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有哪些
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專、股權等)抵押屬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順序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中,劣後級投資一般由融資方投資,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順序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余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4)以房地產信託為例:房地產信託貸款,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土地或現房抵押,保證擔保;房地產股權投資,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信託持股,股權質押,派駐人員,監控資金,回購安排等。
㈡ 請推薦幾個央企背景信託、政府財政支持的好信託產品哪裡能最快買到呢
中鐵信託(中國中鐵控股)的武漢聯投項目(300萬);
姜堰鑫源應收賬款轉讓項目3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渤海信託(海航控股)
不過現在財政擔保都屬於違規了,投資這類信託要注意法律風險,方正東亞信託的東台交投和陸家嘴信託的南京江寧項目就被停了
㈢ 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公司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
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3)財控信託擴展閱讀:
義務責任:
⑴、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⑵、受託人除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⑶、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⑷、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合同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受託人違反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㈣ 信託是一個怎樣的概念~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被定義為:一個人即委託人在生前或死亡時創設的一種法律關系,委託人為受益版人的利益或者權為某個特定目的,將其財產置於受託人的控制之下。
信託投資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受託經營資金信託、受託經營財產信託、受託經營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基金、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與購並、代保管業務、公益信託業務、自有資金投融資業務等12項
㈤ 如何控制信託理財的風險
如何控制信託產品的風險
|在投資渠道逐漸拓寬的時代,信託投資以相對高的收益受到了中高端投資者的青睞,但信託項目的抵押物情況,以及信託公司是如何進行風險控制的,人們不太了解。為此,我們采訪了業內專家,讓他來為我們聊聊信託產品風控這點事兒。
投資者
想投資信託產品 先了解產品的屬性
「要想了解信託公司如何對項目風險進行把控,首先要了解信託公司一般推的項目都有哪些,他們各自的特點決定了風險系數。」中原信託有限公司風險與合規管理部經理魏磊介紹。
目前,大多數信託公司的投資項目主要有房地產信託、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託、證券投資信託這三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信託相當於平常我們說的私募基金,而證券投資信託則相當於陽光私募基金。」魏磊談道。了解了信託產品的分類,再來看投資者可以從哪些方面去關注項目風險。
同時,魏磊也提到,信託產品屬於個性化投資產品,不同信託項目風險是不同的,目前沒有獨立第三方對信託產品進行風險評級,信託公司一般也不對自己的信託產品進行風險分級。不過,根據「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的原理,預期收益越高,則風險相對就越大。
A房地產信託產品:
看房產企業規模以及抵押物的位置
遇到這類產品,首先要看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狀況。「特別是在當前房地產調控形勢日益嚴厲的背景下,房地產商資金鏈斷裂的風險不斷加大,大的房地產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其再融資能力和資金調度能力更強,抗風險能力也較強。」魏磊談道。
其次看房地產商能提供的抵、質押物。「一般房地產項目抵押物可分為在建工程、土地或者是已建成的商業物業,而投資者要關注的就是這些抵押物所處的位置。位置是決定抵押物變現價值的最關鍵因素。對於商業物業,投資者還可以根據其出租情況來判斷抵押物價值。」魏磊介紹。
同時,魏磊還建議,有一些房地產信託的保障措施是股權質押,對於用股權質押項目,應該優先選擇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因為非上市企業股權價值很難判斷,變現也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B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託產品:
看質押股票的價值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託產品也是比較常見的項目,而他們的質押物就是股票。魏磊建議投資者在把握這一類信託產品的風險時可考慮以下一些因素。
首先是質押股票的基本面,投資者可以藉助券商研究報告等,深入分析質押股票所處行業和上市公司自身的發展前景,判斷質押物風險。
其次,要關注質押率,「該類信託產品的股票質押價格一般會在二級市場價格的基礎上打一定折扣,折扣率越低,安全邊界就越大。」
最後,看融資人的資信狀況。要看融資人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融資還是財務投資者融資,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其關聯人除了在二級市場變現股票外,還有其他還款來源,項目安全性更高一些。
C證券投資信託產品:
看產品設計是結構化還是非結構化
證券投資產品也能在信託公司買到,「該類信託產品資金一般投資於股票二級市場,相比公募基金,陽光私募的倉位和單只股票的投資比例更加靈活。投資顧問不收取或收取很低的固定管理費,但是參與超額收益的分成,與投資人的價值取向趨同。單個陽光私募產品的規模一般不大,更利於資金的進出,股票操作更加靈活。」魏磊介紹。
投資者在選擇該類信託產品時,要注意產品設計是結構化(海派)還是非結構化(深派)。對於結構化產品,投資者一般購買的是優先順序,享受的是相對固定的收益,少數產品還可享受一部分超額收益,其本金和收益由劣後級信託資金提供擔保。如果信託產品整體出現虧損,則首先虧的是劣後級信託資金。同時該類產品還設定有止損線,從制度上保證了優先順序本金和收益。
對此,魏磊解釋:「一般自然人屬於優先順序,信託公司會優先保障這部分人的收益,因此自然人承擔的風險要小很多,而機構投資人屬於劣後級,雖然劣後級要承擔的虧損要多一些,但是一旦產品獲得較高收益,劣後級的收益也會更多一些。」這也驗證了投資的收益和風險是成正比的。
對於非結構化產品,則類似公募基金,風險和可能獲取的收益比結構化產品都更高。
信託公司
選擇項目也是從抵、質押物來進行風控
知道投資者在選擇項目時,應該注意的事項,那麼,信託公司在選擇項目時,又是怎樣來運作的呢?相信了解了這些,您該會很放心地去選擇信託投資。
1.前期選擇:抵(質)押物易於變現且變現價值高的更利於接手
據魏磊介紹,信託公司在選擇項目時,一般也是從交易對手和抵、質押物兩個方面來控制風險,優先篩選那些經營穩健、償債能力較強、第一還款來源較充足、抵(質)押物易於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的項目。
「在選擇抵、質押物時,優先選擇價值易於判斷、易於變現的建成商業物業、上市公司股票等,房地產抵押率一般控制在市場評估價值的五折以下,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價格一般控制在二級市場價格的四折左右。」魏磊如是說。
2.項目成立:風險排查與止損措施並用維護項目安全
一般信託項目成立後,信託公司會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進行風險排查,包括融資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抵(質)押物狀況等。對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類項目,信託公司還會採取逐日盯市的方法來防範市場風險。
一旦發現有危及項目安全的風險信號,信託公司會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如根據合同約定要求融資人提前還款、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及時採取止損措施等來維護項目安全。
「由於信託公司所有項目流程確定以後,要報備銀監局,如果監管部門認為這個項目存在風險,也會及時叫停。特別是現在房地產信託項目,採用的是事前報備,更是把風險杜絕在第一線。」魏磊解釋。
了解項目風險,也要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力
說了這么多關於信託投資的風險控制問題,對於投資者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您是否也考慮過呢?
對此,信託投資專家提醒大家,信託產品投資不同於銀行存款,不能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信託公司依據信託計劃文件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只有當信託公司因違背信託計劃文件、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才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仍由投資者自擔。
此外,銀監會還對信託產品的投資者設置了一定的門檻,合格投資者才能投資。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㈥ 完全被幾個信託控制了
信託之主動管理型優勢 1. (從法律層面) 信託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因主動管理不善導致信託虧損,信託公司是要付全責的。所以主動管理型項目在任何一類信託項目裡面,它的受重視程度是最高的。
㈦ 什麼是信託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專的關屬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