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城鎮化建設融資

城鎮化建設融資

發布時間:2021-04-17 16:14:06

1. 城鎮化建設貸款是否有逃避政府融資平台的嫌疑呢

很多東西大家心知肚明就可以了

2. 如何採取ppp模式,破解城市建設資金短缺制約

PPP模式: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建設,以解決政府的財政困境。(典型模式)

一、「PPP模式」在未來「地方債」扮演何種角色?

43號文,提供了新一屆政府對「地方債務治理」的框架,其中明確「將逐步剝離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10月28日,財政部印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最大亮點就是:要大力推廣「PPP模式」,通過PPP模式,將政府債務轉為企業債務。在融資政策的基礎上,財政部擬採取「公司制PE」形式設立中央財政PPP融資支持資金,為PPP項目開發、准備階段和融資過程提供資金支持。

根據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的測算:到2020年,與城鎮化相關的融資需求約為42萬億元。根據43號文和《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的規定推演:未來,地方政府性債務,主要由一般政府債、專項政府債和PPP債構成。可見,應對未來幾十年的城鎮化資金缺口,PPP模式被委以了重任。

從43號文規定來看,對於新增政府債務,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的投資和運營。對於存量政府債務,在建工程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後續融資。

PPP模式,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一方面,2013年中國PPP項目的累計總投資為1278億美元,和同類型新興市場比有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2013年新增的PPP投資額僅為7億美元,而2013年城投債的發行量則高達9512億元,若「PPP模式」成功替代「城投主導的融資模式」,其發展空間巨大。

二、何謂「PPP模式」?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私人企業-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門通過與私人部門建立夥伴關系,共同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是20世紀90年代後出現的一種新的融資模式。

PPP模式的一個典型結構是:公共部門與中標單位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簽訂特許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負責融資、建設及經營。這種融資形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私營公司「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建設,以解決政府的財政困境。

三、「PPP模式」與「BOT模式」的區別?

從廣義上來說,PPP指的是,「企業參與提供『傳統上由政府獨自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模式。從世界銀行對PPP的分類來看,主要包括:外包類、特許經營類和私有化類。因此,BOT本質上也可視為「PPP的一種」。

BOT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授予私營企業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某公用基礎設施,在規定的特許期限內,私人企業可以向基礎設施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來獲取投資回報。待特許期滿,私人企業將該設施無償或有償轉交給政府。

但就合作關系而言,在BOT中,政府與企業更多是垂直關系。即,政府授權私企獨立建造和經營設施,而不是與政府合作。而PPP則是,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特殊目的公司」,更強調「政府與私企利益共享和風險分擔」。

PPP的優點在於:政府能夠分擔投資風險,能夠降低融資難度,雙方合作也能夠協調不同利益主體的不同目標,形成社會利益最大化。但PPP的缺點在於:增加了政府潛在的債務負擔。BOT優點在於:政府最大可能的避免了項目的投資損失。但BOT缺點是:投資風險大,私營資本可能望而卻步,且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不同,單方面利益最大化的納什均衡並非全社會最優。

四、「PPP模式」有哪些優點和缺點?

PPP模式,關鍵在於「引入私人部門承擔公共品與服務項目融資、建設、運營等的大部分工作」,與政府直接提供公共品與服務相比,PPP有助於地方債務的治理。

「PPP模式」能緩解政府增量債務。私人部門承擔項目融資大部分工作,以換取公共品與服務項目長期特許經營權,政府將部分債務轉移至私人部門。

「PPP模式」能夠消化政府存量債務。私人部門負責項目運營、維護,其比融資平台公司直接運營更有效率。政府部門雖需承擔新建項目部分融資工作,杠桿增加,但因項目更有效率地運營所獲得的正的凈收益,有助於消化存量債務。

PPP分散了部分風險。PPP在項目初期已實現風險分配,政府承擔部分風險,減少了私人承擔的風險,降低了項目融資難度,有助於項目融資成功。當項目發生虧損時,政府與私人部門共同承擔損失。

實際上,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民間資本就已經開始參與了高速公路、電廠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緩解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短缺的困境。但由於PPP在實踐過程中有許多不足,阻礙了PPP模式的推廣。亓霞、柯永建和王守清在中國軟科學上發表的《基於案例的中國PPP項目的主要風險因素分析》,系統性總結了導致PPP項目失敗的幾個原因:

1、法律保障體系不健全。由於法律法規的修訂、頒布等,導致原有項目合法性、合同有效性發生變化,給PPP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帶來不利影響,甚至直接導致項目失敗和終止。我國缺少相關法律,對原先簽訂的PPP項目進行保護。如江蘇某污水處理廠採取BOT模式融資建設,在合同簽訂後頒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收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外方投資者被迫與政府重新協商投資回報率。

2、審批、決策周期長。政府決策程序不規范、官僚作風等因素,造成PPP項目審批程序過於復雜,決策周期長,成本高。項目批准後,難以根據市場的變化對項目的性質和規模進行調整。在青島威立雅污水處理項目中,政府對市場價格的了解和PPP模式的認識有限,頻繁轉變對項目的態度導致合同經長時間談判才簽署。

3、政治影響因素大。PPP項目通常與群眾生活相關,關繫到公眾利益。在項目運營過程中,可能會因各種因素導致價格變動,遭受公眾的反對。如北京第十水廠由於成本上升需要漲價,但遭到來自公眾的阻力,政府為維持安定也表示反對漲價。

4、政府信用風險高。地方政府為加快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有時會與合作方簽訂一些脫離實際的合同以吸引民間資本投資。項目建成後,政府難以履行合同義務,直接危害合作方的利益。在廉江中法供水項目中,政府與合作方簽訂的《合作經營廉江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合同》中,政府承諾廉江自來水公司在水廠投產的第一年每日購水量不少於6萬立方米,但當年該市自來水日消耗量僅為2萬立方米,合同難以執行。

5、配套設施不完善。一些PPP項目,通常需要相應的配套基礎設施才能運營,如污水處理廠需要配套的管線才能生產。在實際中,有些PPP項目配套設施不完善,使生產經營陷入困境。

6、項目收益無保障。一些PPP項目建成後,政府或其他投資人新建、改建其他項目,與該項目形成實質性競爭,損害其利益。在杭州灣跨海大橋建設未滿兩年時,相隔僅五十公里左右的紹興杭州灣大橋已准備開工,與杭州灣跨海大橋形成直接商業競爭。此外,政府對一些PPP項目承諾特定原因造成的虧損進行補貼,但補貼額度與方法無具體規定。

在這些缺點當中,政府信用風險是最主要的風險。這一風險,主要源於某些地方政府官員為了提升政績,在短期利益的驅使下,通過「過高的固定投資回報率,過高的收費標准,過長的特許經營期」吸引民營資本,但最終又因公共機構缺乏承受能力,產生信用風險。

五、「PPP模式」應當如何改進?

未來,PPP債將在地方政府性債務模式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趨利避害,以盡可能發揮PPP模式的優勢」至關重要。PPP模式比較復雜,涉及到多方利益,協調利益分配是實施PPP項目的關鍵。成功推廣PPP模式,促進民間資本進入公共品與服務領域,需要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保障機制。

首先,制定法律、法規保障私人部門利益。公共品與服務項目通常「前期投資額高,回報周期長,影響項目的因素多,收益不確定性大」,私人部門在參與這些項目時,會考慮進入後的風險。如果沒有相應法律、法規保障私人部門利益,PPP模式難以有效推廣。通過立法等形式,對私人部門利益予以保障,方能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進入。

其次,完善「風險分擔」機制。政府部門對政治風險、法律變更的承受能力強,而融資、經營等風險,與企業經營活動直接相關。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在政府和私人部門之間分配風險,建立合理公平的「風險分擔」機制。

最後,協調好參與方利益。在PPP項目中,政府主要任務是監管,對私人部門的利潤進行調節,代表公眾利益的同時保證私人部門能夠得到合理收益。在簽訂合同時,制定好收益分配規則,均衡各方收益。如果私人部門從PPP項目獲得利潤較低時,政府根據合同對其進行補貼以保證合作繼續,反之,若私人部門從PPP項目中獲得超額利潤時,政府可根據合同控制其利潤水平。

3. 政府融資需要到處跑地方嗎

政府融資需要到處跑地方

財政收入減速對中央和地方的沖擊是不一樣的。根據中央預算情況,2012年中央的稅收增長目標大約是9.2%。到了地方,稅收增長目標則大為增加,不少地方都將稅收增長目標定到了25%甚至30%以上。據我們掌握的情況,地方財政實際增收與目標相去甚遠。部分地方為了賬面數字好看,財稅收入有不小的水分,這使得地方財政收入的情況更糟糕。
再看地方的融資情況。自金融危機後,地方融資平台的負債大為增加,據銀監會統計,地方融資平台對銀行的負債曾一度達到10.7萬億元。這直接引發了國內對地方融資平台的整頓。近兩年,隨著房地產調控持續,「土地財政」模式難以為繼,這也顯著加大了地方的財政壓力和融資壓力。
雖然地方財政收入和銀行融資減少,但地方發展經濟的需求卻在增加,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行政支出等剛性支出不斷增加,很多產業發展也要求地方資金配套。這逼得地方政府不斷在融資渠道上去「創新」突破。近兩年,除了銀行信貸之外,信託、地方債、企業債、金融租賃等多種方式都被開發出來,去年地方政府甚至「創新」出了向公務員集資的方式,來緩解地方經濟發展中的資金短缺問題。
然而,對於地方的這類融資創新,監管部門如影隨形。去年底,財政部、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規定「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這次監管部門聯合堵塞的是比銀行信貸更廣泛的「影子銀行」的融資渠道。
這些做法,無疑會在今年加劇地方政府的融資焦慮,還會加劇地方與中央政府在融資問題上的矛盾。最近,這些跡象已經非常明顯。我們最近接到很多地方政府官員的查詢,希望能找到破解融資問題的「特效葯」。有地方政府官員表示,現在各種融資都很困難,想從銀行信貸又缺少足夠的抵押物,土地財政又玩不轉了,資金問題已讓不少官員焦頭爛額。尤其是一些中西部地區的官員表示,中西部地區發展得晚,經濟剛起來不久,就碰上了宏觀調控;這兩年剛有起色,又碰上經濟下滑,再加上政府整頓融資渠道,不知道今後該怎麼來搞經濟?現在中央把城鎮化提得很高,地方的看法是,即使是新型城鎮化,也是要花錢搞投資、搞建設的,錢從何來?如果把所有渠道都掐得很緊,那就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我們注意到,在經濟增長放緩、財政增收放緩、經濟轉型與調結構、持續房地產調控、整頓「影子銀行」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融資環境非常不理想。地方經濟發展有著巨大的慣性,過去鋪開的攤子不可能一下子緊縮,因此,地方政府的融資焦慮,不僅會持續,而且會加劇。這是需要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視的。

4. 如何解決城鎮化建設多元化投融資

圍繞著新型城鎮化的進程,包括農民進城的成本、市政基礎設施、道路、醫院、版保障房等都將產生巨大的資權金需求,也鮮明地提出了一個問題——新型城鎮化建設,錢從哪裡來?一直以來,土地財政就是各地城鎮化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但是,一方面土地財政飽受詬病,會加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僅僅依靠土地財政來滿足城鎮化在建設和維護方面的資金需求,不僅難以做到而且也是不可持續的。到2030年,將有10億人生活在城市,如何讓這些人生活得更加有質量、更加有水準,迫切需要有效的資金匹配機制來加以實現。在解決城鎮化「錢從哪裡來」的困境中,「政府引導、多元化投融資跟進」將是應有的題中之義。

5. 中國城鎮化建設帶來了哪些機遇

我國城鎮化建設發展面臨的機遇

推進中國農村的城鎮化建設,是中國經濟發展必須要走的階段,也有利於提高各種市場要素的配置效率,是破除城鄉二元隔閡的重要通道,從當前的國家的整體國情出發,新生代農民工的價值觀與生存理念轉換。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意識覺醒,要求更高的工資與保障性待遇,不再為沿海地區低劣的工作付出勞力,與之相比,更願意在內地一般城市選擇較為體面而有保障的工作。很多農民工多會在家鄉附近的縣城買房,在距離縣城較近的大中城市務工或者經商,相比大城市局促的居住與生活空間,在縣城生活則更為舒適。新生代農民工的選擇為城鎮化建設注入了更多的資源,成為當前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條件。國家高度重視城鎮化建設。2010年一號文件指出,要「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規劃水平和發展質量,當前要把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作為重點。」加快小城鎮建設的關鍵就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長久以來,進城務工的農民雖然給經濟增長和城市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城鄉戶籍差別所帶來的家庭保障、子女教育和身份歧視等問題制約了他們在城市的發展,農民很難分享國家經濟發展帶來的利益,城鄉差距不斷增大。國家為了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同時,中央將完善加快小城鎮發展的財稅、投融資等配套政策,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時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以後國家還將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讓農民獲得了真正進城的條件。中央近幾年在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推動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下放管理許可權。強縣擴權這項地方性行政體制改革,試驗區域正從原來的浙江迅速擴展到江蘇、山東等地,得到各方的積極回應。其是以財政體制的「扁平化」,漸進帶動行政體制的「扁平化」,最後以體制改革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上縣級政府提供的優越條件,推動產業更加合理地往內地聚攏,更多地往中小城市小城鎮布置,進城的農民可以在家鄉附近的城市或城鎮就業,這給城鎮化發展提供了機遇。

6. 金融支持城鎮化可有怎樣的路徑

不容迴避的現實是,雖然金融在支持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目前情況看,金融助推城鎮化發展尚有很大空間。一方面,金融支持的制度保障尚不完善,比如一些具體實施政策不明晰,缺乏激發城鎮化金融創新活力的相關機制,金融相關的其他政策措施不盡完善,這都影響了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金融支持總量仍有缺口,存在供需矛盾。目前,城鎮化建設融資方式過於倚重傳統的銀行信貸手段,間接融資居主導地位,直接融資比重較低,僅憑信貸融資難以滿足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對金融產品的多樣化需求,而且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抑制了城鎮化進程的推進。
毫無疑問,金融支持是新型城鎮化穩步推進的重要條件。因此,應盡快調整金融結構使其與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相適應,並探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最佳路徑,滿足大規模城鎮化建設的資金需求。
探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最佳路徑,要著力構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金融機構應加大對小城鎮的金融資源配置力度,增加機構網點、人員配置和基礎設施,不斷提高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服務覆蓋面,增強服務對接能力。同時,根據自身比較優勢和經營發展戰略明確市場定位,減少同質無序競爭,開展差異化、特色化競爭。制定與城鎮化發展相適應、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的特色發展戰略,通過提供綜合的金融服務實現業務和收益的快速增加。
探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最佳路徑,要著力構建充分動員各類金融資源、適應不同融資需求的多元化融資渠道。根據城鎮化建設的多層次金融需求特點,探索多元化融資渠道,實現以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並重轉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向體制外引入更多民間資本轉變。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和資本市場,緩解建設資金不足,減輕財政支出壓力。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推動其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區域集優票據融資;對資信等級較高的城鎮龍頭企業,推動其上市融資。
探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最佳路徑,要著力構建能夠盤活沉澱生產要素、破解融資難題的金融產品體系。有序開展土地經營權質押融資業務,探索更多土地資本化方式,充分利用城鎮化進程中的土地增值集聚金融資源;積極開展供應鏈金融、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等金融產品,激活城鎮化建設中的產業鏈、銷售鏈各個環節的閑置資產;探索環保金融,圍繞城鎮化中的碳減排量、污水減排量等開發碳金融產品。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產品,大力運用林權抵押貸款、訂單農業貸款等信貸新模式,促進農業規模經濟效益的提升。
探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最佳路徑,要著力構建有利於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的體制機制。在構建有利於支持城鎮化建設的金融生態環境同時,要構建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正向激勵機制,即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激勵引導作用,引導銀行機構將更多資源投向城鎮化。

7. 中國城鄉建設投融資工作委員會是什麼企業

中國 重點城鎮建設投資指導工作委員會,是在黨中央和國務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方針指引下,為抓住國家「十一五規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關鍵時期,積極、有力、有效的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整合多方資源,於2008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專門從事中國重點城鎮小康建設發展工作的國家事業單位

以聯合政府協調部委關系,把黨和國家關於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作為重點展開工作,全面為中國城鎮經濟發展和企事業單位參與城鎮化和城市建設服務。

重點圍繞發展以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建設為核心戰略的智慧城市、農創扶貧、精確扶貧、文化、教育、養老、醫療等產業建設,構建國家新型城鎮化和城市多元化、多產業、多維度的體系,提供全面性的服務。

(7)城鎮化建設融資擴展閱讀:

工作內容

中國重點城鎮建設投資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內容是:全面推進「1887工程」,( 由建設部、發改委、民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科技部六部委聯合在全國范圍內選擇確定了 1887 個重點城鎮進行小康示範建設﹝簡稱「1887工程」﹞。

按照重點城鎮建設總體要求,從中國重點城市建設理論研究、模式探索、經驗推廣,到提供重點項目投資、融資咨詢及指導,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農村城鎮化、農民市民化」 的發展路子,推動中國特色重點城鎮建設。

中國重點城鎮建設,是基於解決「三農」問題的城鄉統籌概念的新的發展戰略,是關系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全局的首要問題。農業興,百業興;農民富,國家富;農村穩,天下穩。

8. 如何創新新型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人到哪去、地怎麼用、錢從哪來」是新型城鎮化發展的三大問題,其中的資金保障是關鍵一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要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需求大、期限長,社會外部效益強但商業效益不高,需要以改革創新思維,推動建立市場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有效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引導和促進作用,避免地方政府債務無序擴張,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平穩釋放城鎮化潛力。
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
城鎮化是一個自然歷史過程,應當從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稟賦、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實際出發,合理確定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順勢而為,量力而行,穩步推進。當前,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較大,城鎮化融資能力下降。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須妥善應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將債務風險控制在安全范圍內。
第一,建議加快研究市政債發行相關工作,建立統一的市場評級體系,探索編制完整的政府資產負債表,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目前我國「城投債」從發行人資格和募集資金投向來看,具有市政債特徵,但准入條件和債券期限等方面的規定要求與基礎設施投融資特點和盈利模式尚存在差距,融資規模也難以滿足社會需求。
第二,建議按照控總量、可持續的原則,制訂城鎮化建設融資規劃,統籌考慮各地發展條件、政府負債、資金供給等因素,設立動態、包括市政債在內的全口徑負債「天花板」,防範地方政府過度舉債。
第三,以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為契機,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動態監控體系,同時針對基礎設施建設「一次建成、長期使用」的資本性支出特點,逐步建立包括跨年度資本預算在內的財政預算制度,著力提高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
第四,可從未來新增加的一般預算收入、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覆蓋市政債等政府性債務的風險償債基金,防範地方政府債務局部、突發的流動性風險,穩定金融機構和債券投資者的市場預期。
拓寬市場化、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渠道
《規劃》提出,要放寬准入,完善監管,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的城鎮化建設資金不僅為城鎮化發展特別是相關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而且也有助於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降低財政風險。
第一,建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公私合營政策法規制度,推動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和公私合作項目運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指導國企、民企、外資等各類市場化主體,通過PPP(公私合營)、BOT(建設―經營―轉讓)、特許經營等商業模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第二,可參考設立新興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配套政策,鼓勵設立專門的城鎮化投資引導基金和城鎮化投資基金,大力推進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推進基礎設施領域的市場化、產業化運作。
第三,引導利用保險、融資租賃等社會資金投入城鎮化建設,保險、融資租賃等長期、大額社會資金對安全性、收益性有特殊要求,與大部分基礎設施項目現金流相對穩定、資金回收期限長的特點較為匹配,可鼓勵創新匹配兩者需求特點的合作模式,如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主要投資於市政公用事業領域的融資租賃產品或資金信託計劃等。
第四,加快培育多元化的投融資主體,改革創新現有地方融資平台,可通過注入資源、注入股權、賦予特許經營權等方式,充實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資本實力,使其發展成為治理規范、財務可持續、以企業信用為主要依託的市場化投資主體。
第五,積極創新項目融資模式,借鑒城市棚戶區改造的成功做法,有效發揮政府引導職能,統籌整合地方財政、土地、金融和政策等各類資源,將經營性項目和公益性項目有機組合,建立「以豐補歉」的項目綜合收益平衡機制,提升社會資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積極性,為引導商業金融和社會資本進入創造條件。
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規劃》提出,要發揮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政策性金融專項支持政策。當前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財政性資金需優先安排社會民生保障等領域的支出,難以獨力籌集大額資金支持中長期建設。而城市基礎設施和社會民生類建設項目公共性強、外部性大、收益性低、回收期長,對商業資金缺乏吸引力,同時我國商業銀行的吸儲資金基於期限匹配的考慮,主要用於中短期項目和個人金融業務。這就決定了在現階段,城鎮化建設資金不能僅僅依靠財政支出和商業銀行資金,仍需發揮好政策性金融以國家信用為支撐、介於政府財政投資和商業銀行貸款之間「四兩撥千斤」的引領性作用。
第一,進一步發揮現有開發性金融機構在城鎮化建設的主力銀行作用,不斷總結經驗和創新融資模式,繼續在建設起步階段運用開發性資金發揮好「啟動器」功能。
第二,建議進一步完善城鎮化中長期投融資的制度性安排,參照國際通行做法,賦予開發性金融機構永久國家債信等級,建立穩定、可持續的中長期金融債發行籌資機制,通過開發性金融資金支持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民生領域。
第三,為管控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可考慮由國家開發銀行或通過招標確定一家銀行,進行「統一評級、統一授信、統借統還」,從總量、結構、操作上防止地方政府一哄而上、盲目舉債,避免投融資總量失控,形成系統性風險。
第四,可通過設立專項貸款、專項基金和專項債券等配套政策,彌補政府投資特定項目的資本金以及地方配套資金的階段性缺口。如每年在全國信貸規模安排中設立城鎮化政策性貸款專項規模,著力解決農民工市民化、保障性住房和中西部基礎設施建設等城鎮化瓶頸領域的融資難問題。

9. 新型城鎮化和醫療養老將成政府投融資主要方向嗎

日前抄,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襲(以下簡稱「財科院」)發布了《政府投融資報告2017》。在由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中國財政學會共同舉辦的成果發布會暨地方政府債務研討會上,業內專家表示,我國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不過依然存在碎片化等系列問題,應協調整合推進。

此外,報告建議,政府需要加快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自身與市場的邊界,降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領域投資的門檻,加強政府公共投資的陽光決策,構建以財政為樞紐的政府投融資預算約束機制和評估體系,加快改革政府會計制度,提高財政透明度。

閱讀全文

與城鎮化建設融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國泰君安的資金賬戶忘記了 瀏覽:372
中融的助金資金池能買嗎 瀏覽:228
002600資金走向 瀏覽:19
羅紋價格換算 瀏覽:871
鳳凰醫療股票 瀏覽:561
3i基金理財 瀏覽:64
600826資金 瀏覽:512
2001年盧比與人民幣匯率 瀏覽:527
家庭理財頻道直播首頁 瀏覽:128
風生水起投資周記001 瀏覽:708
2015年香港黃金價格 瀏覽:711
綏化象嶼金谷玉米價格 瀏覽:202
昌樂外匯開戶 瀏覽:447
十大理財平台排行榜 瀏覽:638
山東省如意集團股票是多少 瀏覽:19
農業銀行貸款的條件 瀏覽:489
英雄聯盟股票代碼 瀏覽:777
大摩消費混合基金凈值 瀏覽:704
300066資金流向東方財富網 瀏覽:922
貴金屬去哪可以交易 瀏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