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務管理題,為什麼「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影響股東權益比率
1、可轉換債券在資產負債表中屬於非流動負債下的應付債券,普通股在資產負債表中屬於所有者權益下的實收資本(或股本);
2、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使公司股本(分母)擴張,但相應的利潤(分子)水平未變,所以會影響股東權益比率,一般會使股東權益變小;
3、資產負債表講的普通股是指「公司下屬的投資者股民所買我的股票」,也就是除優先股以外的其他股票。
2. 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影響股東權益比例,為什麼
1、可轉換債券在資產負債表中屬於非流動負債下的應付債券,普通股在資產負債專表中屬於所有者權益下的實收屬資本(或股本);
2、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會使公司股本(分母)擴張,但相應的利潤(分子)水平未變,所以會影響股東權益比率,一般會使股東權益變小;
3、資產負債表講的普通股是指「公司下屬的投資者股民所買我的股票」,也就是除優先股以外的其他股票。
3. 可轉換債券的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是怎樣體現的
可轉換公司債券兼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性質,所以可轉換公司債券還是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上一個比較新的投資品種
4. 公司小股東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大股東侵害
加強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保護,控制大股東的權利濫用是當代公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中小股東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制度保護自己的權利:(1)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簿。(2)可以申請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無效,或申請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當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時,股東可以自作出決議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但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對股東大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4)特殊情況下股東可以申請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訴訟。(6)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當公司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權益,給公司造成了損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時,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和自身的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5. 股東怎麼參與可轉債配售
通常,申購日後的兩到三個交易日便會公布中簽結果(如11月2日隆基轉債申購,11月6日隆基轉債公布中簽號),若中簽,只要保證賬戶內有足額的資金便會自動繳款。
可轉債申購最大的特點便是賬戶里沒有市值、沒有資金也可以申購。只需要打開任意券商軟體,入委託買賣頁面,輸入申購代碼(如11月2日隆基轉債申購代碼為:783012),該可轉債的相應信息便會自動彈出,輸入您要申購的數量,點擊「買入」即可。
(5)可轉債普通債權侵害小股東擴展閱讀:
可轉債購買對於大多數投資者來講還比較陌生,投資者可通過幾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第一,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具體操作時,分別輸入轉債的代碼、價格、數量等,最後確認即可。
可轉債的發行面值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張)。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第二,除了直接申購外,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
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第三,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
6. 可轉換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
應選CD
可轉換債券的債權人有權將債券轉為股票,所以選D,因為賦予債權人這個特殊權利,所以債券的定價就要有所降低,所以發行價格不同,也選C。
你好
7. 可轉債是怎麼回事它是怎樣決定多少債券轉換一股股票的如果到期了客戶可不可以自由選擇現金或股票呢
1、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2、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比如說某上市公司可轉債每手的價格為1000元,轉換價格確定為25元,則意味著這1000元1手的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成相應上市公司的股票40股。
3、這個轉股價格對投資者來說一般是固定的,上市公司在募集債券說明書中就會確定下來。按照國際慣例一般是先計算這個上市公司募集債券說明書公布日之前20或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格,然後在這個價格的基礎上上浮一定幅度,這個上浮的幅度一般都在10%以內。
(7)可轉債普通債權侵害小股東擴展閱讀:
可轉債如何轉換成股票:
1、轉債在發行滿一段時間後(一般是半年),即進入轉股期,可自由轉換成股票。
滬市的可轉債在轉股期內,可直接從交易系統委託轉。
方法如下:賣出對應的轉股代碼,價格100元,數量為要轉成股票的可轉債張數;深市的可轉債需到櫃台委託轉股,比較麻煩。可轉債買入當天即可轉股,但轉股後要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
2、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可轉債轉股:以2007年1月9日收盤為例,桂冠轉債(100236),轉債收市價141.67,正股收市價8.72,轉股價6.07。
如果你有200張桂冠轉債,可在收市前輸入委託:賣出181236,價格100,數量200,即可申報轉股,當天收市交割後,你可得int(200*100/6.07)=3294股,剩下5.42元不足1股,直接返還現金。
3、要注意的是:除非你交易金額很大,債券市場成交金額不足以買入你的可轉債,否則的話,只有在可轉債折價的時候,才有必要轉股。因為溢價或平價的時候,轉股後賣出股票的收益不如直接賣出可轉債的收益高,所以只需要直接賣出可轉債即可。
8. 關於可轉債的幾個問題
1.一般那些可轉債都是按其每張面值100元發行的,主要原因是很多時候這些可轉債發行有相當一部分是按一定的比例向原股東配售的,這種發行方式基本上不會對原股東產生較大的不利影響,也有助於原股東的積極認購,從而達到更容易融資得到資金的目的,最簡單的一個例子,配股很多時候都是用比該股票現在二級較低的價格向股東配股,這樣也容易激起股東認購的情緒。
2.你所說的證券代碼是1260開頭的債券是屬於一種可分離式交易的債券品種,並非傳統形式的轉債類型,這種可分離式交易可轉換債券是把原來傳統可轉債具有債轉股功能的部分用權證的形式分離出來,分離出來後原來的轉債成為一種純粹的債券,並不具有原來的債轉股的功能,而原來的債轉股功能則用被分離出來的權證替代了。
至於你所說的126019這債券分離出來的權證就是現在交易的580026這權證,實際上若你把權證那一部分價值計算進去,整體來說認購該轉債的中簽人並沒有損失。由於認購的人大部分看中的收益是來自權證部分具有大幅波動性的收益,故此認購的人比較多。另外純債部分所支付的每年票面利率較低,導致純債上市就出現你所說的開盤就「跌」了很多的情況出現,主要原因是純債部分只能用一般債券的估值手段對其辨別其交易價值。
3.傳統可轉債的價格主要由轉股價格是否低於該股票現在二級市場的價格,很多時候會用股性的強弱來表述,對於轉股價格高於該股票現在二級市場的價格時,由於傳統的轉債還具有轉股的功能,由於這種轉股功能實際上是一個無形的期權,對於這種期權就算期權內在價值為零,但由於期權還具有較長的行使時間故此其時間價值還不為零,再加上傳統的純債價值,一般這種轉債的二級市場價格一般高於100元,只有少數情況下出現100元以下,在中國的證券市場歷史中在股改前後曾出現過這種現象,主要是市場的環境不好所造成的。
對於可分離式交易可轉換債券來說由於其債券部分實際上是一種純債券,故此其交易價值只能用一般債券的估值來進行,出現低於100元的情況屬於正常。
對於第4、5個問題實際上你是對於分離式轉債券的不了解而導致的誤解情況:
如果你只是單純看分離式交易轉債的純債券部分的交易現象所導致這種想法,只能說明你的認知有盲點。一般來說一張債券出現跌到1元的情況較大的下跌無論是那一種債券,都說明該發行債券的公司存在較嚴重的信用問題所導致的,這種情況應該早就會在正股上產生影響。
至於用100元發行是由於發行這種轉債一般都要符合一定的發行條件才能發行的,不具有條件一般是不能通過證券監管機構的審核通過,由於債券都具有一定的附息和其他相關條件,且也具有到期歸還100元本金,故此在這種背景支持下,在發行時可轉債的發行價是100元是有依據的。
由於這些分離式交易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很多時候會有無擔保的情況(在現在交易的分離式交易可轉換債券有相當一部分是無擔保人的),故此其具有與其他債券的一個信用利差,在這些可分離式轉換債券剛從中國證券市場出現時,其信用利差一度較高,成為市場上相對收益較高的債券品種,主要原因還是其每年支付的票面利率較低,使債券的久期較長,不具有防範利率提高情況下風險不好分散的優越性,也就是說使其風險敞口變大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