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銀保監會發布關於網貸的監管政策會對借貸人有什麼影響嗎
20年新發布的監管細則主要有以下幾個重點:一、加大對網貸平台的取締進度。7月開始還沒回有清退的平台將會得答到更進一步的監管,通過信息披露將不合規的平台盡快取締,而想要通過轉型的網貸平台,需要提供不違規的證據,雖然現在有的城市還沒有全部取締,但7月之後要給借款人和出借人一個交代。二、將合規的網貸平台納入央行的徵信。3月有不少網貸平台納入了央行的徵信,這樣既有利於網貸平台的管理也有利於借款人能夠及時還款,而真實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借款人在借錢後不還,不過能夠將網貸平台納入央行的徵信,不管是對於平台還是借款人來說都是非常有利的。三、網貸平台按照合同上收取利息。現如今不少網貸平台存在著牽的合同上的利息是假的,而真實的利息要遠遠比借款時要高出許多,一般情況下網貸平台都會變相的收費,這是借款人常常遇到的問題,也是導致逾期率上的主要原因,所以說未來按照合同上收取利息,那借款人基本上沒有逾期率。總的來說如果是在搜易貸等正規網貸平台借貸的是不會受影響的,非正規平台可能會被整改或清退。
2. 樓市大事件!央行、銀保監會聯手發文,48萬億房貸市場迎巨變
關乎樓市的又一大事來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立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這是繼前不久監管部門出台「三道紅線」房企融資新規後,房地產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規。《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規定,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本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范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對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確定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同時,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
央行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央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新增房貸增速將受影響
實際上,今年以來,就有一些銀行進一步放緩了新增房企開發貸增速。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此前了解到,有銀行壓縮了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投放規模,還有銀行部分區域性分行因僅用半年時間就把全年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額度用完,使得後續該地區新的個人按揭貸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貸。
央行數據顯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 48.83 萬億元, 同比增長 12.8%,比上季末低 0.3 個百分點,連續 26 個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萬億元,占同期各項貸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個百分點。
曾剛表示,從分檔設計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預計超出上限的銀行不會太多,總體看對存量房地產貸款來說,調整的壓力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響是未來的新增房地產貸款增速會受限,例如,前幾年個人房貸增速顯著高於平均貸款增速,對於接近上限或已經超標的銀行來相關貸款的新增投放增速會放緩。
央行有關負責人也表示,2019年以來,央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指標對存量房貸的調整壓力並不大,因為只要銀行保持現有房貸余額不變,隨著分母的貸款余額總規模不斷提升,該指標自然會下降。但對於接近上限的銀行來說,該指標就會影響其新增房貸投放規模,這意味著未來部分銀行的新增房貸增速和個貸增速不能超過平均貸款增速,否則相關佔比還會進一步提升。」曾剛稱。
銀行需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
當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過渡期業務調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央行、銀保監會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採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具體來看,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穩妥有序整改過渡,充分考慮不同銀行的情況不同,《通知》提出,業務調整過渡期結束後因客觀原因未能滿足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央行、銀保監會或當地央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評估後認為合理的,可適當延長業務調整過渡期。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上述負責人稱。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出台個人住房貸款自律公約
證券時報·券商中國記者獲悉,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已正式印發《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公約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同時也對銀行開展的關於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業務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針對公約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目前北京地區會員銀行開展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主要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自北京市開展房地產市場調控以來,相關政府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出台了多項涉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調控政策,但各家會員銀行對政策的理解不盡相同,造成部分銀行在政策執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二是,近年來北京地區房地產市場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場佔比逐年提升,房地產中介機構在二手房交易中成為關鍵環節,個別銀行為爭攬客戶而向中介「返點」、「返費」的現象死灰復燃。
在統一房貸政策尺度方面,《公約》規定:住房貸款記錄不區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對首付款資金來源進行實質性審核,不得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桿、挪用其他個人類貸款資金或信用卡融資用於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個人住房貸款其所購房屋必須是主體結構已封頂的住房;必須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在涉及「返點」、「返費」問題方面,《公約》規定: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中介機構(含關聯機構)及工作人員支付或變相支付財物從而獲取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並明確規定:支付或變相支付傭金、介紹費或其他性質類似的費用;免費或低於成本價提供服務,或出租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設備;替其支付、承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支出或費用;以超出正常價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務;租用其辦公場所或渠道(含線上、線下)向購房客戶營銷本行業務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圍之內。
據了解,此次《公約》的出台得到了業內銀行的廣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部分銀行表示,《公約》的出台有助於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從而改變過去單純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3. 銀保監會、住建部、央行聯合發文: 「圍堵」經營貸流入房地產市場
鳳凰網房產訊 3月2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
4. 銀保監會如何規范銀行理財業務
資管新規公布近3個月後,占據中國金融資管市場主導地位的銀行理財業務終於迎來監管細則。
2018年7月20日晚,中國銀保監會宣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認為,隨著此番監管政策明確新產品發行要求,過去2個多月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因細則未定帶來的不確定性得以消除。理財細則落地有助於新產品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下行勢頭也會改善,同時股票和債券市場流動性亦有望好轉。
作為此次理財細則的一大重點,官方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後者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這意味著,投資者進入銀行理財市場的門檻有所降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該措施對擴大民眾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當前中國民眾可投資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股票、房產等少數幾樣,降低公募理財起售點對實現普惠金融有重要意義。
對銀行而言,上述舉措亦是利好。隨著銀行理財客戶范圍擴大,吸引更多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其負債端壓力也將得到一定緩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時間以來監管方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圍追堵截」。如何在新規過渡期內穩妥處置好非標,銀行壓力不小。
具體而言,由於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來源端期限較短,而運用端期限較長,在過渡期結束之時,可能出現非標資產尚未到期但對應理財產品到期的現象。而由於此時發行同類新產品已不合規,到期不能續作,銀行表外理財對接的非標資產將面臨回表問題,使資本金承壓。
對此,理財細則給出一定轉圜餘地。銀保監會表示,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分析稱,此舉為銀行處理該類資產提供了更大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帶來沖擊的擔憂。
在此情況下,一些市場機構看好中國銀行業穩妥適應監管新規。據德意志銀行估算,中國現存約6萬億元表外非標信貸余額,其中約50%至60%將在2020年底前到期,餘下部分各銀行將通過發行凈值型封閉式理財產品,轉換成ABS標准化產品、保險資金或銀行貸款等方式充分銜接。
5. 工行、民生銀行等機構被通報,其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工行、民生銀行等機構被通報,其背後的原因是違規收取應減免貸款費用、強制捆綁銷售、收取高額服務費和代理手續費等行為,抬高了綜合融資成本,降低了小微企業獲得感。
一、違規行為保險監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嚴肅處理。國務院辦公廳將密切跟蹤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6. 銀行、消金、小貸貸款是否應遵守民間借貸新規15.4%的標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新規》),自當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很多借款人關心新規對於信用卡、銀行貸款、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小貸公司這些類型的貸款是否有效。
新規的范圍明確只是“民間借貸”,不包括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法院仍然會以新規的標准來判決相關借貸爭議案件
此外,裁判文書網中隨便搜搜就可以找到關於信用卡違約金、利息的判決,基本上都是以年化24%的標准作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也就是參照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這裡面24%的標准,明顯是同期民間借貸“兩線三區”中的標准。而根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應高於民間借貸”這一思想,也可以明顯的判斷出法院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爭議的相關判決將很快全面調整為以《新規》的標准為准。
7. 銀保監會規定網貸平台服務費的標准
您好,正規的貸款平台通常不會以任何理由收取貸前費用,遇到一定要警惕。如果急用錢,可以考慮通過貸款緩解壓力,同時也要量力而行,努力賺錢。現在申請貸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過抵押申請銀行貸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建議您申請貸款時候選擇正規平台,更好的保障您的個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推薦您使用有錢花,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的信貸服務品牌(原名:網路有錢花,2018年6月更名為「有錢花」),大品牌靠譜利率低值得信賴。有錢花針對個人推出消費信貸產品滿易貸,借款的額度最高至20萬(點擊官方測額),日利率低至0.02%起,具有申請簡便、利率低放款快、借還靈活、息費透明、安全性強等特點。
和您分享有錢花的申請條件:有錢花的申請條件主要分為年齡要求和資料要求兩個部分。一、年齡要求:在18-55周歲之間。特別提示:有錢花謝絕向在校大學生提供消費分期貸款,如您是在校大學生,請您放棄申請。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借記卡。注意:申請只支持借記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為二代身份證信息,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此條答案由有錢花提供,請根據需要合理借貸,具體產品相關信息以有錢花官方APP實際頁面為准。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手機端點擊下方,立即測額!最高可借額度20萬。
8. 中國銀行保監會發文規范民間借貸目的是什麼
近日,中國銀行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
在此之前,「校園貸」等問題就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比如2017年4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重點做好「校園貸」「現金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
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金融活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予以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從事民間借貸咨詢等業務的中介機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法加強監管。
從資金方來看,存在非法、變相吸收存款進行放貸、從銀行貸款後高利轉貸等情形,而非用自有資金放貸;放貸對象方也存在問題,民間借貸本是互助性的,但現在有轉變為非互助性的趨勢,甚至貸給學生超前消費,而不是解決借款人的實際困難;另外從催債方面來看,則是現實中的惡性催債行為,導致惡性事件頻發。
本身不規范的借貸行為會引發金融秩序不穩定和系統性風險,從而間接影響社會秩序,而民間借貸則對社會秩序有更加直接的影響。
一段時間以來,由於監管方面的缺位和認識上的模糊,民間借貸領域亂象叢生,嚴重影響了民眾的正常生活,導致各類治安案件層出不窮,破壞了社會秩序。
一方面,一些組織和個人的非法集資行為,導致部分民眾畢生的積蓄血本無歸,由此引發群體性事件;另一方面,校園貸、套路貸的非法催收行為也極大地影響了學校的教育工作,導致一些惡性事件發生。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問題,與一些非法借貸行為造成的糾紛被當成民間糾紛處理,沒有被依法嚴厲懲處有關;同時,金融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之間也存在溝通協調不夠的情況,導致此類犯罪頻發。
9. 合同約定對方提交履約保證金現金,現對方根據政府文件規定提出用銀行保函替代已交現金履約保證金,如何辦
您好,現在政府文件確實有規定可以用銀行履約保函代替保證金,只要對方開具國有銀行提交的跟合同內容、金額相對應的銀行保函是均有效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