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集合競價時股民可以在當天漲跌幅區間內任意報價,所以可能價格有千差萬別,但最後只按一個價格成交,所以可能波動會很大。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Ⅱ 尾盤集合競價下砸是為什麼
尾盤打壓是指股價全天走勢正常發展,但是在接近收盤的半小時左右,甚至是收盤的前幾分鍾,突然出現大筆賣單,導致股價出現急跌。尾盤打壓一般可以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股價線全天基本在均價線之上運行,收盤前向下跌破均價線:第二種情況是按當日的K線走勢本應以陽線收盤,但是卻在收盤前跌至陰線。
在實踐中,如果尾盤打壓出現在上漲後的高位,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主力出貨所致;第二種可能是主力再次抬拉股價前的洗盤行為,主力通過對尾盤的打壓使前期獲利的投資者出局,以減輕獲利盤的壓力。若在低位出現尾盤打壓的情況,則很有可能是莊家騙取籌碼的手段。
尾盤打壓意圖:
盤面特徵:個股股價走勢原本正常,但在收盤前一兩分鍾內(有的甚至從收盤前15分鍾開始)突然出現大手筆的拋單,股價隨之出現一定幅度的下跌。
投資者尤其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種情況:
1.分時圖中,全天絕大多數時間股價運行在均線之上,收盤前突然打壓至均線下方;
2.正常情況下當日本應收出陽線,但卻在收市前瞬間砸至陰線;
3.在不長的一段時間內,所跟蹤個股連續出現尾盤遭打壓的情況。
這三種尾盤打壓情況一旦出現,則說明有可能是盤中主力在為下一步的上漲做准備。
第一種情況是,當主力控盤達到一定程度或建倉尾聲時,市場流通籌碼已經大量集中並鎖定,此時股價對買盤較為敏感,多方很微弱的攻擊量都會使價格有「飄」起來的感覺,為了不為市場所矚目,打亂原定部署,主力此階段會利用收盤前幾分鍾將股價盡量打低,在K線圖上留下一根上影線,甚至打成陰線,來誤導投資者。
第二種情況則特殊,是操盤主力在即將到來的大幅拉升前,給重要的「關系戶」送上一些廉價的籌碼。以上兩種情況(不管是哪一種)出現,投資者都可以立即介入,等待獲利。
所以說尾盤打壓也不一定是壞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炒股最重要的是掌握好一定的經驗與技巧,這樣才能作出准確的判斷,新手在把握不準的情況下不防用個牛股寶手機炒股去跟著裡面的牛人去操作,這樣要穩妥得多,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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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股價在絕對的低位,在下午三點競價的時候把股價從跌停板直接用大單砸到漲停板,這么做是為什麼意思,請說
這可能是兩次烏龍事件,目的就是單純的買入。不可能是操控股價。
原因:交易量並版不大,權圖1,14.56交易量有2.3萬手,最後的7480手就很一般了,圖2 14.56交易量超4700手了,最後的3566就也不算大了,至於漲停價,有的人搶籌時就是直接掛最高價的,這很常見。而這兩只股票,買家估計也沒有想到賣單這么少。
如果還有懷疑可以查看一下全天的成交情況,對比一下,判斷一下這兩手能不能算是大單就好 了。圖2很清晰據對不是大單,3分鍾集合競價的量柱很是一般,圖1看不太清,反正沒有14.56分鍾的量柱大。
Ⅳ 集合競價放量低開與開盤後走低,有什麼不同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點15分至9點25分的十分鍾內,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在9點25分以同一價格成交,且為開盤價。也就是說,盤前集合競價是確定當天開盤價的一個過程。由於集合競價一般是主力在參與,散戶參與的不多,所以會有不少主力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試盤,意在誘多或者誘空。
對集合競價的量價狀態的分析必須與市場行情、個股歷史走勢相結合,僅僅關注集合競價的常態表現對於當日看盤的技術意義不大。只有當集合競價與市場行情、個股的趨勢狀態相一致時,才會顯示集合競價的預期價值,否則集合競價對盤中走勢預期無法發揮實戰價值。
Ⅳ 競價就是把股價拉升
集合競價(Call auction)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託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時間:上海市場:9:15—9:25 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9:25——9:3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例子: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5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 委託買入價 | 數量(手) 序號 | 委託賣出價 |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5 ——————2 。。。。3.57。。。。1 3 。。。。3.65 。。。5 ——————3。。。。 3.60 。。。。1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 委託買入價 | 數量(手) 序號 | 委託賣出價 | 數量(手) 1第一筆買入的已經全部成交這里為空 1 。。。。3.52 。。。。3 這里是經過第一筆成交後委賣由於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5 —————2 。。。。3.57 。。。。1 3 。。。。3.65 。。。。5 —————3 。。。。3.60 。。。。1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5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5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5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3.65。。。。5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5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7 4.。。。。3.65。。。。1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因是上面三筆都可接受的范圍內,所以就為集合競價的開市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競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程序: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中申報手數大小與成交次序: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麼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麼,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里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Ⅵ 股票集合競價漲停,開盤平開,股價在歷史低位附近,請幫分析下主力意圖!
實際上你應該了解一下集合競價的機制,當最後確定的那個開盤價之後,在這回之前的高於開盤價的申答報將全部成交,在集合競價中出現漲停價說明有人申報要買,但最後開盤平開說明這個量很小,因此其他人申報賣出量比較大,把價格壓下來了,本身沒有太大意義,從我觀察的經歷來看,不能完全體現出主力的意圖,小盤股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結果長期以來也沒有好的表現,因此這種買盤申報到底是什麼意義,也說不清的。
Ⅶ 股票開盤價為什麼可以跌破、股票股價最低是多少、為什麼可以跌破的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如果你中了新股,是十元錢一股申購的,上市後你會九回元錢賣出去嗎?肯定不會答.
跌破發行價一定是有一個時間的,因為上市後最低的成本價也就是發行價,如果隨著時間的推移,投資者認為這個股票不值這么多錢了,自然就會下跌,但是肯定的是不可能三兩天是問題.
20萬存款如果不急用完全可以用來玩新股,中了一定賺,沒中只是損失四天的利息,
Ⅷ 主力怎樣在集合競價的時候打壓股價
集合競價復是,先入優先,制大單優先,所以要打壓股價,當然是用大單掛低價了。低價買和賣都可以。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Ⅸ 集合競價回購股票對股價什麼影響
反收購措施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改善資本結構
股票回購是改善公司資本結構的一個較好途徑。利用企業閑置的資金回購一部分股份,雖然降低了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穩定公司股價
過低的股價,無疑將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股價過低,使人們對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費者對公司產品產生懷疑,削弱公司出售產品、開拓市場的能力。
撤單規定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集合競價階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從9:20至9:25的時間段,滬深兩市都不接受集合競價的撤單。
股民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滬深兩市的規則都不一樣。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
9:15——9:20這五分鍾,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