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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性融資

發布時間:2021-04-25 15:10:02

❶ 非法融資一般會如何處理

非法集資罪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1、按照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2、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3、量刑標准: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二、集資詐騙罪

1、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 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單一犯罪客體(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客體屬於復雜客體,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將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歸納為: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根據《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4、量刑標准:

犯集資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欺詐性融資擴展閱讀: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❷ 幫別人以欺騙方式融資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
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
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根據法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詐騙罪並不限於騙取有體物,還包括騙取無形物與財產性利益。
(三)主體要件

本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❸ 如何識破融資騙局和欺詐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中小企業迅猛發展,特別是一批優秀的中小企業獲得境外融資後,猶如雨後春筍茁壯成長。眾所周知,年僅32歲的陳天橋,創辦盛大網路僅僅5年,就在美國納斯達克成功上市,擁有150億元的資產,成為新中國首富;黃光裕「左右手置換」,輕松地實現了買殼上市;牛根生吸引世界上最大的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使這位內蒙古大草原上的「牛」,竟然跑出了「火箭」般的速度!可以說,他們是成功企業家的代表,他們是中國企業境外資本運作的典範。正是他們的成功,令多少人敬佩、贊嘆和羨慕,渴望著自己的企業也能到海外上市,成功地募集一筆資金,早日實現成功夢想。
然而,一些中小企業和企業家由於缺乏金融知識、工商信息封閉和急於成功心理等因素,面對融資問題不夠理智,曾經為此付出了昂貴的代價。
近幾年來,曾發生過無數起投資公司或投融資服務機構以「美國世界銀行集團」或「美國納斯達克」等駐國內辦事處名號,打著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幌子,用「提供巨額項目資金」、「先投資後上市」、「明投暗貸」等為誘餌進行融資詐騙活動,騙取境內企業預付大量考察費、評估費、服務費或保證金,然後銷聲匿跡,大肆進行詐騙活動,並且活動日益猖獗,手法日益隱蔽,應當引起警惕。本文正是基於對企業融資實務及相關融資詐騙行為的研究分析來與大家共同分享有關融資詐騙風險防範方面的知識,希望能給大家帶來收益。(本文對行騙的投資公司或投融資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為融資騙子。)
筆者認為,首先應該了解融資騙子騙錢的一般方式和設置融資騙局的常用步驟,再學會防範融資騙局的基本知識和理性融資應掌握的八個原則。
一、融資詐騙的一般方式
一般的騙局都大致有下列五種形式:
1.考察費融資騙子與企業聯系業務時,在不了解企業情況的前提下要求到企業考察,且要求支付考察費;
2.項目受理費
項目受理費,是指融資騙子在收到企業的有關資料後要求融資企業繳納的、對項目進行評估和項目預審發生的費用。尤其是號稱有外資背景的投資顧問機構往往把收取項目受理費,作為一種項目控製程序和費用轉嫁的方式。
3.撰寫商業計劃書費用
融資騙子一般都要求融資企業提供項目商業計劃書。一般企業已經製作了商業計劃書,但融資服務機構以各種理由不予認可,並作為項目往下進行的必要環節;要求必須提供所謂「國際標准格式」的商業計劃書。
4.評估費在融資過程中,融資騙子會要求對資產或對項目進行評估。要求企業到指定的融資服務機構或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保證金融資騙子要求融資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自己預先設定的程序操作,否則不往下進行;資金方設置了嚴格的違約條款。
6.律師費這是最具有欺詐性的費用。現在騙子公司收取考察費、評估費、保證金比較困難。相對來說收取律師費比較容易。這律師費大部分要返給騙子公司的。
二、設置融資騙局的常用步驟
1.普遍撒網,海選「目標客戶」
融資騙子通過正當程序注冊國內代表處並提供融資的一套專業方案和步驟,專業設計一套目標真對中小企業的詐騙網路,在新聞媒體;網路上講出條條是道的融資理論,並藉助一些
國家政府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為企業提供培訓、咨詢洽談會、論壇等活動中,繪生繪色地做融資「演講報告」,甚至能提供出融資成功案例,足以讓人深信不疑,可信度及高。
2.為「有價值的客戶」洗惱
3.派「專家」進行「實地考察」
所謂派專家「實地考察」,是騙取考察費,大約在1-3萬元(目前,融資騙子們已經放長線釣大魚,一般不在此項上獲取太大收入),派去幾個人到項目地進行所謂的考察,為了表現他們是比較正規的公司,同時還會帶一個律師一起去。還要做一個《律師資信調查報告》就是律師裝模作樣的查看企業的《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這份報告費用要交10-15萬元。為了增加可信度,騙子們還會做一份《項目考察實地記錄綱要》他們會一起簽字畫押,表示大家一致同意,說這些文件要報送到所謂的總部批准等謊言,給融資企業負責人一顆定心丸,使你感覺這錢花的值得,此項目有希望,他們才好實施下一步詐騙。
4.初審通過後簽訂合資意向書
融資騙子大約在兩周後,電話告知企業:「貴企業的項目已經通過,總部決定投資,請你們來北京簽署有關法律文書」。在簽訂《合資意向書》或者《投資協議書》時,騙子們這時候才告訴你需要補充一些資料,裝腔作勢的對融資人說,現在總部要求做一份符合國際慣例的中英文版《商業計劃書》必須由總部認可的具有權威性的機構編寫,費用你們自己和北京XX投資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商談,還會假裝「我們盡量幫你打招呼,優惠一些,你們現在是投資期間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錢的」。
說得融資人感動不以,再加上已經簽訂了《投資協議書》,心存曉幸,騙子抓住融資人的心理展開攻勢,這個所謂符合國際慣例的中英文版《商業計劃書》15-20萬元,就這樣落入融資騙子同夥的帳號了。

❹ 幫別人以欺騙方式融資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內法進行容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應理解為"非法所有"。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數額犯、結果犯。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乙公司及控制人應當構成集資詐騙罪。

❺ 非法融資的概念(定義)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❻ 那種欺騙人的融資公司如何舉報

可以去找公商

❼ 怎樣識破投資騙局融資騙局

融資詐騙的一般方式

一般的騙局都大致有下列五種形式:

1.考察費

融資騙子與企業聯系業務時,在不了解企業情況的前提下要求到企業考察,且要求支付考察費;

2.項目受理費

項目受理費,是指融資騙子在收到企業的有關資料後要求融資企業繳納的、對項目進行評估和項目預審發生的費用。尤其是號稱有外資背景的投資顧問機構往往把收取項目受理費,作為一種項目控製程序和費用轉嫁的方式。

3.撰寫商業計劃書費用

融資騙子一般都要求融資企業提供項目商業計劃書。一般企業已經製作了商業計劃書,但融資服務機構以各種理由不予認可,並作為項目往下進行的必要環節;要求必須提供所謂「國際標准格式」的商業計劃書。
4.評估費

在融資過程中,融資騙子會要求對資產或對項目進行評估。要求企業到指定的融資服務機構或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保證金

融資騙子要求融資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自己預先設定的程序操作,否則不往下進行;資金方設置了嚴格的違約條款。

6.律師費

這是最具有欺詐性的費用。現在騙子公司收取考察費、評估費、保證金比較困難。相對來說收取律師費比較容易。這律師費大部分要返給騙子公司的。

二、設置融資騙局的常用步驟

1.普遍撒網,海選「目標客戶」

融資騙子通過正當程序注冊國內代表處並提供融資的一套專業方案和步驟,專業設計一套目標真對中小企業的詐騙網路,在新聞媒體;網路上講出條條是道的融資理論,並藉助一些

國家政府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為企業提供培訓、咨詢洽談會、論壇等活動中,繪生繪色地做融資「演講報告」,甚至能提供出融資成功案例,足以讓人深信不疑,可信度及高。

2.為「有價值的客戶」洗惱

通過第一階段的海選後,再篩選出一些「有價值的客戶」開始洗腦。誇耀你的企業很有發展前途,市場潛力非常的大,項目如何如何的好,企業通過他們的包裝,就能獲得所需要的融資,且一再申明前期咨詢不收取任何費用。最終達到讓融資人心花怒放,神經麻醉,減低判斷力,為他們實施下一步詐騙的步驟打開方便之門。

3.派「專家」進行「實地考察」

所謂派專家「實地考察」,是騙取考察費,大約在1-3萬元(目前,融資騙子們已經放長線釣大魚,一般不在此項上獲取太大收入),派去幾個人到項目地進行所謂的考察,為了表現他們是比較正規的公司,同時還會帶一個律師一起去。還要做一個《律師資信調查報告》就是律師裝模作樣的查看企業的《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這份報告費用要交10-15萬元。為了增加可信度,騙子們還會做一份《項目考察實地記錄綱要》他們會一起簽字畫押,表示大家一致同意,說這些文件要報送到所謂的總部批准等謊言,給融資企業負責人一顆定心丸,使你感覺這錢花的值得,此項目有希望,他們才好實施下一步詐騙。

4.初審通過後簽訂合資意向書

融資騙子大約在兩周後,電話告知企業:「貴企業的項目已經通過,總部決定投資,請你們來北京簽署有關法律文書」。在簽訂《合資意向書》或者《投資協議書》時,騙子們這時候才告訴你需要補充一些資料,裝腔作勢的對融資人說,現在總部要求做一份符合國際慣例的中英文版《商業計劃書》必須由總部認可的具有權威性的機構編寫,費用你們自己和北京XX投資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商談,還會假裝「我們盡量幫你打招呼,優惠一些,你們現在是投資期間很多地方都需要花錢的」。

說得融資人感動不以,再加上已經簽訂了《投資協議書》,心存曉幸,騙子抓住融資人的心理展開攻勢,這個所謂符合國際慣例的中英文版《商業計劃書》15-20萬元,就這樣落入融資騙子同夥的帳號了。
5.進行資產評估

騙走了辦理《商業計劃書》15-20萬元之後,再開始騙《資產評估報告》費,融資騙子們的理由是「把你們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以後用項目本身作為抵押」。融資人聽了這樣「合情合理」的要求,似乎認為這是應該做的,不然投資人怎麼可以放心『投資呢』?就在這樣「合情合理」的情況下,《資產評估報告》費,高達20-30萬元,甚至更多又落入到融資騙子指定的資產評估機構的帳號里(當然資產評估機構也是他們的同夥)。企業如果付了這些的錢,就意味著陷入泥潭深淵,無法自拔。

6.進行項目投資安全和增值潛力分析等你付了《資產評估報告》費以後,騙子公司知道融資人此時的心理需要,所以會一直提醒你「第一批幾千萬元先打到你的帳戶上」的這句話,為穩定你的情緒,打消你的顧慮,緊接著就是安排「財務部」的人過來和你談有關財務的事情,需要進一步作一份《項目投資安全和增值潛力分析報告》和《符合美國會計准則的三年財務審計報告》理由說的很多,那麼,這2份報告需要付出多少錢呢?答案是:《項目投資安全和增值潛力分析報告》15萬以上,《符合美國會計准則的三年財務審計報告》10萬元,融資人付了這些錢,能得到什麼呢?答案是:幾張一文不值的紙。這幫騙子手法隱秘,理由「充分」,讓你感覺他們沒有直接拿錢,只是做這些報告的費用。當企業融資做到這種地步時,雖然有些顧慮,提出放棄覺得不甘心;但繼續進行又感覺這里有陰謀7.設計擔保騙局騙走了以上大量的錢財以後,融資騙子還要實施更大的詐騙,設計擔保陷阱,把你的融資項目移到了所謂的擔保公司(也是同夥),騙子的謊言是:「由於是第一次合作,首批的款為了降低我們投資風險,

需要擔保公司擔保」。如果你進入這個圈套,「擔保公司」會和融資人簽訂一份《融資擔保合同書》其擔保費按「融資」金額2.5-3%.騙子們早已讀透融資人的心理活動,此時受害人感覺到只有最後這一步了,如果放棄以上所花費的錢全部泡湯,繼續下去很有可能會成功的。但是,如果你交了擔保費以後,「擔保公司」叫你繼續玩以上的「考察」的游戲。你繼續嗎?最後,騙子公司還有一張騙人借口招數,融資方開戶銀行出具一張銀行保證函,才能拿到第一批投資款項,你能做到嗎?做不到就是融資人「違約」。

8.客戶違約自動退出在此階段,就是融資企業選擇的時候了,是繼續進行還是自動退出。如果往下進行,就必須做更多的投入,而且還看不到結果。如果往下進行,還有可能因為自身的原因導致違約,繳納違約金。

部分融資企業認為,既然前期已經投入了不少,放棄可惜,就會繼續往下走,結果往往是越陷越深。這時候最好的選擇當然是就此為止,自認倒霉了事,就當交了「學費」。

三、如何防範融資詐騙

1.區別真假融資服務機構的方法主要包括:

(1)是否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

(2)是否具有融資的經驗和專業度;
(3)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價值是否一致,質量價格比如何;

(4)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5)簽訂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條款陷阱;

(6)與資金方的關系是什麼,位置是否獨立;

(7)服務機構的背景及融資服務人員的品質如何;

(8)盈利模式不同,真正的服務機構以提供智力服務或者風險代理為目的。

2.區別真假投資公司方法

正規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上述設置騙局的機構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仍有很多區別,主要包括:

(1)自己承擔交通費;

(2)在融資過程中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或項目評估;

(3)在操作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自己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如事物所、評估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擬合作企業從一開始就非常細致;自己親自和企業及其融資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

(6)有嚴格的投資方向、投資原則;

(7)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

(8)在成功以前不收過程費用;

(9)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10)簽訂的合作協議非常公平,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3.企業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投資公司或融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不論是企業團隊的關系人,還是其他人介紹資金方或融資機構,這都不是企業進入融資騙局的根本。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融資企業應該從工作流程和選擇標准上進行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術。

(3)不要有投機取巧的心理

(4)提高判斷力企業對資金方及融資服務機構缺少判斷力,是陷入融資騙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企業在融資實踐過程中不斷地積累經驗,主動地學習有關知識。

(5)請專業融資顧問全程跟蹤服務企業可以選擇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融資服務機構作融資顧問,或者請律師參與,事先對機構的性質和真實性進行判斷,在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防患未然。

❽ 簽訂的不平等帶欺騙性質的《融資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所以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需要具體說明顯失公平的條款及理由。

❾ 如何識破融資騙局和欺詐

如何防範融資詐騙 1.區別真假融資服務機構的方法 主要包括: (1)是否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 (2)是否具有融資的經驗和專業度; (3)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價值是否一致,質量價格比如何; (4)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5)簽訂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條款陷阱; (6)與資金方的關系是什麼,位置是否獨立; (7)服務機構的背景及融資服務人員的品質如何; (8)盈利模式不同,真正的服務機構以提供智力服務或者風險代理為目的。 2.區別真假投資公司方法 正規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上述設置騙局的機構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仍有很多區別,主要包括: (1)自己承擔交通費; (2)在融資過程中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或項目評估; (3)在操作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自己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如事物所、評估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擬合作企業從一開始就非常細致;自己親自和企業及其融資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 (6)有嚴格的投資方向、投資原則; (7)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 (8)在成功以前不收過程費用; (9)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10)簽訂的合作協議非常公平,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3.企業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投資公司或融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不論是企業團隊的關系人,還是其他人介紹資金方或融資機構,這都不是企業進入融資騙局的根本。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融資企業應該從工作流程和選擇標准上進行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術。 (3)不要有投機取巧的心理 (4)提高判斷力企業對資金方及融資服務機構缺少判斷力,是陷入融資騙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企業在融資實踐過程中不斷地積累經驗,主動地學習有關知識。 (5)請專業融資顧問全程跟蹤服務企業可以選擇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融資服務機構作融資顧問,或者請律師參與,事先對機構的性質和真實性進行判斷,在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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