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擔保公司在銀行的擔保保證金具有優先受償性嗎
判定保證金賬戶內的存款是否具備質押擔保的性質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五條(以
下簡稱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五條)關於金錢作為質押物的規定來判斷。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金錢設定動產質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將金錢以特戶、
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二是該金錢已經移交債權人實際佔有;三是雙方之間的質押合同依法成立。
首先,保證金賬戶中的存款是否已經特定化。貨幣資金的特定化是指實質的特定化,而非形式上的特定化。本案中,乙擔保公司在甲銀行開立專門的保證金賬戶,甲銀行對其實行專項存儲,專戶管理,在保證金賬戶余額不足最低額時,乙擔保公司還應及時補足,甲銀行對保證金賬戶採取的此種管理形式,已經限制了保證金賬戶中資金的流通功能,因而能夠認定乙擔保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存款已經特定化。
其次,乙擔保公司是否已將保證金移交甲銀行實際佔有。判斷保證金是否已經移交債權人實際佔有,應根據該保證金是否為債權人實際控制來判斷。本案中,甲銀行與乙擔保公司約定該保證金存款賬戶,實行專項存儲,專戶管理。甲銀行在實際操作中也是設立專門的保證金賬戶進行日常的管理,就此而言,保證金賬戶的佔有控制權已經交由甲銀行,即乙擔保公司已將保證金交由甲銀行實際佔有。
最後,雙方之間的質押擔保合同是否已經依法成立。
『貳』 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流程,謝謝
一般正規的擔保公司業務其實不盡顯融資擔保,像保函、委託放款、典當等都會涉及,不過大都是真么一個流程,希望對你有幫助
『叄』 擔保公司收保證金是什麼意思
二○一○年三月八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託發放貸款。
(四)受託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並沒有規定擔保公司不能收取擔保保證金,按照「法無明令禁止即為可行」這條原則,這種做法不違法,其實所有的銀行在和擔保公司合作中都收取擔保公司的高額保證金。實際工作中可以與擔保公司協商。
所以不合理
『肆』 融資性擔保的運作模式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
(2)設立條件:章程、持續出資的股東、注冊資本、合格的從業人員、內部管理制度、營業場所、其他條件。
(3)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為實繳貨幣資本。(但目前銀行在選擇合作擔保機構時對注冊資本有較高的要求,如交通銀行不低於1億元。大部分擔保公司一般採取分次出資的模式到位。)
(4)融資性擔保公司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方式,且會引入多種資本,共同出資,共擔風險。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和其它業務。
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其它業務包括: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及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業務。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內部機構設置上一般會有綜合部、業務部、風控部、法律部等。
(2)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決策程序、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並制定嚴格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加強對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和管理。 (1)細化客戶准入:制定客戶准入標准,嚴格按照標准進行融資擔保客戶的准入,風險評價按照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標准及手段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2)嚴格流程管理:
保前調查主要內容為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經營管理情況、資產狀況、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分析、反擔保分析、分析風險點並提出防範措施等綜合分析。
保中審查主要有申請人的審查、還款來源審查、反擔保審查、貸款用途審查、風險指標審查、信用結構審查、合規合法審查。
保後管理主要內容有保後檢查及保後管理、風險分類、風險預警、到逾期催收等內容。
(3)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有抵、質押、連帶責任責任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綜合反擔保措施。
『伍』 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1、融資性僅僅保函的業務品種有貸款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非專融資性包括消費貸款屬和投資貸款。
2、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可以做資金過橋、財產保全擔保、工程擔保、合同履約類擔保、信用倉儲擔保、出口保付代理業務等。而融資性則是以企業融資、個人貸款等業務為主的。
3、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就是與銀行合作,替借款人擔保,他們有銀行授信額度。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目前在國內大多主要做資金過橋及短期借貸業務,就是俗稱的高利貸。
『陸』 融資擔保比例與維持保證金比例區別
融資擔保: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向受益人融資提供的本息償還擔保。融資方式包括借款、發行有價債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等。
向銀行借錢(融資)一般都要求有擔保:政府擔保貸款、企業信用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 可以是物的擔保也可以是人的擔保.
維持保證金(Maintenance Margins):當期貨契約價格發生變動造成保證金成數不足時所需補繳之金額。期貨交易術語。
維持保證金是指維持賬戶的最低保證金,通常相當於初始保證金的75%。在採用維持保證金
系統管理的交易所里,如果你的損失很小,使你的保證金數額雖有所減少,但尚高於維持保證金
限額,這樣你就無須追加價格變動保證金,只有你的損失達到使保證金水平低於維持保證金時,
你才需要追加價格變動保證金。使帳戶資金等於初始保證金水平,其中所追加資金稱之為變動保證金。
從上面定義來說,一個是貸款名詞,一個是期貨術語名詞.
『柒』 求救!原公司章程要根據《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加入幾條規定,這種章程修正案怎麼寫啊
下附範例,僅供參考!(據新規定製定的章程)
第七章貸款擔保額度、手續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一般為被擔保企業提供貸款額度在 萬元以下、期限在12個月以內的流動資金擔保。特殊情況,報董事長或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二條 申請貸款擔保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1、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並辦理年檢手續;
2、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3、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4、已在我公司協作銀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
5、自然人應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償還能力;無逾期貸款、欠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不良記錄。
6、申請擔保的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第三十三條 貸款擔保按下列程序進行:
1、貸款擔保申請。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並確定貸款意向後,向擔保公司提出書面貸款擔保申請和公司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
2、貸款擔保審查認證。擔保公司接到貸款擔保申請後實地考察認證,三日內給予明確答復;
3、簽訂貸款擔保契約。擔保公司同意為其提供貸款擔保後,與公司簽訂貸款擔保和擔保契約,收取擔保手續費,向貸款銀行出具擔保。未經本公司同意貸款展期,公司不負擔保責任,後果由有關方面自負。
第三十四條 擔保手續費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0-50%交納,並在擔保時一次性交清。
第三十五條 擔保企業除按規定交納擔保手續費外,視風險度不同交納擔保貸款額3—10%的保證金。如貸款不能按期歸還,除追查有關責任外,扣押全部保證金。
第三十六條 公司組成人員的工資待遇、辦公經費等在擔保手續費、擔保資金銀行存款利息中列支,開支標准由董事會決定。
第三十七條 公司實現的利潤按下列次序分配:
1、彌補上年虧損;
2、提取50%作為風險金(總數達到資本金的10%後差額提取);
3、上交稅金;
4、為股東分紅。
第八章 擔保資金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 擔保資金按規定的財務制度建賬,並以擔保公司名義存入有關金融機構。有關金融機構應經5到10倍放大擔保比例。
第一節 財務會計制度
第144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145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後60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120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146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利潤分配表;
(4)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5)會計報表附註;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3)項以外的會計報表及附註。
第147條 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制。
第148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產,不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第149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4)提取任意公積金;
(5)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150條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第151條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第152條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153條 公司實行內部審計制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對公司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第154條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人員的職責,應當經董事會或監事會批准後實施。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或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捌』 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是什麼
融資性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企業提供擔保,收取一定的費用(服務費),叫保費,而向貸款人處存放一定數量的貨幣,作為其實現擔保的一種方式,以得到貸款人的認可,俗稱保證金。
當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時,依據相關合同約定,貸款人可以直接劃轉擔保公司在其處存放的保證金,以確保債權安全,有效清償,在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性質進行認定,主要要看是否有具體的關於這筆保證金的相關合同,如沒有合同約定,應該理解為擔保服務費,在正常按約履行還款職責後,不會予以返還。
擔保公司為融資企業做擔保時,收取保證金10-15%,利用自身擔保資質,運用保證金杠桿原理,開展業務的一種形式,此行為也是擔保公司控制風險的方法之一,最起碼企業發生不法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代償風險發生時,可以減少一部分損失。
(8)融資性擔保保證金管理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公司注意事項: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股東需符合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200以下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發起人(出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2、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設立,其中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
3、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和設置公司組織架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確保機構高效、安全、穩健運行。
4、對融資性擔保公司負責人進行必要的任職資格審查,相關人員應具有從事金融或經濟管理的職業經歷,具備一定的銀行金融知識,沒有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6、外商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須經外經貿部門批准後,按照本指引規定的程序審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