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租車拿去抵押,車主已把車開走不追究責任,押車借貸這邊報警,朋友被抓涉嫌詐騙刑事拘留罪行成立嗎
如果你朋友把車拿去抵押了並且已經拿到了抵押的錢,那就構成了詐騙罪,如果沒有拿到錢財,並且車主不追究責任,那就構不成犯罪!
2. 為什麼當王思聰在朋友圈放出「共享充電寶能成我吃翔」的狠話時,很多人都會覺得他局贏定了
當前人們出門連錢包都不想帶,更別說帶充電寶,手機電量不足且找不到充電設備只是偶發情況,說明共享充電寶少數的剛需還是低頻需求,更何況手機快沒電了還要開著定位滿大街找共享充電寶櫃機、掃碼、付款,邏輯矛盾,操作反人類,陷入死循環。
所以,也有觀點認為共享充電寶做的不是租賃生意,而是廠商銷售充電寶的新模式,賭的就是消費者忘了或懶得歸還,成本幾十元的充電寶賣100塊,這波不虧。幾番論證下來,共享充電寶早早被判了死刑,2017年上半年,樂電宣布停止運營、Hi電暴力裁員、河馬充電、小寶充電等多家企業也被曝出資金鏈斷裂已進入清算階段,這些負面消息似乎也在驗證人們的判斷,共享充電寶的寒冬比另一個明星賽道共享單車來得還早一些。
3. 融資租賃做車輛解押,自己可以找朋友一起去辦理嗎
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操作流程: 1、承租人向租賃公司提出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 2、租賃公司對承租人進行項目審查並通過; 3、承租人向租賃公司提供租賃擔保(財產抵押或個人無限責任擔保); 4、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擔保進行公證。
4. 民間借貸問題,朋友不還錢怎麼辦~
1、民間借貸到期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追討。
2、債務應當償還,經債權人催要拒不償還的,由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如債務人暫無償還能力的,雙方可以協商分期償還。
3、到法院起訴時,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訴狀、身份證復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條等證據材料。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5. 融資租賃,分期已還完,怎樣證明這台車是我的朋友
你這個問題真跑偏,我的理解是,你朋友用融資租賃買了一輛車,租金還清了,現在不知道車的所有權是不是自己的。
融資租賃合同上面會寫清所有權轉讓條件的。一般來說就是還清租金及其他費用,租賃公司會以一個形式上的價格將車賣給你朋友(1元錢或者100元都可能,我們公司做上千萬設備的期末購買也是100元。),買到所有權的過程是需要轉讓手續的,跟融資租賃公司辦完轉讓手續車就是你朋友的了。
6. 我想咨詢一下,我朋友在借貸公司借了一筆錢,說是只借8萬,每月還款3746元,分
砍頭貸本就不合法!你朋友收到八萬,就按8萬計算本金和利息!而不是按合同寫的十一萬多計算!所謂的咨詢費,服務費都不合法的!法律僅支持年息百分之24民間借貸!
7. 我聽我一位朋友說,在長沙做什麼融資的,只要交幾萬元進去,每個星期都可以領到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肯定是傳銷的,別去啊,去了回不來了,就把你扣了,融資一般來說是不需要培訓的,何況是每天都培訓,同時有一點,融資要合法,向這些沒有合法經營的私人融資公司要小心,別被騙了。天上不會掉餡餅的。
8. 朋友介紹融資融信平台,交1800元的簽約費,六個月後,能夠辦理信用卡,簽約後我本也可以,類推,互相
這個和以前新聞里播出的一個公司一樣 就是會員之間互相拆借 做流水 走假流水 注冊個公司把流水做大 然後買房 買車 做些資產 其實都按揭 花不了多少錢 然後套信用卡 銀行信貸 小額貸款的錢出來 把會員自己杠桿放大幾十甚至上佰倍。。都沒真實交易怎麼可能有利潤還錢呢 都是打腫臉沖胖子 自己被騙還繼續拉人進來 填補自己的空缺.這都是金融雜耍 老把士了 只是換湯不換葯
9. 女朋友讓我去南寧做融資,說投資7萬一個月可以賺2萬左右是傳銷嗎
肯定是傳銷了,如果你去了,給你洗腦的話,你慘了。真要去,你要帶上幾個朋友一起去了解,不要一個人去。要不然,你回來都難呀!有那麼好賺的,輪到你嘛?