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體企業的融資難題
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特點與銀行貸款期限之間的矛盾。中小企業處於初創期和成長期的居多,經營中不確定因素較多,經營可持續性風險較大,市場應對能力和自籌資金能力薄弱,貸款需求期限較往年有所延長。貸款利率偏高與企業財務成本之間的矛盾。在信貸資金有限的情形下,金融機構為保證限額控制下信貸資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普遍上調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偏高致使財務成本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中小企業的資金壓力.
Ⅱ 集體建設用地能不能成為個人或公司財產,能不能融資。
不可以。農村裡首先要辦理土地用途的變更,即變為商業或工業用地,然後再通過出讓的方式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你們,就是你們的資產,也可用其融資了。
Ⅲ 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融資多少算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罪是復指以制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准》」)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Ⅳ 集體所有制企業可以融資嗎
集體所有制企業可以融資。只要符合銀行放款要求就可以。
企業貸款的要求
1、企業必須符合國家的行業政策;
2、企業在商業銀行有良好的信譽;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償還本息的能力;
5、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和銀行有關規定。
Ⅳ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融資嗎
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版宅基權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首先指出制定物權法的部分法律工作者有病並且病的不輕,普天之下莫非財產的想法是從他們那裡開始的,法律的悲哀,全國人民該醒悟了,及早糾正錯誤
Ⅵ 集體所有制企業 向銀行融資需要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嗎
一般性質的開除員工或者解僱員工是不需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一般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勞動調解委員會就可以解決,按照勞動法及勞動法來調解。
Ⅶ 團體或個人怎麼融資
融資的渠道一般是向銀行貸款或個人借款的辦法。團體融資現在可向信用社或合作內銀行採取個人聯保貸款(由三容個以上的個人自願組合,再經信用社集體授信,在授信額度內可為其他人擔保)或抵押貸款;個人的話也可辦理抵押貸款。另外也可以向其他個人借款,不過利息應該會高一點。還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過這種貸款的前提是你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交了住房公積金。至於其他的象高利貸等融資渠道本人不主張。
Ⅷ 單位出地,集體融資建房合同20年,到期什麼處理
這樣做不合法,千萬不要加入融資建房,這樣的房孑辦不了房產證,我們的投資只能往20年,以後呢。單位出地,單位領導換了還認同是融資建房嗎,你怎麼辦,20年後讓你走你不走可以嗎?正常的房孑住30-40年是沒問題的,商品房是70年使用權,個人建議不劃算。
Ⅸ 集體所有制企業對外融資股東要蓋章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十條的規定,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經依法審查,具備法人條件的,登記後取得法人資格,廠長(經理)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六條的規定,集體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集體所有制企業辦理的辦理注冊登記後具有法人資格,一般情況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在對外融資時由集體企業加蓋印章和廠長(經理)簽字即可。
如集體企業融資過程中需要以其財產提供擔保,一般需要集體企業權力機構的決議,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財產屬於舉辦該企業的鄉或者村范圍內的全體農民集體所有,由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議)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企業財產的所有權。企業實行承包、租賃制或者與其他所有制企業聯營的,企業財產的所有權不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第九條的規定,集體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是集體企業的權力機構,由其選舉和罷免企業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
Ⅹ 投資和融資有什麼區別
投資和融資的區別:
一.從定義上看:
融資的定義是: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投資的定義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的標的物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
二.從廣義和狹義看融資: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 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三.從特點上看:
1、投資是以讓渡其他資產而換取的另一項資產;
2、投資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之外持有的資產;
3、投資是一種以權利為表現形式的資產;
4、投資是一種具有財務風險的資產。
5、投資周期很漫長一般為5-10年,不漫長的叫投機。
四.從形式上看融資形式:
銀行貸款
股票籌資
債券融資
融資租賃
海外融資
典當融資
五.從注意事項上看:
1、創始人股權分配平均,股權過於分散
2、關注錢而忽視了資金背後的投資人
3、兼職創業希望融到錢後再全職
4、團隊沒有磨合就融資
5、沒有測算自己成本就開始融資
6、在資金流快斷掉時才開始融資
7、同時向所有認識的投資人融資
8、外部股東控股
9、盲目樂觀估值過高
拓展資料:
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可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等。
前者是以貨幣投入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一定利潤,後者是以貨幣購買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間接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投資是創新創業項目孵化的一種形式,是對項目產業化綜合體進行資本助推發展的經濟活動。
資料參照:投資--網路;如何區分投資和融資?----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