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公司設立一個信託計劃去購買本公司的另一個信託計劃,是否構成關聯交易要求有詳細的依據。
構成關聯交易,但是沒有禁止啊,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集合信託管理辦法中沒有禁止自己投資自己公司或者其他公司信託計劃的禁止條款。
❷ 什麼是信託交易對手
信託計劃都是有抄投資項目的,投資項目的融資方就是交易對手。例如中信信託發行了一個貸款於房地產項目產品,那麼那個房地產公司就是交易對手。在信託的風險控制里,交易對手方的實力是一個非常大的參考指標,交易對手方的實力越強,就說明這個項目可以按時償本付息的概率就越大,風險自然就越小。
一、基金復買入股票交易的制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❹ 信託人可以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嗎
完全不行,信託財產是完全獨立的,信託公司要把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分開管理。
❺ 為什麼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信託公司本來就是一家受託管理信託財產的機構。如果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就不是信託公司受託管理了。
所謂「賣出回購信託財產」,是指信託公司在金融市場上按照回購協議的約定,先行賣出可以作為回購交易的特定信託資產(國債、股票等),再按固定的價格在到期日從交易對手處買回的經濟行為,其本質是交易對手向信託財產融資,屬於為信託財產借入資金。
在我國信託目前主要是金錢信託的背景下,把禁止的負債管理行為限制在「賣出回購信託財產」,是有合理性的。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條信託公司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六十一條信託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予以撤銷。
第六十二條對信託公司違規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罰款、取消任職資格或從業資格等處罰措施。
❻ 什麼是信託產品,是否能夠自由買賣
簡單來說就是受到銀監會監管的信託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一般表現為100W起,年華收益在10%左右,目前信託產品主要通過信託公司,銀行,信託第三方代銷機構進行售賣,投資者認購之後不可以自己買賣,但是可以轉讓
❼ 信託賬戶是幹嘛的他和普通賬戶有什麼區別嗎
信託賬戶的操作交易軟體不正規,沒有相應券商的標識,而且交易軟體功能很回少,只有下單,答賣出,查詢賬戶資金的功能,並且下單的時候要手動填寫股票代碼,股票名稱,橫向排列,嚴重影響下單速度。信託賬戶的交易軟體並沒有直接對接交易所並且可能會出現嚴重的滑點,從而增加成本,而且信託如果出現解散的話,可能需要提前收回賬戶,想要增配或者續約會相對困難。如果您融資的話,千萬不能貪圖低息但提供的是信託賬號。所以最好是用實盤賬戶,據我所知,申穆就是提供實盤賬戶。
❽ 信託是什麼意思
家族信託是一種長期理財方式,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幫助處置家庭專財產以實現財富長期規屬劃的目標。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委託人一旦把個人或家族的資產交給信託公司打理,其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
❾ 全國有多少金融資產交易所是否有信託產品在其中交易
1、金融資產交易所基本每個省份及直轄市都有,全國大概有幾十家的樣子專
2、信託產品銷售一般通屬過信託公司下屬財富中心,不會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
補充:你指的應該是信託產品份額或者收益權的轉讓或者拆分,這類業務有些地方交易所確實有涉及過,但是違反了信託法合格投資人的條款,目前看不到了。
❿ 信託是怎麼交易的
信託購買的渠道有信託公司的此財富(銷售)中心,銀行,券商,三方理財機構,甚至網上,通過這渠道你都能購買,不過各有利弊:信託財富中心網點少,產品單一,只有自己公司的;銀行的網點多,方便,不過產品也不多,而且多數為包銷項目,而且作為最大的渠道,往往定價低很多,同等產品收益低;券商產品還是基本符合市場定價的,不過產品也比較少;三方機構產品多,但是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往往不能給你專業的指導(當然這不僅僅在三方,其他機構都有);網上自然不說了,不容易建立信任,不過咨詢豐富,可以學到足夠的知識,充分了解產品。
不管和誰買,信託合同都是和信託公司簽訂的,打款的賬戶也是信託公司名字開頭的賬戶,全國信託公司就不到70家,在信託業協會網站和中國銀監會網站上可以查到,為了安全,打款的時候可以電話問一下信託公司,不過有時候信託公司的客服也不知道自己的產品和賬戶的,上次我有個客戶打中融的中鐵十五局項目,問信託公司說沒有開始募集,結果下午就沒有份額了。所以打電話只是確認一下有沒有這個項目,至於其他的,不能完全聽信信託公司的客服。
另外,還有就是一般是先打款後簽訂合同,這可能讓新的投資者有些覺得不靠譜,其實這就是信託,好的項目,往往募集時間就幾天,甚至10幾分鍾,所以有時候根本就來不及送合同的,因此,客戶要保留自己的打款憑證,那上面的留言欄里信託公司一般要規定寫:某某(投資者)購買某某信託某某產品某某(購買數量)萬份,這就是購買憑證,相當於契約了,所以打款賬戶的確認很重要,有的信託公司有幾個賬戶,要確認好哪個是打款賬戶,否則被退的話,很麻煩的;
信託合同上會規定怎麼付利息,有按季度付息,按半年付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付息的;還本方式也有到期一次性還本和分批次還本的,根據信託合同的約定,一般是到期後10天內會付足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
信託風險不大,不過現在規模積累到了6萬億,風險還是需要警示的,所以自己要選擇一些風控好的產品,如果不了解的話,也可以拿產品到網上讓大家給你分析一下。你可以到信託吧裡面看看,裡面有你需要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