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華孝道園的項目是真的嗎投一萬三年獲利48萬
我被雲南省元謀縣中華孝道園騙了,現在3年多,一分錢都要不回來?
Ⅱ 投資中華孝道園3年賺48萬是真的嗎
可能嗎 現在是不是有很多這樣的啊 我只前聽人說在緬甸那面投資三萬 四年700萬 你想想這現實嗎 真的有那麼好的話都去了
Ⅲ 孝道園不就是傳銷嗎,投資一萬元那裡有那麼大的回報
從來就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繳納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因此,識別傳銷,需要看三個特徵:
1.入門費
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頭
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並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3.計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徵,就有可能涉嫌傳銷。
Ⅳ 中華孝道園合法嗎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Ⅳ 我被常州中華孝道園所謂的高額回報給騙了,快一年了,分文沒見到。現在怎麼樣把錢給要回來
我被雲南省元謀縣中華孝道園給騙了,3年多,分文沒見到,現在錢要不回來?
Ⅵ 聽說中華孝道園,投資一萬,六個月後就能拿到一萬五千多,真的假的,靠譜嗎
不是,是騙局。本金都拿不回,別想太多。是大坑。
Ⅶ 中華孝道園項目是詐騙嗎
現在賣零食飲料的有一兩處中華孝道園正門旁有餐廳的,可以用餐;在裡面用餐沒有的,以後估計會多起來的,隨著園區後續工程的完成
Ⅷ 中華孝道園詐騙案到目前為止請公安部門把查處情況通報一下,需依據旁證受害者應積極配合,爭取盡快查處!
首先,想要請公安部門把查處情況通報一下,那應該去公安機關說,在這里說沒用啊!
其次,是否通報查處情況,公安機關會根據實際案情決定,有時候想盡快也不見得能快得起來。
Ⅸ 中華孝道園是不是傳銷,說是投資一萬,三年
凡有類似《禁止傳銷條例》裡面列舉的行為,並且未經商務部批准。這些行為版都涉嫌違反《刑法權》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