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份有限公司受讓重大資產或對外提供擔保,股東大會怎樣表決適用特別決議2/3嗎法條依據是
需要股東大會決議,半數通過即可,這里的半數是所持表決權超過全部的半數而不是參會人員的半數。
不適用三分之二。
具體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零五條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Ⅱ 公司法規定: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此處的決議是如何決議,如果進行投
你好,要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然後由全體董事或股東投票決定,一般要一般比例通過,也要公司章程明確要三分之二比例通過的。
Ⅲ 按照公司法規定,對外擔保或投資須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無效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對外擔保要經過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
Ⅳ 同意擔保股東會決議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這個要看對內擔保還是對外擔保,公司如對外擔保,必須經過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決議;版對內擔保的 召開權股東會議,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就可以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Ⅳ 擔保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這個要看對內擔保還是對外擔保,公司如對外擔保,必須經過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決議;對內擔保的召開股東會議,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就可以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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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同意擔保股東會決議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這個要看對內擔保還是對外擔保,公司如對外擔保,必須經過董事會或專股東會的決議。屬
對內擔保的 召開股東會議,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就可以生效。
Ⅶ 對外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法人股東對此事到底是否知情同意?如不知情同意,如何解釋在決議上蓋章的事?冒簽的人非本公司員工,又是誰呢?
Ⅷ 公司對外擔保 有股東會決議同意就可以嗎還需要什麼
您好,主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經股東會同意即可,因為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另外,是否還需要其他材料,可根據擔保合同雙方的協商結果確定。
Ⅸ 公司對外擔保有股東會決議同意就可以嗎還需要什麼
《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公司章程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法律規定是對社會事務作出了一般性規定和要求,具有普適性。但法律往往也難以概括所有的經濟生活現象,還需要我們結合社會實踐作具體分析和認定。
特別是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會比較嚴格一些,對於對外投資、擔保事項應當召開股東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而對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大股東往往處於絕對的控股地位,大股東的意志常常體現為公司意志,有些未經董事會、股東會討論就加蓋公章付諸實施,如果嚴格要求對待有限責任公司既做不到,也沒有實際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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