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是酒業公司,股東建議以酒作為實物分紅,會計處理如何稅務處理如何
股東會做出分紅決議並宣告: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實際分配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稅務上,要按酒的公允價值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從而也要計提繳納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並按酒的公允價值作為銷售收入,按酒的賬面成本作為營業成本,計算企業所得稅。
㈡ 分紅股東可以多少人
分紅股東
沒有限制人數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
㈢ 股東分紅該怎麼算
有關有限公司股東分紅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版規定。依照《公司法權》的規定,分紅的程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㈣ 股東怎麼分紅
有關有限公來司股東分紅自的規定限於《公司法》,此外無其它法律規定。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分紅的程序是:
1、 董事會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2、 股東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而針對分紅的限制如下:
1、 須為稅後利潤,即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2、 應當先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
3、 以前年度有虧損並且以前的公積金不足以彌補的,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後,再提取當年公積金,然後分配當年利潤;
4、 按照實繳的(而不是章程規定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此外,經股東會決議,也可以在分紅前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㈤ 公司給股東發放禮品可以當分紅嗎
公司給股東發放禮品可以當分紅,
相當於實物分紅。
㈥ 公司的股東除了可以享受分紅,還可以拿工資嗎
呵呵,從「誰勞動誰獲利」上來說,你沒有參加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也就是說你除了拿錢出來其他什麼也沒干,自然是不能拿工資的。至於分紅,前提是企業有盈利,在有盈利的情況下,股東通過開股東會討論決定年度的分紅情況,分還是不分,由股東會決定。
㈦ 實物分紅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在新會計准則體系下,以實物分紅從原理上可以參照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及其應用指南規定,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債務重組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非現金資產屬於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他資產且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其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但與其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採用上述兩種方法仍不能確定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的,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等合理的方法確定其公允價值。
參照上述規定,企業以開發產品(房地產)、外購貨物或者自產產品分紅的,應該將所涉及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與所確認的分紅數額之間的差額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按公允價值轉讓非現金資產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即轉讓損益,另一部分是確認的分紅數額與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即轉讓資產利得(或損失)。轉讓損益按照相關准則規定處理,如:非現金資產為存貨的,應作為銷售處理;非現金資產為固定資產的,應視同固定資產處置處理;非現金資產為無形資產的,視同無形資產處置處理。轉讓資產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具體到問題所述,①按確定的分紅基數,借記「應付股利」;②按開發產品、貨物或自產產品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按應計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等;按①與②之間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或者貸記「營業外收入」。按存貨賬面價值結轉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貸記「產成品」、「庫存商品」等科目。
㈧ 股東可以以幾種形式實現分紅權在股市里,分紅派息具體是怎麼回事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這種資產受益的權利就是股東的分紅權。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 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㈨ 請問利潤分配是不是就是股東分紅什麼時股東可以分紅股東分紅拿什麼原始單據作原始憑證
利潤分配包括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稅後利潤的10%)和任意盈餘公積(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計算),分配股利(根據董事會決議)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但個人股東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可以減半征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第三條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進一步明確,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個月的分紅要繳稅,其他的分紅都不需要繳稅。非居民企業取得的分紅需要按10%的稅率繳稅。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