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房子是等拆遷補償的多還是賣的多
一般來說老房子是等拆遷補償的比較多。
Ⅱ 南京市拆遷安置房賣房後,所得收益是否要和政府分
從12月1日起,南京經濟適用房滿5年即可上市交易,4天來有沒有上市買賣呢?昨天南京市房改辦人士透露說,4天內咨詢的已經有200多人次,不過目前尚無一例提出上市出售經濟適用房的請求。同時,記者獲悉,目前南京經適房具體的交易操作流程已經確定,經適房房主出售請求在得到房改辦確認之後,限定在60天之內辦理交易手續。
還沒有人申請經適房買賣
「目前每天都有四五十人次咨詢經適房上市的政策,其中上門來咨詢的每天有10多戶。」南京市房產局房改辦副主任王塘榮透露說,現在總共接待了200多人次的咨詢,大多集中在上市交易差價部分50%收益如何收取、經適房的交易價格如何制定等問題上,但是還沒有一個房主明確申請,也沒有發出一份「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確認書」。
確認書是什麼?房產部門人士解釋說,確認書主要是看房主找到買家沒有,這個買家的身份也要進行「識別」。如果買方是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的,賣方就不用再向政府部門交納差價收益;如果買方是不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的,就需要交納差價收益的50%。比方說,某經適房房主5年前購買的價格為1700元/平方米,面積50平方米,現在周邊新開發的經適房房價「漲」到了2700元/平方米(政府指導價),如果房主和一戶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家庭達成協議:這套房子以3000元/平方米的價格出售,這樣操作的話,房主就不用再交納1300元/平方米差價的50%收益部分了。如果買方是不符合申購條件的,房主還要交給政府部門差價收益的50%。
為什麼有些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的住房保障家庭不去購買新的經適房,而選擇買「二手的」呢?南京市房產局相關人士說,一些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的家庭,會因為孩子要結婚等原因而急需住房,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就會考慮選擇「二手房」救急了。
有兩套房,經適房是否回購
近日公布將於2009年1月1日實施的《江蘇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濟適用房由政府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這表明如果有的家庭在擁有一套經適房的基礎上又買了商品房,那麼經濟適用房將無法上市交易,而只能由政府回購。
南京12月份實施的辦法中,並沒有提及到這一規定,下一步是否要執行呢?對此,南京市房產局相關人士表示,按照正常理解,經濟適用房的取得者,家庭本身就是住房保障的家庭,擁有「兩套房」的家庭應該不多。不過,按照江蘇省的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南京的辦法和省里有偏差的,南京肯定會增設或調整相關條款。
60天不交易,確認書作廢
在此之前,南京市房改辦負責人曾公開表示,目前南京滿5年產權的經適房套數約在2000套左右。記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房改辦已經擬定了「經濟適用住房上市操作流程」。相關人士介紹說,有需要交易經適房的買賣雙方,需同時到南京市住房保障辦(與南京市房改辦合署辦公,豐富路127號)一樓大廳窗口提出出售申請。在受理審核確定後,出具確認書,之後憑這個確認書辦理相關交易手續,基本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一致。
不過,房改辦人士提醒說,確認書的有效期為60天,在簽發確認書的60天之內,買賣雙方必須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否則確認書作廢。另外,為了做好政策及交易程序的解釋工作,房改辦還公布了咨詢電話(84221312),市民若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電話進行咨詢。快報記者 尹曉波
南京再劃
4000畝經適房用地
又訊(記者 孫潔)昨天,記者從南京市規劃局了解到,南京第三批經濟適用房部分住房已進入交付階段,第四批經濟適用房住房選址工作已經啟動,將從全市規劃土地中選出了面積約4000畝的規劃用地,選址主要集中在雨花台區、江寧區、棲霞區以及浦口區
Ⅲ 拆遷收益歸誰所有》
您好來,不管拆遷還是買賣,婚自後變更的房產都是婚後共同財產。
首先,是否為共同財產通常根據兩個原則來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產權證書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後還是在婚前。
根據上述原則,如果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就屬於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則要看房屋產權證書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後還是在婚前。如果房屋產權證書取得時間在婚前,一般會認定該房產為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房屋產權證書取得時間在婚,後則認為夫妻共同財產。
回答您的問題:1、房屋婚後拆遷,拆遷的補償款和房屋都是發放給您個人。如果您做財產公證,拆遷補償的房屋可以算做個人財產。如果不做公證,法律上則判定為共同財產。2、用拆遷款購房,道理同上。如果不做公證,法律上則判定為共同財產。
Ⅳ 房改房拆遷後的土地收益金怎麼算
土地收益金按照該房的評估價格繳納,一般不按面積~
Ⅳ 動遷房小區批量空置開發商交的物業費算公共收益嗎
動遷房小區批量空置開發商交物業費可分為
物業公司接手前的算公共收益
物業公司接手後的不算公共收益
Ⅵ 房屋拆遷補償價如何評估
國有土地企業評估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第三十四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評估方式
市場比較法。市場比較法是最具說服力並易於當事人接受的方法,因為這種評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評估對象的市場價格,但其前提條件是必須有同類房屋的交易實例可供比照。
成本法。成本法是通過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收益法。收益法是預計估價對象未來的正常凈收益,選用適當的資本化率將其折現到估價時點後進行累加,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清算價格法。是預計估價對象開發完成後的價值,扣除預計的正常開發成本、稅費和利潤等,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基準地價修正法。基準地價修正法是在政府確定公布了基準地價的地區,由估價對象所處地段的基準地價調整得出估價對象客觀價格。
Ⅶ 單位集體產權房拆遷收益應該是給個人還是集體
集體財產,只要沒有具體量化給個人,不管形式如何變化,它還是集體財產。
如果遇到拆遷,集體財產拆遷收益應該留在集體組織,未經程序,不得分配給個人;即使經過集體組織全體同意,也不能全部分光。
Ⅷ 拆遷協議上是征地拆遷,賣的時候有沒有收益金
首先,拆遷是土地徵收的一部分。對於被拆遷人給予的拆遷補償專及安置房安置就是全屬部的補償(其中是包含宅基地區位價格,也就是地價)。土地招拍掛出讓金等是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後的階段。與被拆遷人無任何關系。舉個簡單容易理解的例子。你賣給別人1噸鋼材,貨款兩清,別人再用這些鋼材製作平底鍋或是鋼筋出售,與你有關系嗎?
Ⅸ 城市戶口買農村原大隊部的房子拆遷收益歸誰
由於你購抄買的房屋沒有國家規定的合法產權,所以,雖然你花了錢,但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此如果拆遷,拆遷補償是給房屋所有權人:村委會,不是給你(當然村委會給你補償是另外一回事了),按目前法律規定,房屋產權轉移是建立在政府登記的基礎上的,你與村委會之間的購房合同不具法律效力,因為你們不可能去政府房管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