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的企業管理
隨著中國三峽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逐步由項目法人向集團化管理架構的轉變,逐步加強了戰略管理、投融資管理、資產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職能,增強集團的管控能力。 戰略管理:初步建立健全了總公司的戰略管理體系。總經理辦公會是總公司的戰略決策機構,負責總公司戰略體系內各層次戰略、規劃、計劃的審批;投資委員會是總公司戰略決策的參謀機構,負責總公司戰略體系內各層次戰略、規劃、計劃的審議,並在總公司重大戰略性事項方面為總經理辦公會提供決策和專業咨詢意見;計劃發展部是總公司戰略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總公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3―5年發展規劃,對總公司戰略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和監控,提出改進建議;各二級經營單位在總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的指導下,明確自身的業務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和發展思路。 投資管理:建立了投資項目立項申報和審批制度。對於屬於企業長期投資、收購、兼並等資本性經營行為,要求先提出立項報告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全資子公司上報總公司的立項申請報告,由總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按照管理程序進行組織評審,評審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策;對總公司控股企業,按照項目的立項審批程序報請董事會、股東會決策,總公司派出的董事和股東代表在徵求有關職能部門意見的基礎上,並經總公司授權後代表總公司提出審批意見。 財務管理:執行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對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並帳並軌核算,組建了三峽壩區、溪洛渡、向家壩、北京和總部機關五個會計核算中心;推進財務信息系統建設,建立了統一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資金集中管理、會計分級核算、全面預算控制、數據綜合分析」的集團化財務管理體制。對各工程建設部和二級公司全面實行了經營業績考核,建立了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實現了預算控制、績效考核、工資掛鉤聯動。 人力資源管理:按照「統一規劃、分權管理、靈活高效、資源共享」的原則,逐步構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集團化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根據總公司發展戰略對各業務板塊人才的總體需求,制訂總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人才結構調整,建立科學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開發了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依靠現代化手段對集團人力資源實行優化配置和總量控制,為總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信息管理:依靠信息化手段促進管理體制創新和管理流程再造。開發了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三峽工程管理信息系統(TGPMS),系統全面覆蓋項目管理的各個層面,如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技術供應、物資設備采購等各環節,實現了對工程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式控制制。開發了電力生產管理信息系統(ePMS),構建了集成化的電力生產經營管理平台,滿足了三峽電廠和葛洲壩電廠設備維護、安全運行、計劃、合同、財務、文檔、人力資源綜合管理的需要,提高了電廠的運行管理水平。
B. 現在生活水平高了,但是物價上漲得那麼歷害!生活水平高不了。為什麼物價上漲
現在人民因為高房價而備受煎熬,而被稱為全國人民的企業的「國企」,他們卻一點都不缺錢,拿人民的錢大大的消費,有些央企,特別是央企的領導人確實不像話了,中石化的陳同海一天消費數萬元,中石化一盞吊燈就上千萬元,一個分公司領導人就敢買350萬元的茅台自己喝!
審計署昨天的審計報告公布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公司、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戶央企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從公告中發現,7家央企存在職工薪酬管理問題,涉及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旅遊費等。其中,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央企薪酬福利管理問題突出,審計署在公告中有專門篇幅詳述。
根據公告統計,2007-2009年間,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發放的問題薪酬福利超過1.5億元;2007年,三峽集團為職工購買經濟適用房墊款22540.33萬元;2007年至2010年7月,中遠集團本部和所屬企業使用虛假發票分別套取資金97.9萬元和1689.18萬元,用於發放職工獎金、補貼;廣州遠洋公司部分領導班子成員違規在兼任董(監)事的下屬公司領取薪酬1375.51萬元。
至2009年底,南方電網公司及所屬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間為職工繳納的19.52億元企業年金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3億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電網公司及所屬單位違規動用工資結余等資金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19.40億元。
他們花的不是自己的錢,而是被稱為國企的錢,也就是每個百姓的錢,沒有這樣漲價他們怎麼會有錢如此的消費呢?沒人管啊!
C. 三峽水電站的項目投資
三峽工程預測的靜態總投資大約為900億元人民幣(1993年5月末價格),其中工程投資500億元,移民安置400億元。預測動態總投資將可能達到2039億元,估計實際總投資約1800億元左右。建設資金主要來自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即電費附加費。
據2011年《三峽(重慶)庫區移民工作報告》顯示,三峽後續工作目標所需的規劃投資總額為1238.9億元。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三峽工程已累計完成投資1849億元人民幣。
根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關於三峽工程竣工驗收的相關要求和國務院的部署,審計署於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對長江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按照三峽集團公司等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草案,三峽工程財務決算總金額為2078.73億元。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樞紐工程:截至決算基準日2008年12月31日,決算草案金額873.61億元,其中:已完工項目投資801.51億元,升船機、壩區整理完善等尾工項目預計投資72.1億元。截至2011年底,這兩個尾工項目分別完成其總投資的38%和43%。
輸變電工程:截至決算基準日2008年12月31日,輸變電工程全部完工,決算草案金額348.59億元。其中:一次系統項目322.95億元(直流工程192.24億元、交流工程130.71億元),二次系統項目12.32億元,專項費用8.59億元,總預備費2.23億元,電網調度大樓2.5億元。
移民資金:截至決算基準日2011年6月30日,實行任務和資金「雙包干」、納入三峽工程竣工財務決算草案的移民資金共856.53億元,按21︰4︰75的比例分別計入防洪、航運和發電資產。此外,用於移民的資金還包括國家相關支持政策派生資金(移民資金存款利息、耕地佔用稅返還、超面積使用土地的出讓金等)、三次提前蓄水一次性補助、工礦企業關閉破產補助等63.76億元2。截至2011年6月30日,移民搬遷安置已支出共計757.7億元,在建項目或未完成結算項目162.59億元。
按照竣工財務決算草案,三峽工程形成資產2078.73億元。其中:交付三峽集團公司1729.25億元,包括防洪資產179.87億元、發電資產1300.24億元、航運資產247.55億元(含升船機等尾工項目)、壩區接待中心等其他獨立資產1.59億元;交付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資產348.59億元;三峽辦辦公樓等資產8800萬元待財政部批准後轉出;核銷80.8萬元。
D. 三峽兩岸的古跡如何遷移
長江流域是中華民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之一。1084平方公里的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曾是古代先民們勞動耕作,休養生息的重要地區,蘊藏著十分豐富的文物資源,至今地面上聳立著形形色色的眾多古代建築,一二級台地下埋藏著大量的未經系統發掘的古代文化遺址和墓葬群。這里,地面上有「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的涪陵白鶴梁枯水題刻,天下聞名的「鬼城」——豐都名山,「長江明珠」——忠縣石寶寨,南方珍貴少見的忠縣「漢代雙闕」,殿宇巍峨的雲陽張飛廟,多姿多彩的三峽石刻……;地下有國內外聞名的巫山大溪古文化遺址,1996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的豐都煙墩堡舊石器遺址,忠縣中壩文化遺址……。長江三峽工程建成蓄水後,這些豐富的文物古跡資源將被淹沒或受到嚴重影響。及時保護搶救好這些地面文物,系統發掘地下文物,搞好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是一項利在當代,功在千秋,惠及子孫,造福人類的事業,是國家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人的責任,是三峽工程建設本身的要求和人們的共同心願,也是衡量三峽工程庫區移民工作成敗好壞的一個重要方面。
黨和國家歷來重視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從20世紀50年代起,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就與文物部門配合,在三峽庫區進行了文物資源調查工作。1990年形成的長江三峽工程移民論證可行性報告中專門列出了文物古跡保護遷建規劃一章,並於1992年隨同移民報告通過了國務院及全國人大的審查批准。1993年,國家文物局組織全國文物專家及
作者簡介:梁福慶:男(1952年-),重慶市人,國務院三峽辦移民管理咨詢中心處長,三峽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水庫移民管理與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研究
有關文物工作者,深入三峽庫區開展了調查、勘測和試掘,並著手規劃有關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隨後,湖北、四川兩省文物部門又在宜昌、萬縣設立了三峽工程文物部門保護工作站,具體進行調查、勘測、發掘、遷建等文物保護工作。1993年國務院頒發的《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中明確規定:「因三峽工程蓄水淹沒的……等專業設施和文物古跡,需要復建的,應根據安置區的建設規劃,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提前在淹沒線上復建」。《長江三峽工程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大綱》中也指出:「淹沒區及移民遷建區的文物古跡要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按照重點保護、重點發掘的原則提出保護規劃」。根據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部署,受湖北省移民局、四川省移民辦(今重慶市移民局)委託,1995年中國歷史博物館和中國文物研究所抽調全國30多個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等數百名科學工作者到三峽庫區進行調查、勘察等規劃工作,並於1996年初步制訂完成了《長江三峽工程淹沒及遷建區文物古跡保護規劃報告》。1997年後,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及湖北省、重慶市人民政府本著對國家對歷史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和著力搞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每年投入上億元資金進行文物保護工作,推動了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逐步深入開展。
2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特色及成效
2.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的數量及特色
2.1.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數量及資金
經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審批,三峽庫區文物保護項目共1087處,其中地面項目346處,地下項目723處(重慶752處,湖北335處)。地下723處項目的考古發掘面積為171萬平方米,其中重慶127萬平方米,湖北44萬平方米。
2003年,根據國務院三峽建委《關於三峽工程淹沒區及移民遷建區文物保護總經費及切塊包干測算報告的批復》規定: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包干資金5.0587億元(靜態資金,不包括白鶴梁、石寶寨、張恆候廟、屈原祠四個重點工程項目經費),其中地面文物保護1.2628億元、地下考古發掘3.5765億元,行管、庫房、培訓、綜合監理等其它費用2193萬元;切塊包干給重慶市3.7986億元,湖北省1.1633億元,國務院三峽建委統籌967萬元。
2.1.2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特色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是一個具有自身特點的系統,主要包括地下文物、地面文物兩大類,其重要性和獨特性的特色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2.1.2.1 舊石器時代遺址和古生物化石地點有60多處,許多遺址中含有大量的具有中國南方舊石器特徵的砍砸器、刮削器,是解決我國舊石器文化南北分界的重要地點。
2.1.2.2 新石器時代遺址有80多處,是解決長江流域江漢平原至四川盆地的東西兩大文化系統分界的關鍵地區。
2.1.2.3 古代巴人包括夏商周時期的遺址和墓地100多處,是解開古代巴人歷史之謎的主要地段。
2.1.2.4 楚、秦、漢至六朝的遺址和墓地500餘處,是說明楚、秦及中原文化如何進入三峽地區,並與當地巴文化逐漸融合的重要地段。
2.1.2.5 古代枯水題刻6處和宋代以來洪水題刻數十幾處,組成了舉世罕見的古代石刻水文記錄長廊。
2.1.2.6 東漢石闕數處和唐宋明清的摩崖造像、碑碣、摩崖詩文題刻數十處之中,既有著稱於世的珍貴藝術品,又有可說明當地重要歷史情況的歷史文物。
2.1.2.7 包括廟祠、民居、橋梁等明清建築近300處,具有鮮明的三峽自然風貌和傳統文化結合的特點。
2.1.2.8 數處古代棧道、纖道,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古代航運遺址。
2.2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成效
2.2.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進展情況
近10年來,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國家文物局及湖北省、重慶市文物、移民部門積極組織實施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湖北省、重慶市文物部門都制訂了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分階段「倒計時」計劃,並分別與各縣區政府及文物保護單位簽訂了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責任狀及有關工作合同,制定了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有序開展了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截止2005年底,湖北、重慶兩省市累計已開展文物保護項目913處(湖北323處,重慶590處),占規劃任務的84%,其中地面項目334處,地下項目579處。累計下達資金6.5億元(動態資金。下同。包括白鶴梁等四大項工程資金),摺合靜態資金5.118億元,占規劃資金84.5%,完成動態投資4.63億元。地下考古發掘方面,累計完成發掘面積 143萬平方米,其中湖北累計完成40萬平方米,占規劃任務90%;重慶累計完成103 萬平方米,占規劃任務79%。據不完全統計,已經出土珍貴文物數千件,一般文物數萬件,各類標本10多萬件。地面文物保護方面,現已征地數百畝,遷建、復建地面文物或留取資料300多處。其中,湖北省已完成留取資料71處、搬遷復建40處,原地保護5處,除屈原祠正在按計劃復建外,其餘地面保護項目已基本完成;重慶市完成留取資料96處、占規劃任務90%;原地保護46處,占規劃任務90%;完成建築物落架拆除76處,占規劃任務90%,其中完成搬遷復建16處(含張飛廟)。目前,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進度、質量、投資、安全情況總體良好,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問題,文物保護的投資基本控制在包干范圍內。
2.2.2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成效情況
2.2.2.1 地下文物發掘保護成效情況
三峽庫區地下考古發掘項目進展較為順利,施工進度與計劃基本銜接,投資控制在限額范圍內,施工管理比較規范,發掘工作能嚴格按照國家《田野考古工作規程》操作,發掘質量較好,並有一些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新發現,經過近10年的考古發掘工作,在從學術上探索三峽地區古代歷史信息方面,已經取得一批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一是豐都高家鎮、煙墩堡等舊石器中期遺址的發掘,將重慶的舊石器文化向前推進至距今5-10萬年前。奉節橫路、魚復浦等遺址年代在7000-8000年之間,對於研究舊石器向新石器時代過渡的問題很有價值。
二是在重慶市忠縣哨棚、中壩遺址等地發現的「哨棚嘴文化」可能是重慶峽江地區龍山時代以前的新石器文化的代表。三峽地區「老關廟下層文化」、「魏家梁子文化」到「哨棚嘴文化」的提出,反映著對重慶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的逐步認識過程。豐都玉溪遺址發現的相當城背溪時段的早期文化遺存,距今約7000年左右,對建立重慶地區原始文化序列具有重要意義。湖北省巴東縣楠木園遺址保存有完好的城背溪文化時期的文化層,是湖北三峽工程庫區城背溪文化遺存最豐富的遺址。在秭歸縣獨石子遺址發現了較豐富的大溪文化時期的文化堆積和墓葬,秭歸官莊坪遺址發現了屈家嶺文化的地層,這些發掘進一步豐富了峽江地區新石器時期的文化內涵。
三是重慶忠縣中壩遺址、哨棚嘴遺址、萬州區中壩子遺址、雲陽縣李家壩遺址等出土的夏商周時期遺存,大大改變了人們過去對重慶地區夏商至西周這一段早期巴文化知之甚少的狀況。上接新石器時代,初步顯現出這一時段的考古學文化序列,並將過去通過戰國晚期墓葬所知的巴文化推進到了春秋時代,使巴文化從商周到戰國形成一個不間斷的完整序列。巴人聚落包含了多方面的信息,從功能布局、建築結構到巴人的建築、冶金、鹽業、窯業,可以說已經打開了深入研究巴人社會的神秘之門。由於不少楚墓的發現,以及湖北秭歸縣白水河遺址、柳林溪遺址、官莊坪遺址都發現了商周時期的遺跡和遺物,為研究巴楚關系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證據。
四是秦漢以後大量城址、軍寨、聚落、墓葬、建築、窯業、農作遺跡的勘探發掘以及為數眾多的珍貴文物出土,為峽江地區文明進程、戰爭事件、環境變遷補充了大量不可替代的實物史料。
五是對重慶雲陽縣舊縣坪遺址及湖北秭歸東門頭城址范圍內的李家街遺址等的發掘,使我們對峽江地區漢、宋、明時期依山臨江的縣城情況有了更多的了解。
六是秦漢唐宋代的墓地發掘,為研究三峽地區古代的喪葬禮俗提供了新的資料。
同時,庫區各區縣加強了文物庫房建設,出土文物的保管條件有顯著改善,文物管理制度較為規范,沒有發生文物重大安全問題。
2.2.2.2 地面文物遷建保護成效情況
三峽工程庫區各地地面文物保護工作正在按規劃有計劃地實施。三峽庫區地面文物保護工作順利開展,文物保護項目的設計、征地等前期工作都已基本到位,建築物落架拆除工作進展順利,工程施工順利開展,項目復建把關嚴格,質量較好,能夠按計劃完成地面文物保護工作任務。其中重慶市雲陽縣張飛廟,忠縣「漢代雙闕」,奉節縣瞿塘峽壁石刻、清靜庵、永安宮,湖北省巴東縣清風亭,秭歸縣青灘民居、江瀆廟、屈子橋、水府廟等一批重點地面文物保護項目己經完工,保護工程質量良好,並投入旅遊、文物保護開發等使用,發揮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重慶市涪陵區白鶴梁水文石刻,忠縣石寶寨,巫山縣大昌古鎮古民居,湖北省秭歸縣屈原祠等一批重點地面文物保護項目工程施工正在按計劃進行,工程進度正常,項目保護施工質量良好,能夠按期完成有關地面文物保護工作任務。
三峽庫區地面文物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保存了峽江古民俗建築,展現了庫區古民俗文化、歷史風貌,並為庫區地方今後發展民俗旅遊創造了物質條件。
2.2.2.3 文物保護工作管理成效情況
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在全國文物保護工作中率先實行了文物保護任務完成與資金使用完成「雙包干」政策,切實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同時,重慶市、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管理辦法,在全國開創了地方政府出台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系統管理辦法的先河。在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中,三峽庫區開拓創新了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單項監理(包括地下文物考古發掘及地面文物搬遷復建的單項監理)、綜合監理,促進和確保了文物保護工作的正常進度、工程質量、資金安全使用及管理效益提高。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單項監理及綜合監理還推廣應用到「南水北調」工程及全國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與此同時,日常性開展的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檢查及文物工作稽察,有力推進了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健康、有序,確保了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經費的正常使用及文物保護工作的 「雙包干」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峽庫區加強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管理的作法及經驗,得到了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國家文物局等有關部門的充分肯定,並推廣應用到全國文物古跡保護工作。
3 進一步搞好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對策
保護搶救好長江三峽工程庫區的文化遺產和文物資源,對弘揚中華民族文化,提高人民的民族自信心,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進而建立三峽文明工程形象及提高我國的國際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極為深遠的意義。同時,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在歷史研究、藝術研究、自然科學研究和旅遊開發等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綜合價值。因此,我們要按照依法、科學的原則,採取得力措施,進一步做好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
3.1 依法按規定進行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切實加強文物保護的系統協調工作
在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中要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同時嚴格按照移民規劃大綱、移民經費切塊包干使用、分省市負責等有關規定來規范和指導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保證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科學有序地順利進行。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保護工作是一個涉及諸多方面的系統工程,又是三峽移民工程的子系統工程,需要與三峽工程建設和移民工程建設緊密銜接,協調配合,統一行動。三峽工程建設具有一次建成,分期蓄水,連續移民的特點,作為移民子系統的三峽庫區的淹沒區及遷建區的文物古跡保護項目,也必須與移民工作同步或者超前,才能不拖三峽工程建設的後腿,不貽誤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因此,地下文物的發掘和地面文物的遷建保護,要遵循按照蓄水位從低到高優先安排的原則進行計劃及實施。在移民遷建區的文物保護工作還要注意與移民遷建區的建設活動協調配合,才能切實搞好文物保護工作。
3.2 大力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工作,組織動員全社會關心和支持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
3.2.1 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會議、資料等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強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正面宣傳:宣傳黨和國家歷來重視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宣傳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和發展前景;積極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國家大型建設工程對文物保護的積極作用,看到解放後近50年來我國文物考古工作就是因為緊緊依靠國家大型建設工程,國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才有了今天的飛速發展和輝煌成就,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也將因三峽工程建設而得到迅速發展;正確疏導輿論,澄清和消除人們的一些誤解;引導人們理解、關心和支持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形成「合力」來齊心協力搞好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
與其同時,各地還可以採取舉辦報告會、座談會,組織考察團實地考察等形式和方法,組織動員全社會來獻計獻策、技術支援、經濟贊助等,關心、支持和幫助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
3.2.2 組織動員三峽工程庫區全體社會力量來進行和搞好文物保護工作。
3.2.2.1 要全力爭取三峽庫區各級政府的重視、支持和領導,努力把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變成各級政府的大事,切實加強其領導,時常研究及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同時從政策、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最大的幫助和支持,保證文物古跡保護工作順利進行。
3.2.2.2 要努力爭取三峽庫區各級建委、國土、移民、地質等有關部門的理解、協作和支持,進而在文物發掘、遷建等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劃、建設規范、徵用土地、資金保障、地質勘探等方面給予積極的配合、幫助,促進文物保護工作能夠正常開展。
3.2.2.3 要認真爭取庫區幹部群眾對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理解、重視和支持,努力把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變成庫區全社會的事。要採取各種措施廣泛、深入宣傳三峽庫區文物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組織動員庫區全社會來獻計獻策、技術支援、經濟贊助、行動支持等關心、支持和幫助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如在地下文物發掘方面,積極提供有關線索,在佔用土地、補償青苗、提供發掘勞力等方面積極配合、支持,不要狹不漫天要價,同時,及時揭露、制止和打擊「盜墓」行為及損毀文物行為;在地面文物遷建、復建方面,有文物價值的民居遷建時,主動將有文物價值的構件等以合理價格提供給文物部門,在地面文物復建的規劃佔地、提供基礎設施等方面給予幫助和支持。
3.3 多渠道多方面籌集三峽庫區文物保護經費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耗資巨大,今後的維護費用也不菲,因此,需要多方面多渠道籌集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經費。
3.3.1 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經費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以移民資金為主,各方主動支援的原則精神,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經費以移民資金為主,不足部分由國家、文物部門及省市政府各出一部分來解決。
3.3.2 專項向國家申請一部分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資金,以解決文物古跡保護經費的不足部分資金。
3.3.3 建立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基金,組織動員全國人民、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以及國外有關組織等全社會力量來關心、支持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並通過募捐、贊助、發行債券等多種方法,廣泛吸納、籌集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資金,用於三峽庫區文物的搶救保護工作及今後的有關文物維護工作。
3.4 進一步貫徹落實重點發掘、重點保護原則,牢固樹立文物保護學術意識,努力提高庫區文物保護科技含量
3.4.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由於數量繁多,保護力量不足,又受水庫移民工作時間制約,時間緊,任務重,人力又有限,因此,必須進一步貫徹落實「重點發掘、重點保護」原則,在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上要分清輕重緩急,突出保護重點,項目有取有舍,才能在有限的人力和有限的時間內保護好庫區文物古跡的精品及重點。
3.4.2 牢固樹立文物保護學術意識,努力建立起三峽文化的原有風貌及文化脈絡。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保護文物而保護文物,而是要通過文物古跡的發掘、遷建等文物保護工作努力保護和建立起三峽文化的原有風貌及文化脈絡:一是地下文物發掘工作要牢固樹立學術課題意識,應以形成三峽庫區學術脈絡為主,要通過地下文物的發掘研究,了解和探索巴文化的形成及發展情況,了解和探索巴、楚文化的交流、交融及發展情況,等等,從而建立及形成具有鮮明三峽特色的學術文化。二是地上文物的保護應系統全面地反映三峽庫區文化的原有風貌,要通過地面文物的留取資料、遷建、復建等保護工作,重現三峽庫區的人文景觀和歷史風貌,重現三峽庫區的特色文化。
3.4.3 要努力增大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科技含量。為了提高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要努力引進及應用新理論新方法新工藝新材料,增加保護工作的科技含量。如地下發掘工作要設法應用物理勘探、三S技術、系統方法等,地面文物遷建工作要大力應用環境系統理論,採用安全環保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努力達到費省效宏的目的。
3.5 健全完善庫區文物保護工作實施管理體系,不斷提高文物保護工作效率和效益
3.5.1 要進一步完善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規劃、計劃、項目立項評批、咨詢審估、建設管理「四制」(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施工監理制)、綜合監理、成果竣工驗收、財務審計、項目銷號等全方位全過程的科學實施管理體系,促進和確保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3.5.2 要注意健全完善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監督信息系統。要努力健全完善文物保護工作的簡報、報告、月報、季報、年報等統計、信息工作,建立文物保護工作檔案,並通過計算機聯網,建立起信息收集全面、詳細,反映及時、快捷的信息系統,以便文物管理部門及有關領導部門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決策解決。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日常性檢查和稽察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重大問題,保證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及圓滿完成。
3.6 運用科學發展觀推進庫區文物保護工作
運用科學發展觀推進三峽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就是要堅持改革開放,解放思想,不斷開拓創新,把文物保護和開發利用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文物的文化保存、考古、教育、旅遊、發展地方經濟等綜合效益,努力實現文物保護利用及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雙贏」局面。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物華天寶,人傑地靈,在風光秀麗的自然景色中,各類人文景觀星羅棋布,構成了馳名世界的旅遊觀光勝景。旅遊是三峽庫區的優勢,以文物促旅遊,發展地方經濟是文物古跡保護工作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表現。因此,在嚴格區分和使用文物保護經費與發展經費的前提下,可以充分保護和利用庫區文物資源,通過地面文物的復原搬遷,重現三峽歷史風采,結合地下文物的發掘展示,提高三峽文物知名度,輔以三峽新的人文自然景觀,系統開發三峽旅遊業,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具體方法有:
3.6.1 遷建保護寺廟、塔、橋、石刻等古跡或紀念性建築物時,要認真考慮它們的時代文物價值性和旅遊開發性的有機結合;
3.6.2 遷建保護傳統民居時,可選其典型修建成民俗街、民俗村落,在完成遷建保護任務的同時,可供人們旅遊參觀;
3.6.3 聯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地方的財力、物力修建文物庫房或博物館、博物館區,保存及展示各種文物,或將三峽庫區一些各具特色的寺廟、殿宇、街道等復原或濃縮修建於內,再現三峽庫區的歷史風采、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供人們旅遊欣賞、參觀學習;
3.6.4 一些價值不大的文物經專家鑒定篩選後可由國家批准成立的文物商店出售給國內外遊客,或進行文物復制出售給遊客,以文物養文物等等,從而使長江三峽工程庫區文物古跡保護工作更好地為「四化」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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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培訓中心位於三峽壩區三峽工程大酒店正後面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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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天知道,如果是錢能解決的,就不會成爛尾樓了,那塊地幾百億吧,
G. 三峽工程的完工給我們帶來了是機遇嗎
1997年11月來8日,三峽工程大江截流成源功,標志著第一期工程結束、進入第二期工程實施階段。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具有防洪、發電、航運和供水等巨大綜合效益,是跨世紀特大型水利工程。它的建設,不僅對我國能源工業乃至整個經濟布局產生極大的影響,而且對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形成與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分析和研究三峽工程對湖北沿江經濟帶的建設與發展帶來的機遇、所產生的積極推動作用,對促進經濟發展十分必要。三峽工程是迄今為止湖北省內投資規模最大、建設周期最長的跨世紀工程,湖北既有機遇,又面臨挑戰;要搞好庫區移民工作,深化改革,調整湖北經濟結構,增強區域經濟發展的後勁,圍繞三峽工程,帶動湖北地區工農業、交通運輸、商貿物資、旅遊及信息等諸多產業的發展。湖北省內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各地在服務三峽過程中,應綜合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發揮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