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醴陵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中心怎麼樣
簡介: 醴陵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中心的前身是醴陵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B. 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公司原名為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系由株洲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出資組建的國有獨資公司,成立於1998年9月。 2010年1月27日,該公司名稱由原來的"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變更為"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葵
成立時間:1998-09-22
注冊資本:1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20000000355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區神農城森林路268號
C.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詳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更加突出了出資人代表的性質,更加突出了國有資本的運作,更加強調從出資人的角度來加強監管。今後我們的各級國資委主要是以產權管理為紐帶,依法通過公司章程,通過公司治理,來圍繞『管好資本』這四個字落實出資人的職責,不幹預具體經營活動,就是不幹預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黃淑和表示。另外,國資委所監管的企業,不管它是什麼形態的企業,都是由國資委來履行出資人職責。
組建或者改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以產業資本投資為主,著力培育產業競爭力,其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主要開展股權投資,改善國有資本的分布結構和質量效益,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與所出資企業更加強調以資本為紐帶的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更加突出市場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在投資管理、公司治理、職業經理人管理、管控模式、考核分配等方面,都會將更加市場化,更加充分體現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D. 什麼叫國有資產經營公司
國有資產經營是指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和代理人為了保證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合理利用,提高運行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充分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而進行的一系列籌劃、決策活動。
常見的國有資產經營的方式有:
1、股份制經營
國有資產的股份制經營,是指國家通過與其他投資主體聯合興建股份制企業,收購其他企業股份或對原國有制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等形式,運用國有資產,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產權明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企業擁有法人財產權,構建所有者、經營者、生產者之間的制衡關系,建立企業內部科學管理制度,真正實現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具有自我積累、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能力目標的經營方式。
2、集團經營
國有資產的集團經營,指國家授權有關企業集團對其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經營。這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資產經營的重要方式。
3、委託經營
國有資產的委託經營,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所有權及資產最終處置權的前提下,國家將國有資產委託給有關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及其他組織經營管理的方式。
4、承包經營
國有資產的承包經營,指在堅持國有資產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按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間的責、權、利關系。在承包合同范圍內,使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
5、租賃經營
國有資產的租賃經營,是指在不改變國有資產所有制性質的前提下,國家將部分國有資產出租給有關承租人經營。
(4)醴陵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擴展閱讀:
立法主導
以政府主導經營國有資產,既是我國傳統經濟體制的顯著特徵,也是改革以來延續至今尚未從根本上轉變的經營模式。
國有企業改革遇到的各種困難大多與政府主導經營有關,這甚至包括改革的措施安排在內。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規范要求。
國有資產的經營必須是立法主導,徹底改變以政代法的狀態。這是改革必須達到的目標,本文擬就此討論設立國有資產委員會的有關問題。
機構區別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一直設有財經委員會,這是我國最高立法機構中設立的負責處理國民經濟事務的組織。財經委員會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人民行使國民經濟管理監督權力的具體體現,是人民代表對政府經濟工作實施專門審查的基本方面。但是,財經委員會並不能起到國有資產經營的主導作用。
它不論是對國有資產,還是對非國有資產,一概不涉及具體的經營問題,它只是對國家的包括各種經濟成份在內的總和的宏觀經濟運行作出至高權力的監控。
整體經營國有資產的立法主導作用必須由專設的國有資產委員會承擔,也就是說,涉及資產的經營,就需要在財經委員會之外再另設委員會。
國有資產經營是關系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因此,同樣需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設立專門的國有資產委員會。
國有資產委員會不同於財經委員會,雖然要同設在人大常委會中,但作為至今尚未設立而今後需要設立的機構,國有資產委員會具有財經委員會不可取代的新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