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融資風險主要有哪些
1、信用風險。項目融資所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指項目有關參與方不能履行協定責任和義務而出現的風險。像提供貸款資金的銀行一樣,項目發起人也非常關心各參與方的可靠性、專業能力和信用。
2、完工風險。完工風險是指項目無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後無法達到預期運行標准而帶來的風險。項目的完工風險存在於項目建設階段和試生產階段,它是項目融資的主要核心風險之一。完工風險對項目公司而言意味著利息支出的增加、貸款償還期限的延長和市場機會的錯過。
3、生產風險。生產風險是指在項目試生產階段和生產運營階段中存在的技術、資源儲量、能源和原材料供應、生產經營、勞動力狀況等風險因素的總稱。它是項目融資的另一個主要核心風險。生產風險主要表現在:技術風險、資源風險、能源和原材料供應風險、經營管理風險。
4、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計劃維持產品質量與產量,以及產品市場需求量與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市場風險主要有價格風險、競爭風險和需求風險,這三種風險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影響。
5、金融風險。項目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項目融資中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兩個方面。項目發起人與貸款人必須對自身難以控制的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變化加以認真分析和預測,如匯率波動、利率上漲、通貨膨脹、國際貿易政策的趨向等,這些因素會引發項目的金融風險。
6、政治風險。項目的政治風險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國家風險,如借款人所在國現存政治體制的崩潰,對項目產品實行禁運、聯合抵制、終止債務的償還等;另一類是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穩定性風險,如稅收制度的變更,關稅及非關稅貿易壁壘的調整,外匯管理法規的變化等。在任何國際融資中,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承擔政治風險,項目的政治風險可以涉及到項目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階段。
7、環境保護風險。環境保護風險是指由於滿足環保法規要求而增加的新資產投入或迫使項目停產等風險。隨著公眾愈來愈關注工業化進程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許多國家頒布了日益嚴厲的法令來控制輻射、廢棄物、有害物質的運輸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污染者承擔環境債務」的原則已被廣泛接受。因此,也應該重視項目融資期內有可能出現的任何環境保護方面的風險。
防範公司融資風險:
1、提升企業信用等級,提高融資水平
企業提高融資水平,最為關鍵的因素就是企業的信用等級,企業的信用等級上升,才可以在融資方面獲取到更多的資源。企業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與經營管理制度,高層管理者要重視企業的管理,從員工的發展出發,制定合理化的規章制度來保證員工有效完成工作,保證公司部門與部門之間有效運轉,同時在財務上要建立透明機制,賬務公開化,發揮群眾的力量來監督,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2、建立科學融資結構,有效規避融資風險
控制好企業的融資風險,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予以規范盡管融資的渠道和方式是有多種選擇的,但是無論企業選擇哪一種方式都是有代價的,在加上在其中會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因素干擾,更加需要做到對各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予以權衡,從企業自身發展出發,考慮到經營成本、投資收益等多個方面,將資金的投放和收益結合起來,在融資之前做好決策,以免出現失誤。
3、提高管理力度,做好企業融資風險防範工作
企業的管理人員要樹立風險意識,認識到在企業的發展中風險是在所難免的,要端正態度並採取有效的措施來降低風險,還要做好各項財務預測計劃,合理安排籌集資金的數量和時間,從而提高資金效率。其次,如果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是受到利率的變動而產生的風險,就需要認真研究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研究利率的實際走勢,採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做出合理的安排。
4、健全和完善企業融資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
企業在進行融資活動過程中,應明確規范職責分工、許可權范圍和審批程序,科學合理地設置機構和配備人員;應建立融資風險評估制度和重大風險報告制度,在未得到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對外融資。對於違反融資規范的行為,企業有權追究其責任。
2. 《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什麼時間發的
近日,國務院公廳發布《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函〔2016〕88號)。同時,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的通知》(財預〔2016〕152號)。就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出的問題。一、問:出台《預案》和《指南》的背景是什麼?答: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有利於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政策儲備,推進風險防控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規定,「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要求,「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以可控方式和節奏主動釋放風險,重點提高財政、金融等方面風險防控能力。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構建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嚴格實施限額管理,要求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限額,依法設置地方政府債務的「天花板」;將政府債務全部分類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改變了以往政府債務游離於預算之外的局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開展風險評估和預警,督促高風險地區切實化解風險;發行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效緩解地方政府到期債務償還壓力,減輕地方政府利息負擔;加大專項檢查力度,堅決制止違法違規擔保融資行為等,既發揮了政府規范舉債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又有利於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積極成效,風險總體可控。但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債務率超出警戒標准,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存在不規范現象等,需要引起重視。圖之於未萌,慮之於未有。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預演算法相關規定,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面依法治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預案》的出台將有力推動此項工作開展。二、問:出台《預案》的目的以及工作原則是什麼?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堅持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預案》明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分級負責。省級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負總責,省以下地方各級政府按照屬地原則各負其責。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的指導。跨省(區、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由相關地區協商。二是及時應對。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對政府性債務風險的監控,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妥善處置風險事件。三是依法處置。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應當依法合規,尊重市場化原則,充分考慮並維護好各方合法權益。三、問:《預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答:《預案》和《指南》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准確研判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做出系統性安排,充分考慮各方合法權益,明確風險防控底線,建立預警和分級響應機制,嚴格風險事件責任追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一是依法明確適用范圍。依據預演算法等法律和政策規定界定《預案》和《指南》的適用范圍:納入限額管理的地方政府債務,包括地方政府債券以及尚未置換為政府債券的存量政府債務;清理甄別認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包括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二是建立分級響應機制。按照風險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將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大)四個等級。對Ⅳ級、Ⅲ級債務風險,主要由市縣政府立足自身化解;對Ⅱ級、Ⅰ級債務風險,除上述措施外,省級政府可依據市縣政府申請予以適當救助。另外,當地方政府出現極大風險時,中央政府可適當指導。三是實施分類應急處置。堅持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區分不同債務類型,分類提出債務違約處置措施,明確地方政府償債責任,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依法分擔債務風險。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風險事件發生後,適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對地方政府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和追究法律責任,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嚴格依法追責,增強地方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領導幹部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四、問:《預案》中提出的地方政府財政重整包括哪些內容?答:財政重整是指高風險地區通過實施一系列增收、節支、資產處置等短期和中長期措施安排,使債務規模和償債能力相一致,恢復財政收支平衡狀態。實施債務高風險地區財政重整,是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的重要內容,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做法。地方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必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要注重與金融政策協調,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不得因為償還債務本息影響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預案》規定了財政重整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拓寬財源渠道。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加大清繳欠稅欠費力度,確保應收盡收。落實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增加政府性資源收益。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財稅優惠政策之外,可以暫停其他財稅優惠政策,待危機解除後再行恢復。二是優化支出結構。財政重整期內,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政策支出和政府有效運轉支出外,視債務風險等級,本級政府其他財政支出應當保持「零增長」或者大力壓減。三是處置政府資產。指定機構統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門擁有的各類經營性資產、行政事業資產、國有股權等,結合市場情況予以變現,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四是申請省級救助。採取上述措施後,風險地區財政收支仍難以平衡的,可以向省級政府申請臨時救助,包括但不限於:代償部分政府債務,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減免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配套資金等。待財政重整計劃實施結束後,由省級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收回相關資金。五是加強預算審查。實施財政重整計劃以後,相關市縣政府涉及財政總預算、部門預算、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政府債務等事項,在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委會審查批準的同時,必須報上級政府備案。確有不適當之處,需要撤銷批准預算的決議的,上級政府應當依法按程序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六是改進財政管理。相關市縣政府應當實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妥善安排財政收支預算,嚴格做好與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政策措施的銜接。五、問:《預案》中提出將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分類處置,請問如何處置?答:《預案》依據預演算法、擔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區分不同債務類型提出處置原則,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依法合理分擔債務風險。一是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二是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新預演算法實施後,地方政府舉債只能採取發行政府債券方式,為此《預案》對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處置進行了明確。債務人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必須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置換成政府債券,地方政府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債務人為企事業單位等的,經地方政府、債權人、企事業單位等債務人協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分類處理。即,債權人同意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絕相關償還義務轉移,並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債權人不同意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將償債義務轉移給地方政府的,仍由原債務人依法承擔償債責任,對應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中央統一收回,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依法實現債權人的風險和收益相匹配。三是存量或有債務。具體包括:——存量擔保債務。存量擔保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按照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出具的擔保合同無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對其不承擔償債責任,僅依法承擔適當民事賠償責任,但最多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擔保額小於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二分之一的,以擔保額為限。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債權人、債務人參照政府承諾擔保金額、財政承受能力等協商確定。——存量救助債務。存量救助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對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四是新發生的違法違規擔保債務。對新預演算法實施以後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的債務,參照上述第三類情況中的存量擔保債務依法處理。另外,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專門制定了《指南》,進一步區分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信託、BT等不同類型,分門別類明確具體處置措施,作為《預案》配套文件印發實施。六、問:《預案》中為什麼要提出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范圍、響應機制和程序是什麼?答: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關全局。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關於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的規定,《預案》中專門對違法違規責任范圍、追究響應機制、責任追究程序進行了明確。一是違法違規責任范圍。包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的行為;違反國發〔2014〕43號文件等有關政策規定的行為;其他違反財政部等部門制度規定的行為。二是追究機制響應。發生Ⅳ級以上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當適時啟動債務風險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問責;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當地銀監部門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責任人員依法追責。三是責任追究程序。有關任免機關、監察機關、銀監部門根據省級政府審定的有關責任認定情況,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省級政府應當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納入政績考核范圍。對實施財政重整的市縣政府,視債務風險形成原因和時間等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屬於在本屆政府任期內舉借債務形成風險事件的,在終止應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屬於已經離任的政府領導責任的,應當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七、問:貫徹落實《預案》應當把握的主線是什麼?答:一是堅持法治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涉及債權和債務關系。要充分認識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與一般管理事務的差異性,全面貫徹依法治國的精神,堅持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妥善應對和處理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事件,保護好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二是樹立風險意識。要主動適應和引領新常態,把防風險擺在各項工作突出位置。要按照《預案》要求,加強動態監測和實時預警,准確研判可能出現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及其原因,對症下葯,綜合施策,力爭把各類風險化解在源頭,防止風險加劇或轉化,並依法加強對金融機構的風險警示和提醒。三是增強責任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事關總體國家安全。要堅持守土有責,妥善處理好促進經濟發展和防範債務風險的關系,處理好金融創新和國家安全的關系,把職責范圍內可能引發的風險防控好,不能把防風險的責任推給上面、留給後面或轉嫁他人。四是強化大局意識。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涉及中央與地方、財政與金融、政府部門與社會主體、當前地方經濟增長和國家可持續發展等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要站位更高一層,堅持從全局視角、整體思路出發研究制定各項政策,維護國家持久安全穩定。
3. 項目融資的風險管理如何進行
根據項目的融資的特點,對項目融資風險的防範及管理,應該在項目評審階段就已經開始了。在項目評審階段,包括這樣幾個主要的方面:一是聘請行業的專家,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再評估。需要對以下的一些重要的風險進行科學的評估。政治風險:政府的政策的連續性、政治的穩定性特別是對一些在國際上來看,對欠發達發展中國家或者地區,政策性風險是項目融資之前應作為一個謹慎的評估的重要方面;技術可行性和先進性:技術上的可行性和先進性就決定了在投產以後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以及投產以後產生效益的能力;環境風險:通常一些大型的項目,特別是一些超大型的項目,可能會對環境產生一些改變,而環境的變化又會對整個項目所在的運行的要求,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國開行近年的實踐表明,在項目建設期以後,以及項目投產以後的風險管理措施也十分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內容:按照不同項目所屬行業或者地區的特點,區別項目建設地段及投產後不同的風險因素,制定恰當的風險評價標准。定期對項目融資進行審閱,以及早識別信用惡化的信號。為進一步加強項目融資信貸質量控制,可能考慮外聘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貸款質量進行檢查。根據項目融資質量檢查的結果,考慮從會計操作上,從穩健經營的角度提取必要的檢測准備,以及相應的資本的分配。
4. 投融資風險定量分析和評價方法有哪些
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 一、不確定性分析 項目經濟評價所採用的基本變數都是對未來的預測和假設,因而具有不確定性。通過對擬建 項目具有較大影響的不確定性因素進行分析,計算基本變數的增減變化引起項目財務或經濟 效益指標的變化,找出最敏感的因素及其臨界點,預測項目可能承擔的風險,使項目的投資 決策建立在較為穩妥的基礎上。 二、風險分析 風險是指未來發生不利事件的概率或可能性。 投資建設項目經濟風險是指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導致項目實施後偏離預期財務和經濟效益 目標的可能性。經濟風險分析是通過對風險因素的識別,採用定性或定量分析的方法估計各 風險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及對項目的影響程度,揭示影響項目成敗的關鍵風險因素,提出項目 風險的預警、預報和相應的對策,為投資決策服務。經濟風險分析的另一重要功能還在於它 有助於在可行性研究的過程中,通過信息反饋,改進或優化項目設計方案,直接起到降低項 目風險的效果。風險分析的程序包括風險因素識別、風險估計、風險評價與防範應對。 三、不確定性與風險分析的區別與聯系 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由於人們對未來事物認識的局限性,可獲信 息的有限性以及未來事物本身的不確定性,使得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結果可能偏離預期目 標,這就形成了投資建設項目預期目標的不確定性,從而使項目可能得到高於或低於預期的 效益,甚至遭受一定的損失,導致投資建設項目「有風險」。 通過不確定性分析可以找出影響項目效益的敏感因素,確定敏感程度,但不知這種不確定性 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藉助於風險分析可以得知不確定性因素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給 項目帶來經濟損失的程度。不確定性分析找出的敏感因素又可以作為風險因素識別和風險估 計的依據。 四、不確定性分析主要內容 盈虧平衡分析是指項目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條件下,通過盈虧平衡點(Break-Even-Point, BEP) 分析項目成本與收益的平衡關系。 敏感性分析是投資建設項目評價中應用十分廣泛的一種技術,用以考察項目涉及的各種不確 定因素對項目基本方案經濟評價指標的影響,找出敏感因素,估計項目效益對它們的敏感程 度,粗略預測項目可能承擔的風險,為進一步的風險分析打下基礎(敏感度系數、臨界點分 析)。 四、風險分析的基本程序與方法 (一)經濟風險的來源 (二)風險分析過程 風險識別 風險估計 風險評價 風險應對 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風險分析的基礎,運用系統論的方法對項目進行全面考察綜合分析,找出潛在的 各種風險因素,並對各種風險進行比較、分類,確定各因素間的相關性與獨立性,判斷其發 生的可能性及對項目的影響程度,按其重要性進行排隊,或賦予權重。 風險識別應注意的問題 投資建設項目的不同階段存在的主要風險有所不同; 風險因素依項目不同具有特殊性; 對於項目的有關各方(不同的風險管理主體)可能會有不同的風險; 風險的構成具有明顯的遞階層次,風險識別應層層剖析,盡可能深入到最基本的風險單元, 以明確風險的根本來源; 正確判斷風險因素間的相關性與獨立性; 識別風險應注意借鑒歷史經驗,要求分析者富有經驗、創建性和系統觀念。 2.風險估計 風險估計又稱風險測定、測試、衡量和估算等,風險估計是在風險識別之後,通過定量分析 的方法測度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對項目的影響程度。 風險估計與概率 風險估計是估算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後果的嚴重程度,因此,風險與概率密切相關。概 率是度量某一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的量,它是隨機事件的函數。必然發生的事件,其概率 為1,不可能事件,其概率為零,一般的隨機事件,其概率在0 與1 之間。風險估計分為主 觀概率(估計)和客觀概率(估計)兩種: 在項目評價中,要對項目的投入與產出進行從機會研究到投產運營全過程的預測。由於不可 能獲得足夠時間與資金對某一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作大量的試驗,又因事件是將來發生的,也 不可能做出准確的分析,很難計算出該事件發生的客觀概率,但決策又需要對事件發生的概 率做出估計,因此項目前期的風險估計最常用的方法是由專家或決策者對事件出現的可能性 做出主觀估計。 3.風險估計與概率分布 風險估計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確定風險事件的概率分布。概率分布用來描述損失原因所致各種 損失發生可能性的分布情況,是顯示各種風險事件發生概率的函數。概率分布函數給出的分 布形式、期望值、方差、標准差等信息,可直接或間接用來判斷項目的風險。 常用的概率分布類型有離散概率分布和連續概率分布。當輸入變數可能值為有限個數,這種 隨機變數稱為離散隨機變數,其概率稱離散概率,它適用於變數取值個數不多的輸入變數。 4.風險評價 風險評價是對項目經濟風險進行綜合析,是依據風險對項目經濟目標的影響程度進行項目風 險分級排序的過程。它是在項目風險識別和估計的基礎上,通過建立項目風險的系統評價模 型,列出各種風險因素發生的概率及概率分布,確定可能導致的損失大小,從而找到該項目 的關鍵風險,確定項目的整體風險水平,為如何處置這些風險提供科學依據。風險評價的判 別標准可採用兩種類型: 以經濟指標的累計概率、標准差為判別標准財務(經濟)內部收益率大於等於基準收益率的 累計概率值越大,風險越小;標准差越大,風險越大。 財務(經濟)凈現值大於等於零的累計概率值越大,風險越小;標准差越大,風險越大。 以綜合風險等級為判別標准 風險等級的劃分既要考慮風險因素出現的可能性又要考慮對風險出現後對項目的影響程度, 有多種表述方法,一般應選擇矩陣列表法劃分風險等級。 5.風險應對 在經濟風險分析中找出的關鍵風險因素,對項目的成敗具有重大影響,需要採取相應的應對 措施,盡可能降低風險的不利影響,實現預期投資效益。選擇風險應對的原則 貫穿於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全過程。可行性研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而經濟風險來源於技 術、市場、工程等各個方面,因此,應從規劃設計上就採取規避防範風險的措施,才能防患 於未然。 針對性。風險對策研究應有很強的針對性,應結合行業特點,針對特定項目主要的或關鍵的 風險因素提出必要的措施,將其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 可行性。可行性研究階段所進行的風險應對研究應立足於現實客觀的基礎之上,提出的風險 應對應在財務、技術等方面是切實可行的。 經濟性。規避防範風險是要付出代價的,如果提出的風險應對所花費的費用遠大於可能造成 的風險損失,該對策將毫無意義。在風險應對研究中應將規避防範風險措施所付出的代價與 該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權衡,旨在尋求以最少的費用獲取最大的風險效益。 6.決策階段的風險主要應對 提出多個備選方案,通過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最優方案; 對有關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潛在風險因素提出必要研究與試驗課題,准確地把握有關問題,消 除模糊認識; 對影響投資、質量、工期和效益等有關數據,如價格、匯率和利率等風險因素,在編制投資 估算、制定建設計劃和分析經濟效益時,應留有充分的餘地,謹慎決策,並項目執行過程中 實施有效監控。 7.建設或生產經營期的風險可建議採取迴避、轉移、分擔和自擔措施 案例分析 企業投融資決策方法 -----投資(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基本程序及方法 一、投資項目經濟評價方法 的歷史沿革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1987 年版)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1993 年版)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三版) 兩個層次的評價 經濟評價(費用效益分析) 財務評價 二、兩個評價層次的概念和作用 1.經濟評價(費用----效益分析) 經濟分析包括經濟費用效益分析和費效果分析,是從資源優化配置的角度,分析項目的投資 活動所耗費的各種經濟資源及所產生的各種經濟後果,分析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率。對於需要 進行經濟分析的項目,應對經濟分析的相關內容進行評價論證,為國家投資決策及對企業投 資項目的核准提供依據。 2.財務評價 財務評價是依據國家現行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採用市場價格,分析預測項目的財務 收入與成本、稅費用,計算財務指標,分析擬建項目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據以判斷項目 的財務可行性。 財務評價的結論是重要的決策依據之一。 財務主體 公司融資,可稱企業融資,是以現有公司為基礎開展融資活動,進行投資決策,承擔投資風 險和決策責任。以這種融資方式籌集的債務資金雖然實際上是用於項目投資,但債務人是現 有公司,即以現有企業自身的信用條件為基礎,通過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 用於企業的項目投資。債權人不僅對項目的資產進行債務追索,而且還可以對公司的全部資 產進行追索。現有公司(企業)法人是財務主體。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指為建設和經營項目而成立新的獨立法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完 成項目的投資建設和經營還貸。對於無追索權項目融資方式,項目負債的償還,只依靠項目 本身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來保證,既使項目實際運作失敗,債權人也只能要求以項目本身 的資產或盈餘還債,而對項目以外的其他資產無追索權。對於有限追索權融資方式,一般要 求由項目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第三者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以分散項目盈利的不確定性因素 所帶來的風險。項目公司是財務主體。 投資決策 資金作為企業的一種稀缺資源,其數量總是有限的,理財人員應當通過科學的投資決策將資 金用到最有效的地方上去。財務理論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即是為企業進行投資決策提供概念 和方法上的支持,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證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投資決策所要考慮的一些基本問 題包括:企業現在或將來有多少可供選擇的投資項目?這些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或者所節 約的現金流量能否抵補投資支出並帶來符合要求水平的盈利?項目的風險程度如何? 融資決策 投資決策一旦作出,理財人員必須進行籌資決策,為企業投資籌措所需要的資金。籌資 決策所要考慮的一些基本問題包括:所需資金的數量有多大:需要短期資金還是長期資金? 籌資資金所能承擔的最高資本成本是多少?籌措與償還資金的現金流量與投資項目的現金 流量是否一致? 投資估算 資金籌措 經營成本及 總成本估算 收入及 稅費估算 編全投資現金流量表及 自有資金現金流量表 編損益、資金來源與運用 及資產負債表 盈利分析 清償分析 計劃 市場 流程 靜態投資估+ 營運資金 經營成本 估算 收入及 稅費估算 項目現金流量表 盈利分析 市場經濟 現代理財 FIRR、FNPV 投資回收期 流程 總投資= 靜態投資+營運 資金+漲價預備 費+建設期利息 總成本費用= 經營成本+ 折舊、攤銷+ 財務費用 收入及 稅費估算 編利潤表、財務計劃現 金流量表及資產負債表, 資本金現金流量表 融資分析 市場經濟 現代理財 流程 FIRR、FNPV 利息備付率等 資金籌措 方案 三、投融資決策應遵循的原則 資金時間價值 有無對比 現金流量 1.有無對比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是企業為了生存與發展進行的生產性長期投融資決策,它是企業發展規劃 的重要組成部分,擬建項目 在不同程度上利用了原有資產和資源,以增量帶動存量,或以較小的新增投入取得較大的新 增效益。 企業現有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對項目的投融資決策有較大影響。 企業在生產經營或有在建工程,其現狀況還在發生變化,因此項目效益和費用的識別、計算 較復雜。 2.有無對比分析應注意以下四方面問題 沉沒費用 機會成本 對企業其他部門效益和費用的影響 「有、無項目」 的預測 3.現金流量是投融資決策的重要依據 四、財務盈利能力分析----決策分析 1.項目投資財務盈利能力分析 2.權益投資財務盈利能力分析 3.投資各方財務收益分析 五、融資方案分析 1.資金來源 (1)資本金 (2)債務資金 2.融資決策分析應遵循「總量」分析原則 建設項目的融資決策分析,包括融資方案、資本結構分析及債務償還能力的分析等內容。融 資決策分析所謂遵循「總量」分析原則,是指在企業經營現狀和財務現狀的基礎上對項目實 施後的財務狀況作出評價,企業對項目所需的建設資金以及投產後償還貸款的能力進行綜合 分析. 應區別項目的具體情況,分析的內容有所不同: 經營性(准公共產品)企業的建設項目,根據企業經營現狀和財務現狀分析企業的籌資能力, 政府投資介入的必要性、介入方式及金額,債務資金的來源及對債務償還能力的分析; 私人產品企業的建設項目,根據企業經營現狀和財務現狀分析企業的籌資能力,債務資金的 來源及對債務償還能力的分析。 對於經營現狀和財務現狀良好、銀行信譽等級高的企業,其建設項目所需資金來源,可考慮 全部用銀行借款,此時只需分析企業對債務償還能力。 當企業有多筆債務時,在債務償還能力的分析中,應按借款償還計劃統籌考慮。 反映項目償債能力的指標有: 1.利息備付率 2.償債備付率 六、財務可持續發展分析 財務生存能力分析應遵循「總量」分析原則 財務生存能力分析通過編制項目實施後的企業財務計劃現金流量表,分析項目建設期、還款 期及還款後三個階段凈現金流量的餘缺,來考察項目的財務生存能力。應區別項目的具體情 況,分析的內容有所不同: 企業投資項目為准公共產品,凈現金流量短缺時,一方面重新調整建設規模或修改融資方案, 另一方面在市場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提高產出品(服務)價格、降低成本費用或建議政府採取 補貼措施等。 企業投資項目為私人產品,凈現金流量短缺時,一方面重新調整建設規模或修改融資方案, 另一方面在市場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提高產出品(服務)價格、降低運營成本費用。 案例1:企業並購項目財務分析 一、概念及內容 並購項目系指既有企業通過投資兼並或收購目標企業,獲得目標企業部分或全部產權的項 目。並購的目的在於擴大既有企業規模,提高既有企業效率,減少競爭對手,取得管理、經 營、財務協同效益,增強既有企業的競爭能力,同時維持或改進目標企業原有的生產系統。 並購項目經濟評價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分析目標企業所處行業地位、競爭對手、行業發展趨勢、市場格局與前景; 2.分析目標企業經營管理現狀、資產與債務結構、盈利能力、管理水平、並預測發展前景; 3.分析既有企業管理能力與水平、財務狀況、品牌商譽、市場份額、融資能力、企業現狀 等; 4.測算並購成本; 5.測算改組改造所需投資; 6.預測並購收益和經營費用; 7.構造並購後的現金流量表,依據內部收益率等指標判斷並購的可行性; 8.並購風險分析。 xxxxx 公司收購xx 礦山機械有限公司 股權及技術改造融資項目可行性研究 1.股權收購 2.技術改造 3.融資方案 案例2:某新建公路項目經濟評價 本案例是以我國西部地區某新建公路隧道項目為背景,演示了公路項目經濟費用效益分析、 財務分析以及風險分析方法的應用。 1.正確區分了經濟費用效益分析與財務分析的范圍:經濟分析范圍是項目直接與間接影響 的相關路網,財務分析范圍僅為本項目21 公里收費路段。 2.採用「有無對比」方法,分析計算項目直接與間接影響相關路網的經濟費用與效益,論 證項目的經濟合理性。 3.案例模擬了在交通部門現行的「政府投資、統收(費)統還(貸)」管理模式下項目的財 務生存能力分析過程。在這種模式下,盡管收費收入納入財政管理、免收各種稅費、不計固 定資產折舊、公積金等,項目還貸資金仍不足,要長期依賴短期借款(18 年)或在「統收 統還」的情況下要利用其它項目的收入來彌補本項目的還貸資金不足,項目財務風險較大。 4.案例模擬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選擇新的融資方案,來解決項目經濟效益與財務效益 的差異,探討由政府補貼部分投資,在滿足投資者最低期望收益率的前提下,吸引企業投資, 採用企業經營管理的運行模式,解決項目的生存能力問題。 5.案例結合項目特點,對項目涉及的風險進行了識別、估計、評價和應對分析。利用專家 0>調查法對風險進行識別,判別風險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及對發生後對項目的影響程度, 在調查資料匯總的基礎上,利用概率與數理統計的方法,得出各個風險因素的主觀概率分布。 在此基礎上,案例利用CIM模型(可控制區間記憶模型),模擬了項目投資增加的風險;其 後,再利用層次分析法,分析項目財務可持續性的風險,求得各類風險因素對項目財務可持 續性影響的權重,然後再利用概率統計方法計算項目財務可持續風險的分布函數。 案例3 某新建鐵路項目經濟評價 1.案例重點演示在新的投資體制下,政府投資的鐵路建設項目,經濟費用效益分析和財務分 析的方法。 2.本項目為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公益性特徵明顯,票價率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調控, 難以按市場化運作,造成項目經濟效益與財務效益較大差異,項目的經濟效益十分可觀,但 在財務上不具生存能力。 3.本案例重點分析研究,產生經濟效益與財務效益較大差異的原因,分析項目對不同群體在 經濟上的影響程度,提出改進項目生存能力的政策建議。 4.這類項目財務分析過程及財務報表的設置,與盈利性項目的分析過程有所不同。如財務分 析報表的設置完全根據財務分析研究的需要,只編制總成本費用表、利潤和利潤分配表、財 務計劃現金流量表。
5. 如何考核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成本率
融資平台融資成本率的考核計算原理如下:
1、無風險收益率的確定。關於無風險收益率的選擇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統一的標准,考慮到從上市公司角度,在實際計算中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期限最長的國債的內部收益率(折成年收益率)。
2、市場風險溢價的估計。在明確了無風險收益率的計算依據之後,計算市場風險溢價的關鍵就是如何確定股票市場的市場組合收益率,實際中採用自上市公司實施股權融資之後的三年時間內上證綜合指數累計收益率(折成年收益率)。
3、融資總成本中的上市公司總價值V的計算。由於中國上市公司的市值存在總市值和流通市值之分,而債務資本的賬面值的確定也存在不確定因素,因此,直接計算上市公司總價值是有困難的,在實際計算時採用了總投入資本即債務融資資本與股權融資資本之和EK+DK代替上市公司總價值V。
註:融資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5)政府融資風險評估擴展閱讀:
融資成本的相關介紹:
1、首先是企業融資的機會成本。就企業內源融資來說,是無償使用的,它無需實際對外支付融資成本。但是,如果從社會各種投資或資本所取得平均收益的角度看,內源融資的留存收益也應於使用後取得相應的報酬;
這和其他融資方式應該是沒有區別的,所不同的只是內源融資不需對外支付,而其他融資方式必須對外支付以留存收益為代表的企業內源融資的融資成本應該是普通股的盈利率,只不過它沒有融資費用而已。
2、其次是風險成本,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主要指破產成本和財務困境成本。企業債務融資的破產風險是企業融資的主要風險,與企業破產相關的企業價值損失就是破產成本,也就是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
財務困境成本包括法律、管理和咨詢費用。其間接成本包括因財務困境影響到企業經營能力,至少減少對企業產品需求,以及沒有債權人許可不能作決策,管理層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等。
3、最後,企業融資還必須支付代理成本。資金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間會產生委託一代理關系,這就要求委託人為了約束代理人行為而必須進行監督和激勵,如此產生的監督成本和約束成本便是所謂的代理成本。另外,資金的使用者還可能進行偏離委託人利益最大化的投資行為,從而產生整體的效率損失。
6. 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有哪些
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如下:
1、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債務的界限。貫徹執行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轉型的要求,嚴格區分地方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債務的界限,適度允許地方國有企業發生違約,以便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
2、財政部一直監測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情況。當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包括:地方政府償債能力總體有所下降,局部地區債務風險有所上升;地方政府違法或變相舉債擔保仍有發生;不規范的PPP模式等。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督促地方和相關金融機構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3、引入長期資金提供者。地方政府債券及地方基礎設施項目可引入成熟的、風險偏好穩定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尤其是要引入長期資金提供者;
4、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中央可鼓勵地方政府出資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或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更好地支撐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
5、適度加大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是政府依法規范加杠桿的重要舉措,可以避免全社會債務收縮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隨著全社會的杠桿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桿也可以逐步釋放。
(6)政府融資風險評估擴展閱讀:
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將風險評估和預警結果通報有關部門和各省級政府,督促高風險地區多渠道籌集資金化解債務風險。
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印發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在2016年全國預算草案中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債務情況,指導地方分別在2016年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中反映政府債務情況,主動接受各級人大監督;
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以國際通用的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指標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率為89.2%,低於國際通行警戒值。
需要注意的是,與發生債務危機的國家不同,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質資產作為償債保障,加上未來一段時期內我國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增長,也為債務償還提供了根本保障。
7. 政府應採取哪些措施降低融資風險
一、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概念和發展現狀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及相關文件的最新定義,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和行業性投資公司。
近年來,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台進行舉債融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應對兩次金融危機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融資平台數量的迅速膨脹及貸款規模的急速增長,相關問題逐步出現,潛在風險引起關注。2010年下半年起,國務院及各部委陸續下發文件,要求對地方各級政府融資平台進行全面清理。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清理規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融資平台公司規模迅速擴張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保留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場化原則規范運行,逐步實現債務風險內部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對平台公司的信貸管理更加規范,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也基本得到制止。
從審計署2013年12月30日發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看,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9萬億元。其中,融資平台公司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4.08萬億元,佔地方政府債務總額的37%。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存在的風險
(一)高負債率高及缺乏還款來源存在償付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主要的作用是為地方政府融資,缺少突出的主營業務和充足的固定資產,通常以政府劃撥的土地、股權作為資產,在融資中較多地依靠地方財政進行擔保,造成了其高負債率。同時,平台公司投資投向單一,貸款缺乏還款來源,擔保普遍不足,倘若依靠土地和稅收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出現大幅度下滑,則會直接威脅地方財政的償付能力,從而導致融資平台難以履行其償債義務,出現貸款償付風險。
(二)投資項目效益不高及償債主體不明確形成項目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投資項目大多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大、建設及回收期長,項目收益不穩定,效益不高,償債能力弱。一些平台公司承擔的項目過多,承建項目效率不高,債務償還和投資失誤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對所投的項目缺乏嚴格科學的項目論證,投入產出效率過低,容易造成資金浪費和損失,甚至出現「半拉子」工程,形成項目建設風險。
(三)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及違規操作存在潛在風險
一是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政企不分。尤其是平台公司的高管人員,大多是由政府官員擔任,缺乏必要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和風險防範的意識,甚至存在不計項目經營效益,單純追求政績的傾向,在投融資的過程中容易發生重大的失誤。二是政府融資運作過程不規范。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讓融資平台能從銀行獲得貸款,違規向銀行提供擔保。有些融資平台一筆注資用作多家公司或項目的注冊資金或項目資本金,或是用貸款資金作為注冊資本金。甚至出現不同的平台公司之間相互擔保,形成連帶風險。
(四)貸款資金流向缺乏監管容易行成信貸資金安全風險
由於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一般所需要的資金規模較大,地方政府需要從多家銀行分別貸款,從而出現一些平台公司把分別借來的貸款放在一個統一的資金池裡,再根據不同的項目進度統一安排使用。貸款資金進入平台公司賬戶之後,貸款銀行無法對貸款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的監控,缺乏流向監管,容易造成信貸資金被違規挪用的風險。
(五)信息不對稱及過度信貸造成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
銀行在與融資平台的合作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平台公司的信息透明度尤其財務透明度低,使銀行很難全面掌握了解平台公司的實際負債情況,且其政府背景貸款的原因提高了銀行的信任度,無法對貸款風險做出正確的估計。同時,銀行的相當一部分資金投向了融資平台,且大部分是大型的中長期基礎設施項目,導致銀行信貸結構不合理,形成過度信貸,減弱了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另外,向平台公司發放貸款的許多是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聯社,其風險控制機制比較薄弱,且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加大了貸款的收回風險。
三、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一)認真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清理規范
地方各級政府應嚴格按照國發[2010]19號文件的規定,依據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和債務進行全面清理規范。一是分類做好融資平台公司的清理。對不符合條件的平台公司要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符合規定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引進民間投資改善股權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對於新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二是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造成損失浪費。
(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
要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建立並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繼續擴大。一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明確地方政府對平台的責任,加強地方政府對平台的債務集中統一管理。二是建立地方債務償債基金,並制訂地方平台債務償還管理辦法,規定相應的償債程序。三是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將土地出讓金和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在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以確保貸款本息的正常償還。四是要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及承諾行為。
(三)積極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市場化運作
提高融資平台的市場化程度,按照市場化運作積極拓展融資渠道,利用市場機制提高運營效率和管理效率,是降低風險的有效途徑。一是進一步改革投融資體制,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投資增長機制。二是嚴格界定政府投資范圍,使政府投資主要用於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社會領域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凡是民營企業能做的項目,盡量讓民營企業去做。三是積極拓寬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引入社會參與機制,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介入政府建設項目,通過市場化運作規范投融資行為。
(四)加強商業銀行平台貸款的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
商業銀行在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面前,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摒棄過度注重規模擴張和近期效益的短期經營行為,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始終將信貸資產的安全性放在首位。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加強信貸管理,針對融資平台的特點,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評價和管理制度。同時落實借款人准入條件,審慎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防止信貸資金的盲目過度投放。二是加強對平台貸款的貸後管理。對於貸款的使用、借款方的財務狀況、抵押物情況以及貸款的償還情況進行重點監測,防止貸款挪用風險。三是要逐步建立政府背景類貸款風險評估體系,加強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分析和預測,對潛在的風險要及時發出風險預警提示,並提出風險預控措施。四是商業銀行間要加強合作,盡可能以銀團貸款的形式發放平台貸款,避免貸款集中度風險。
(五)多部門聯動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外部監管
對融資平台的監管,應實現多部門聯動的綜合監管,財政、國資、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和機構,要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做好外部監督和指導。一是完善融資平台公司的監事會和獨立董事設置,由國資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地方人大等相關部門派專業人員擔任,明確監督責任。二是各地國資部門、財政部門應依法對融資平台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三是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監測和研究,盡可能摸清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情況,加強市場風險預警。四是建立財務總監委派制和年度審計制度。由財政部門委派財務總監,審計部門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年度審計,有效杜絕違規違紀現象。五是財政、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調,建立信息共享及跟蹤機制,提高融資平台的運作透明度,通過對資金流轉的各個環節和途徑的監督,構建融資平台的風險預防綜合體系。
(六)制訂投融資法律和研究平台長遠健康發展模式
目前,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還沒有制定統一的法律法規,平台的建設和發展亦沒有長遠健康的模式。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財政部應該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一是盡快出台投融資法律法規,為加強地方政府投融資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制訂並完善融資平台長遠健康發展模式。著眼於當前的財稅體制改革,增加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考發達國家經驗,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地方政府融資模式,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三是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更好地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有效、審慎的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8. 關於銀監會對政府融資平台的限制性規定
針對政府融資平抄台公司授信增長快、風險隱患大,銀監會提出了監管要求:嚴禁發放打捆貸款,嚴格按項目逐個進行調查、評估、審批、放款,不得與地方政府簽署無特定項目的大額授信合作協議,已經簽的不允許執行;結合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加強對融資平台還款能力及貸款風險的評估和把控;項目貸款的期限一般不應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0年,最長一般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5年;搭橋貸款只能用於非生產性項目,嚴禁對生產性項目發放搭橋貸款;原定計劃內資金到位後即應歸還搭橋貸款本息,不得給予優惠利率,不得長期佔用,更不得用作項目資金。
其餘可以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
9. 政府在項目融資過程中承擔的風險 類型
(一)宏觀層面的風險
伴隨於PPP項目的全操作流程與全生命周期的,可能導致PPP項目失敗的宏觀風險包括: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以及不可抗力風險。通常,政治風險和法律變更風險通常多存在於項目識別階段,市場風險則多出現在項目准備階段,不可抗力風險則各個階段都有可能發生。
(1)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指在PPP項目中因政府決策及相關政治因素所導致的各種風險,在政府方面來看,主要指政治反對風險。
政治反對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公眾利益因PPP項目而得不到保護或受損,或者公眾主觀認為自身利益存在受損的可能性,從而引起政府、公眾反對PPP項目所造成的風險。例如北京第十水廠的水價問題,由於關繫到公眾利益,遭到了來自公眾的阻力,政府為維護社會安定也不支持漲價。
(2)財政風險
為實施PPP項目,政府部門將面臨新型的財政資金需求:一是直接債務,二是或有債務,三是由隱形擔保導致的資金需求。
實踐經驗證明,質量不高的PPP項目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主要表現為:一是政府部門過度承擔項目風險,二是在公共服務的使用費達不到PPP合同規定的水平的情況下,政府部門被要求彌補收入缺口,三是因不能有效識別和分配財政風險導致政府責任不清晰,四是項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導致政府與運營方的信息不對稱,五是未安排項目的長期預算,六是將政府的財政責任轉移到預算外,七是財政風險監管不到位,八是受PPP項目前期收益較低影響,政府可能過度投資。
(3)法律變更風險
法律變更風險指在項目合同生效後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規或者對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而導致項目的合法性、市場需求、產品或者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有效性等要素發生變化,影響項目運行或者各方收益甚至直接導致項目中止和失敗的風險。目前PPP模式的法律法規體系並不健全,多以規范性文件與政策為主,不同政府部門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與政策存在沖突、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情形下,將產生風險。
法律變更的風險一般由政府一方承擔。為減輕此類風險帶來的不利後果,政府一方應密切監控相關法律的變更動向,由雙方事先商定此類風險的分擔方式,同時,政府一方也可通過排除對稅費變更的補償或通貨膨脹的補償來降低其承擔的法律變更風險。
(4)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是指合同雙方無法控制,在簽訂合同前無法合理預見,情況發生時,又無法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況,如自然災害或事故、社會異常事件、考古文物、戰爭、禁運等。不可抗力風險是任何項目都會遭遇的風險,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認定標准及其影響後果的評估程序方法,並給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及時通知、積極補救減損等,以維護公共利益。
對於此類風險,除有保險的情況外,一般由私人部門承擔資產的損失或破壞及收入損失,而政府則承擔服務中斷的風險。
(二)具體操作層面的風險
在具體操作流程上,PPP項目分為項目識別、項目准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五個階段,在各個階段所存在的風險如下。
(1)項目識別階段的風險
在PPP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對基礎設施與公用事業領域的新建項目、改建項目以及存量公共資產項目進行識別與篩選,並通過物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來評估、判斷項目是否適合採用PPP模式。在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存在的風險包括項目范圍的風險、項目主體的風險、兩個論證的風險以及可能存在的違約風險。
(2)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
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合同、采購方式、項目運作方式以及交易結構等方面。項目實施機構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如何選擇適格主體、相應的授權內容與職責以及期限等方面;項目合同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邊界、交易條件、權利義務以及履約保證等環節;項目采購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依法選擇采購方式以及采購程序等方面;項目運作方式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選擇符合項目的運作方式;交易結構的潛在風險在於如何設置投融資結構以及項目回報機制。
(3)項目采購階段的風險
首先,招投標的競爭性和透明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招投標過程中的合謀串標、貪污腐敗等現象,2014年修訂了《政府采購法》,2015年發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但具體執行情況有待實踐檢驗。其次,部分PPP模式與現行法律法規存在脫節。例如,「使用者付費」模式的PPP項目,其資金來源並非財政性資金,適用《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競爭性談判等非招標方式依據不足。
(4)項目執行階段的風險
PPP合同的長期性及不確定性決定了在PPP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較為頻繁的「再談判」,其應被視為一種常態化的規則而非特殊情況,而我國並沒有建立起就PPP合同條款「再談判」的具體規則,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一些機會主義行為,但也為項目的順利運作埋下隱患。由於經驗和能力不足,PPP合同在最初簽訂時的公平性很難得到保證,若缺乏「再談判」機制則容易導致項目失敗。
融資不足的風險。融資不足的風險是指未能在預期的條件下融到項目所需資金往往會導致項目停工甚至整個項目的夭折。一般認為,融資風險是由項目公司承擔的,然而,即便政府在未能融到資金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該風險的最終承擔者。為避免融資不足的風險,一般會要求項目涉及的所有的標書必須有完整的文件證明最低的資金投入,且融資條件的實現不能存在實質障礙。
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私人部門或項目公司不具備或喪失項目所需的技術,或者其技術水平無法使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導致其無法提供或停止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政府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不利後果的最終承擔者。為降低此類風險,項目各方都應合理評估和衡量私人部門的技術能力和經驗,同時,通過合同條款的設計,保證服務提供的連續性,並設置服務暫停或停止時,政府一方扣減付款的安排。
(5)項目移交階段的風險
缺乏權威公正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參與的PPP項目中,國家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對項目績效進行公正的評估,防止利益輸送;另一方面,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有助於減少各利益相關方的風險,提高項目運作的整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