財經、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及外國語言閱讀交流的基本能力。
培養目標
本專業立足於培養具有扎實、系統的經濟學、管理學理論及分析方法,熟悉國內外經濟形勢及投資管理運作,視野深刻、全面,具有較高的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技能,面向企業、金融機構、政府機關、相關事業單位從事投資管理及相關業務的高素質復合型專門人才。
㈧ 保險學與投資學的有什麼聯系么
當然有聯系,現在好多保險都是投資行保險,他們都屬於金融系統
㈨ 國家對保險投資管制的內容有哪些
一個良好的保險投資環境,應是投資工具多樣化,交易規則則規范化,交易方式靈活化,投資監管有效化,從而使保險資金運用安全、有效和暢通。保險投資是現代保險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支柱,哪國的保險投資好,則該國的保險業就發達,保險業的償付能力就高,保險經營的穩定性也就高;反之,該國的保險業就會停滯。我國自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保險資金運用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80-1987年,為無投資或忽視投資階段。保險公司的資金基本上進入了銀行,形成銀行存款;
第二階段從 1987-1995年,為無序投資階段。由於經濟增長過熱,同時又無法可循,導致盲目投資,房地產、有價證券、信託、甚至借貸,無所不及,從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
第三階段始於1995年10月,為逐步規范階段。1995年以來,《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先後頒布,但由於限制過緊,加之1996年5月1日以來的七次利率調整,給保險業發展帶來了新的問題,因而,政府曾多次調整保險投資方式,1998年以來先後允許同業拆借、購買中央企業AA十公司債券、保險資金間接入市,並不斷調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監會公布的把投資連接保險的投資比例放寬至100%,為拓寬保險投資渠道奠定了基礎。
基於我國目前經濟發展處於起飛階段,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投資工具有限、規范交易的制度及組織有待完善,對投資市場的監控和引導乏力,保險投資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保險公司的投資應在遵循安全性原則的前提下達到盡可能多的盈利。因為保險公司是企業,在確保其資金運用安全的條件下,要以盈利為目標,從而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樣不僅有利於保險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而且有利於其賠償能力的增強。
其次,完善投資環境。一個完善的投資環境,應包括有效的投資工具、公平的交易規則以及保證這種制度有效貫徹的組織,即投資工具的多樣化、交易規則的規范化、交易方式的靈活化、投資監管的有效化,以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有效和暢通。
完善投資工具。由於保險投資涉及不動產投資及金融市場的投資,因而投資工具包括不動產投資和金融市場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場的投資是保險投資的主體,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關重要。其投資工具包括:債券、股票、票據、貸款、存款、外匯。其中;票據屬於短期金融工具,分為匯票、支票和本票;債券和股票屬於中長期金融工具,債券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政府債券分為公債券、國庫券和地方政府債券;股票,含普通股和優先股。
金融市場的投資工具應該是長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結合體,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不同層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資者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選擇,可利用靈活多樣的投資工具,有利於保險投資者的選擇,進行投資組合,也有利於提高其變現能力。就總體而言,保險公司應根據金融市場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業務的特點選擇投資工具。如在金融市場尚不成熟時,應選擇流動性強、安全性高的投資工具。但壽險投資則宜選擇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較高的投資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動性。同時,應建立與投資工具相配套的避險工具,如期權交易、期貨交易,以防範和分散投資風險。
完善涉及保險投資的法規。投資法規的完善,在於建立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如不動產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保險法、擔保法等,保證市場交易有據可依。
理順投資監管機構的關系。法律的真正價值在於它的實施。為保證有關投資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必須建立相應的組織來保證。這些組織包括投資的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司法機構,如投資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機構,並且保證這些組織的合理分工與協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或規章辦事,切實保證投資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凌駕於祛律規章之上。
再次,保險投資方式多樣化。在保險投資方式的選擇方面,基於我國經濟發展處於騰飛階段,金融市場發育不全,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缺乏,而這些產業投資回報率較高,應允許抵押貸款或有區域選擇的不動產投資;無限度的政府債券投資、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債券投資和限制較嚴的股票與公司債券投資;長期銀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從長遠看,待我國金融市場發育完善,則可轉向證券投資。
第四,在放鬆投資方式的同時控制投資的比例。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在放鬆投資方式規定的同時,如允許投資於有價證券、不動產、抵押貸款、銀行存款等,同時應規定投資比例、前者是為了提高保險投資的盈利能力,多種投資方式,為保險公司提供可供選擇的靈活的投資工具,從而,為保險公司提高投資回報率創造條件,當然,也為理智的保險公司投資者提高投資組合來控制風險提供選擇機會;後者則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條件。這一比例分為方式比例和主體比例,方式比例規定風險比較大的投資方式所佔總投資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關高風險投資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主體比例可有效控制有關籌資主體所帶來的投資風險,從而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條件。主體比例也應按投資方式的風險情況分別對待,對於高風險的籌資主體、高風險的投資方式,其比例應低一些,如購買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債券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的不動產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每一公司的抵押貸款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於較安全的投資方式但存在一定風險的籌資主體,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於每一銀行不得超過投資的10%。保險投資必須強調盈利,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由於某項投資報酬是該項投資所具風險的函數,如對保險資金運用不加以限制,勢必趨向風險較大的投資,以期獲得較大的報酬,而危及保險企業財務的穩健。因為每一種技資方式的風險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資方式伴隨著高風險,低風險的投資方式則伴隨著低盈利,顯然,全部用於盈利性高的投資方式,必將使保險公司面臨著全面的高風險,使被保險人有可能得不到應有的保險保障,也不利於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因而,為了保證保險投資的盈利性,同時控制高風險,應規定有關高風險投資方式所佔的比例。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業均有破產的可能性,無論採用風險大的亦或風險小的投資方式,保險公司都會面臨著籌資主體對保險投資所帶來的風險,因此為了控制每一籌資主體給保險公司所帶來的風險,必須規定投資於每一籌資主體的比例。
第五,壽險和非壽險的保險投資應有所區別。由於壽險是長期保險,許多壽險帶有儲蓄性,更強調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於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動性較低的投資方式,如不動產、貸款;非壽險是短期保險,要求流動性強,不宜過多投資於不動產投資,而應投資於股票、存款。同時,從風險控制看,壽險公司投資的比例在主體比例方面,應嚴於非壽險,因為壽險期限長、帶有儲蓄性,控制主體比例,便於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從而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加強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險公司可自由運用的資金愈多,則在保險投資方式上可選擇盈利性大、風險高的方式。通常衡量償付能力的指標有:凈保費與凈資產之比;未決賠款准備金與凈資產之比。在美國國民保險協會認為,前者為3比1為滿意的最大安全比例,這一比例愈大,保險公司的保險資金投資規模相對可大些:後者高於1比5,保險公司有可能破產,這一比例愈大,保險公司的保險資金投資規模相對小些。我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標准。由於保險監管的核心在於確保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所以,對保險投資監管的核心在於提高其償付能力。
顯然,完善投資環境與放鬆投資限制已成為研究保險投資的主題,那麼,二者孰先就後?是完善投資環境後再放鬆投資管制,還是先放鬆投資管制後再完善投資環境,或同時進行?這是保險投資面臨的難題、若先完善投資環境後放鬆投資管制,則等到完善投資環境時,保險公司早已因資不抵債而破產;若先再放鬆投資管制,再完善投資環境,則保險公司早已因投資無法收回而導致資不抵債,不得不破產。是則,嚴亦破,松亦亡。嚴松難辨、先後難分。依筆者看,結合我國國情及保險業的特點,可二者同時兼顧,但也不等於同時進行。在完善投資環境的同時,適當放鬆投資管制,而在投資管制方面,實行嚴松合一,即在充分放鬆投資方式的同時,嚴格控制投資比例。這一比例的大小隨投資環境的完善而逐步擴大,在投資環境尚未完善的初期,投資比例應該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圍內,其後逐步擴大、同時,在投資比例方面,也應因方式比例和主體比例區別對待,在初期,主體比例應當控製得更嚴些。這樣既保證了保險投資的盈利性,也控制了投資風險,還保證了保險業的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