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期貨>股票>基金>債券>儲蓄
投資的區別關鍵在風險,期貨投資的是未來漲跌風險內,而且加杠桿,容風險最大;股票基本面、消息面太復雜,一般人沒有精力實時盯盤,債券、儲蓄收益相對較小,很可能跑不贏CPI。
最適合大眾投資的是基金,根據自己風險偏好,有股票型、債券型、貨幣型等多種選擇,總有一款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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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票,債券,期貨的區別
期貨與現貨相對應來,並由現貨自衍生而來。期貨不是貨,通常是指以某種大宗商品或金融資產為標的可交易的標准化合約。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Ⅲ 「五糧(038004)最後交易日為3月26日,目前還有來六個交易日暫無行權價值」是什麼意思,應如何操作
拋出,他沒有價值了,如果你行權了你就會虧33元1份!
Ⅳ 3月26日是股票期權交割日,股票會下跌嗎
會下跌
交割日是什麼意思?就是指交易雙方同意交換款項的日期。就期貨回合約而答言,交割日是指必須進行商品交割的日期。如不想進行交割,必須在交割日或最後交易日之前將期貨合約平倉。
根據芝加哥期貨交易所規定,交割日為交割過程內的第三天。合約買方結算公司必須在交割日將交割通知書,連同一張足額保付支票送抵合約賣方結算公司的辦公室。
而中金所規定每個月的第三個周五是股指期貨的交割日,如2013年5月21日,周五,是股指期貨1005合約的交割日,之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市場不會出現交割日效應,從20日期現走勢趨近以及5月合約持倉持續縮減的情況看,這一判斷顯然有其合理性。
Ⅳ 請問,證券、債券、期貨、基金、股票分別是什麼
一,證券、債券、期貨、基金、股票分別: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它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證券學的學科體系是由從不同角度研究證券市場的行為特徵及其運行規律的各分支學科綜合構成的有機體系,主要包括傳統證券學理論和演化證券學理論兩大研究領域。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Ⅵ 為什麼以國債期貨合約代表債市漲跌
首先國債是國內信用等級最高的債券,幾乎不可能違約,國債的利率也稱為無風險利率,然後期貨具有價格發現功能,以國債為標的的期貨合約最能代表國債的實際市場價格,因此大家都以國債期貨合約代表債市的整體情況
Ⅶ 國債期貨漲跌會帶來什麼影響
是根據對市場的預期來的,國債期貨漲跌會帶來的影響有限,因為國債期貨的成交量相對較小,其門檻較高,需要50萬以上資金才能開通賬戶。
Ⅷ 為什麼債券期貨屬於利率期貨
因為債券期帶買賣的是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利率相關商品。
債券期貨專是利率期貨 (Inter est Rate Futures) 的一種,是一個屬標准化的買賣契約,買賣雙方承諾以約定的價格,於未來特定日期,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利率相關商品。這個 「利率相關商品」 通常是一個中長期的債券。
所謂利率期貨是指以債券類證券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 它可以迴避銀行利率波動所引起的證券價格變動的風險。利率期貨的種類繁多,分類方法也有多種。通常,按照合約標的的期限, 利率期貨可分為短期利率期貨和長期利率期貨兩大類。
Ⅸ 債券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是利率期貨(Interest Rate Futures) 的一種,是一個標准化的買賣契約,買賣雙方承回諾以約定的價格,於未來特答定日期,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利率相關商品。這個 「利率相關商品」 通常是一個中長期的債券。
Ⅹ 債券遠期交易的與期貨交易
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間進行實物商品交收的一種交易方式。遠期交易的基本功能是組織商品流通,進行的是未來生產出的、尚未出現在市場上的商品的流通,而現貨交易組織的是現有商品的流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遠期交易在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有許多相似之處,其中最突出的一點是兩者均為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商品。遠期交易是期貨交易的雛形,期貨交易是在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1)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期貨合約。可以說,期貨不是「貨」,而是一種合同,是一種可以反復交易的標准化合約,在期貨交易中並不涉及具體的實物商品。遠期交易的對象是交易雙方私下協商達成的非標准化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沒有任何限制。遠期合同交易代表兩個交易主體的意願,交易雙方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就交易條件達成一致意見而簽訂遠期合同。
(2)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功能是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主和賣主根據期貨市場的規則,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期貨合約的買賣,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期貨價格,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又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規避、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機會。遠期交易盡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調節供求關系、減少價格波動的作用,但由於遠期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其價格的權威性和分散風險的作用大打折扣。
(3)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與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其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對沖平倉的方式了結的。遠期交易履約方式主要採用實物交收方式,雖然也可採用背書轉讓方式,但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4)信用風險不同。在期貨交易中,以保證金制度為基礎,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日進行結算,信用風險較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完成實物交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各種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有可能出現,如:買方資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賣方生產不足,不能保證供應;市場價格趨漲,賣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交貨;市場價格趨跌,買方不願按原定價格付款等。這些都會使遠期交易不能最終完成,加之遠期合同不易轉讓,所以,遠期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風險。
(5)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買賣雙方收取保證金,通常是合約價值的5%~10%。而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