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融資 > 融資風險加權余額

融資風險加權余額

發布時間:2021-06-12 03:23:49

Ⅰ 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分子對策」是

B選項屬於「分母對策」;C、D選項屬於綜合措施。故選A。

Ⅱ 如今的融資租賃會不會在未來超過P2P

融資租賃行業發展現狀分析 整體呈現兩大業務風險

融資租賃行業概念及分類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並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業務模式。其分類可根據監管機構和股東背景的不同進行劃分。

根據監管機構不同的分類。根據監管機構的不同,融資租賃企業可分為金融租賃企業、內資租賃企業和外資租賃企業。其中,金融租賃企業屬於金融機構,受銀保監會監管;而內資租賃企業和外資租賃企業(含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等)目前仍定位為非金融機構,前者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授權機構審批設立,後者由商務部審批和監管。三類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管要求有所不同。

注冊資本方面,金融租賃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為1億元,內資租賃企業為1.7億元,而外資租賃企業僅為1000萬美元(該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已於2015年9月取消),為三大類型企業中注冊門檻最低的;最高杠桿倍數方面,金融租賃企業的最高杠桿倍數為12.5倍(資本凈額不低於風險加權資產的8%),而非金融租賃企業為10倍。

事實上,在日常經營中,企業很少將杠桿用到極致,例如金融租賃企業杠桿倍數一般在9倍左右,而非金融租賃企業杠桿倍數一般在6~7倍。

三類融資租賃公司不同監管要求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但從銀行系、廠商系和獨立第三方系三種類型的企業來看,由於銀行系租賃企業具有股東銀行的客戶資源和資金優勢,其優勢行業一般是船舶、飛機、大型設備等單筆合同金額較大的行業。廠商系租賃企業股東多為設備製造廠商,一般是機械、醫療、汽車、電力設備等具備一定專業性的領域,且投向中行業集中度比較高。而獨立第三方租賃企業由於無資金和資源優勢,其客戶以中小企業居多,行業分布相對廣泛。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平台類業務兩大風險分析

1、政策風險。2017年以來,監管政策密集發布,限制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台舉債,且多項發文均提到,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也不得將以上公益性資產計入申報資產。

2017年5月,商務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開展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提到對於融資租賃企業重點排查的問題包括: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提供融資或要求地方政府為租賃項目提供擔保、承諾還款等,以及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標的為租賃物、未實際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等行為。

2018年3月,財政部發布《關於規範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23號文」),要求國有金融企業不得直接或通過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間接渠道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不得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

2018年7月,財政部公布四省市關於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處理結果,其中包含兩起以融資租賃方式利用公益性資產做標的物、並以政府服務采購款作為還款來源的違規舉債合計28億元,處理結果是撤回政府相關函件,融資租賃合同無效,退回已到賬的13億元。

整體來看,融資租賃企業政策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受23號文相關限制影響,未來平台類業務佔比較高的融資租賃企業或將面臨規模收窄風險;2)若前期存在諸如租賃物不合規、違規利用購買服務變相融資等不規范的租賃合同,一旦被認定無效,將對融資租賃企業收益產生影響,且若政府依賴「債滾債」方式還舊債,那麼融資租賃企業已發放的本金或存在短期無法收回的風險。

2、信用風險。2018年以來,隨著市場融資環境收緊,地方財政壓力增加,部分地區多家平台已被爆逾期,例如2018年9月,湖南省下轄耒陽市政府控制下的多家平台公司租賃債務逾期,多家租賃公司牽涉其中。融資租賃模式均為租賃公司與耒陽市人民醫院簽訂售後回租合同,由當地城投公司耒陽經開投作擔保,而資金由當地政府使用,相當於變相為地方政府融資。

這種模式下,地方政府的債務壓力將影響融資租賃企業實際資金的回收,而租賃物往往難以變現。整體來看,變相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依賴政府服務采購款作為還款來源、沒有良好現金流支撐的平台類業務存在較大信用風險隱患。

Ⅲ 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為

由1上調至1.25。

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企業和金融機構專可以在境外融資的風屬險加權余額上限的大小。此次將金融機構的參數調降,意味著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下降。此舉在當前匯率雙向波動加大的情況下,利於控制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風險。

(3)融資風險加權余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為試點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試點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備查,保留期限至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後5年。

試點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試點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Ⅳ 全口徑融資 一般本外幣賬戶是什麼賬戶

全口徑跨境融資改變了什麼?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
此前,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對跨境融資實行逐筆審批、核准額度的前置管理模式。
而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不再需要審批,監管部門為每家金融機構和企業設定與其資本或凈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0.8。
比如,中資企業可以在凈資產1倍限額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借用的外債資金也可以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規定結匯使用。
全口徑跨境融資有何好處?
對於企業和金融機構而言,今後可以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融資,利用不同的利率和匯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具體而言,企業和金融機構可根據匯率和境內外資金成本情況到境外融資,不再需要事前審批。
顯然,企業和金融機構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資金,降低了融資成本,改善了以往「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Ⅳ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Ⅵ 什麼叫非標融資

非標准債券融資:

企業的融資行為按資金的類別可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債務融資)

標准化債權資產,指有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金融產品。中國的債權性金融工具有兩個公開交易的市場:銀行間市場和滬深交易所市場。在這兩個市場上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證券,屬於公開上市的標准化證券

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指未公開上市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如信託貸款等。比起標准化債券資產,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6)融資風險加權余額擴展閱讀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一些銀行在業務開展中存在規避貸款管理、未及時隔離投資風險等問題。為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促進相關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單獨管理指對每個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單獨建賬指為每個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指對每個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對於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三、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餘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

四、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對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投資進行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後風險管理。

五、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准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六、商業銀行應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明確合作機構准入標准和程序、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義務及退出機制。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於業務開辦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於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

七、商業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的,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核批准。

八、商業銀行不得為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九、商業銀行要持續探索理財業務投資運作的模式和領域,促進業務規范健康發展。

十、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上述各項要求開展相關業務,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十一、各級監管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商業銀行違反本通知相關規定的,應要求其立即停止銷售相關產品,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十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業務的,參照本通知執行。

Ⅶ 直接租賃全部融資租賃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百分之多少

直接助力全部文字,總部有名額不得超過值得敬重的20%。情況再說。

閱讀全文

與融資風險加權余額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永安期貨上市消息 瀏覽:440
神州優車股票 瀏覽:369
靜態的外匯概念 瀏覽:545
xm外匯app免費下載 瀏覽:527
專業回收貴金屬 瀏覽:66
超過5000外匯 瀏覽:76
2017年1月外匯牌價 瀏覽:914
萬達股票股東 瀏覽:435
泰囧上漲股票 瀏覽:64
140000韓幣相當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737
創業黑馬融資 瀏覽:868
25美金合人民幣多少人民幣多少人民幣 瀏覽:48
金鑽外匯代理 瀏覽:466
基金007340配售 瀏覽:47
江波龍股票 瀏覽:526
寧夏理財規劃師證書領取 瀏覽:795
宗申動力投資者交流 瀏覽:578
1980元日元等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383
銅價格最新行情搜索 瀏覽:711
盤石股票 瀏覽: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