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三板股權的投資模式有哪幾種
一、直接開戶門檻高
新三板?有一些投資者知道,它的全稱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從它未來的目標是「中國的納斯達克」來看,就知道上這個市場的企業都是屬於「兩高」(高科技、高成長性)「六新」(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農業、新材料、新商業模式)的小企業,所以上市門檻不高,只要滿足存續兩個會計年度、業務明確、治理規范有持續經營能力等少數幾個條件就可以。
門檻低的好處是股價往往較低,幾乎就是「原始股」的級別,就可以享受企業到高成長的成果;但不利的是中小企業業績波動大、未來難以判斷,所以對於投資人來說,它的開戶門檻很高,要求股東賬戶里的股票、基金、債權、現金等總值要超過500萬元,而且要求投資者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要求是「合格投資人」,能夠有一定的實力和風險自負的能力。
所以對於實力一般的投資者來說,500萬元的開戶門檻就把他們擋在了門外,不過現在有一些券商也推出了墊資的服務,為開戶者提供開戶資金的支持,手續費用在1-2萬元左右,所以開戶應該不是問題。
不過即使跨過了開戶門檻,新三板還有交易的門檻:要求單次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而且目前新三板除了已經有券商做市的股票,還沒有連續競價交易,大多交易都是協議轉讓,所以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投資機會也不多。
二、新三板基金較安全
除了直接開戶,上海阿姐還可以投資新三板基金。除了私募基金,還可以投資公募基金、信託、券商發行的新三板理財產品。目前投資此類產品的門檻也較高,要求100萬元以上,不過相對自己開戶投資,風險相對就要小一些;另外,新三板基金通常都有兩到四年的鎖定期,流動性也差一些。但是對於一些對股市投資了解較少的投資者來說,基金項目有基金管理人來代為進行投資管理,是一種比較穩妥的投資方式。目前公募基金還沒有推出新三板基金,如果今後有此類產品,100萬元的門檻有望相應地降低到10萬-20萬元。
三、增發增資享低價
股票定向增發往往都是折價的,所以參與新三板股票上市後的定向增發,也能夠買到便宜股票。投資者很熟悉的原「公募基金一哥」王亞偉,也以個人名義參與了和君商學的定增,出資1000萬元認購了和君商學10萬股。當然投資者不用和一哥比實力。現在有許多私募基金先向公眾進行募集,然後再來參與新三板的定向增發,這樣一來,投資者就可以10萬-20萬元左右的資金,借道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來參與新三板的定向增發,不僅可以獲得一定折扣,定增股票上市後還沒有鎖定期。還有一種比定增更加接近於「原始股」的,就是參與新三板企業上市前的增資擴股,相對於上市後的定增,它是基於券商對於擬上市企業估值給出的一個溢價,價格就更接近「原始股」了。
四、依託機構購買原始股需慎重
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准備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會再對外進行發售,只會針對內部高管、核心員工等發售,另外會對風投、私募或者特定對象來融資。既然個人投資者很難買到新三板企業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託機構,就要選擇從事這方面業務時間長、業務量多的機構,這樣才更有保障。
1、看承銷商資質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
2、企業經營情況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如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
3、企業負債情況
要看發售股票企業負債的額度,如企業資產總額、負債總額、資產凈值等。
4、看預測股利
要看預測分紅的股利。股利越高說明資金使用效果越好。在選擇購買股票時,股利高的是優先選擇的對象,低的應當慎重購買。
5、看溢價比例
要看溢價發售的比例。企業發售股票大多採取溢價發售的辦法。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小,購股者的風險性越小,溢價發售的比例越大,給購股者造成的風險性就越大。
總而言之,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新三板原始股權投資目前已經存在不少騙局,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要去正規的平台,像騰訊眾創空間之類的。
㈡ 一家掛牌新三板的企業進行定向增發融資,請問投資者購買的是股權還是股票。
定增是股票
㈢ 新三板定增是什麼意思
最通俗的來講就是, 比如企業原來股份有1000股,為了擴大發展,需要融資,就出讓公司的股權比如向社會融資200萬(一股1元),也就是200股。需要向特定的人群,一般35人以下進行融資,就是定向增發,簡稱定增。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
㈣ 新三板定向增發有何特點
新三板定向增發,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其作為新三板股權融資的主要功能,對解決新三板掛牌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瓶頸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新三板定向增發特點
1、企業可以在掛牌前、掛牌時、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發行後再備案;
2、企業符合豁免條件則可進行定向發行,無須審核;
3、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針對特定投資者,不超過35人;
4、投資者可以與企業協商談判確定發行價格;
5、定向發行新增的股份不設立鎖定期。
㈤ 新三板怎麼定向增資
(一)定向發行規定
1、掛牌的同時可以進行定向發行
《業務規則(試行)》4.3.5:「申請掛牌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同時定向發行的,應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該條明確了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同時可以進行定向融資。允許掛牌企業在掛牌時進行定向股權融資,凸顯了新三板的融資功能,縮小了與主板、創業板融資功能的差距;同時,由於增加了掛牌時的股份供給,可以解決未來做市商庫存股份來源問題。另,掛牌的同時可以進行定向發行,並不是一個強制要求,擬掛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對資金的需求來決定是否進行股權融資,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釋的情況出現。
2、小額融資豁免審批
《監管辦法》第42條規定:「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或者公眾公司在12個月內發行股票累計融資額低於公司凈資產的20%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但發行對象應當符合本辦法第36條的規定,並在每次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由此可見,掛牌公司必須在上述兩個條件均突破時,才需要向證監會申請核准。
在豁免申請核準的情形下,掛牌公司先發行再進行備案。一般流程為:參與認購的投資者繳款、驗資後兩個工作日內,掛牌公司向系統公司報送申請備案材料;系統公司進行形式審查,並出具《股份登記函》;掛牌公司《股份登記函》(涉及非現金資產認購發行股票的情形,掛牌公司還應當提供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股份登記後,次一個轉讓日,發布公告;掛牌公司將股份登記證明文件及此前提交的其他備案材料一並交由中國證監會整理歸檔;新增股份進入股份轉讓系統進行公開轉讓。
目前,絕大多數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股東人數離200人還有較大差距,這些公司在突破200人之前的所有定向增發都不需要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只需在定向發行完後,及時備案即可。即使因為定向增發導致股東人數超過200人,也僅在同時觸發「12個月內發行股票累計融資額超過掛牌公司凈資產的20%」的條件時,才需要向證監會申請核准。
3、定向增資無限售期要求
最新的業務規則中不再對新三板增資後的新增股份限售期進行規定,除非定向增發對象自願做出關於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別約定,否則,定向增發的股票無限售要求,股東可隨時轉讓。
無限售期要求的股東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其所持新增股份應按照《公司法》第142條的規定進行限售: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定向增發對象
(1)人數不得超過35人
《監管辦法》第36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定向發行包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以及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兩種情形。
前款所稱特定對象的范圍包括下列機構或者自然人:公司股東;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符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的自然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及其他經濟組織。
公司確定發行對象時,符合本條第2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35人。
核心工作的認定,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名,並向全體員工公示和徵求意見,由監事會發表意見後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2)合格投資者認定
機構投資者:(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合夥企業。
金融產品:證券投資基金、集合信託計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金、銀行理財產品,以及由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
自然人投資者: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且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現實中,有已經掛牌的企業連續三天,每天向不超過35人定向發行的先例,所以只要股東不超過200人,那麼35人的條款實際上可以忽略。
(二)定向增發的投資者與定價
1、專業投資機構熱情參與新三板定向發行
從目前來看,大多數新三板掛牌公司的發行對象集中在公司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但是,專業股權投資機構正在成為新三板定向發行的主要力量,近3年有超過一半的定向發行募集資金來源於創投機構,全國股轉機構董事長楊曉嘉在前幾日即表示,今年新三板將大力發展多樣化的機構投資者,其中之一便是加強與PE/VC的對接。
PE參與新三板的方案主要有:
(1)以定向增資的方式進入。新三板不斷成長的優秀企業,其不斷上升的IPO預期,是推動投資者入駐的主要原因。
(2)以直接投資押寶轉板。在目前的業內看來,新三板並不是一個成熟的推出渠道,PE通常不會選擇把企業送上新三板而直接退出,退出的最佳時點是在企業轉板IPO後。
(3)再次,為掛牌企業提供產業鏈服務。相比中小板、創業板企業,新三板企業不僅僅缺錢,更缺企業資源,為投資的企業提供相應的產業輔導助推其成長也是PE的功能之一。
2、定價依據
2012年以來63起實施或公布預案的定向發行掛牌公司中,有59起在發行方案中披露了定價依據,幾乎所有的公司都眾口一詞披露:定價為參考公司所處行業、成長性、每股凈資產、市盈率等因素,並與投資者溝通後確定。可以不參考市場價格。發給員工和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可以不同價格。
最後明確一下,定向增發可以是輔導掛牌的券商、律所或者會計事務所幫忙籌劃,但一般都是如第一路演等的第三方平台輔導融資定增,因為作為專業性的平台,其速度和效率都更好,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模式!
㈥ 什麼是新三板定向增發
新三板定向增發,又復稱新三板定向發制行,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其作為新三板股權融資的主要功能,對解決新三板掛牌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瓶頸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新三板定向增發特點
1、企業可以在掛牌前、掛牌時、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發行後再備案;
2、企業符合豁免條件則可進行定向發行,無須審核;
3、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針對特定投資者,不超過35人;
4、投資者可以與企業協商談判確定發行價格;
5、定向發行新增的股份不設立鎖定期。
㈦ 新三板定向發行與股權發行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定向增發,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其作為新三板股權融資的主要功能,對解決新三板掛牌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瓶頸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㈧ 新三板融資方式有哪些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新三板」具有其掛牌門檻低、掛牌費用少、掛牌效率高等特點及優勢,不僅能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增加企業品牌的價值,更重要的是能為企業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資途徑。
定向增發
新三板簡化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核准程序,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公司在申請掛牌的同時或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如藍天環保登陸新三板的同時獲得500萬元投資。如武漢尚遠環保,其在新三板掛牌之後,成功實施了定向增發方案,向7家機構投資者合計募資約3000萬元。
優先股
優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且創始人和核心管理層不願意股權被稀釋,而財務投資者又往往沒有精力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獲得相對穩定的回報。優先股這種安排能夠兼顧兩個方面的需求,既讓企業家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
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由於證券公司擁有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便於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增加整個新三板交易量,盤活整個市場。齊魯證券首批獲得該從業資格。
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銀行信貸
目前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㈨ 新三板定向增發涉及哪些制度問題
一、定價依據
定價主要是參考公司每股凈資產、市盈率、所處行業、成長性等因素,並與投資者溝通後確定。少數以每股凈資產作為定向發行價格。
二、定增對象
人數不得超過35人。公司在冊股東參與定向發行的認購時,不佔用35名認購投資者數量的名額。在新三板的定向增資中,規定要求給予在冊股東30%以上的優先認購權,在冊股東也可放棄該優先認購權。
三、合格投資者認定
機構投資者需是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法人機構或者實繳出資總額達500萬元以上的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需是證券資產市值500萬元以上的個人,且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
四、掛牌時可進行定增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同時可以進行定向融資,這個特點凸顯了新三板的融資功能,縮小了與主板、創業板融資功能的差距。
五、小額融資豁免
公司定增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或者在12個月內發行股票累計融資額低於公司凈資產20%的,發定增可以不用向證監會申請核准,只需備案即可。
六、儲架發行
儲架發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發行的再融資制度。該制度主要適用於,定向增資需要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情形,可以減少行政審批次數,提高融資效率,賦予掛牌公司更大的自主發行融資權利。
七、定增新股的限售期
定向增發的股票無限售要求,股東可隨時轉讓。但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他們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