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很多大公司為什麼會採用賬款保理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買非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中文名
應收賬款保理
概 念
賬務處理
目錄
1 簡介
2 基本概念
3 主要作用
4 存在問題
5 解決方案
簡介編輯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商業信用的普遍推廣和運用,保理業務日益成為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
應收賬款保理流程
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於一體的新興綜合性金融服務。通過對中國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現狀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提出了發展中國保理業務的一些可行性對策及其前景展望。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商業信用越來越盛行,企業應收款的資金佔用量日益膨脹,嚴重影響了企業的資金周轉,加大了企業風險。更有企業因大量應收賬款不能收回,致使生產經營難以為繼,陷入破產的境地。應收賬款的大量沉澱成為公司管理層頭疼的問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使得企業可以把由於賒銷而形成的應收賬款有條件地轉讓給銀行,銀行再為企業提供資金,並負責管理、催收應收賬款和壞賬擔保等。企業可藉此收回賬款,加快資金周轉。
基本概念編輯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買非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中國企業應收賬款的數量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企業流動資金短缺與大量債權無法變現之間的矛盾異常突出。應收賬款的不斷增長使不少企業運營資金拮據,應收賬款佔用資金加大了企業的機會成本,而應收賬款難以收回又使公司的壞賬增加,從而增加企業的費用,致使許多企業虛盈實虧,影響企業的利潤。
主要作用編輯
(一)低成本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保理業務的成本要明顯低於短期銀行貸款的利息成本,銀行只收取相應的手續費用。而且如果企業使用得
應收賬款保理講座
當,可以循環使用銀行對企業的保理業務授信額度,從而最大程度地發揮保理業務的融資功能。尤其是對於那些客戶實力較強,有良好信譽,而收款期限較長的企業作用尤為明顯。
例如,中國的電信設備生產廠家,由於電信運營商強大的市場地位和電信行業競爭非常激烈,其銷售合同的平均收款期一般在12—14個月,(賬期一般是1—4—4—1,即簽約預付10%,貨到付40%,驗收付40%,尾款一年後支付),但其采購賬期一般不會超過3個月。這樣,就至少存在9—11個月的流動資金缺口,會對電信設備廠家形成很大的資金壓力。但如果電信設備廠家合理利用應收賬款保理,提前將剩餘80%—90%貨款收回,將會大大改善企業的流動資金周轉,減輕短期資金壓力,加快企業的發展速度。
(二)增強銷售能力。
由於銷售商有進行保理業務的能力,會對采購商的付款期限作出較大讓步,從而大大增加了銷售合同成功簽訂的可能性,拓寬了企業的銷售渠道。
(三)改善財務報表。
在無追索權的買斷式保理方式下,企業可以在短期內大大降低應收賬款的余額水平,加快應收賬款的周轉速度,改善財務報表的資產管理比率指標。
(四)融資功能。應收賬款保理,其實質上還是一種利用未到期應收賬款這種流動資產作為抵押從而獲得銀行短期借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存在問題編輯
保理業務起源於19世紀的北美和歐洲,於1987年10月正式登陸中國商業銀行。在中國來講,保理業務還處於起步階段,屬於比較陌生的東西,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應收賬款保理流程
(一)時間上起步晚,能夠開展保理業務的主體少
從1992年中國銀行率先開展保理業務到2000年為止,中國加入FCI並能夠從事保理業務的銀行只有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性銀行。中國很多商業銀行和企業對保理業務仍然聞所未聞,以致中國對保理業務缺乏法律化和政策化的規定。2000年4月份,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向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提供了10億元人民幣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額度,這是中國最早的一筆國內保理業務。
(二)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
雖然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機制已被社會各個階層呼籲多年,有關部門也在進行這方面的工作,但許多銀行都指出,信用機制的不健全仍然是制約中國保理業務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保理業務能否正常進行將取決於保理商對買賣雙方的信用風險的控制。由於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與企業信用有關的公開信息難以取得,銀行無法對除自己客戶以外的企業進行信用評估,這種狀況不僅使中國銀行無法像國外保理商那樣全部或大量收購其客戶應收賬款,也使銀行僅能在少數情況下提供壞賬擔保服務。
(三)保理業務范圍窄
由於中國保理業務還處於成長階段,發展還不成熟,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中國保理業務完全是按照FCI所頒布的有關規則和規定進行的。再者中國還沒有建立科學有效的企業信用體系,而且中國銀行的風險控制水平還處在較低的水平上,所以中國銀行以開展有追索權的保理業務為主,對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則持極為謹慎的態度。此外,中國的保理業務大多主要集中在少數實力雄厚的跨國企業和合資企業中,而真正需要資金幫助而又適合保理業務的中小企業由於達不到保理業務的條件,使得保理業務混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貸款而難有更大的發展。
(四)操作缺乏經驗
在國際上,FCI制定了《國際保理業務管理規則》,用以指導各國的保理業務,但由於中國開展保理業務的時間尚短,只有極少數客戶了解並能有意識地應用該業務,使得這一規范還不能直接監督指導中國保理業務的具體實施。中國銀行的國內保理業務從方案設計到具體執行主要是參考商業銀行的信貸模式,沒有形成一整套適用於保理業務的完整的風險計量方法和評估模型。而操作人員一般也只是相關的銀行人員,缺乏專業的保理人員,這就使得保理業務操作缺乏經驗。
(五)缺乏完善的立法規范
1.保理業務的操作缺乏立法規范。保理是一種完全不同於銀行業務的產品,需要採用一套獨立於銀行信貸管理之外的符合自身特點的操作和管理方法,因此,國外大多數銀行開展保理業務都是通過其附屬的保理公司或一個非常獨立的部門進行。由於保理業務在中國發展較晚,在越來越多的國內銀行開展國內保理業務的同時,國內尚缺乏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具體法律法規,也缺乏可以指導具體實踐的有關法律文件,而FCI所頒布的相關規則規定也並不適用於國內的保理業務。中國金融機構所做的保理業務都只是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各金融機構都是按照自己對保理業務的理解在操作,人民銀行只是在政策上給予許可,這使得保理業務的操作一直處於無法可依,甚至無章可循的狀態。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國保理業務的發展。
2.保理業務司法不確定性和商業發票確認的法律空白問題。由於保理業務在中國起步晚,發展較慢,很多方面還很不完善,使得在解決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的保理業務爭議還沒有任何的司法予以保障。爭議發生時,如何尋求法律救濟,向誰請求,由誰做原告,合同效力如何確認,法律責任如何劃分,各方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如何確定,所爭議的問題涉及的法律如何適用,其回購條款是否受法律保護等,都存在不確定性。雖然各金融機構在具體操作國內保理業務時,為了規避這一法律風險,都設計了較為復雜的債權轉讓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中記載了債務人確認的內容,但一旦發生糾紛,仍避免不了由於債務人不明示確認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解決方案編輯
(一)加大保理業務的宣傳力度,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
中國銀行對企業間的保理業務只提供單一的結算服務,事實上發揮不了經濟核心的作用。國內銀行應轉變
中國工商銀行
經營觀念,逐步樹立風險經營理念,進行科學的決策定位。而且由於長期受匯款、托收、信用證等傳統交易模式的限制,中國企業尤其是進出口企業還不能適應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保理業務,因此,各方應加強宣傳力度,通過開辦企業培訓班、上門宣傳講解、實施嘗試期試用優惠費率等手段,讓更多的企業了解保理業務、選擇保理業務,以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作用,使保理業務這個新型的融資工具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二)建立健全有關保理業務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理業務的發展
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市場各利益主體的行為需要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離不開法律規范的調節。中國有關保理方面的立法仍屬空白,也缺乏嚴謹的操作規程指導實踐,極大地影響了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積極性,也限制了國外有經驗的保理商進入國內市場。因此,中國相關部門一方面應參考借鑒國際上已有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並吸收發達國家對保理的判例和經驗,為保理發展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國國情的完整規范的法律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以促進中國保理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建設;同時還要盡快制定、修訂或完善包括金融法規、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和擔保法、會計法規在內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債權轉讓、保理商及其與第三者的權利沖突,債務人抗辯與反索、清盤與破產等事項的具體解決辦法,以規范保理業務的運作,形成公平競爭的機制,使中國保理業務在法律的保護下發展壯大。
(三)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採用雙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保理的模式一般有單保理和雙保理,國際上採用較多的是雙保理。然而由於中國的信用制度還很不完善,出於防範銀行風險的目的,中國商業銀行大都採用單保理模式即出口保理和到期保理,但是從保理業務運行模式看,雙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模式比單保理模式更具有優勢。在這種情況下,應積極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一方面發展雙保理,並讓出口國保理商與進口國保理商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另一方面是開發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四)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重視信用風險的方法和化解
任何金融創新都應把防範經營風險放在第一位。在中國,信用機制的不健全仍然是制約保理業務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盡快建立社會化的企業信用體系,為保理業務提供一個高效、快捷、權威的企業資信查詢系統,是當前發展保理業務面臨的重要問題。在保理業務,尤其是無追索權保理業務中,銀行由於喪失了對銷售的追索權,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保理商就必須要建立比較完備的資信調查網路,才能對買方的信用風險有較強的把握能力。
(五)積極培養高素質的保理人才,提高保理業務的效率
保理業務的特點,決定了保理業務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及保理專業知識,而且要具備商業貿易知識和較強的綜合財務分析能力,同時還要具備法律常識,充分了解公約和法規,懂得如何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守信辦法,降低自身的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應該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抓緊對保理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建立一支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專業化的保理、資信評估專業隊伍,掌握保理業務發展的最新動態,進一步提高業務經營水平,緊跟國際保理業務的最新發展。
詞條標簽:
非醫學 , 經濟 , 科技 , 社會學科 , 學科
❷ 保理和反保理的區別,保理是應收帳款轉讓嗎
主要區別:正保理的發起人是供應商(賣方),保理商對供應商進行信用評估,
反保理的發起人回是供應答商的客戶(買方),保理商更看重交易的真實性,側重對買方的信用,反保理的實質是保理商買斷買方的應付賬款。
而無論是正保理還是反保理,都是將供應商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
❸ 融資租賃業務和商業保理業務的區別
租賃保理融資是指融資租賃公司將針對承租人的應收租金債權轉讓給銀行或商業保理公司(以下統稱「保理商」),保理商為融資租賃公司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賬戶管理、應收賬款催收和承擔應收賬款壞賬風險等一系列綜合性金融服務。
其本質屬於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承租人)。保理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區別在於,貸款僅取得應收帳款質押的優先受償權,並非直接取得應收帳款的債權。
保理融資的基本模式:
(1)有追索權保理
承租人到期未償還租金時,由融資租賃公司、供應商或其他第三方向保理商回購保理商未收回的融資款。
(2)無追索權保理
承租人到期未償還租金時,保理商只能向承租人追償,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追償。
融資租賃主要包涵直租和回租兩種模式,具體內容如下:
1、直租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及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主要特徵為:
(1)融資租賃公司(即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購買設備等租賃物。
(2)租金的確定原則:出租人在計算租金時,已經把投入的資金和想要的收益納入其中。
(3)融資租賃業務結束之後,承租人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物。如支付一元錢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2、售後回租
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使用。
(1)承租人自有設備等固定資產,希望融資套現;
(2)承租人將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公允價格出賣給出租人,實現套現;
(3)出租人再把設備等固定資產再租給承租人,然後通過按期回收租金的方式實現投資和收益的目的。
❹ 請教國內保理業務,賣方保理可以理解為應收賬款作為保理商的質押品,那買方保理呢,是用買方的應付賬款質
首先,如果是有兩個保理公司介入一般針對的是進出口貿易。
其次,你這個理解專上有問題,保屬理和應收賬款質押不是一個概念,應收賬款的質押第一還款人是上游的供貨商,保理的第一還款人是下游的收貨方。這個是在有非常本質的區別的。
最後,你說的這個買方保理,學術名詞應該就在反向保理,這中主要是商業保理公司的業務模式是圍繞核心模式展開的,而核心企業一般是有行業龍頭位置的。這個是依託核心企業的信用而為其上游供應商融資,實際上還是應收賬款的轉讓。
以上,懂不懂?
❺ 應收賬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應收賬款保理的主要作用:
(一)低成本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保理業務的成本要明顯低於短期銀行貸款的利息成本,銀行只收取相應的手續費用。而且如果企業使用得當,可以循環使用銀行對企業的保理業務授信額度,從而最大程度地發揮保理業務的融資功能。尤其是對於那些客戶實力較強,有良好信譽,而收款期限較長的企業作用尤為明顯。
(二)增強銷售能力。
由於銷售商有進行保理業務的能力,會對采購商的付款期限作出較大讓步,從而大大增加了銷售合同成功簽訂的可能性,拓寬了企業的銷售渠道。
(三)改善財務報表。
在無追索權的買斷式保理方式下,企業可以在短期內大大降低應收賬款的余額水平,加快應收賬款的周轉速度,改善財務報表的資產管理比率指標。
(四)融資功能。應收賬款保理,其實質上還是一種利用未到期應收賬款這種流動資產作為抵押從而獲得銀行短期借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5)應付賬款保理融資擴展閱讀:
保理業務應收賬款風險規避具體措施:
1、對背景貿易真實性必須進行實質審查
在保理業務的辦理過程中,保理商雖然在保理協議中會約定賣方應當提交基礎交易合同、交貨憑證等文件供其審查,要進行實質審查才能避免風險。
2、必須對單據原件進行審核
保理商在對貿易真實性進行審查時,必須要求賣方提供基礎貿易合同、貨物交付憑證、買方確認應收賬款函件等文件的原件,並審核這些文件原件的真實性。
如果賣方不予配合的話,保理商將不能提交充足的證據證明貿易真實存在以及賣方確實履行了交貨義務,從而其主張買方應支付應付賬款的請求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不能將增值稅發票作為賣方交貨的憑證唯一證據
增值稅發票在法律上卻並不能作為賣方的交貨憑證,在眾多保理糾紛中,存在的一個共同點是保理商十分重視賣方提交的增值稅發票:不僅根據增值稅發票進行融資,而且將增值稅發票作為主張買方支付應收賬款的核心證據,甚至在很多情況下作為證明賣方已經履行交貨義務的唯一證據。
4、必須由買方而不是賣方向保理商出具確認文件,來避免支付應收賬款的爭議
保理商都是要求賣方提供交貨憑證、買方出具的確認函等文件,極少會有保理商直接向買方確認交貨及應收賬款情況。 如果保理商僅依賴賣方取得買方出具的確認文件,則當賣方存在故意騙貸時,這就為賣方騙貸提供了方便。現實中不乏賣方偽造買方簽章、偽造買方確認文件騙取保理融資的情況。
5、必須妥善保管好審核文件原件
在面對保理糾紛時,保理商面臨的一個問題是無法提交基礎交易合同、貨物交付憑證、買方確認函等文件原件進行質證,原因是保理商在審核過該等文件後,
只是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圖章便將原件交還給賣方 ,在保理業務中,保理商必須妥善保管好審核文件原件,以作為產生糾紛時的憑證。
❻ 保理業務如何記賬
有追索權保理的賬務處理有追索權的保理相當於是將應收賬款質押給了銀行,從而獲取融資。銀行有追索權,因此企業並沒有將相應的風險進行轉移。
轉讓的時候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按辦理保理業務時繳納的手續費)
貸:短期借款 如果企業銷售的這批貨物發生了退回,則記 借:主營業務收入財務費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到期時,如果購貨商能完全支付掉貨款,則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賬款 若到期銀行收不回貨款,由於銀行附有追索權,則企業就有義務償還相應的費用。 借: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6)應付賬款保理融資擴展閱讀:
保理業務是從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變而來的,起源於14世紀英國毛紡工業。當時英國毛紡織品是在寄售基礎上委託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國外買主出售商品,同時向出口商擔保買主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業務往來活動比較緩慢。
如果在國外沒有可靠的代理人進行協助,任何出口企業很難取得成功。到18世紀,美國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資金掌握了為擴大其國內市場所需要的代貸管理工作。他們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託的代理人身分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
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專門為有關商業企業提供信貸和信用管理服務。經過不斷地發展,現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攬子服務,包括向賣方提供買方資信調查,100%貨款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資金融通等。
據介紹,1990年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到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中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為其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
❼ 融資租賃保理融資業務企業應下什麼科目,長期應付款,還是其他應付款。屬不屬於表外業務
保理融資業務,企業應根據借款期限,下「長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科目。
保理業務,就是貸款的一種。放入長期應付款裡面也可以。
❽ 企業如何做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是賬務處理還是實際業務操作呢?
如果是實際業務操作,你是買方還是賣方呢?
實際業務操版作的話
首先賣方需權向銀行申請授信,待授信審批後,由買方提供他的應付賬款、合同、發票給銀行,銀行受理後,根據一定比率放款(通常為80%-90%),最後買方到期還款。
具體賬務處理要看做哪一類型的保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