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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信託模式

發布時間:2021-02-12 01:37:10

❶ 房地產金融+地產的模式怎麼樣來理解

2014年國內房地產投資增速繼續放緩,房地產行業融資規模增速有所下降;同時國內貸款在房地產資金來源中的比例繼續保持小幅下降,房地產直接融資比例顯著提升;在國內貨幣政策相對寬松和金融創新的推進下,「房地產 金融」將成為2015年乃至未來中國房地產行業發展的重要趨勢。
據統計,2014年房地產信託資產規模突破了1.3萬億元,在房地產發展新形勢下,上述研究還認為2015中國房地產信託和房地產基金或將呈現以下總體特點:「房地產 金融」推動房地產投資再上新台階,房地產信託、房地產基金為房地產投資增加活力;從房地產金融創新發展趨勢來看,REITs將是未來房地產金融發展方向;從房地產信託發展的趨勢看,全業態、全產業鏈投資將是信託未來外延式擴張的方向。
此外,業內專家還分析認為,房地產基金也將是未來房地產金融創新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最近兩年房地產基金的快速發展為房地產金融增加新活力,如光大安石投資等金融機構發起的基金已經初步形成規模優勢,並通過房地產並購、資產證券化等領域進行創新發展的探索。從國內房地產基金發展趨勢和國外基金發展情況看,房地產企業發起的地產基金有望進一步擴容,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的協同發展或將成為未來房地產基金創新發展的重要方向。

❷ 房地產的BT信託模式 靠譜嗎 上海現代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的 這項業務有成功案例的朋友 給講講 謝謝

BT項目在建工程信託業務

綠色建築住宅產業化BT項目信託是一個「在建工程」的信託計劃有二個委
託人組成,在建工程的土地屬於開發商,建築物產權屬於總承包企業,建築物沒有移交前實現預售,銷售收入理應歸總承包企業所有,但銷售收入中含有開發單位的土地資產和利潤,銷售收入給任何一方都不公平,只有委託信託公司管理,由信託公司按預先約定的信託合同條款進行分配,依據國務院<2010>4號文件精神,應優先支付工程款、捐贈款和國家稅費。為了公平公正進行分配,因此綠色建築住宅產業化BT項目必須委託信託公司管理,在建工程信託管理不同於一般固定資產靜態管理,它屬於動態管理。銷售收入按信託合同進行以下分配。

匹配總承包項目建設資金的來源

這些資金不是信託公司募集的,而是扶助公益基金會、上海公司及總承包企業將企業自有資金自願長期委託信託公司通過綠色建築產業化BT信託管理模式進行理財,專項用於業主工程款支付保函兌現,促進綠色建築產業化的發展,專供住宅產業化生產用的流動資金。

BT項目信託資金的管理流程:

信託資金長期處於信託公司封閉的內循環信託管理之中,資金不外流,風險可控,促進了綠色建築住宅業化經濟的健康發展。

4、信託資金推行內部結算,「舉債不用還債」對沖式創新機制:

信託資金兌現建築工程生產資金,由銷售收入來清償,創建了舉債不用討債,主動清償、動態管理的新方式,開創了風險可控安全管理形式。

高收益又能確保資金安全,將吸收金融機構的閑置資金共同參與舊城區改建。
金融機構、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等社會閑置資金常年委託信託公司理財,由信託公司匹配綠色建築產業化項目,資金周轉一次收益10%,一年至少周轉一次,周轉次數越多受益越高,收益全部歸委託人所有,比存銀行更安全效益更高。信託公司只是匹配綠色建設項目接受理財資金,首次10%收益提前兌現。由於採用先進的住宅產業建築體系,三至六個月,結構封頂即能實現預售,銷售資金到位,資金信託即可兌現。綠色建築住宅產業化系統必須匹配購房補貼的機制,才能提高居民購房支付能力、減輕支付負擔,使大多數居民都能買得起合理住房,最終實現了,住房造得快、賣得快、資金周轉快,成倍產生收益格局。信託公司使受託理財資金周轉快,必須要有大量項目儲備。目前每月已有1000萬平方米以上的合作項目作儲備,信託公司應根據項目的具體計劃,接受資金理財。國家計劃到2015年完成10億平方米綠色建築產業化項目,信託管理規模將達到10萬個億人民幣,信託公司開展信託管理業務,將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專業化金融機構。其實任何金融機構是不可取代的。

BT模式轉變房地產發展方式的意義
1、投融資方式轉變:取得房地產開發權的土地持有人(簡稱開發單位)從合資、投資、融資等籌集建設資金方式轉變為用項目開發權合作。只要按房地產開發程序操辦,不需要投融資即能獲得項目預期開發利潤。合作方出資、出技術,卻不可能分享項目開發利潤。資金持有人只是收取資金信託收益、住宅產業化運營人收取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所產生的收益,投入資金、技術、商業運營收入與開發項目權益完全剝離。
2、實現利潤方式改變:開發單位分享核定利潤,按前期投入成本加上按鋼筋混凝土技術造價、毛胚房標准和當地成交價測算的凈利潤作為開發單位應收回的項目核定收益,列入住宅產業化投資成本。只要住宅產業化BT項目合作成立,實現銷售就能幫助開發企業收回前期成本與核定凈利潤,投入建安成本高、低與開發單位利潤剝離。
3、支付工程款方式改變:BT項目建設標准由開發企業確定,建設資金由承建單位投入,高進高出、低進低出,由消費者承擔、由擔保公司擔保、信託公司清償與開發單位直接付款剝離。
4、住房供應結構調整:從商品房轉變成安居房供給,住宅產業化把加快建設速度所創造的效益和免徵的稅費,捐贈給現代住房養老信託基金會,捐贈資金列入投資成本與開發單位凈利潤剝離。基金會逐年返回給補貼給購房者,提高購房支付能力,減輕居民購房支付負擔,無影中把商品房開發轉變為安居工程建設穩妥推進住房供應結構調整。
5、評估投資風險方式轉變:核定住宅產業化的投資成本價是由二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開發單位應回收的前期投入成本與項目利潤,另部分是住宅產業化建安成本和捐贈款組成。審核投資風險是根據當地大多數居民支付負擔是否與住宅產業化投資成本價的50%相匹配為依據,與當時、當地商品房市場價剝離。( 20年累計補貼相當房價的50%)

❸ 房地產信託機構發行信託產品成本有哪些自己盈利模式是什麼利潤佔多少

信託主要是三大環節
1.信託報酬,即信託公司直接收取的錢,房地版產信託一般年化權2.5-6%,根據項目好壞成本高低不同。
2.發行費用,就是給到銷售人員的銷售費用,一般年化1-2%,當然單一信託可能比較低一點。
3.客戶收益率,指募集的對象客戶,目前市場情況下一般9-11%不等。
綜上,房地產信託發行成本一般在年化12.5-19%之間。

盈利模式就是上面提到的1.信託報酬了。利潤佔比每個信託公司各不同。40%-60%不等。

❹ 房地產信託融資的特點

房地產信託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託投資方式,即信託投資公司制定信託投資計劃,與委託人(投資者)簽訂信託投資合同,委託人(投資者)將其合法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如果將房地產資金信託簡單分類的話,可按負債關系劃分為債務型信託和權益型信託: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融資模式。
即債權型融資方式,這是目前我國信託公司開展最為普遍的一種房地產信託融資模式。
雖然債權型信託貸款融資模式有操作簡單、運行成本較低等特點,但技術含量低,以前主要在一些結合部做「擦邊」性的業務,「46號」文件和「212號」文件出台後該類業務已成 「雷區」。如在合規領域開展此類業務又與商業銀行具有強烈的重合性,顯然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此類業務相比較具有明顯的局限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佔任何優勢,加之該類信託基本屬於點對點式的項目融資性質,信託公司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承擔的潛在風險極不對稱,因此,今後應逐漸減少該類模式的比重。

(二)房地產股權投資信託
該類信託是權益型信託投資方式之一,指信託投資公司通過發行集合資金信託產品,將所募集的信託資金直接投資於某房地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形成實質性股權投資,並以一定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投資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的經營與管理,並將在房地產企業中根據所佔的股權比例或房地產項目所有權情況,獲得的經營所得,作為委託人信託投資的信託收益。

(三)股權回購型信託
該類信託表面看屬於權益性股權投資信託,但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信託融資安排。信託投資公司在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投資之前,實現與資金需求方簽署一個股權回購協議,信託公司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雙方約定,在規定期間內(通常是在房地產信託計劃終止時),由信託資金的使用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承諾按照一定的溢價比例,全額將信託公司以信託資金投資持有的股權全部回購,進而確保委託人信託財產的歸還和信託收益的實現。

(四) 「夾層」信託融資模式
「夾層」(mezzaninefinancing)指介於股權與優先債權之間的投資形式。從資金費用角度來分析,夾層融資低於股權融資,如可以採取債權的固定利率方式,對股權人體現出債權的優點;從權益角度來分析,其低於優先債權,所以對於優先債權人來講,可以體現出股權的優點。這樣在傳統股權、債券的二元結構中增加了一層。在我國的房地產信託業務中最初表現為混合融資,即以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結合的方式向信託投資公司融資。實際上,夾層融資信託」也就是指從風險與收益角度來看,介於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融資投資形式。

(五) 財產收益權信託融資模式
該類信託模式幾乎等同於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同之處是缺乏標准化,沒有在證券市場公開發行和交易流通。與前幾種模式都具有較為明顯的資金信託性質不同,該類產品更多的具有財產信託的特點。該類模式的信託,是將存量的持有性物業或出租性物業作為信託財產,將該類物業自身日常產生的租金收入或經營收入等穩定的現金流作為前提,發行財產收益權轉讓信託,房地產企業將信託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並取得相應對價實現融資,或者將受益權抵押進行債務融資。然後,將募集的信託資金交由該類物業所有人,按照信託合同約定的信託目的或投資方向加以運用。將固化、積壓、沉澱的資產盤活、變現,因此具有極為強烈資產證券化功能,也是我國迄今房地產信託所有模式中,最接近國外發行的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一種信託產品。

❺ 房地產信託的日本模式

其運作流程為:
(1)房地產公司將土地、建築物分售給投資者,由投資者繳納土地、建內築物的價款給房地產容公司;
(2)投資者將房地產產權信託給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3)信託公司將房地產全部租賃給房地產公司,同時向該公司收取租賃費;
(4)房地產公司也可以將房地產轉租給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賃費;
(5)信託公司向投資者發放紅利;
(6)信託銀行也可以將該房地產在市場上銷售,從購買者身上獲取價款,再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

❻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什麼一種模式

我國的房地產信託是在2002年7月信託業重新開展後逐漸發展起來的。此前,信託業經過多次大規模調整一直處於業務匱乏的困境。而此時房地產市場呈現旺盛的發展勢頭,處於資金密集型行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大部分自有資金都較少,資金短缺是一個長期狀態。而信託制度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使其成為最佳融資方式之一。

兩者結合,取得了雙贏的結果。一方面,信託業借勢發展壯大,分享房地產業較高的行業利潤;另一方面,房企通過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可以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並且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

自2002年開始的十四年間,房地產信託共經歷了2003年和2008年兩次黃金發展期。

據統計,2003年全年約有70億資金通過信託方式進入房地產領域,房地產信託產品也正式走入投資者視線,並進入了平穩發展階段。因為,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央行121號文件),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多個方面提高了信貸門檻。

比如:

1、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

2、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

3、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的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4、對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執行20%的規定;對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應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

5、借款人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這些措施使得房地產企業從銀行貸款的難度大大提高。不得不轉向信託公司融資。由此房地產信託迎來第一個黃金發展期。

而自2007年3月央行首次加息,到12月央行連續加息六次,同時銀監會出台了九條新規,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不含經濟適用房)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地產企業又陷入融資困境。房地產信託產品再次迎來發行高峰。

此後,伴隨著房價的一路飆漲,房地產市場火熱的房地產信託一路升溫。

房地產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明顯特徵,它對經濟發展的帶動力很強,是關系國計民生、拉動經濟增長、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的重要支柱產業。同時它又是一個資本密集性的產業,其發展與金融業的支持密不可分,兩個行業互相影響、互為依託。同時,房地產行業還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領域,對其又愛又恨,可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這也註定了房地產行業周期波動較為明顯。

所以現在信託公司業務方向主要有幾大塊:

一、機會性抓取一線城市住宅地產項目,特別是中小開發商因資本實力不濟退出市場帶來的機會。

二、結合資產證券化業務,適當介入一線城市和重點二線城市辦公樓項目。辦公樓市場與住宅市場發展規律不完全相同,而且具有基礎資產確定、現金流穩定和可測量等特點,是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基礎資產。

三、參與設立房地產並購基金。目前中國房地產業整體景氣度下行,結構性庫存高企,行業內普遍存在高杠桿問題,加之競爭加劇,優勝劣汰、行業整合和集中度提升將成為趨勢,未來數年行業內蘊含大量並購機會。一方面信託公司可考慮與一線開發商、保險公司等合作設立機會性並購基金,在提供標的項目和並購融資方面發揮作用。另外也可與保險公司、國內外領先地產基金等長期資本合作,成立跨周期並購基金。

四、關注一線城市、重點二線城市中心老舊建築改造項目。在成熟市場,通過整體收購、改造升級城市中心老舊建築,並通過租賃、出售或者其他資本化運作方式實現獲利退出是成熟的地產操作模式。目前中國的一二線城市也積存了大量的老舊建築,如何盤活這塊存量,考驗著資產管理機構的專業、整體運營及資本運作能力。目前不少外資基金和一些國內資本已經開始進入該領域。

五、戰略性關注旅遊地產、養老地產等體現消費升級和大健康領域的業務機會。

房地產信託具有非常市場化的定價模式,對於項目風險、市場流動性等諸多因素都能夠反映其中,不過總體看,由於信託承接的房地產項目相對銀行風險稍大,因而整體融資成本比較高,投資者所獲得的收益率也高,信託公司所獲得的報酬在2-3%,以及其他費用,整體融資成本相比於其他類型信託也是要稍微高一些,具體定價根據融資方信用水平而有所不同。

房地產信託運作的幾大模式

1、房地產債權信託

房地產債權信託房地產債權信託主要是指房地產貸款信託,是將信託資金用於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的一類信託業務。

根據監管部門要求,向房企發放貸款信託需要滿足「四、三、二」條件:

四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成:
自有資本金投資比例達到30%

二級:
具有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房地產債權信託主要關注點是信託到期本息回收問題,因而需要關注融資方償債能力、融資項目可行性、抵質押物價值充足以及變現性等方面,通常設置抵質押、資金賬戶監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連帶擔保責任、本金分期歸集計劃等風險控制措施。(市面上絕大多數房地產信託屬於此類型,信託公司直接以貸款的形式借給房地產企業)

房地產債權信託具有簡單、易於操作的特點,同時也是與現行法律銜接最好、最常用的信託資金運用方式。不過,房地產債權信託對於放款條件要求較高,部分未達到要求的融資需求,無法滿足,而且該類信託業務模式將提升房企財務杠桿,將壓縮其後續融資空間。

2、房地產股權信託

房地產股權信託房地產股權信託主要是指信託資金用於獲得房地產企業股權從而為其提供開發建設資金的一類信託業務。

股權獲得方式:
受讓原有股東股份
增資
出資新設項目公司

與債權信託相比,房地產股權信託並沒有那麼嚴格的合規要求,因而可以滿足房地產企業拿地、四證不全時期的融資需求,股權融資也有利於美化房企財務報表,部分情況是作為過橋資金,待四證齊全後向銀行申請開發貸,實現信託資金的退出。很多房地產股權信託是附有回購協議的,實際上是假股真債;還存在部分股權投資信託僅以少部分資金獲得房企股權,其餘大部分資金以股東借款名義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這實際上既降低了股權投資收益的不確定,也有效繞靠看房地產貸款信託的監管要求。

房地產股權信託重點關注最終能否到期退出,對於負有回購協議的,這就需要關注回購人是否能夠履行回購義務。同時,由於參股房企,信託公司也需要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參與重大事項決策,這有利於維護自身利益。從房地產股權信託風險控制手段,第一一般採用採用結構化設計,通過次級受益權部分提升優先順序投資人的投資安全性;除已擁有股份的剩餘股份提供質押,從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運作;全面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掌握財務、公章等各類印章和網銀密鑰,部分情況下還將聘請外部公司監督融資項目建設;融資項目抵押等;違約時的資產處置權利等

3、房地產財產權信託

房地產財產權信託是指以房企所有擁有的各類財產權或者以個人擁有的房地產作為信託財產而開展的一類信託業務。

(一)房企作為委託人的財產權信託

以房企所有擁有的各類財產權為財產權而設立的信託本質上仍是滿足房企項目建設的投融資需求,但是此處房企為委託人,財產權小份額切分,轉讓給合格投資者,從而獲得開發資金。不過,目前市場的大部分財產權還是會附有回購協議,從而實現投資者的固定收益,是信託融資的一種交易結構形式變通,或者對現有監管政策的規避。受託信託財產可以是特定資產收益權,諸如土地使用權收益權、在建項目收益權、股權收益權等特定資產收益權以及債權。雖然特定資產收益權信託已開展多年,但是特定資產收益權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下還存在一定爭議,該類信託還有待於接受司法審判的檢驗。
目前房地產財產信託本質還是一種融資工具,而不是來自基礎資產的收益,因而其重點還是要看回購義務人的履約能力,主要是償債能力和償債意願,其風險控制措施、交易結構基本與房地產債權信託和房地產股權信託相類似。

(二)個人作為委託人的房地產財產權信託

個人將其所擁有的房產等財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立信託,是以財產管理以及財產傳承為主要目的的信託模式。這主要是藉助信託公司的專業性,實現房產的保值增值,以及實現財富的有序傳承。此類房地產信託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房地產開發信託、房地產管理信託以及房地產處置信託。

房地產開發信託主要是委託人將所擁有的土地作為信託財產,由信託公司負責聘任建築公司、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融資等事項,待房地產建設成功後,或者通過出租實現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將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過該類業務還主要適用於土地產權私有的歐美等國家。

房地產管理信託主要是指信託公司按照委託人意願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過有效管理以房地產作為信託財產的方式,所進行的一類業務。此類信託在美國、日本、我國台灣都較為普遍,在日本個人可設立不動產信託,由受託人實現信託財產的管理、租賃等,從而實現房產的保值增值。而在歐美,設立基於房產的信託則可以保障其在死後有序傳承給繼承人,同時由避免繼承人直接獲得房產後變賣。

房地產處置信託主要是指委託人將房產受託給信託公司,尤其幫助通過出售等方式,處置房產,最終將獲得現金分配受益人的一類信託業務。

我國尚未開展此類業務,一方面是由於現行信託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託財產登記、信託稅收等諸多障礙存在,另一方面是信託公司在房地產經營管理方面專業性不高,市場需求不高。但是,從未來發展看,此類業務還是具有一定市場空間的。

4、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信託

資產證券化既包括各類金融債權,也包括各類不動產,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房地產投資基金信託,就是不動產資產證券化的重要一類,是指投資人將資金以類債券的投資形式,投入在由專業機構管理和全程擔保的不動產里,通過專業機構的管理獲得穩定的高效的回報。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分紅的形式和投資者分享可預測的、穩定的房地產投資回報。REITs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開始在美國興起,至今歐美及亞洲的較發達國家和地區均設立了REITs。在美國約有300個REITs,其總資產超過3000億美元,近2/3在國家級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個國家成功推出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同於一般的信託產品,REITs具有鮮明的特徵。它投資期限長,以成熟的商業物業為主,資金來源多是公募形式,對投資對象(限制開發項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屬於一種大眾投資工具,監管嚴格。每份REITs基金單位都代表對某個物業一定比例的所有權,有固定資產作後盾,因而也較容易用於質押或擔保融資,收購物業需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REITS也受到較為嚴格的監管,根據美國、法國等主要國家的監管要求,REITS發行前需要經過監管審批或者報備,一般採用信託制或者公司制實現破產隔離,大部分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75%左右的資金要投資於具有穩定收益的房產,每年需要分配大約近90%的收益,一般僅對投資者所獲得的紅利征稅,從而避免雙重征稅。(目前在國內已經重啟,並且試點)

5、基金化房地產信託

基金化房地產信託目前市場上還有採取多種資金運用方式的,即房地產基金信託,從而提升信託資金運用效率。基金化房地產信託主要專注於房地產行業投資,通過運用股權、債權、物業持有、不良房地產項目重組等資金運用形式,同時對多個房地產項目進行組合管理的一種信託運作形式,信託公司可以與專業房地產私募基金機構合作,也可以與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從而實現強強聯合,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全周期下,房地產項目全方位運作。

信託公司接受的委託資金,採用股權、債權、物業持有等多種運作方,投向多個房地產項目。這種模式採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有利於分散風險,挑選最為合適的房地產項目,從而實現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於提高信託公司報酬水平。當然,此類運作方式對於信託公司專業性和房地產運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託公司會與其他專業機構合作。

下面金融狗說一下在項目上應該重點關注哪些東西?

判斷房地產信託產品風險的幾大關鍵指標如下:
是否具備足額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信託融資額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處置時具備較高的流動性(一般剛性需求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處置);

2.項目的區域位置是否擁有較強的市場需求(目前來看,一二線城市的住宅項目需求仍然較為旺盛(深圳新盤秒殺的情景是很難想像到的),三四線城市的項目最好是位於區域核心地段);

3.開發商的實力與背景如何(衡量房地產開發商實力的一個重要指標是銷售量排名,去化率,對於其過往業績也可以進行考察做一個縱向對比);

4.實際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資者可以重點關注實際控制人的發家歷程,以及是否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以及負面新聞報道)。

❼ 怎麼看一個房地產信託計劃好不好


隨著時間的推移,中國房地產業整體告別十年黃金時代,粗放式野蠻生長階段已逝,注重品牌、品質、個性化需求的新時代到來。雖然房地產行業的輝煌不再,由黃金時代逐步進入白銀時代,但是作為信託公司傳統業務領域,未有仍有一定發展空間,只是需要信託公司在專業性方面下功夫,逐步拋棄粗暴而簡單的運作模式,而是更加精耕細作,賦予該項業務更多內涵。


房地產信託在中國的發展


我國的房地產信託是在2002年7月信託業重新開展後逐漸發展起來的。此前,信託業經過多次大規模調整一直處於業務匱乏的困境。而此時房地產市場呈現旺盛的發展勢頭,處於資金密集型行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大部分自有資金都較少,資金短缺是一個長期狀態。而信託制度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使其成為最佳融資方式之一。


兩者結合,取得了雙贏的結果。一方面,信託業借勢發展壯大,分享房地產業較高的行業利潤;另一方面,房企通過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可以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並且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



自2002年開始的十四年間,房地產信託共經歷了2003年和2008年兩次黃金發展期。


據統計,2003年全年約有70億資金通過信託方式進入房地產領域,房地產信託產品也正式走入投資者視線,並進入了平穩發展階段。因為,200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央行121號文件),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多個方面提高了信貸門檻。


比如:


1、對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


2、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


3、對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的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4、對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一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執行20%的規定;對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應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


5、借款人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抵借比不得超過6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這些措施使得房地產企業從銀行貸款的難度大大提高。不得不轉向信託公司融資。由此房地產信託迎來第一個黃金發展期。


而自2007年3月央行首次加息,到12月央行連續加息六次,同時銀監會出台了九條新規,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不含經濟適用房)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地產企業又陷入融資困境。房地產信託產品再次迎來發行高峰。


此後,伴隨著房價的一路飆漲,房地產市場火熱的房地產信託一路升溫。


房地產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明顯特徵,它對經濟發展的帶動力很強,是關系國計民生、拉動經濟增長、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的重要支柱產業。同時它又是一個資本密集性的產業,其發展與金融業的支持密不可分,兩個行業互相影響、互為依託。同時,房地產行業還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點領域,對其又愛又恨,可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這也註定了房地產行業周期波動較為明顯。


所以現在信託公司業務方向主要有幾大塊:


一、機會性抓取一線城市住宅地產項目,特別是中小開發商因資本實力不濟退出市場帶來的機會。


二、結合資產證券化業務,適當介入一線城市和重點二線城市辦公樓項目。辦公樓市場與住宅市場發展規律不完全相同,而且具有基礎資產確定、現金流穩定和可測量等特點,是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基礎資產。


三、參與設立房地產並購基金。目前中國房地產業整體景氣度下行,結構性庫存高企,行業內普遍存在高杠桿問題,加之競爭加劇,優勝劣汰、行業整合和集中度提升將成為趨勢,未來數年行業內蘊含大量並購機會。一方面信託公司可考慮與一線開發商、保險公司等合作設立機會性並購基金,在提供標的項目和並購融資方面發揮作用。另外也可與保險公司、國內外領先地產基金等長期資本合作,成立跨周期並購基金。


四、關注一線城市、重點二線城市中心老舊建築改造項目。在成熟市場,通過整體收購、改造升級城市中心老舊建築,並通過租賃、出售或者其他資本化運作方式實現獲利退出是成熟的地產操作模式。目前中國的一二線城市也積存了大量的老舊建築,如何盤活這塊存量,考驗著資產管理機構的專業、整體運營及資本運作能力。目前不少外資基金和一些國內資本已經開始進入該領域。


五、戰略性關注旅遊地產、養老地產等體現消費升級和大健康領域的業務機會。



房地產信託具有非常市場化的定價模式,對於項目風險、市場流動性等諸多因素都能夠反映其中,不過總體看,由於信託承接的房地產項目相對銀行風險稍大,因而整體融資成本比較高,投資者所獲得的收益率也高,信託公司所獲得的報酬在2-3%,以及其他費用,整體融資成本相比於其他類型信託也是要稍微高一些,具體定價根據融資方信用水平而有所不同。


房地產信託運作的幾大模式


1、房地產債權信託


房地產債權信託房地產債權信託主要是指房地產貸款信託,是將信託資金用於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的一類信託業務。


根據監管部門要求,向房企發放貸款信託需要滿足「四、三、二」條件:


四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成:

自有資本金投資比例達到30%


二級:

具有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房地產債權信託主要關注點是信託到期本息回收問題,因而需要關注融資方償債能力、融資項目可行性、抵質押物價值充足以及變現性等方面,通常設置抵質押、資金賬戶監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連帶擔保責任、本金分期歸集計劃等風險控制措施。(市面上絕大多數房地產信託屬於此類型,信託公司直接以貸款的形式借給房地產企業)


房地產債權信託具有簡單、易於操作的特點,同時也是與現行法律銜接最好、最常用的信託資金運用方式。不過,房地產債權信託對於放款條件要求較高,部分未達到要求的融資需求,無法滿足,而且該類信託業務模式將提升房企財務杠桿,將壓縮其後續融資空間。


2、房地產股權信託


房地產股權信託房地產股權信託主要是指信託資金用於獲得房地產企業股權從而為其提供開發建設資金的一類信託業務。


股權獲得方式:

受讓原有股東股份

增資

出資新設項目公司


與債權信託相比,房地產股權信託並沒有那麼嚴格的合規要求,因而可以滿足房地產企業拿地、四證不全時期的融資需求,股權融資也有利於美化房企財務報表,部分情況是作為過橋資金,待四證齊全後向銀行申請開發貸,實現信託資金的退出。很多房地產股權信託是附有回購協議的,實際上是假股真債;還存在部分股權投資信託僅以少部分資金獲得房企股權,其餘大部分資金以股東借款名義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這實際上既降低了股權投資收益的不確定,也有效繞靠看房地產貸款信託的監管要求。


房地產股權信託重點關注最終能否到期退出,對於負有回購協議的,這就需要關注回購人是否能夠履行回購義務。同時,由於參股房企,信託公司也需要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參與重大事項決策,這有利於維護自身利益。從房地產股權信託風險控制手段,第一一般採用採用結構化設計,通過次級受益權部分提升優先順序投資人的投資安全性;除已擁有股份的剩餘股份提供質押,從而全面掌控房企公司運作;全面參與重大事項決策,掌握財務、公章等各類印章和網銀密鑰,部分情況下還將聘請外部公司監督融資項目建設;融資項目抵押等;違約時的資產處置權利等


3、房地產財產權信託


房地產財產權信託是指以房企所有擁有的各類財產權或者以個人擁有的房地產作為信託財產而開展的一類信託業務。


(一)房企作為委託人的財產權信託


以房企所有擁有的各類財產權為財產權而設立的信託本質上仍是滿足房企項目建設的投融資需求,但是此處房企為委託人,財產權小份額切分,轉讓給合格投資者,從而獲得開發資金。不過,目前市場的大部分財產權還是會附有回購協議,從而實現投資者的固定收益,是信託融資的一種交易結構形式變通,或者對現有監管政策的規避。受託信託財產可以是特定資產收益權,諸如土地使用權收益權、在建項目收益權、股權收益權等特定資產收益權以及債權。雖然特定資產收益權信託已開展多年,但是特定資產收益權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下還存在一定爭議,該類信託還有待於接受司法審判的檢驗。

目前房地產財產信託本質還是一種融資工具,而不是來自基礎資產的收益,因而其重點還是要看回購義務人的履約能力,主要是償債能力和償債意願,其風險控制措施、交易結構基本與房地產債權信託和房地產股權信託相類似。


(二)個人作為委託人的房地產財產權信託


個人將其所擁有的房產等財產作為信託財產而設立信託,是以財產管理以及財產傳承為主要目的的信託模式。這主要是藉助信託公司的專業性,實現房產的保值增值,以及實現財富的有序傳承。此類房地產信託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房地產開發信託、房地產管理信託以及房地產處置信託。


房地產開發信託主要是委託人將所擁有的土地作為信託財產,由信託公司負責聘任建築公司、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融資等事項,待房地產建設成功後,或者通過出租實現向受益人分配收益,或者將成品房向受益人分配,不過該類業務還主要適用於土地產權私有的歐美等國家。


房地產管理信託主要是指信託公司按照委託人意願或者受益人利益最大化,通過有效管理以房地產作為信託財產的方式,所進行的一類業務。此類信託在美國、日本、我國台灣都較為普遍,在日本個人可設立不動產信託,由受託人實現信託財產的管理、租賃等,從而實現房產的保值增值。而在歐美,設立基於房產的信託則可以保障其在死後有序傳承給繼承人,同時由避免繼承人直接獲得房產後變賣。


房地產處置信託主要是指委託人將房產受託給信託公司,尤其幫助通過出售等方式,處置房產,最終將獲得現金分配受益人的一類信託業務。


我國尚未開展此類業務,一方面是由於現行信託法律制度不健全,包括信託財產登記、信託稅收等諸多障礙存在,另一方面是信託公司在房地產經營管理方面專業性不高,市場需求不高。但是,從未來發展看,此類業務還是具有一定市場空間的。


4、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信託


資產證券化既包括各類金融債權,也包括各類不動產,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房地產投資基金信託,就是不動產資產證券化的重要一類,是指投資人將資金以類債券的投資形式,投入在由專業機構管理和全程擔保的不動產里,通過專業機構的管理獲得穩定的高效的回報。REITs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分紅的形式和投資者分享可預測的、穩定的房地產投資回報。REITs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開始在美國興起,至今歐美及亞洲的較發達國家和地區均設立了REITs。在美國約有300個REITs,其總資產超過3000億美元,近2/3在國家級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目前已有近40個國家成功推出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同於一般的信託產品,REITs具有鮮明的特徵。它投資期限長,以成熟的商業物業為主,資金來源多是公募形式,對投資對象(限制開發項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屬於一種大眾投資工具,監管嚴格。每份REITs基金單位都代表對某個物業一定比例的所有權,有固定資產作後盾,因而也較容易用於質押或擔保融資,收購物業需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REITS也受到較為嚴格的監管,根據美國、法國等主要國家的監管要求,REITS發行前需要經過監管審批或者報備,一般採用信託制或者公司制實現破產隔離,大部分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75%左右的資金要投資於具有穩定收益的房產,每年需要分配大約近90%的收益,一般僅對投資者所獲得的紅利征稅,從而避免雙重征稅。(目前在國內已經重啟,並且試點)


5、基金化房地產信託


基金化房地產信託目前市場上還有採取多種資金運用方式的,即房地產基金信託,從而提升信託資金運用效率。基金化房地產信託主要專注於房地產行業投資,通過運用股權、債權、物業持有、不良房地產項目重組等資金運用形式,同時對多個房地產項目進行組合管理的一種信託運作形式,信託公司可以與專業房地產私募基金機構合作,也可以與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從而實現強強聯合,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全周期下,房地產項目全方位運作。


信託公司接受的委託資金,採用股權、債權、物業持有等多種運作方,投向多個房地產項目。這種模式採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有利於分散風險,挑選最為合適的房地產項目,從而實現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也有利於提高信託公司報酬水平。當然,此類運作方式對於信託公司專業性和房地產運作能力要求更高,因而信託公司會與其他專業機構合作。



下面金融狗說一下在項目上應該重點關注哪些東西?


判斷房地產信託產品風險的幾大關鍵指標如下:

是否具備足額的抵押物(一般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信託融資額度的2倍以上),且抵押物處置時具備較高的流動性(一般剛性需求為主的住宅更加容易處置);


2.項目的區域位置是否擁有較強的市場需求(目前來看,一二線城市的住宅項目需求仍然較為旺盛(深圳新盤秒殺的情景是很難想像到的),三四線城市的項目最好是位於區域核心地段);


3.開發商的實力與背景如何(衡量房地產開發商實力的一個重要指標是銷售量排名,去化率,對於其過往業績也可以進行考察做一個縱向對比);


4.實際控制人的人品如何(投資者可以重點關注實際控制人的發家歷程,以及是否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以及負面新聞報道)。

❽ 房地產信託融資模式有哪些

1.貸款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受投資者委託,以信託合同的形式將其資金集合,然後通過信託貸款的方式貸給開發商,開發商定期支付利息並於信託計劃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給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定期向投資者支付信託收益並於信託計劃屆滿時支付最後一期信託收益和償還本金。 2.股權型信託融資模式。 信託投資公司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方式從資金持有人手中募集資金,之後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收購股權或增資擴股)向項目公司注入資金,同時項目公司或關聯的第三方承諾在一定的期限(如兩年)後溢價回購信託投資公司持有的股權。 3.混合型信託融資模式(夾層融資型)債權和股權相結合的混合信託投融資模式。 它具備貸款類和股權類房產信託的基本特點,同時也有方案設計靈活、交易結構復雜的特色,以股權、債權和組合滿足開發商對資金的需求。 4.財產受益型信託融資模式。 開發商將其持有的房產信託給信託公司,形成優先受益權和劣後受益權,並委託信託公司代為轉讓其持有的優先受益權。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購買優先受益權,信託到期後如投資者的優先受益權未足額清償,信託公司則有權處置該房產補足優先受益權的利益,開發商持有的劣後受益權滯後受償。

❾ 房地產的融資模式有哪些

房地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拉動消費需求。房地產同時也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的產業,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等特點使房地產開發、投資需要大量的資金,因此資金籌措成了房地產企業最關心的問題。而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單一,對銀行貸款依賴過高成為資金籌措的瓶頸,因此,必須認識到拓寬融資渠道的重要性。
一、我國房地產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一覽
(一)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屬於債務性融資,也是一種間接融資。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從外部通過各種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融入開發資金的融資行為。是房地產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其貸款形式多樣,具體分為:
1.抵押貸款。即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
2.信用貸款。即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3.擔保貸款。即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4.貼現貸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目前規定申請貸款的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35%。房地產企業開發時所需的資金大部分都來自銀行。銀行貸款可以在企業沒有足夠資金時給予足夠的支持,為房地產企業提供開發所需的資金,使得企業資金的周轉更加靈活,同時使居民的閑置資金得到有效的利用。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銀行貸款,為了降低貸款風險,國家也出台了很多相關的宏觀政策加以規范。如「121」文件,「國六條」,還有2004 年,中央實施了以「管嚴土地,看緊信貸」為主的宏觀調控措施,等等。宏觀調控對銀行貸款的影響是非常的大的。這些對銀行貸款緊縮性的宏觀政策,勢必會引起融資渠道的創新。
(二)房地產信託
從資金信託的角度出發,房地產信託是指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遵循信託的基本原則,將委託人委託的資金以貸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產業以獲取收益,並將收益支付給受益人的行為;從財產信託的角度出發,房地產信託則指房地產物業的所有人作為委託人將其所有的物業委託給專門的信託機構經營管理,由信託機構將信託收益交付給受益人的行為。
房地產信託其相對銀行貸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有利於房地產資金的持續應用和公司的發展。房地產信託業務的發展,而且有利於提高我國房地產市場直接融資的比重、擴大金融市場的投資品種。
2005年以來,房地產信託市場呈現出快速發展的趨勢,據市場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信託市場共發行房地產信託121隻,募集資金規模157.27億元,絕對額大幅增加了27.78億元,分別較去年同期增長11%和28.73%。特別是現在國家對信貸加強了管理,信託可以解決企業由於得不到銀行貸款所出現的部分資金問題,其發展潛力相當大。不過現階段由於異常火爆房地產信託融資市場與宏觀政策背道而馳,國家對房地產信託的宏觀政策也接踵而來。「212號文[2]」中,銀監會所設置的房地產信託門檻,包括開發商自有資金在35%以上、四證齊全、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等規定,已經比銀行信貸要求更高。類似的還有「54號文[3]」。
(三)債券融資
債券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資方式。房地產企業債券是由房地產企業發行,表明房地產企業與投資者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承諾憑證。只有在相關政府部門對房地產企業的背景、經濟效益等內容審查合格 後才可以發行債券。
債券融資有利於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因為債務的利息是計入成本的,而發行股票的股息是稅後支付的,這從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稅收。債券融資也可以分擔銀行貸款的壓力,同時也為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分散銀行和政府的風險。而且,債券資金的使用相當的靈活,不象銀行貸款那樣,有規定的用途。
(四)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屬於直接融資的一種。股權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採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慾收回本金,需藉助於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這種融資方式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種較為現實和便捷的融資方式。股權融資吸納的是權益資本,因此,公司股本返還甚至股息支出壓力小,增強了公司抗風險的能力。若能吸引擁有特定資源的戰略投資者,還可通過利用戰略投資者的管理優勢、市場渠道優勢、政府關系優勢、以及技術優勢產生協同效應,迅速壯大自身實力。

二、融資方式單一是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融資方式單一
目前在土地購置和房地產開發資金中70%~80%的資金都是來源於銀行貸款,企業對銀行的依賴程度非常高,2005年的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中開發商取得的銀行貸款佔19.1%,企業自籌的資金佔30.38%,定金和預收款佔50.52%。而定金和預收款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消費者的住房消費貸款,在2004年銀行貸款的比例就已經佔到60%,隨著房地產金融產業的不斷發展,消費者融資意識的提高,估計現在這個比例已經到了70%~80%了,而除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方式所佔比例僅佔20%~30%。例如房地產信託只是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的很小一部分,所佔比例為1%,目前債券融資占房地產企業全部資金的比例不足同期房地產投資資金的1%,雖然偏好股權融資的企業不在少數,但2002年房地產上市企業占房地產企業總數還不到1%。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出,融資方式單一是當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二)融資方式單一引發的後果
融資方式單一引發的後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增加了銀行的風險與壓力
融資方式太過單一,資金來源都向銀行集中,很容易造成銀行資金周轉的困難。假如企業虧損,開發企業的開發失敗,銀行便收不回貸款,容易引發金融危機。而有些人通過種種的方式,如重復貸款,貸款的抵押物不存在,以虛假的資料鑽法律的空子等來騙取銀行的貸款,使得貸款中出現壞帳,進一步加重了銀行的負擔,形成銀行的信用風險。而事實上現在銀行不良資產率是很高的,超過了20%,而國外的銀行這一比率不到10%。大量的企業去找銀行貸款,使銀行處於優勢的地位,有礙於銀行的升級。
2.造成房地產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銀行對於前來貸款的各家企業,勢必會選擇實力雄厚的企業,這樣顯然貸款的質量更能得到保證。而在金融市場不夠發達,貸款方式還是以銀行貸款為主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找不到其他的資金來源,也只能期望銀行貸款。因此,往往發生的是他們的資金不能到位,不能進一步發展。
3.對政府產生了很大壓力
金融體制本身的不健全,投機分子的存在,融資又都集中在銀行貸款,這顯然會出現很多違法的行為,政府處理這些行為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壞帳的糾紛也需要政府去解決。一方面浪費政府資源,另一方面在完善金融市場上給政府施加了很大壓力。
4.增加了企業的負債率
依賴銀行貸款的房地產企業,直接融資比重很小,自有資金不多,所以其負債很多,給企業的成長帶來很大的風險。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一組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數據。數據顯示,2005年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負債率為72.7%。
5.不利我國房地產業和金融業的發展
自加入WTO以來,外資不斷湧入,外商所在的國家,其金融體制已經相當的成熟,他們懂得採取最方便最有效的融資方式,在中國開設的國外銀行也推出各種各樣的金融產品。假如我們融資還是只依賴銀行貸款,在與他們的競爭中將不會有任何的優勢,我們的企業就會在競爭中敗下陣來。

三、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單一的原因
(一)我國金融體制不夠完善、證券市場不成熟
目前我國經濟正處於從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過渡的時期,或多或少都保留了計劃體制的因素。以前的金融機構就只有銀行,且金融市場的運行帶有很強的政策性,政府對房地產干預很大,可以說政府限制了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其他的金融機構,都在改革開放以後才開始發展,可以說還很不成熟,還不能給予房地產企業足夠的資金支持。我國的證券市場,相對於國外已經發展了一,二百年的證券市場來說,時間非常的短,市場發育程度很低,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以往所有制的限制,導致了中國國有銀行壟斷的局面。銀行之間缺乏必要的競爭,導致國有銀行改革動力不足,效率低下,金融產品稀少;非國有銀行發展滯後,難以滿足房地產企業的融資需求。
(二)相關的法律制度缺失
政府對房地產融資的影響很大,對於銀行貸款之外的融資方式,如房地產信託,股權融資,REITS等等,政府都有很大的限制,採取這些方式融資,要麼就需要很多復雜的程序,很長的一段審查時間才能通過,而融資就是為了盡快取得資金,顯然不能拖得太久;要麼就找很多原因,不讓通過。還有的就是政府的工作人員效率低下。這些都使其他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舉步為履,進展緩慢。另一方面政府也沒給其他的融資方式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例如對這些方式進行宣傳,為這些方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規等。
(三)房地產企業法人融資觀念滯後
在過去的金融機構只有銀行的環境下,房地產企業法人只能通過銀行貸款獲得資金。他們過去通過銀行貸款成功的籌集了資金,就會對這一種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可以預測這種方式貸款的風險;其他的貸款方式,相對來說就有不可預見的風險了,因此他們很自然的就對銀行貸款產生很大依賴。而且觀念一旦形成就不容易改變,很多的人都把這種觀念延續至今,並繼續影響他們的融資思維方式。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用過去的思維方式來思考現在的問題,明顯地就不適合了。
(四)國有銀行籌集資金的能力居支配地位
銀行吸收的是全國人民的存款,盡管房地產企業所需要的資金龐大,但銀行擁有居民的海量存款,有足夠的能力提供這些資金,其資金的來源穩定,不會斷斷續續。銀行貸款還有其他的優勢,貸款利率穩定,銀行數量眾多,辦理程序比較簡便等等,吸引了很多的房地產企業。
(五)其他的融資方式對人們來說還比較陌生
房地產信託,發展了一,二十年,股權融資,同樣發展不久,更不要說REITS和其他一些更新的融資方式了。任何新事物的發展都要一個過程的,所以它們被人們所認識、接受還需要一個過程。

四、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多元化的途徑
(一) 加快金融改革的進程
融資方式的單一,歸根結底都還是我國的金融市場不夠成熟。因此,完善金融體制十分必要。因此要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推進證券發行、交易、並購等基礎性制度建設,促進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規范運作;建立多層次市場體系,完善市場功能;拓寬資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發展創業投資,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
(二) 轉變政府職能
過去房地產市場的計劃體制,造成了房地產企業對銀行貸款的過度依賴。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應該以市場為主導,政府對房地產企業融資的直接干預已經不適宜了。現在的政府,應該是房地產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參加者。當然其宏觀調控還是必不可少的,但應該以間接干預為主,而且干預不應該太多,給房地產市場足夠的發展空間,可以豐富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有效的利用宏觀調控,例如提高銀行存款准備金率,適度收緊銀行貸款。
(三)房地產企業要改變融資觀念,盡早與市場經濟接軌、與國際接軌
國際上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方式都是多樣,靈活的。房地產企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性行業,如果不藉助多種融資手段,單純依靠銀行貸款,開發將變得寸步難行。入世後,房地產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但這也是一個機遇,國外房地產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進入,可以讓我們接觸更多國外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我們要抓住這個機遇,積極探索國外的融資渠道和方式。同時,房地產企業增強自身的實力後,可以趁著海外資金進入我國市場的機會利用外資,但要注意防範其風險。
(四)大力發展融資中介服務機構
房地產融資涉及金融、法律、房地產、投資等方面的專業領域,因此設立提供信息服務的資產評估機構,咨詢公司,律師事務所很有必要。
(五)推廣其他融資方式,進行融資方式創新
銀行貸款在融資中的作用已經得到了公認,不可否定,但是其他的融資方式也有其優勢,如房地產信託相對銀行貸款而言,可以降低房地產業整體的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股權融資增強了公司抗風險的能力等等,所以要加深個人、房地產企業法人對其他融資方式的認識,並掌握運用。除了發展現有的融資方式,還應該探求更新更有效的融資方式,例如新出現的融資租賃,合夥建房等。

結論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已逐漸現代化,但是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的拓展依然是一項艱巨的工程。為房地產企業開辟更多的融資渠道,既是降低企業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房地產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更是發揮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作用的要求。房地產企業應在充滿風險的市場競爭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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