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三類信託產品絕對不能碰
.絕對不能碰的信託產品是哪三類?
雖然近年信託業未發生過一起到期不能兌付的惡性事件,但我們仍然提示:過去未發生,不能代表未來不會發生,優選財富投資研究部通過多年的工作總結,深入的比較分析,發現有三類信託產品暗含的風險巨大,並警醒投資人:絕對不要認購。
一是另類信託。投資者對於藝術品信託、酒類信託、表信託等另類信託產品,需要對投資標的非常熟悉,才適合購買這些信託產品。事實上信託產品沒有好壞之分,只有是否適合。如果對於藝術品的實際價值以及真偽不能作出判斷,建議謹慎嘗試此類信託產品。
二是礦產信託。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礦產信託屬於收益高,風險高的品種,不適合一般投資者。礦產信託風險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首先,要關注礦產品種是否在市場上有良好的前景和大量需求;第二,需要看礦的價格來判斷是否可靠,規模多大、是否在產、手續是否齊全;第三,要留意融資方的背景,比如它過去的經營情況、現在的資產和收支情況、業務范圍、股東構成等;第四,看是否有其他的輔助措施,如有銀行做候補的信貸支撐,有其他第三方監管,最核心的問題是要去看現金流來源是否可靠;此外,要關注擬投資或收購的礦產情況,包括蘊藏量估值、地理交通、證照是否齊備、是否有礦權糾紛、和當地政府的關系等。
三是陽光私募信託。記者注意到,陽光私募類信託產品是浮動收益,每個月、每個星期都有凈值變化,在每個月的固定期限內可以開放贖回。基於此類信託產品的特性,專家認為,投資者在購買的時候,更多的是選擇投資顧問的能力,除了金融市場的波動風險以外,還有私募操盤手的操作風險,即便在市場狀況很好的情況下,也還是有風險的。
② 信託到底是什麼意思,能不能說得通俗點,謝謝。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回是一種金融制度。答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2)不要碰的信託擴展閱讀: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③ 為什麼沒人買信託
是有人買信託的,因為信託何以進行理財規劃,獲得收益。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
一、信託的基本職能:
1、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4、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二、信託的派生職能:
1、金融職能即融通資金:信託財產多數表現為貨幣形態。同時為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投資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2、溝通和協調經濟關系職能:即代理和咨詢。信託業務具有多邊經濟關系,受託人作為委託人與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橫向經濟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可與經營各方建立互動關系,提供可靠的經濟信息,為委託人的財產尋找投資場所,從而加強經濟聯系與溝通。包括:見證、擔保、代理、咨詢、監督職能。
3、社會投資職能:指受託人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職能,它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
4、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指信託業可以為捐助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功能。
④ 信託投資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其次信託理財計劃絕不是「非法集資」,信託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和銀行流程基本一樣,必須在抵押足值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企業融資。而且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財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
⑤ 目前為止有信託不能兌付案例嗎
從06年信託整頓以來還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信託項目都准時足額的兌付了收益;但是有一內些項容目確實是出了一些問題,例如最後收益沒有達到,但是信託公司為了保全名譽,都自己為客戶兌付了收益。
投資有風險,這對任何投資都是一樣的,即使信託這樣的低風險項目也有風險,畢竟銀監會規定信託合同不能出現保本保息的字樣。
⑥ 「信託」是什麼,為什麼說辦理了「信託」等於衣食無憂 能大概概括一下嗎,不要官方的
哈哈,有這種說法啊。衣食無憂。國內的投資者確實做任何事情都比較樂觀。
信託是一種理財產品。屬於銀監會監管的。一般都是做的固定收益。
但是有投資門檻的。信託管理辦法規定最起碼要100萬起步。
每個信託項目背後都對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因此十分安全。
更重要的是信託公司的背景實力都非常雄厚。都是國內最好的公司做為股東,銀監會對信託的規范是需要他們剛性兌付的,否則他們亂來了。
信託收益一般都是每年8-12%之間。假設你有三百萬現金去購買一份信託理財產品,一年收益率10%。
你每年就能拿到30萬的利息。而且十分安全。比人家拚死拼活一年也就賺個十來萬要錢多了。你說是不是衣食無憂了呢?
⑦ 不可撤銷信託和遺囑信託有什麼區別
不可撤銷信託是一個專業術語,它的意思是信託證書中未附撤銷條款因而財產委託人無信託撤銷權的信託。此類信託只有在信託意圖已經實現或不可能實現的情況下,基於委託人和全體受益人的申請和法院判決而消滅,不發生信託解除問題。用白話說就是這個信託設立了就別想取消了,對於財產隔離有著重大意義。更細一點來說,從法律意義上看,一旦委託人設立信託之後,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是委託人所有的了,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區隔,通過這種設計,可以保證這部分財產不受委託人之後的風險所影響。但是這種功能在國內實際上是不完全的。第一是絕大多數信託都是自益信託(信託受益人就是委託人),這種情況下,我國的司法實踐並不把信託與委託人的其他財產相隔離,仍然認為這是委託人財產的一部分。第二是,有些信託是可撤銷信託,如果委託人與第三者發生財務糾紛,第三者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信託,將信託財產返還給委託人,從而實現取消信託隔離的目的。因此不可撤銷信託外加他益信託設計在我國是實現信託財產隔離的重要手段。
至於你說的遺囑信託我沒聽說過,不過顧名思義應當與家族信託差異不大,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在國內開展家族信託當中,委託人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代為管理,以自己的家族成員作為受益人,這種信託往往都是不可撤銷信託。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⑧ 什麼是信託,不要講太復雜了.簡單說下,謝謝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上述財產權,是指以財產上的利益為標的的權利,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以及其他除身份權、名譽權、姓名權以外的無形財產權。
⑨ 信託投資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家信託公司,70%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其次信託理財計劃絕不是「非法集資」,信託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和銀行流程基本一樣,必須在抵押足值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企業融資。而且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財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