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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船舶融資租賃的主要問題
1.融資租賃機構自身專業性不強
國內的大部分融資租賃機構缺乏既精通租賃又善於經營管理的專業人才,與船舶相關專業機構的合作不密切。我國融資租賃機構目前的專業水平較低,與船舶經紀人、船級社等專業機構的合作又少,因而在進行船舶融資時,只能依據一般企業的貸款規則,不能針對航運、造船業的特點進行信用評估。
2.政策環境不完善
國外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壯大與政府的大力倡導和一系列優惠政策密不可分。而在我國,」在建船舶」的補貼、國債投資、造船基金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政策空間,融資租賃的優勢無法體現,直接影響了融資租賃合作對象的規模,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融資租賃的風險。
3.船舶融資租賃企業缺乏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從融資租賃企業自身來看,國內融資租賃機構自身實力普遍不強,中長期資金來源渠道不夠通暢,融資方案較少。而船舶融資租賃業務項目的資金需要量大,一般需要二三年,長的要四五年,屬干中長期性質的融資。所以目前從事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缺乏符合其業務特點的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
4.融資租賃立法相對落後
我國融資租賃業已有20多年的歷史,但至今尚無專門的立法。有關融資租賃的法律調整,盡管在《合同法》中有專章規定,但內容僅限於融資租賃交易方面的一般性規定,在租賃物的種類、租賃物的登記等方面缺乏明確的規定,也沒有涉及到融資租賃企業的設立、監管和促進等內容。
Ⅲ 船舶融資未來將如何發展
國際船舶融資市場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五條渠道,分別為銀行、股票市場、債專券市場、航屬運船舶基金以及政策性融資支援。
如何實現航運融資的多元化,應當引導中資商業銀行充分理解航運業、航運企業的特殊性,並鼓勵銀行向航運企業、船舶企業提供船舶購買、建造貸款,構建適合航運業發展的信貸體系
望採納
Ⅳ 常聽說船廠為船東融資造船,能否賜教船廠融資一般有哪幾種方式
正常情況復,船東要建造節點制給船廠分期付款。船廠融資主要是:首付20%-30%(甚至更低),餘款在交船時一次請付清。因此船廠需要在建造過程中墊資。以目前主要的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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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違約為例:即船東違約。船東提供相關信用,船廠購買買方違約保險,如果船東違約(棄船、破破產等),保險公司將接受平台,並支付90%的合同價格給船廠。以此作為擔保,銀行才敢把錢借給船廠。同時將船廠的風險降到最低。
Ⅳ 以建造中的船舶設定抵押取得融資是什麼意思
這種以不轉移佔有而供為擔保的形式,是抵押。
Ⅵ 船舶融資目前利率大概多少我有艘1000萬的中日韓航線船舶,希望能融資600萬
船東還來網路知道啊 多大的船 貨船還是集裝箱
Ⅶ 裝船後融資和應收賬款融資有什麼區別
" with a high degree of autono
Ⅷ 船舶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前」我國船舶融資政策
船舶融資租賃稅收優惠政策」有望在上海先試先行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速。權威人士透露,近期上海將從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切入,用稅收優惠政策吸引人才流、資金流和物流向上海集聚。
這位人士表示,「要想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符合國際慣例的金融法律和稅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兩大軟體。」在上海上報國務院的推進「兩個中心」建設有關文件中,在上海實施優惠稅收政策的建議不在少數。「具體到某個方面的某個稅種的優惠幅度和優惠時間,就有好幾個案
例。」
上海有關部門正加緊制定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稅收優惠措施。此外,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產品試點正在醞釀中,上海方面將同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一起研究出台具體方案。
相對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現實條件限制,目前已是全球第一大港的上海港,邁向國際航運中心的現實條件相對更加成熟。為此,上海已籌劃對航運物流業實施重大稅收優惠政策。
上港集團總裁陳戌源在參加今年全國兩會時,就呼籲國家應給予上海洋山港更優惠的政策,特別應讓從洋山港啟運的集裝箱船享受退稅優惠,以此強化洋山港集裝箱中轉業務。他的這個建議,在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背景下,可能很快成為現實。
上海將根據國務院的批復,積極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研究借鑒航運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航運支持政策,提高我國航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施國際航運相關業務支持政策。有關部門還將研究從事國際航運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條件具備後,可先行在上海試點。同時,研究進出口企業海上貨物運輸保費的有關稅收政策問題。
上海將把中資「方便旗」船特案減免稅的執行截止日期,由今年6月底再延長3年。「方便旗」指在船舶登記開放,或者寬松的國家進行登記,從而取得該國國籍,並懸掛該國國旗的船舶。由於開放登記國對船員的僱傭不加限制,對船舶的經營管理不予干涉,加之稅收低、船舶最低配員低等因素,在成本上十分有利於船舶所有人,因此方便旗船發展非常迅速,至今約佔世界船隊總噸位的1/3。
今後上海還將對注冊在洋山保稅港區內的航運企業從事國際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注冊在洋山保稅區內的倉儲、物流等服務企業從事貨運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允許企業開設離岸帳戶,為其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騙退稅措施前提下,研究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以鼓勵在洋山保稅港區發展中轉業務。
在推進上海「兩個中心」建設過程中,加快推進上海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發展尤為重要。權威人士透露,上海將深入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進程,在浦東新區開展鼓勵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政策試點工作。自今年開始到2013年底,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服務型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徵營業稅。
Ⅸ 船舶融資有哪幾個方向
有以下五種:
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
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
5、海外融資。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9)交船前融資擴展閱讀:
資途徑
1、銀行
需要融資的時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銀行,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由於銀行財力雄 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眾基礎」。
2、融資平台
由於從銀行融資存在一定難度,第三方的融資平台是融資者的不錯選擇,比如國內最大的第三方融資平台 投融界 提供了比較專業的投融資信息服務。
3、信用卡
信用卡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創新,結算方式日趨電子化,信用卡這種電子貨幣不但時尚,而且對於從事經營的人來講,在急需周轉的時候,通過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資金也是可行的。
Ⅹ 船舶融資租賃和船舶普通租賃有何區別
作為光船租賃合同一種特殊形式的光船租購合同,與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也存在本質上的差別。我國《海商法》第154條明確規定:「訂有租購條款的光船租賃合同,承租人按照約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購費時,船舶所有權即歸於出租人。」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光船租購合同有分期付款買賣的性質,承租人有船舶所有權的期待權。而在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並不享有該項權利,至於船舶期末的歸屬僅是出於合同的約定,承租人並不當然的在期末取得船舶的所有權,而且在一些國家(如美國),出於稅收角度考慮,並不承認定有期末所有權歸屬承租人條款的合同為融資租賃合同,而認其為買賣合同。從承租人取得船舶所有權的方式來看,在租購交易中,只涉及一個合同,兩方當事人,承租人按照約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購費時,船舶所有權即歸於出租人;而在融資租賃交易過程中,承租人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之前或當時,出租人並不擁有承租人所選擇的船舶的所有權,而是在合同簽訂之後向第三方購買,以取得船舶的所有權,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完畢後再將船舶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不能將期末船舶的歸屬看作是判定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的一個要素,而只能將其作為一個選擇性的要件來看待。在某些定有期末船舶所有權歸承租人所有的融資租賃合同中,所有權的取得固然是承租人的主要目的之一。但不能就此以偏蓋全,而認為所有的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的唯一目的就是取得船舶所有權,對很多承租人而言,選擇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一是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所滿意的船舶,尤其是特種船或新船,二是可以免受巨大的資金壓力,將租期定的長一些,這樣能使分期等額支付的租金被接受,而且避免了船價波動,以及租金匯兌的風險,三是可以間接享受到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稅收抵免。由於較長的租期,船舶在期末的殘值其實並不為承租方看重,而且隨著各國對船舶安全性的重視,船舶強制報廢規定的出台,老齡船的優勢已今不如昔,所以承租人所看重的只是船舶在一定期間的使用權,即通過融資租賃這一融資手段來得到自己選擇和滿意的船舶的使用權,這正是船舶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二字的含義所在。
最能體現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這一手段來獲得船舶使用權的,便是回租合同,亦稱售後回租,是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簡單說來就是,船公司首先將船舶賣於融資租賃公司,然後再租回使用,整個交易過程,只需一個融資租賃合同即可,很明顯,交易過程中的賣方與承租人合二為一,出租方不必再與另外的第三方簽訂買賣合同。在回租合同中,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融資中介的功能表現的更為突出,船公司將船舶售與融資租賃公司,首先盤活了企業的流動資金,使經營更為順暢,而後又將船舶租回,使其航運業務未受任何影響。而融資租賃公司通過船公司分期等額支付的租金,不僅可收回融資成本,還可獲得可觀的利潤。這時的船舶融資租賃合同(回租合同)完全成為船公司資本運營的工具。從更深一層的意義上來說,通過船舶融資租賃合同這一債權手段,船舶所有權的地位被弱化了。
總之,對於船舶融資租賃合同,既要從其融資的實質區別於具有傳統財產租賃性質船舶光租合同,又要避免以偏蓋全將其歸為光租合同特殊形式的租購合同,而忽視其租賃意義所在。只有從融資、融物兩方面去把握,才能對船舶融資租賃合同,這一海商合同有更深刻的理解。在實踐當中,從主體上區分兩類合同,雖非百分百的准確,但仍不失為一種簡單易行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