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2019年中飛股份高管

2019年中飛股份高管

發布時間:2021-06-03 22:23:14

❶ 有個問題,公司高管、董事監事人員在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5%;這是一種說法,還有一種說法

1、上面第一種說法,《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是:「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內申報所持有的本容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下面的說法,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❷ 上市公司高管由誰任命

第一有限責任公抄司襲,第一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產生,公司章程只是規定其產生的辦法。第二一個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必須要有董事長的產生方式。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的方法,通常有兩種:第一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對於某一個董事只有一個表決權。優點在於程序簡單,充分體現了資本多數決原則,有利於大股東對公司的控制。缺點在於,持有半數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控制董事的選任,使董事會成為控股股東的「一言堂」。第二 累積投票制,亦稱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選舉董事時具有所欲選董事數的表決權。例如欲選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東,享有的表決權為120 個,可以將120 個表決權分別投向不同的候選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個候選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❸ 董事會如何開除佔有股份的高管

謝邀~~首先要先知道何為高管,我們平時說稱的高管,在公司法上是指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佔有股份的高管」,即該高管同時又擔任公司的股東。那麼你想開除的就是一個股東。
第一,出現了「公司僵局」的情況。 公司僵局」(corporate deadlock)是指公司在存續運行中由於股東、董事之間矛盾激化而處於僵持狀況,導致股東會、董事會等公司機關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決策,從而使公司陷入無法正常運轉,甚至癱瘓的狀況。
我國《公司法》關於公司僵局,主要是第183條的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在請求法院解散公司之前,必須是要有一個「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條件。但是《公司法》並沒有明確什麼是「其他途徑」。
但是,《公司法》鼓勵公司自治的原則, 注意尊重公司章程的效力和股東內部約定。即,在沒有法律明確的規定下,公司可以制定相關的公司章程來解決公司潛在的問題或者已經發生了的危機。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先查看本公司章程中有無」股東除名「制度的規定:
1)如果章程中規定了「股東除名」制度,則可直接按公司章程規定, 強制轉讓某股東全部股份以取消其股東資格,強迫其退出公司。
2)如果公司章程中沒有「股東除名」制度的規定,則可依據《公司法》第44條的規定,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就可以作出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可規定「股東除名」制度或者也可直接規定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有權決定除名某股東。
第二,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的,公司可解除股東資格。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 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經營過程中,股東之間又難免發生出現矛盾,影響合作,使公司陷入僵局,危害公司穩定運營。為防範未然,公司可以考慮在取得股東同意的情況下,在章程中規定完善的股東除名制度,包括除名程序、表決程序以及減資程序等。不過,公司應注意,不能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規避法律,變相的將某股東除名,侵害股東利益。

❹ 高管離職成風,看看你手裡的股票上榜了嗎

上市公司高管離職成風,年內已有餘位高管,因「換屆」外的其他原因離職,涉及滬深兩市半數上市公司。今天小編帶你來看看,究竟哪個行業上市公司高管離職率最高?什麼原因離職最多?哪些職位是主要群體?
半數上市公司有高管離職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截至2016年7月31日,滬深兩市共計7872位上市公司高管離職。其中,因換屆而離職的高管佔半數,共有3939位。 餘下的3933位,離職原因包括辭職、工作調動、股權變動、免去、個人原因、身體健康、死亡、退休等,這些高管累計涉及了1672家上市公司,佔全部上市公司的57%。(本文統計數據除特別標注外,均不包含換屆高管離職相關數據)
2016年以來, 上市公司高管月均離職數量始終保持在350人以上,其中3月、4月、5月最為集中,高管離職數量達700人左右。分析離職原因發現, 個人原因及工作調動居前,因上述原因離職的高管人數累計為2753人, 占非換屆離職高管人數的七成左右。
離職高管所在職位方面,由於不少高管一人「分飾」多個職位,最終統計的職務數量遠超總數3933個(不含換屆高管)。以下為上市公司高管所在職位分布情況,可以看到 離職高管中,董事、監事、副總、獨董、董秘是主要群體。
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滬深兩市共計1883家上市公司隸屬製造業行業,其中 987家年內已有至少一位高管離職,佔比超過五成,也就是說製造業行業每兩家上市公司中便有一家有高管離職!另一方面,該行業 離職高管總人數同樣居前,總計2184人,佔全部因非換屆而離職的3933位高管的25.10%。
教育(1家上市公司;2位高管)
滬深兩市中,劃分到教育業的上市公司僅有兩家。其中,東方時尚(603377)年內有兩位高管離職。其中,一位副總經理退休;另一位為獨立董事,因個人原因離職。
離職風潮仍在蔓延 進入8月以來,上市公司高管離職風潮仍在蔓延。截至8月3日的三個交易日,便有包括靖遠煤電、好想你、人民同泰、捷成股份在內的 34家上市公司發布了37份高管辭職公告。其中,大連友誼、茂化實華兩家上市公司各發布了2份高管辭職公告。

❺ 什麼是高管鎖定股

高管鎖定股是指高管持有的鎖定流通股。

指該部分股份已經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於高管出售回股票是有限制的答,每年不超過25%,因此其被鎖定.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為股權激勵或者二級市場買入形成的。

(5)2019年中飛股份高管擴展閱讀

在分行業比較研究方面,金融業各崗位薪酬平均值均以遙遙領先的數值高居各行業之首,其次為地產行業。在持股市值的分行業比較中,金融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崗位均未進入前三,

以上現象說明金融業核心高管的當期貨幣薪酬過高,報酬結構不合理,長期(股權)激勵不足的現狀沒有得到改善,針對金融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政策在短期內仍不樂觀。

在高管持股市值方面,信息技術產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較多,這主要是由於這類企業大多為民營性質,且屬於高科技企業,人力資本依存度較高,是創始團隊集體持股及上市後實施規范股權激勵的高發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高管

❻ 高管增持股票有多久的解禁期

禁止高管抄從事短線交易,高管襲不得將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指最後一筆買入時點起算6個月內)賣出,或在賣出後6個月內買入(指最後一筆賣出時點起算6個月內)。
俗稱的「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❼ 怎樣查找大股東及高管增持股票

從財務報告裡面股東權益表裡知道,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回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答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7)2019年中飛股份高管擴展閱讀

隨著交易的完成,當股票從賣方轉給(賣給)買方時,就表示著原有股東擁有權利的轉讓,新的股票持有者則成為公司的新股東,老股東(原有的股東,即賣主)喪失了他們賣出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權利,新股東則獲得了他所買進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權利。

然而,由於原有股東的姓名及持股情況均記錄於股東名簿上,因而必須變更股東名簿上相應的內容,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過戶手續;所以說,證券和價款清算與交割後,並不意味著證券交易程序的最後了結。

❽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團隊

董事長、總裁:官慶
現任本公司董事、總裁,兼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成員,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中國綠色建築委員會副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博士研究生。1995年1月起任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三所所長,1998年11月起任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副院長,2003年7月起任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院長,2006年4月起兼任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黨委副書記,2007年12月起任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2009年12月起兼任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2011年4月起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成員,2011年5月起任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起兼任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11年9月任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2015年5月起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總裁、財務總監、總法律顧問:曾肇河
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兼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黨組成員,同時擔任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投資協會大型企業委員會副會長。高級會計師,碩士。 1993年3月起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計財部副經理,1995年2月起任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會計師,1995年3月起兼任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總監,1996年3月起兼任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1997年4月起任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1年3月起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04年12月起兼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會計師、總法律顧問。

❾ 中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是一家集鋼材貿易、加工配送、倉儲物流、實業與投資為一體的民營企業
法定代表人:牟錫敏
成立時間:2005-11-24
注冊資本:68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100200001452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區工人西路1661號

❿ 高管持股,管理層持股

兩個概念有互相交叉,即某些股份同時滿足2個概念。限售-規定了要流通套現必須滿足的條件時間或價格條件。

閱讀全文

與2019年中飛股份高管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招商e貸款額度 瀏覽:469
股票量價齊跌說明什麼 瀏覽:368
方正重組理財 瀏覽:392
過戶多久拿到監管資金 瀏覽:977
近期的理財詐騙公司 瀏覽:721
260108基金今天凈 瀏覽:647
貸款提車上路需要多久 瀏覽:383
證券咨詢公司的投資顧問 瀏覽:382
杭州南海成長股權基金 瀏覽:373
合肥鑫匯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瀏覽:671
基金控庄的股有什麼特點 瀏覽:958
醫院股權融資 瀏覽:245
信託產品圖片 瀏覽:201
中原高速03月07日資金揭秘 瀏覽:515
怎麼買萬達股票 瀏覽:306
湖南源匯信託 瀏覽:891
汽車融資網站 瀏覽:747
外匯價1美元人民幣 瀏覽:649
方正科技股票價格 瀏覽:802
景順長城動力混合基金凈值 瀏覽: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