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龐大集團7月22日的股權登記派紅嗎
這個只能問內部人員了吧!
㈡ 我是從事汽車行業的維修服務人員。也就是售後服務工作。據我所了解到的一些信息。中汽南方是我國500強
廣匯集團、中升集團、龐大集團等等吧!中汽南方集團也不怎麼樣吧,早在2011年網上就有「中汽南方陳文沛成「套現大王」在這個網址上就有相關報道,你自己看看吧
。http://www.88gs.com/article/sort07/info-107461.html
㈢ 孕育了20個億萬「大富翁」的龐大,為何自己卻成了「大負翁」
2004年至2014年這十年間,中國汽車市場一躍成為世界第一,部分地區人均汽車保有量從千分之一攀升到千分之三百以上,市場快速發展使汽車零售行業嘗盡了甜頭。龐大集團正是趁著這陣東風,飛得最高的那隻「豬」。從2001起,中國汽車消費開始釋放,汽車銷量急劇增長。龐大依靠廣汽本田和捷達的品牌代理,成為最早進入汽車經銷商領域的成員之一。
而全年凈利潤也同比下滑47.43%。龐大正值春風得意之時迅速走向下坡路,原因不難分析。首先,盲目擴張讓龐大變得「大而不強」。為了佔領市場,龐大無論是網點覆蓋面、人員數量,還是業務規模都不斷擴大。據龐大集團歷年公告顯示,2011年集團經營網點增加331家、2012年增加172家。
㈣ 龐大重組後設出行業務 新股東對賭三年達到35億凈利潤
3月9日,龐大集團對上交所1月9日問詢函相關問題作出回復。在回復公告中,龐大集團對重整投資人、實現營收承諾等相關問題作以回答。通過對公告的梳理,汽車預言家注意到參與此次集團重整的八名投資人需要通過業績對賭完成對龐大集團股權受讓。
根據此前龐大集團公告顯示,重整投資是由深圳市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國民運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這三家公司組成的重整投資人聯合體——深圳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除了由深圳市與深圳工商聯共同牽頭的深商金控外,重整投資人還包括石家莊國控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內的等7名投資人。事實上,早在去年第三季度,龐大集團董事長龐慶華就曾透露「河北省將參與龐大集團重組」。
在認購環節,龐大表示,深圳金控認購1億股外,石家莊國投、守拙商貿、佰勝投資、巔峰資管、石愛華、武雪元、肖漢橋7位重整投資人將認購其餘6億股。據了解,除石家莊國投以外,其餘6名投資人後續將不參與龐大集團日常運營和管理。石家莊國投將在認購完成後推薦至少一名董事候選人進入龐大集團董事會,推薦二至三名管理人員進入龐大集團經營管理層。
根據計劃,深商金控最終將直接及通過全資子公司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計持股比例21.57%,獲取上市公司控制權。但是,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重整投資人受讓股份的條件之一,是龐大集團承諾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歸母凈利潤不低於 7 億元、11 億元、17 億元,或合計達到35億元,不足部分重整投資人以現金方式補足。
需要注意的是,龐大集團在2016年、2017年、2018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3.82億元、2.12億元、-61.55億元,遠不及未來三年凈利潤目標。但龐大集團給出的說法是,業績承諾是基於公司現有存量傳統業務、資產處置及未來新增業務。
汽車預言家了解,未來三年內,龐大將通過處置不動產的方式回籠資金約5.76億元。而其餘近30億元將通過存量業務(汽車銷售)與新增業務(城市交通電動化)實現。
根據龐大集團此前的規劃,首先將以恢復豪華品牌、日德系授權店面數量作為業績增長的核心。在品牌方面,以斯巴魯為代表的日系品牌和以賓士為代表的豪華品牌承擔起龐大汽車銷售業務增長的重任。但是2019年前三季度共銷售新車8.13萬輛,產值15.25億元,營業收入161.1億元,同比下滑56.44%的成績讓這種盈利方式不容樂觀。
汽車預言家注意到,在公告中出現了「交通運輸電動化的系統集成提供商」的新增業務,根據龐大介紹,這一領域將區別於傳統的汽車銷售模式,覆蓋汽車消費的全生命周期,收益包含車輛銷售、車輛配套保險/維保服務、車輛充電服務及信息化服務等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龐大集團業務並未涉及新能源與交通領域,但八位重整投資人中的石家莊國投已在石家莊市欒城區籌建年產10 萬台新能源汽車生產線,基於銷售布局,參與龐大集團公積金轉增認購。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或許是石家莊國投最終進入董事會、管理層的籌碼。
除此外,根據早期的重組方案,重整投資人還將引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龐大集團提供不超過10億元的共益債務融資,粗略統計,屆時將有近17億元資金輸血龐大現金流。未來,龐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將由龐慶華變為深商控股、元維資產和國民運力組成的聯合體。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㈤ 河北省龐大汽貿集團的員工誓詞是什麼
龐大誓詞
作為一名龐大人
我自願
遵守公司規章
保守公司秘密
弘揚企業精神
維護公司利益
崗位創新進取
時刻自警自立
忠誠龐大事業
爭創一流業績
㈥ 龐大被證監會調查,真的有違法行為嗎
當然了,不然無緣無故證監會會調查嗎,後來還被罰款了呢,怎麼可能沒有違法行為,一個僵屍公司,純靠貸款存活的。
㈦ 龐大集團職工何時持股
企業員工何時持股,如何持股,是根據企業制定的股權激勵方案確定的。--深圳中力顧問。
㈧ 龐大集團因披露信息違規被證監會處罰了嗎
2018年5月16日,龐大集團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顯示,經查,公司實控人龐慶華、公司涉嫌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調查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龐大集團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龐慶華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武成、劉中英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龐慶華為龐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同時為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冀貿易」)的實際控制人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為龐大集團的關聯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間,龐大集團及其子公司與冀東物貿、中冀貿易發生多筆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四)項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0.2.4 條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與關聯方發生的上述關聯交易應當子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機關向龐大集團出具《調查取證通知書》。《調查取證通知書》明確記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我局偵辦的龐大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案需調取你處下列有關證據」。龐大集團在《調査取證通知書》上蓋章確認已收到,龐大集團董事會秘書劉中英作為「證據持有人」簽名。同日,公安機關對龐慶華進行訊問並製作訊問筆錄,向龐慶華出具《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武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亦知悉上述事項。
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十一)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十一)項的規定,龐大集團對其被調查的情況應當予以披露,但龐大集團並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以上事實,有相關工商登記資料、龐大集團公告、資產管理協議、收益互換協議、龐慶華出具的承諾函、授權文件、情況說明、資金劃轉憑證、銀行對賬單據、公安機關文書相關人員筆錄等證據在案證明。
龐慶華、龐大集團未如實披露權益變動情況和遺漏披露相關融資安排的事實,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
龐大集團未披露涉案關聯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行為,分別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對龐大集團的該兩項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龐慶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武成、劉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