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租房公積金說我不規范要在15號之前取消申請,想問一下可以在15號前再重新申請可以么
不用重新申請的,你只要拿著三樣東西去一趟你所租房的所在公積金中心把材料交給他們就可以了,1、你的身份證,2,你的租房合同,3、你所借房的備案證明,有這三樣就可以了。這個月就不會斷了。
㈡ 現在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還需要提供單身證明嗎
(招商銀行)通過公積金中心官網預約辦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有效身份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提供結婚證或無婚姻證明);
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房產證、賣家身份證復印件(二手房);
受託行扣款賬戶(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詢證明(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戶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溫馨提示
1.貸款申請人的父母做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等材料,由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當場面簽,不能由他人代簽。
以上答案是否對您有幫助?
㈢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怎樣提供單身證明
這個公積金貸款是要開個人婚姻狀況證明的,如果是單身,也是要開具單身證明的。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㈣ 公積金貸款還要單身證明,現在民政局不是不給開了嗎怎麼辦
單身證明,有三個部門可以開出來,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行政服務中心,和民政局,實在開不出來,去網路下載一個範本,章你懂的,貸款機構查不到的
㈤ 單身證明取消了公積金處還要怎麼辦
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接到過類似反映,目前正在研究相關問題,會盡快出台解決方案。具體方式和時間還不能確定,一旦方案出台會立即對外公布。請耐心等待。望採納,謝謝!
㈥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開具單身證明嗎
看是以什麼名義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並在產權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契稅完稅發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三、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提供貸款銀行簽章的貸款余額表。
2、與貸款銀行簽定的《借款合同》(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還款存摺(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帳戶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職工年滿45歲,男職工年滿50歲的,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或《公證書》(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非本地戶口的,提供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到異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異地《長期居住證》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和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五、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離退休的職工,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文件或審批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六、調離或戶口遷出本行政區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出具本行政區外戶口簿、戶籍證明或戶口遷出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或與本行政區外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㈦ 上海員工已離職取消他的公積金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無須取消,只要斷交,公積金賬號就被封存起來了。員工到了新單位可以補繳就可以解封。
一、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帳戶無法轉移且職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為封存戶:
1. 單位變更或終止時,無法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的。
2. 職工合同期滿,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內被解聘,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3.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除名,未在其他單位就業的。
4. 職工被判刑、勞教的。
5. 職工與單位協議保留社會保障關系的,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6. 職工進再就業中心,原單位已關閉或停產的。
7. 職工停薪留職,但本人自願通過原單位繼續繳存的除外。
8. 職工因其他情況中斷工資收入的,經本人申請,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項所列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第5—8項所列系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戶。
二、 住房公積金封存戶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封存帳戶由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封管辦)集中管理,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帳戶由原單位管理。職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區分,前者稱入管集中封存職工,後者稱單位封存職工。
三、 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和封存戶提取實行審批制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封管辦審核,未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暫委託建設銀行經辦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分別由封管辦和職工所在單位進行封存管理。
四、符合本辦法第二條1—4項規定情形的,單位應當在終止勞動關系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封管辦提出封存申請。單位應填寫「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封存戶集中管理入管清冊匯總表」,並提供有關封存原因的證明材料,到封管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審核手續。
㈧ 上海單身證明在哪裡開
上海在2015年10月29日後,已經停開單身證明;停開以前是在上海市民政局開,有疑問可以咨詢民政局。
地址: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如下圖
(8)上海公積金辦理單身證明取消擴展閱讀:
單身證明釋義
(1)單身證明又叫做」未婚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2)9月 15日,民政部在徵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等主要婚姻證明使用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下發了《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3)通知規定: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公證事項和哈薩克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以保障大陸居民及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內蒙古等省份停開「單身證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