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易是一個什麼平台
哦啦就買木有了叫我愛弄
⑵ 融資易平台曾經榮獲過什麼獎項
「2014年度最具誠信網貸平台獎」、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平台優秀成員單位、2016年度網貸平台「百強榜」單位、南都金磚獎「最佳產品創新獎」等十多項榮譽。還是挺多的。
⑶ 融資易屬於什麼平台
屬於一個專復注於住房金融領域的一個制P2P投資平台。
無論是安全性上還是收益上,都感覺是可以嘗試一下的,平台堅持合規運營,緊跟監管步伐,取消風險備付金制度,順利通過信息安全第三級等級保護測評、獲得通訊網路安全評測(第3.2級)合格證明,以雄厚的技術實力保障用戶信息安全;簽約新網銀行開啟銀行存管服務,銀行管理資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資金與交易的分離;引入電子簽章及合同存證服務,全面保障出借人合法權益。此外,融資易也在不遺餘力的推進信息披露、風險教育等合規工作的有序開展。
⑷ 有人了解易鑫金融的服務嗎汽車融資租賃到底是什麼
汽車融資租賃是一種租借行為,用戶通過支付租金獲得車輛的使用權,合約期滿後,用戶可以按殘值買下這輛車也可以不買。簡單來說,是一種汽車使用權的交易。
⑸ 融資易:P2P平台的風控工作由誰負責
P2P平台的風控自然是又風控團體負責的,如我選擇的融 資易平台的風控團體,個人感覺還是十分靠譜的
⑹ 金融和融資有哪些本質上的差別
金融指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匯兌的往來等經濟活動。金融(FIN)就是對現有資源進行重新整合之後,實現價值和利潤的等效流通。(專業的說法是:實行從儲蓄到投資的過程,狹義的可以理解為金融是動態的貨幣經濟學。)金融是人們在不確定環境中進行資源跨期的最優配置決策的行為。而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一、「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相同處
1、法律的定義是一樣的不管是哪種租賃,在法律上是一樣的,同屬《合同法》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出賣人和租賃物件標的物,均由承租人選擇,從法理上沒有任何區別。
2、業務操作原理是一樣的企業要依法經營,在操作上不能離開融資租賃的法律標准,雖然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則上沒有什麼不同。沒有離開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原則。
3、會計的定義是一樣的會計注重的是實質勝於形式,因此不管怎麼變,叫什麼名字,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都要按准則的標准來辦。因此也不會有區別。
4、稅務部門的定義是一樣的國家要依法征稅,企業要依法納稅。稅法的依據來自法律,法律沒有不同,稅收的徵收政策也沒有什麼不同。不管是「金融」還是「融資」都曾被劃歸為「金融保險業」。營改增以後,被劃定為 現代服務業中的特殊產業,單獨制定稅收政策。金融保險業雖在現代服務業范疇,但沒有進入這次營改增范圍。
二、「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不同處1、監管部門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 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
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審批和監管,實際上只能做一個信用銷售公司來監管。雖然有類似資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風險控制限制,但終究是對借款的限制。
對於沒有進入資金市場資格的租賃公司來說,一個借款單位,真正能借到的資金比例(瞬間除外)一定小於1:10。尤其是資信不足的租賃公司,這個比例更低,不會超過一般企業的資產負債比例限制。
而這一切都是由放款單位根據借款單位的信用決定的。由此可見:金融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放款單位,融資租賃是非金融機構,借款單位。這是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由此產生的政策性和經營性差異也就不足為怪了。
只不過外界再也不要把次融資租賃等同於此金融租賃,不要以為報道融資租賃的消息等同於報道金融租賃的消息。也不要把金融租賃的資金銷售,等同於融資租賃的物件銷售。不要再奇怪租賃額以幾何爆炸方式增長那麼快,而租賃的市場滲透率卻沒有太多長進的原因。
2、財稅政策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業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備。一般准備的計提比例由金融企業綜合考慮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一般准備余額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一旦出險「關注類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計提比例為50%;損失類計提比例為100%。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資產的損失准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融資租賃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3、國家統計口徑不一樣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金融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J門:金融業—7120大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被劃分為第三產業—L門: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310大類:機械設備租賃。可能有人對此質疑,但不放在這兩個門類又能劃歸到哪去?新增租賃固定資產肯定不會認定為金融租賃信貸資產,反之亦然。只有在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數據上才能找到這種分類的差異。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情況」月度統計中,新增固定資產,金融租賃的數據在「金融業」的統計中,融資租賃的數據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的統計中。兩者不能混搭。這個分類原則與監管部門的劃分是統一的。不會產生混亂的。要注意的是上述統計是累計新增固定資產的統計,不是租賃額的統計。不是新增固定資產的出售回租或租賃都不在這個統計范疇。盡管統計部門做的還不細致,不規范,許多數據統計不上來。但要計算租賃的市場滲透率,應從此處獲取數據才權威性和可比性。
⑺ 融資易P2P平台是由誰創辦的
融資易由原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副行長、原廣州銀行總行副行長李怡新聯合專國內互聯網、屬金融、法律界等資深人士共同創辦,於2014年9月正式上線。融資易由廣州御泰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運營,專注住房金融領域,推出以房產·保證擔保貸款、房產·抵押擔保貸款產品為核心業務,為解決住房金融市場中的痛點而生。自成立以來,融資易始終堅持信息中介的定位,確立小額分散原則,切實為個人、企業解決融資難度大、成本高的問題,同時為投資者開辟一個穩健、透明的投資渠道,為客戶帶來「更快速、更便捷、更安全」的服務體驗,踐行普惠金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